DL/T 1326-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L/T 1326-2014
中文名称:300MW循环流化床锅炉运行导则
标准类别:电力行业标准(DL)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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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循环
流化床
锅炉
运行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DL/T 1326-2014.Guide for 300MW circulating fluidized bed boiler operation.
1范围
DL/T 1326规定了300MW级亚临界循环流化床汽包锅炉( 额定蒸发量为900t/h~ 1200t/h)及主要辅机设备的启动、运行、停止、维护、锅炉试验、事故分析与处理的原则等内容。
DL/T 1326适用于300MW级亚临界自然循环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其 他容量等级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为的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浅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伴,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468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T 8174设备及管道绝热效果的测试与评价
GB/T 101847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
GB/T 12145水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GB 1322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3930电除尘器性能测试力法
GB/T 165077固定式锅炉建造规程
3总则
3.1本标准对 300MW级循环流化床锅炉运行具有通用性和指导性,各使用单位可根据本标准和锅炉制造厂技术文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附录A和附录B编制现场运行规程。
3.2锅炉使用单位应要求锅炉制造厂和电力设计院提供包括锅炉铭牌、主要参数、燃料特性、灰渣特性、热平衡、热力性能计算数据、锅炉主要部件及辅机等的制造及设计资料,相关信息参见附录B.
标准内容
ICS27100
备案号:44800-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1326-2014
300MW循环流化床锅炉运行导则
Guide for 30oMW circulating fluidized bed boiler operation2014-03-18发布
国家能源局
2014-08-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锅炉机组启动
锅炉机组运行
6停炉
主要辅助设备运行
8事故分析与处理
9锅炉设备试验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基本图纸和资料
锅炉设计规范…
锅炉汽水质量标准
锅炉允许投煤床温曲线
DL/T1326—2014
DL/T1326-2014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站锅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献斌、黄中、时正海、王海涛、吕海生、郭涛。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号,100761)。
1范围
300MW循环流化床锅炉运行导则
DL/T13262014
