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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 6320-199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Y 6320-1997

中文名称:陆上油气田油气集输安全规定

标准类别: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

英文名称: Safety regulations for oil and gas gathering and transportation in onshore oil and gas field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7-12-31

实施日期:1998-07-01

作废日期:2008-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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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中标分类号:>>>>石油安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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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情况:被SY 6320-2008代替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标准价格:17.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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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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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3.100
备案号:1133-—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 63201997
陆上油气田油气集输安全规定
Safety regulation of petroleum gathering andtransportation in land oil and gas field1997-12-31 发布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1998-07-01实施
SY 63201997
引用标准
安全管理
原油处理
天然气处理
压力容器、油田专用容器和加热炉供配电
政建、
扩建及检修与抢修施工
SY63201997
为实现陆上油气田原油、天然气采集、输送、处理、储存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辽河石油勘探局,章启成顾伯平李丹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跃称王树成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陆上油气田油气集输安全规定
Safety regulation of petroleum gathering andtransportation in land oil snd gas fieldSY 6320-1997
本标准规定了陆上汕气田原汕、天然气的采集,输送、处理、储存过程中的基本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陆上油气田的油气集输与处理过程中的安全管理。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弓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J16-—199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74—1984石油库设计规范
GBJ 140—19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72311987
、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GB $958198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 50057—19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151—1992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83-—1993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SYJ4—84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SY/T0010—96气田集气T程设计规范SY0031-95石油工业用加热炉安全规程SY0043一96油气田地面管线和设备涂色标准SYJ45--91原洲电脱水设计规范
SY0075—93油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SY/T0076—93天然气脱水设计规范SY/T0511—1996石油储髓呼吸阀SY/T05121996石油储罐阻火器
SY/T0525.1-93石油储罐液压安金阀SY52251994石汕与天然气钻井、升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SY/T553792原油输送管道运行技术管理规范S15690—95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SY5719-95天然气凝液安全管理规定SY5737—1995原油管道输送安全规定SY5845—93油田专用容器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1997-12-31批准1998-07-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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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5858一93石油企业工业动火安全规程SY5984一94油(气)田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查规定SY6186—1996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0]8号文3安全管理
3.1安全组织
3.1.1石油、天然气的来集、输送、处理、储存厂(站)(以下简称管理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1.2管理单位行政正职是该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3.1.3管理单位应设专(兼)职安全人员,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和现场监督检查工作3.2安全制度、措施
