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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 61-199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CJJ 61-1994

中文名称: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94

标准类别: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Urban Underground Pipeline Detection CJJ61-94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4-12-05

实施日期:1995-07-01

作废日期:2003-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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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1044746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P13工程地址、水文地质勘察与岩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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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情况:被CJJ 61-2003代替

出版信息

页数:48页

标准价格:26.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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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CJJ 61-1994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94 CJJ61-199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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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etecting andsurveying underground pipelines and cables in cityCJJ
61—94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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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etecting andsurveying underground pipelines and cables in cityCJJ
61—94
主编单位: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
99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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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i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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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的通知
建标[1994]729号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2]227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61一94,自1995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勘察与岩土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院负责归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主编单位负责,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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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规定
地下管线的探查
一般规定·
3.2实地调查
地下管线探查的物探方法和技术3.4
探查仪器的技术要求
地面管线点标志的设置
探查工作的质量检验
地下管线测量
一般规定
地下管线的控制测量
4.3已有地下管线测量
4.4地下管线定线测量与竣工测量·4.5地下人防巷道测量
4.6测量成果质量的检验
5地下管线图的编绘
一般规定
5.2专业管线图的编绘
5.3综合管线图的编绘
5.4管线断面图的编绘
6报告书编写和成果验收
一般规定
6.2报告书编写
成果验收
成果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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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AONT 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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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
附录F
附录G
地下管线探测安全保护规定
0000000000
++0++++0.+0000..000
管线点调查表、探查记录表及管线点成果表明显管线点调查表(地下管道)明显管线点调查表(地下电缆)地下管线探查记录表
管线点成果表
探查地下管线物探方法的种类
地下管线的代号及色别
地下管线图图例
地下管线图样图
专业管线图示例(给水管道图)
综合管线图示例
地下管线纵断面图示例…
地下管线横断面图示例
本规程用词说明·www.bzxz.net
附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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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页
·插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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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为了统一城市地下管线探查、测量和图件编绘的技术1.0.1
要求,提供城市规划、设计、施工以及建设和管理部门所需的各种地下管线敷设现状的基础资料,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探查和测绘埋设于城镇市区或市郊的各种不同用途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管道或电缆,也适用于地下人防巷道的探查和测绘。
1.0.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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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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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规定
2.0.1地下管线探测的对象应包括埋设于地下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工业等各种管道以及电力和电信电缆。2.0.2地下管线探测应查明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走向、埋深(或高程)、规格、性质、材质等,并编绘地下管线图。2.0.3地下管线探测按探测任务可分为市政公用管线探测、厂区或住宅小区管线探测、施工场地管线探测和专用管线探测四类。各类探测的要求和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2.0.3.1市政公用管线探测应根据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或公用设施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其范围应包括道路、广场及其他主干管线通过的区域。