本标准规定了300MW级亚临界循环流化床汽包锅炉(额定蒸发量为900t/h~1200t/h)及主要辅机设备的启动、运行、停止、维护、锅切试验、事故分析与处理的原则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300MW级亚临界自然循环的循环流化床锅其他容量等级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
GB/T5468
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支性,仅还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
单)适用于本文件。
炉烟尘测试方法
及管道绝热效果的测试与评价
GB/T8174
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
GB/T1018
4O力发电机组及泰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T121
电广大气污染物
GB1322
GB/T1393D
GB/T165
GB26164
DL/T461
放标准
电除尘器性能测试力法
固定式锅炉建造规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煤电厂电除尘器送
锅炉风机现场
DL/T469
西业锅炉压力容
电钻铝
DL/T934
DL/T956
DL/T964
JB/T8471
3总则
第1部务:热方和机械
涯护导则
器监察规程
幼压力容器检
保温工程热态考核测试与评价规程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火
循环汽化味最炉性能试验规程
袋式除器
安装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
3.1本标准对300MW级循环流化床锅炉运行具有通用性和指导性,各使用单位可根据本标准和锅炉制造厂技术文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附录A和附录B编制现场运行规程。32锅炉使用单位应要求锅炉制造厂和电力设计院提供包括锅炉铭牌、主要参数、燃料特性、灰渣特性、热平衡、热力性能计算数据、锅炉主要部件及辅机等的制造及设计资料,相关信息参见附录B。4锅炉机组启动
4.1启动条件
4.1.1基本要求
4.1.1.1燃煤、燃油(燃气)、除盐水储备应充足,且质量合格。4.1.1.2床料储备应充足,其粒径及成分应符合锅炉制造厂的要求。DL/T1326-2014
各类消防设施齐全,消防系统应具备投运条件。4.1.1.4锅炉大、小修后,所有热力机械工作票应已注销,临时设施已拆除,冷态检查验收应合格4.1.1.5
工作电源应可靠,备用电源良好。4.1.1.6
6控制系统及其他主要程控系统、仪表应具备投运条件。41.1.7
锅炉耐磨耐火材料按要求检查验收合格。4.1.1.8
现场照明及事故照明、通信设备齐全4.1.1.9
地面应平整,楼梯及通道畅通、无杂物,各种标志齐全清断。4.1.1.10防雨、防冻、防风设施应齐全良好。4.1.2启动前的检查
4.1.2.1本体及尾部烟道应进行下列检查:对锅炉炉膛、回料器等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排渣口和回风口畅通,布风板风帽完整无堵塞,内部无渣块和杂物,床温、床压测点完整、指示正常,各烟、风门内部位胃与外部指示一致,对风室、外置床及锥型阀(妇果有)、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旋风分离器、烟道、炉顶等部位进行检查,确认内部无渣块和杂物,温度、静压指示正常,风道燃烧器内部耐磨耐火材料完整:
汽包的吊挂装置、本体刚性梁应完整牢固,炉墙完整b
所有人孔,看火孔、检查孔等应完好,确认内部无人后再关闭:汽包水位计完好清晰、刻度正确并投入;安全门可靠、无卡涩现象并投入:膨胀指示装置完好、刻度清晰,无影响膨胀的杂物和设施存在燃烧器完整,调节装置灵活,指示正确:g
点火装置及系统完整好用,电源投入:各燃烧器的风门良好,并处于吹扫位置;所有锥型阀(如果有)均已关闭且处于手动状态:所有锥型阀(如果有)冷却水回路均已投运应对以下辅助设备及转动机械进行检查:烟风系统的引风机、一次风机、二次风机等燃油及雾化系统:
厂用辅助蒸汽系统:
给煤系统:
压缩空气系统:
高压流化风系统:
除灰系统
除渣系统;
输灰系统
吹灰系统:
石灰石输送系统:
飞灰再循环系统:
燃料制备系统:
床料添加系统。
上述各辅助设备及转动机械已按第7章有关要求试运行合格,处于备用状4.1.2.3管道系统应进行下列检查:)汽、水、烟、风管道完整无杂物,保温完整,颜色和色环标志清晰:2
管道及联箱支吊架牢固,并留有足够的膨胀间隙: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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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阔门或挡板完整,标志齐全,传动机构及驱动装置良好,位置正确,指示值与实际相符,并置于启动前的位置。
4.1.2.4应对启动燃烧器装置进行以下检查:油枪雾化:
油(气)枪、点火电极推进机构进、退:点火电极打火:
火焰监测器调校
程控系统静态。
锅炉连锁保护等各项静态试验应按9.3的规定进行。4.1.2.6炉膛、烟风道漏风试验应按9.1的规定进行,并按要求消除缺陷。4.1.2.7锅炉冷态试验应按9.2的规定进行4.1.2.8应保持安全阀的清洁,安全阀阀体不应被油垢脏物填满或腐蚀,防止安全阀排放管被油污或其他异物堵塞。安全阀铅封应完好,杠杆式安全阀的重锤不应松动或被移动。发现安全阔有泄漏迹象时,应及时更换或检修。
4.1.3锅炉上水
4.1.3.1水质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4.1.3.2上水温度与汽包下壁温差应符合锅炉制造厂的相关规定,典型值应不大于40℃41.3.3点火前,维持汽包正常水位。4.1.4床料
4.1.4.1床料厚度应符合锅炉制造厂推荐的点火启动所需的料层厚度要求。4.1.4.2炉膛布风板上的床料宜为最大粒径小于1mm的砂子或经过筛分后最大粒径满足锅炉制造厂要求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底渣。
4.1.4.3外置床(如果有)床料粒径应满足锅炉制造厂的要求。外置床初始床料高度宜为受热面管束高度的0.8倍。
4.1.5蒸汽加热
41.5.1可在锅炉点火前在底部联箱引入邻炉蒸汽,对锅炉炉水进行加热。4.1.5.2加热应控制汽包下壁温度上升速度(0.5℃/min~l℃/min),前期宜缓,后期可适当加快4.1.5.3汽包下壁温度达到100℃左右时,可停止蒸汽加热。4.1.6燃油及雾化系统
4.1.6.1燃油系统投入油循环。雾化蒸汽或雾化空气系统应处于备用状态。若为安装或检修结束后的首次启动,燃油系统应符合7.5.1.1的要求。与邻炉共用母管系统时,还应检查炉前燃油系统,并确认系统处手备用状态。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4.1.6.2投入燃油吹扫系统
4.1.7除尘器
除尘器应按7.9.1的要求处于备用状态。4.2锅炉冷态启动
4.2.1启动方式
锅炉冷态启动宜采用滑参数启动方式,启动过程应按锅炉制造厂提供的启动曲线进行。4.2.2锅炉点火
4.2.2.1点火前应投入锅炉保护、连锁。启动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如果有)。顺序启动引风机、高压流化风机二次风机、一次风机、点火增压风机等,保持炉膛出口压力正常(-100Pa~+50Pa)。4.2.2.2应根据环境温度,判断是否投入暖风器或热风再循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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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3应对炉膛和烟道进行吹扫。吹扫时流化风量应大于最小流化风量,总风量应大于25%的额定风量,吹扫时间应不少于5min。
4.2.2.4将锅炉各级配风调整至点火风量,使床料充分流化、回料器工作正常。4.2.2.5如果锅炉只有床上启动燃烧器或床下风道燃烧器,应通过投入床上启动燃烧器或床下风道燃烧器来加热床料。