3.2.1管理单位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a)安金生产责任制;
b)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防火、防爆制度
d)安全检查制度;
e)安全教育制度:
f)安全奖惩制度:
g)出人站安全检查制度
3.2.2管理单位应有防火、防爆、防毒、防设备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等应急安全计划和技术措施。3.3安全教育
3.3.1单位及生产班组应对新人厂人员和调换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3.3.2生产班组应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动。3.3.3班组吞开的班前、班后会,应有安全内容。3.3.4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劳动部门或企业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3.4安全检查
管理单位及具主管上级单位应坚持安全检查,厂(处)每季一次:铲(大队)每月一欧,小队每周一欲,班组按岗位巡回检查。3.5护品、护具
上岗人员应按SY5690的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4通则
4.1“三同时”管理
新建、改建、扩建油气集输工程设计应将安全技术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4.2设计
4.2.1新建、改建、扩建油气集输工程设计应按SYJ 4和 SY/T D010的规定执行。防火设计应按GB50183及国家,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4.2.2防雷装置设计应按GB50057的规定执行。4.2.3供。配电设备和线路设计应按GB50058的规定执行。4.2.4液化石油气厂房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50m~的油气集输厂房内,应按规定安装强制排风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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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值班室观察窗应用不燃烧材料制作的密封固定窗4.2.6油气处理间与值班室配电间所有连通通道(含地下管沟)均应用不燃烧材料封堵4.2.7油气集输站设置围墙(栏)应根据所在地周围环境和规模大小确定。当设置围墙(栏)时,用粘土砖、铁丝网或其他不燃材料,围墙(栏)高度应不低于2.2m。国墙(栏)除应留通道外,不应有缺口。
4.2.8化验室应有强制通风设施。4.2.9油气)(站)的等级划分应按GB50183---1993中3.0.3的规定执行。一级油气集输站(场宜采用自动安全监控技术。
4.2.10油气集输工程中有关职业卫生、技术安全和消防设施的设计内容,应经劳动部门或介业安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交付施工
4.3施工与验收
4.3.1建设单位在组织对新建、改建.扩建油气集输工程项目验收时,应同时验收职业卫生,技术安全和消防设施。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向建设单位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建设单位检查确认后报请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等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工程方可投产。4.3.2容器、管道和装卸设施防静电接地装置的安装和检测应按SY5984的规定执行4.3.3新安装和检修后的锅炉,压力容器应经蓝察主管部门审查台格并取得使用合格证后方可投人使用。使用单位应将在用炉和压力容器登记,霆档。4.3.4油气介质走向应有方向标示,阀门应挂牌,管道涂色应按GB7231和SY0043的规定效行。4.3.5梯子,栈桥护栏齐全,可靠、安全通道应畅迪,4.3.6机电设备转动部位应有防护罩,并安装可靠:4.3.7机电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小于1024.3.8安全阀、温度计和压力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4.3.9站内排水系统应设计合理,沟内不能有原油和杂物。4.4产和运行
4.4.1、工程项目投产方案应经管理单位上级安金和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4.4.2工程项目投产试运应严格按批的投产方案进行。生产单位应在工程项目试运前和运行中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惠整改。
4.4.3油气集输厂(站)投产前,应对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送到熟悉工艺流程:掌握设备性能、结构、原理、用途,做到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4.4.4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4.4.5岗位人员严禁用汽油、香焦水和其他有机溶剂擦洗设备、衣服和地面。4.4.6一、二级油气集输厂(站)应设警卫(门卫),并制定执勤责任制和出人站安全检查制度。4.4.7油气集输厂(站)应配备可靠的通信设施,并保持通信畅通:一级洒气集输泵站宜配备应急通信于段。
4.4.8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应设立醒月的“严禁烟火”等安全标志牌。4.4.9站门应设立醒目的站牌,要害部位领导安全承包牌及“进站须知”、“未经许可禁止人内”,“严禁烟火等安全标志牌。
4.4.10一级油气厂(站)应配有动能匹配的电动或手动警报器5来集
5.1、井场及计量站
5.1.1油气并及计量站与周围建(构)筑物、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183一1993中3.0.5的规定。并场布局应合理,单井拉油的采油井口、水套加热炉和高架罐宵三角形布置。井场用地应能满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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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井施工占地要求。原油回收池边距井口不应小于20ml5.1.2井场应平整,无积水、无油污、无杂草。5.1.3并口装置及设备,设施应做到不漏油、不漏气、不漏电。5.1.4位于居民区附近的油井,抽油机外露2m1以下的旋转部位应安装护栏,护栏高度应不低于1.2m.