2.0.3.2厂区或住宅小区管线探测应根据工厂或住宅小区管线设计和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其探测范围应包括厂区或住宅小区所辖区域。
2.0.3.3施工场地管线探测应在某项工程施工开挖前进行,其范围应包括开挖、可能受开挖影响地下管线安全以及为查明地下管线所必需的区域。
2.0.3.4专用管线探测应根据某项管线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其探测范围应包括管线工程敷设的区域。
地下管线探测基本地形图的比例尺可根据表2.0.4选择。
2.0.5城市地下管线探测的精度应符合以下规定:2.0.5.1隐蔽管线点的探查精度分为三个等级。各级精度探查的水平位置限差和埋深限差应符合表2.0.5.1的规定。限差值按二倍中误差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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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线探测基本地形图比例尺的选择探测类别
市政公用
管线探测
厂区或住宅小区管线探测
施工场地管线探测
专用管线探测
隐蔽管线点的探查精度
精度等级
水平位置限差6us(cm)
±(5+0.05h)
±(5+0.08h)
±(5+0.12h)
注:1.h为地下管线的中心埋深,以厘米计;表2.0.4
选用比例尺
1*500~1:2000
1:1000~1:5000
1:500~1:1000
1:200~1:1000
1:500~1:5000
表2.0.5.1
埋深限差(cm)
±(5+0.07h)
±(5+0.12h)
±(5+0.18h)
2.当h≤70cm时,埋深限差tm用h=70cm代入计算;水平位置限差仍用实际理深h值代入计算,3.如果对探查精度有特殊要求,可根据工程需要确定。测量管线点的解析座标中误差(指测点相对于邻近2.0.5.2
解析控制点)不得大于士5cm;高程中误差(指测点相对于邻近高程控制点)不得大于士2cm。
探测管线点的解析座标中误差(指实际管线点相对于邻近解析控制点)不得大于表2.0.5.3中的规定。高程中误差(指实际管线点的高程相对于邻近高程控制点)不得大于0.58t,0m为表2.0.5.1所规定的探查埋深限差。探测管线点解析座标中误差
精度等级
座标中误差m
±(5+0.02h)
±(5+0.035h)
±(5+0.055h)
注,h为地下管线的中心埋深,以厘米计。2.0.5.4
表2.0.5.3
地下管线图上测量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土0.5mm;地下管线图上探测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士(0.5+0.25gts/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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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m,式中M为测图比例尺的分母。2.0.6市政公用管线探测和专用管线探测采用的座标和高程系统必须与当地城市座标和高程系统相一致。厂区或住宅小区管线探测和施工场地管线探测可采用本地的建筑座标系统,但应与当地城市座标系统建立换算关系式。2.0.7地下管线探测工作宜遵循下列基本程序:接受任务、搜集资料、现场踏勘、方法试验、编制技术设计、实地调查、仪器探查、建立测量控制、管线点连测、地下管线图编绘、报告书编写和成果验收。探测单一管种或工作量较小时,上述工作程序可以简化。
2.0.8地下管线探测任务应由专业探测单位的上级部门以任务书的形式下达,或由用户单位以委托书的形式委托。任务书或委托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工区位置和范围、工作目的和精度等级要求、工作期限和应提交的成果等2.0.9地下管线现场探测前,必须全面搜集和整理测区范围内已有的地下管线资料和有关测绘资料,宜包括下列内容:(1)已有的各种地下管线图:
(2)各种管线的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及技术说明资料;(3)相应比例尺的地形图;
(4)测区及其邻近测量控制点的座标和高程。2.0.10现场踏勘应在搜集、整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踏勘的任务是:
(1)核查搜集的资料,评价资料的可信度和可利用程度:(2)察看工区的地物、地貌、交通和地下管线分布出露情况、地球物理条件及各种可能的干扰因素;(3)核查测区内测量控制点的位置。2.0.11在搜集资料和踏勘的基础上,宜编制地下管线探测工作示意图。示意图可选用1:5000或1:10000的地形图,也可采用地形草图。图上应标出探测范围以及范围内和邻近的地下管线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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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根据搜集的资料和踏勘的结果,应选定合理的地下管线探测方法和技术,并进行必要的方法试验。方法试验应符合本规程3.3.4条的规定。
2.0.13地下管线探测工程应编写技术设计。技术设计宜包括下列内容:
(1)探测工作的目的、任务、范围和期限;(2)工区的地形、地下管线的概况、交通条件及相关的地球物理特征;
(3)探测方法有效性的分析、工作方法及野外工作布置;(4)工作量估算及工作进度;
(5)劳动组织、仪器、设备、材料计划;(6)拟提交的成果资料;
(7)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注:探测任务较简单或工作量较小时,技术设计可简化。2.0.14计算机地下管线成图系统和数据库应满足本规程的有关技术要求。
2.0.15地下管线探测野外作业必须遵守本规程附录A中的有关安全保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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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下管线的探查
3.1一般规定
3.1.1地下管线探查应在现场查明各种地下管线的敷设状况及在地面上的投影位置和埋深,并在地面上设置管线点标志。3.1.2管线点分为明显管线点和隐蔽管线点。在明显管线点上应对地下管线进行实地调查和量测。在隐蔽管线点上应用仪器探查地下管线的地面投影位置及埋深。3.1.3管线点宜设置在管线的特征点或其地面投影位置上。管线特征点包括交叉点、分支点、转折点、起止点以及管线上的附属设施中心点等。
3.1.4在没有特征点的管线段上,探测各类管线的管线点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市政公用管线探测和专用管线探测,管线点的间距宜按相应比例尺地形图上每15~30cm设一个管线点;(2)厂区或住宅小区管线探测,管线点的间距宜按相应比例尺地形图上每10~20cm设一个管线点;(3)施工场地管线探测,宜在现场每510m设一个管线点。3.1.5地下管线探查必须在充分搜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采用实地调查与仪器探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3.1.6管线点的编号和标记,宜采用管线代号、管线编号和管线点顺序号三部分组成的符号表示。管线代号宜按附录D用汉语拼音字母标记,管线编号和管线点顺序号宜用阿拉伯数字标记,两者之间加符号“一”。
3.1.7地下管线探测的取舍标准应根据各城市的具体情况、管线的疏密程度和委托方的要求确定。市政公用管线探测宜按表工程6量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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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取舍。
市政公用管线探测取舍标准
管线类别
需探测的管线
管径>50mm或≥100mm
管径≥200mm或≥300mm
管径>50mm或≥75mm
地下管线探查应积极采用经方法试验证明行之有效并达到本规程2.0.5.1款所规定的精度要求的新方法、新技术。3.2实地调查
1对明显管线点上所出露的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应3.2.1
作详细调查、记录和量测,查清每一条管线的情况,并按附录B的格式填写管线点调查表。各种地下管线实地调查的项目可按表3.2.1选择。
实地调查时宜邀请熟知本地区地下管线的人员参加。3.2.2
在实地调查时,应查明每一条管线的性质和类型。3.2.3
3.2.3.1给水管道可按给水的用途分为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消防用水。
排水管道可按排水的性质分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雨水。
燃气管道可按其所传输的燃气性质分为煤气、液化气和天然气;按燃气管道的压力大小分为低压、中压和高压:低压
压力≤<5kPa;
压力>5kPa,<0.4MPa
压力>0.4MPa,≤1.6MPa。
工业管道可按其所传输的材料性质分为氢、氧、乙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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