4.2.2.6如果锅炉同时具有床上启动燃烧器和床下风道燃烧器,应先投入床下风道燃烧器,加热床料。当床温升到约400℃时,再投入床上启动燃烧器。4.2.2.7燃烧器油枪进入使用位置,燃烧器到位后,限位开关发出信号:高能点火器进入并激励:油阀开启:火检探测到火焰,点火器退出。启动燃烧器发出运行信号。4.2.2.8投入床上启动燃烧器后,应根据燃烧器燃烧情况,适当调整风量以保持燃烧充分及稳定:床上启动燃烧器应尽可能沿炉膛中心线对称投运,以控制两侧床温的偏差。床下风道燃烧器出口烟气温度不应超过设计充许温度。
4.2.2.9在燃烧升温过程中,床下风道燃烧器应先于床上启动燃烧器投入,后于床上启动燃烧器停运当床温高于850C时,床下风道燃烧器应停运。4.2.2.10如果燃烧器点火不成功,应立即切断燃料,查明原因:再次点火前,应加火通风量吹扫5min。
4.2.3启动初期的升温升压
4.2.3.1应调节燃烧器燃烧功率和配风,控制风室温度和锅炉床温温升速率不宜超过设计值(典型值为60c/h-80℃h).
4.2.3.2锅炉投煤应符合下列要求:投煤应符合下列条件:
1)给煤系统满足7.4.1的要求
2)投煤床温可参考附录D。
启动给煤系统向炉膛投煤应符合下列条件:b)
1)按7.4.2的要求向炉膛投煤:2)床温达750℃时,可逐步停运燃烧器,并将其切换到备用状态投煤后的燃烧监护应符合下列要求:c
1)锅炉全烧煤后,应加强燃烧调整,将床温、床压、氧量稳定在合理范围内,防止结焦:2)注意观察回料系统的工作状态,若出现回料不畅通现象,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当床压上升到规定值时,应投入冷渣器及输渣系统,如锅炉床压降低至规定值的80%,则应进行调整或投运床料添加系统添加床料至规定值:4)合理调整配风,保持炉膛整体(包括物料循环系统)温度缓慢升高:5)按规定投入除尘器。
4.2.3.3按照升温升压曲线,控制蒸汽温度和蒸汽压力上升速度。4.2.3.4锅炉点火后,若烟气温度异常变化,应及时消除;情况紧急时,应立即切断燃料。4.2.3.5为保护再热器,锅炉点火后应投入、IⅡ级蒸汽旁路系统,并随着蒸汽压力的上升,逐渐增大工、工级蒸汽旁路系统并及时关闭过热器对空排汽阀。4.2.3.6控制锅炉汽包上、下壁温差不超过锅炉制造厂的规定值,且汽包内饱和温度上升速度不应超过1.5e/min。
4.2.3.7应通过水冷壁下联箱的膨胀指示器监视水冷壁受热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升压,待异常消除后再继续升压。
4.2.3.8锅炉蒸发量低于10%额定值时,应控制屏式过热器及屏式再热器管壁温度不超过管壁充许温度尽量避免使用喷水减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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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9承压部件经检修后应在蒸汽压力为0.5MPa时热紧螺丝,在此期间蒸汽压力应保持稳定:热紧螺丝应符合GB26164.1的规定。
4.2.3.10应根据蒸汽压力关闭对空排汽阀、琉水阀、冲洗水位计和热工仪表管,投入连续排污和定期排污:进行减温器的反冲洗等工作。4.2.3.11过热蒸汽和再热蒸汽参数达到汽轮机冲转条件后,可进行冲转工作。4.2.4机组带负荷后的升温升压
4.2.4.1应根据汽轮机滑参数启动曲线要求,调整锅炉参数。424.2对带有外置床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应根热汽参效变化情况,适时启动外置床流化风。先小开度开启维型阀(或气动分流风量)以便加热外置床内的床科再适当加大锥型阀开度(或气动分流风量),提高热汽参数。
4.2.4.3对外置床内布置再热器的循坏流化床锅炉,在进人汽轮机的蒸汽流量大于锅炉制适厂给定的为110t/h)后,方可适时启动外置走流化人再热器最小冷却流量
开启锥型阀,以便加热外置
床内的床料。高压竞应根据主蒸汽压力和机组负荷情况自动切至0%有足够的氧量,以“先加风,后加煤”的原则控制床温在850℃左右并增加4.2.4.4应始终保
负荷。
负荷的需要及时启动备用风机,采用定速泵时应及时切换给水管路。应根据
巡回检查。
424.6应加
4.3锅炉热炎
1当床温足不投燃烧器直接
自动的条件时:可以直接投煤进行热态后动。4.3.1
启动初期的升温开压要求均应参照冷态店动进行。件
启动条
机滑参数启动曲线更求,调整锅炉参数4.3.3
应根摄
4.4锅炉启动
中的安全要求
4.4.1在不同下,汽包上、下