5.1.5当机械采油并场采用非防爆起动器时,距井口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m仪器仪表应配备齐全,性能应良好。5.1.6
5.1.7抽油机刹车装置应齐全、完好5.1.8气井井口节流后应装设安全阀,5.1.9开关阅阀门、装卸压力表时,操作人员不应将身体和面部正对阀门丝杠和压力表轴向,检查采油树小四通和油嘴时,应先放压,确认无压后再操作。操作时脸部不得面对丝堵。5.1.10压力穿器、油田专用容器和加热炉应按第10章的规定执行。5.1.11当使用有凝液析出的天然气做料时:其管线上应设胃气液分离器。加热炉炉膛内宜设常明灯”,其气源可从燃料气调节阀前的管道上引向炉膛。5.1.12并口放喷管线应用硬质金属管线连接并固定。计量站放空管线应引人原油回收池5.2集输管线
5.2.1油气田集输管线工程防火应按GB50183—1993巾第6章的规定执行5.2.2输气,输油管线清管设施应按SYJ4一84中3.8.7的规定执行。5.2.3应定期对管线巡回检查。巡回检查应按SY5737和SY6186的规定热行。5.2.4对运行管线应按规定观察、记录压力、温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5.2.5油气管线严禁超压运行。
5.2.6各种管径输油管线停输、计划检修及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理,应接SY/T5537的规定执行,并在允许停输时间内完成。5.2.7管线解堵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严禁用明火烘烤。6原油处理
6.1原油计量
6.1.1用分离器量油时,严禁敲击和摇动玻璃管。量完后应把玻璃管内的液位降到底部,然后关闭上、下端阀门。
6.1.2储油罐人工检尺应采用铜质金属重锤。储油罐检尺口应设有色金属衬套,检测后盖上孔盖(.1.3上罐人员宜23人,不应在罐项跑、跳。五级风以上,雨雪天、浓雾大及有雷雨时严禁上。
6.1.4上罐应用防爆手电筒且不应在罐项开闭6.2原油脱水
6.2.1电脱水器设计应按 SYJ45的规定执行。梯子口应有醒国的“高压危险,禁止攀登”,“当心触电”等安全标牌。6.2.2
6.2.3电脱水器高压部分应有闺栅安企门应有锁,并有电气连锁自动断电装置,6.2.4绝缘棒应定期做耐压试验,建立试验台帐账,有耐压合格证,6.2.5高压部分应每年检修一次,及时更换极板。6.2.6电化学脱水器油水界面自动控制设施及安全附件应完好可靠。脱水器安全阀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性能可靠。
6.2.7脱水器投产前应按规定做强度试验和气密试验,变压器检修前应光放电。脱水器的一切检修作业应停电,取下保险并挂牌。送电前应把脱水器内的气体排出干净,并做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送4
6.3原油稳
6.3.1稳定装置不应超温,超压运行。SY/ T 63201997
6.3.2压缩机启动及事故停车安全联锁装置应完好、可靠。6.3.3压缩机及管线应有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6.3.4压缩机吸人管应有防止空气进入的可靠措施。6.3.5压缩机间应有强制通风设施。6.3.6压缩机间应有当心爆炸”安全标志。6.4污油污水处理
6.4.1污油污水间电气防爆等级应按GB50183、GB50058的规定执行6.4.2污油罐应有商、低液位自动报警装置。6.4.3加药宜采用自动装置。
6.4.4加药问应设置强制通风设施、6.4.5含油污水处理浮选机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02。浮选机外露旋转部位应有防护罩,6.5输油泵房
6.5.1电动往复泵、螺杠泵和齿轮泵等容积式泵的出口管段阀门前:应装设安全阀(录本身有安全阀者除外)及卸压和联锁保护装置,6.5.2泵房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6.5.3泵和不防爆电机之间应设防火墙。6.5.4发生较大泄漏需紧急停蒙处理时:应首先到低压配电间切断电机控制电源。7天然气处理
7.1天然气计量
新装流量计时应选用无乘型。使用和校验在用有求型流量计时,应有而靠的防止操作人员汞中毒的措施。
7.2天然气压缩机间
7.2.1压缩机的吸入口应有防止空气进入的措施。7.2.2压缩机的各级进口应设凝液分离器或机械杂质过滤器,分离器应有排液,液位控制和高液位报警及放空等设施。免费标准bzxz.net