4.4.2蒸汽的惠度应按锅炉制
1.50/min的速享
启动前期应
44.3汽包水值波动应在+50mm范
4.4.4两侧蒸汽
超过充许值。
不应大于300
充车温童件应以锅
创造厂提供的数携为依居。
曲线进行:若锅炉制造厂无要求,宜按1C/min~提供的启动温升
两侧烟气温差不宣手50°℃,应基制过热器、再热器管壁温度不4.4.5在外置床内器及再热器内没有蒸汽流动之前,不应开房锥型,不应启动外置床的流化风,以防止受热面金属壁温超温
4.4.6在开启任何一个外置床流化之前,应强制开启高压亲略至最小阅位。4.4.7当蒸汽流量达到150时,方可启动外置床流化风,且应将对应的锥型阅置于10%~30%开度(由汽轮机入口蒸汽温度决定)。4.4.8应经常检查设备膨胀状况,发现异带应及时消除。4.4.9应保证锅炉流化风量不低于最小流化风量4.4.10锅炉现场运行规程应根据实际燃煤情况确定允许投煤床温。允许投煤床温宜按锅炉制造厂的要求执行:如果给煤成分与锅炉制造厂的要求差异较大,应根据给煤的实际着火特性确定允许投煤床温。
床温大于允许投煤床温后,可间断投煤,确认稳定着火后,宜缓慢连续给煤。应控制床温变化率在锅炉制造厂和耐磨耐火材料生产厂要求的范围内。最高床温宜比给煤的灰变形温度DT低150℃以上。4.4.13
投油及煤油混烧时,应避免不完全燃烧产物在空气预热器上沉积:应对空气预热器连续吹灰。机组带大负荷运行前,应对尾部烟道吹灰一次。5
DL/T1326—2014
5锅炉机组运行
5.1运行要求
5.1.1应保持锅炉蒸发量在额定值内,并满足机组负荷的要求。5.1.2应保持正常的蒸汽压力和温度。5.1.3应均匀给水,维持汽包正常水位。5.1.4应保持炉水和蒸汽品质合格。5.1.5应保持床料正常流化、燃烧良好,减少热损失,提高锅炉热效率5.1.6应维持合理的炉内床料量(床压)、颗粒粒径分布及循环物料量。5.1.7负荷或煤质特性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锅炉运行工况,保持合理的床温、床压,并满足机组负荷的需要。
5.1.8烟气粉尘、SO,和NO的排放浓度应符合GB13223的要求。5.2燃烧调整
5.2.1给煤量调节
5.2.1.1当负荷变化时,应及时调整给煤量和风量。5.2.1.2燃烧过程应始终保持足够的氧量(运行氧量大于2.5%):燃烧调整应按“先增风后增煤,先减煤后减风”的顺序缓慢进行,并应遵循“少量多次”的原则,避免床温产生大的波动。5.2.1.3运行中应经常注意煤质特性和粒度的变化,对破碎机锤头间隙进行适当调整。5.2.2风量调节
5.2.2.1为减少NO,的排放,可调整上、下二次风量,使燃烧在较低的过量空气系数下进行,应根据煤质特性不同调节运行氧量为2.5%~4%。5.2.2.2一、二次风的调节原则应为一次风用于调节床料流化和床温,二次风用于控制总风量,维持正常的炉膛压力和氧量。
次风率宜为40%~50%,二次风率宜为55%~45%:燃用不同煤种的一二次5.2.2.3额定负荷下,—
风合理比例,可通过试验确定。5.2.2.4运行中给煤粒度较粗并影响排渣时应适当增加一次风率,给煤粒度较细时应适当减小一次风率。5.2.2.5负荷降低时,二次风可随之减少,同时应根据床温调整一次风率。但通过布风板的一次风量任何情况下均应大于临界流化风量。在降低二次风量时,应维持下二次风压不小于锅炉制造厂要求的最低值,防止下二次风口过热变形。5.2.3床料厚度的调节
5.2.3.1运行中应维持相对稳定的床料厚度:运行中的床料厚度可根据风室静压、料层差压和一次流化风量来判断,床料厚度宜控制在600mm~1000mm范围内。5.2.3.2床层压力(床压)或炉膛总压差Ap(Ap为风室与炉膛出口的压力差)是监视床层流化质量和料层厚度的重要指标。锅炉正常运行时,床压宜控制在6kPa~9kPa,而相应的炉腿总压差△Pi应在12kPa~17kPa范围内(下限值也可根据煤质的燃尽特性做出适当调整)。5.2.3.3床压或炉膛总压差△P通过调整排渣速率进行控制。当冷渣器为滚筒式冷渣器时,可根据4P给定值的大小自动改变冷渣器转速,从而改变排渣速率:当冷渣器为流化床冷渣器时,可根据么P.给定值的大小自动改变排渣控制阀的开度,从而改变排渣速率。5.2.3.4煤质特性发生变化、不能维持最低床压时,可通过床料添加系统补充床料。5.2.3.5排渣应连续进行,不能连续时宜采取“少量、勤排”的方式排渣。5.2.3.6密相区床温温差增大时,为防止流化状态恶化、灰渣沉积和结焦,应采用微增方法适当增加流化风率,使大颗粒灰渣及时排出。待床温温差恢复正常后,再将流化风率恢复到正常范围。5.2.3.7为提高床压测量的准确性,应不定期对床压测点进行吹扫。6
5.2.4床温调节
DL/T1326—2014
5.2.4.1为保证良好的燃烧和传热,维持较低的NO,排放浓度和最佳的脱硫效果,床温宜控制在840℃~920℃,最高床温不应超过950℃。旋风分离器进口烟气温度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过1050℃。5.2.4.2负荷或煤质特性变化时,应及时调整给煤量和风量,以维持床温的相对稳定。床温调节应细调微调、分多次缓慢进行。
5.2.4.3通过改变一次风率来调节床温时,应保证床料始终处于良好的流化状态5.2.4.4给煤粒度变化时,若引起床温变化,应及时调整一次风量5.2.4.5对于带有外置床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可通过改变流过外置床的循环灰份额调节床温。5.2.4.6应经常监视炉内流化和燃烧状况、炉膛出口烟气温度及各段烟气温度,以准确判断床温的交化趋势,适时调节床温。当床温低于燃料的燃烧温度(允许投煤床温100℃)时,应投入燃烧器。5.2.4.7可通过调节不同给煤点的给煤量,减少炉膛温度的不均匀程度。5.3蒸汽压力的调整
5.3.1定压方式运行时,负荷变化率不宜大于5%BMCR/min;滑压方式运行时,负荷变化率不宜大于3%BMCR/min(BMCR为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5.3.2负荷及煤质特性的变化均会导致蒸汽压力的变化,滑压方式运行时,锅炉蒸汽压力主要由给煤量来调节。
5.3.3调节给煤量的同时,应对入炉石灰石量进行调节,以保证给煤量和给石灰石量的比例稳定。5.3.4调节蒸汽压力的过程中,应保持各给煤点均勾给煤,若投运的给煤机均在最低转速下运行,且蒸汽压力仍在上升,则应切除一台给煤机,以便剩余的给煤机在调节性能良好的区间运行。5.3.5非事故情况下,应禁止使用对空排汽阀来降低蒸汽压力。5.3.6停用高压加热器时,锅炉的最高负荷应通过试验确定,以防止受热面管壁超温结焦和再热器进口压力过高。
5.4蒸汽温度的调整
5.4.1正常运行时,应维持过热蒸汽出口温度和再热蒸汽出口温度为额定值的-10℃~+5℃,左右两侧蒸汽温度偏差不应超过20℃,过热蒸汽出口温度与再热蒸汽出口温度之差最大不应超过30℃。5.4.2过热蒸汽温度应采用减温水调节,以保持过热器管壁不超温。5.4.3对设有外置床的循环流化床锅炉,也可通过调节锥型阀开度(或气动分流风量)来调节进入布置过热器的外置床的灰流量,以对过热蒸汽温度进行调节。5.4.4再热器系统设有一级减温器时,主要利用喷水减温控制再热器出口蒸汽温度。对设有烟道挡板调温装置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应采用烟道挡板调节,以减少对机组经济性的不利影响。调节时,过热器与再热器挡板应司步调节,应保持两者开度之和为100%,不应将任何一侧的烟道挡板关到0%5.4.5对设有外置床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应通过调节锥型阀开度(或气动分流风量)来调节进入布置再热器的外置床的灰流量,以对再热蒸汽温度进行调节。5.4.6用减温水调节蒸汽温度时,应确保喷水后的蒸汽过热度高于锅炉制造厂的规定值,5.4.7应注意锅炉运行中蒸汽温度随蒸汽压力变化的规律,注意给水压力对减温水量的影响规律,实现有预见性的调整。
5.4.8调节蒸汽温度的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过热器和再热器各段管壁温度在允许范围内5.4.9在下列情况下,应注意蒸汽温度和蒸汽压力的变化:a)负荷变化引起蒸汽压力不稳定时:燃烧不稳定时:
煤质特性和粒度变化较大时
给水压力及给水温度变化较大时:d
锅炉吹灰时:
DL/T1326—2014
f)给煤机断煤时
g)启、停风机时:
h)机组运行异常或发生事故时:i)外置床进灰不畅时。
5.5汽包水位的调整
5.5.1运行中,汽包水位应保持正常水位,维持汽包水位的波动范围为+30mm,不应超过+50mm。5.5.2应经常对照各就地和表盘水位表计,确保水位表计的准确性。核对水位时应以就地水位计为准。5.5.3运行中,每班不少于三次对照各就地和表盘水位表计,并定期冲洗水位计,以保证其准确可靠5.5.4运行中应保持正常水位,并注意蒸汽流量、给水流量、减温水流量、给水压力的变化规律,做到及时调整
5.5.5运行中给水压力过低,且不能满足锅炉负荷的需要时,应适当降低锅炉蒸汽压力,以保证正常炉水供应必需的压差。
5.5.6备用给水泵或给水管(有备用给水管时)应进行定期切换:5.5.7运行中应向锅炉均连续给水。5.5.8运行中若水位过高,必要时可开启事故放水阀进行放水,正常后关闭5.5.9在下列情况下,应加强水位的监视与控制:a)燃烧不稳定时:
b)锅炉负荷变化过大时:
锅炉发生事故时:
定期排污时:
安全门动作时:
切换给水管路或汽轮机切换给水泵时:f
g)就地水位计指示不可靠时。
5.6烟气SO,及NO的控制
5.6.1应连续监视锅炉SO,的排放浓度,通过改变锅炉的石灰石给料量(石灰石粒度应符合锅炉制造厂推荐值)调整SO,的排放浓度。5.6.2增减负荷时应提前做好石灰石给料量的调节:石灰石输送系统管道出现堵塞后,应及时开启吹堵装置进行疏通
5.6.3应连续监视锅炉NO,的排放浓度,通过调节床温、改变次风与二次风的配比(包括各层二次风风率的分配)、调节过量空气系数等手段,来控制NO,的排放浓度。5.6.4为获得较高的锅炉热效率及较低的SO,和NO的排放浓度,应进行专门的燃烧优化调整试验以确定最佳运行工况。
5.7运行参数控制
5.7.1运行参数
正常运行中应控制下列参数:
a)锅炉蒸发量不超过额定值:
b)过热器出口蒸汽温度、压力应保持在规定值:再热器出口蒸汽温度、压力应保持在规定值:c)
两侧蒸汽温度差不应大于20℃,两侧烟气温差不宜大于30℃d
排烟温度应接近设计值:
各受热面管壁最高温度不应超过金属材料允许温度:f
维持炉膛压力正常;
h)汽包水位波动范围保持±30mm8
i)氧量为燃烧调整试验推荐值;i床温偏差不大于100℃:
k)维持床压为燃烧调整试验推荐值±2kPa。5.7.2蒸汽、给水和炉水品质
DL/T1326—2014
5.7.2.1蒸汽、给水和炉水的品质要求符合附录C的规定,运行中为保持锅炉水质和蒸汽品质,应对锅炉进行排污。
5.7.2.2连续排污阀的开度应由炉水品质决定。连续排污阀应缓慢开启,以保持锅炉运行工况的稳定5.7.3受热面清洁
5.7.3.1为清除锅炉尾部受热面的和大,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锅炉尾部受热面进行吹扫。吹灰介质的运行参数应根据实际使用设备情祝在现场运行规程中子以规定。5.7.3.2吹灰器使用频次应根据煤质特性和各段受热面的烟气温度、蒸气温度变化等情况来确定。5.7.3.3吹灰的注意事项应场运行规程中予以规定,以确保吹灰时设和人身安全。对故障吹灰器应及时修复。
真重吹灰,注意防止过热器管壁超温。5.7.3.4低负荷运行
5.7.4定期巡回检查
设备进行定期巡回检查:
运行中至少应
a)给煤系
b)一次风后
灰石输送系统、回料系统、冷渣器系统:欧风机、引风机、高压流化风机膜支吊系
封系统。
发现异常时应查
查月原因,对暂时不能消除的缺陷,应立即道知检修,同时加量监视并采取必要措施,0
防止事故发生
5.8自动控制、
自动控制、
桂控及连锁、保护装置
连锁、保护装置的现场运行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空程控及连锁、保护装置的特性和设定a)自动控
自动控制投人
支换作法
停止的条件
的条件及操
程控投入
牢方法:
保护装置收停止的条件及缴作方法,d
连锁装置投公止的条件及操作方法;e
程控连锁、
保护装置的运行注意事项及一般故障处理。自动控制、
6停炉
6.1正常停炉
6.1.1停炉前的准备
6.1.1.1如果预计停炉时间超过1个月,则停怕前应将账仓及石灰石粉仓排空,停炉时间较短时(3天以内)宜降低煤仓煤位。对于易自燃煤种(如高挥发分烟煤、褐煤等),应将皮带、煤仓排空,防止设备烧毁事故。
6.1.1.2负荷高于50%BMCR时的停炉,应对受热面进行一次吹灰,防止尾部积炭燃烧,同时减少维护清灰工作量
6.1.1.3检查疏放水系统、旁路系统、事故放水系统处于备用状态。6.1.1.4检查燃油系统处于备用状态。油燃烧器投切正常,油枪畅通,雾化良好,必要时可试投一次6.1.1.5停炉前应全面检查锅炉设备,记录所发现的缺陷,以使停炉后检修处理。6.1.2停炉操作
6.1.2.1正带停炉,单元制机组宜采用滑参数停炉。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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