7.2.3压缩机应有可靠的防静电装置。7.2.4压缩机启动及事故停车安全联锁装置应完好。7.2.5
压缩机和动力机之间的传动应采用防护式联器或三角皮带联接压缩机间宜采用开式建筑结构。当采用非散开式结构时,应设可燃气休检测报警装置鼓超7.2.6
浓度紧急切断联锁装置。机房底部应设计安装防爆型强制通风装置,门窗外开,并有足够的风和泄压面积。
7.2.7压缩机间电缆沟宜用砂砾埋实,并应与配电间的电缆沟严密隔开,7.2.8压缩机间气管线宜地上铺设,并设有进行定期检测原度的检视点。7.2.9压缩机间应有醒回的”当心爆炸”等安全标志利巡回检查点和检查-下。7.2.10新安装或检修投运压缩机系统装置前,应对机泵、管道,容器、装置进行系统氮气置换,置换速度应不大于5ms:在气体排放口和检修部位取样分析时:氧的含量应不大于2%。正常运行中应采取可靠地防止空气进人系统的措施。7.2.11操作人员在压缩机启动后,应严密监视温度:压力、工况变化:正常20min后转人运行。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及时放掉冷器和分离器内的油、水。1 5
7.3天然气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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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天然气脱水设计应按SY/T 0076的规定执行。7.3.2天然气原料气进脱水器之前应设置分离器。7.3.3在天然气容积式压缩机和泵的出口管线上,截断阀前应设置安全阀7.3.4天然气吸附脱水器本身可不设安全阀,应在原料气进脱水器之前、截断阀之后的管线上设安全阀。
7.3.5天然气脱水装骨中,气体应选用全启式安全阀,液体应选用微启式安全阀。安全阀弹簧应具有可靠的防腐蚀性能或必要的防腐保护措施。7.4天然气脱硫及尾气处理
7.4.1酸性天然气应脱,脱水。对于距天然气处理厂较远的酸性天然气,在管输中可能有游离水产生,这时可先脱水,后脱硫。7.4.2在天然气处理及输送过程中使用化学药剂时,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要求,并落实防冻伤、防中毒利防化学伤害等措施7.4.3生产区应设急救室,并配备相应的防中毒,,防伤害的必要用具和用品,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常识,掌握应急处理的方法。7.4.4硫磺回收、尾气处理等装置宜设氟气保护系统。7.4.5设备容器和管线,与高温硫化氢、硫蒸气直接接触时,应有防止高温硫化腐蚀的措施与二氧化硫接触时,应控制金属壁温,防止酸凝满蚀。7.4.6脱硫溶液系统应设过滤器。进脱硫装置的原料气总管线和再生塔均应设安全阀。连接专门的御压管线人火炬放空燃烧。
7.4.7液硫储继最高液位之上应设置灭火蒸汽管。储罐四周应设防火堤和相应的消防设施,7.4.8含硫污水应预先进行汽提处理,混合含油污水应送入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不得排放不合格的污水。
7.4.9在含硫容器内作业、除执行油气储罐安全要求外,还应进行有毒气体的测试。当硫化氢含量超过安全临界浓度时,应佩戴防护器具,至少两人起工作,两人在外部配合,以便相互救护。7.4.10天然气和尾气凝液应全部回收。凝液安全管理应按SY5719的规定拟行,8储存
8.1储油罐
8.1.1油罐这竣工后,应经安全,消防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交工投产。8.1.2储油罐呼吸阀、阻火器、液压安全阀应按SY/T0511、SY/I0512、SY/T0525.1的规定执行。呼吸阀,腋压安全阀底座应装设阻火器,阻火器每季至少检查一欲。呼吸阀、液压安全阀冬至少检查两次。甲、艺类液体常压储罐容器通向大气的开口处应有阻火器。8.1.3储油罐液位检测宜采用自动监测液位系统,放水时应有专人监护。8.1.4为防止储油罐溢流和抽滤,装油量应石安全液位内,置单独设置高、低液位报警装置。5000m以上的储油罐进、出油管线应装设韧性软管补偿器。8.1.5
浮预罐的浮顶与罐壁之间应用两恨截面积不小于25mm~的软铜线连接。8.1.6
浮顶罐竣工投产前和检修投用前,应对浮船行不少于两次的起降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8.1.7
8.1.8储油罐应有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点沿罐底周边每30m至少设置一处,单罐接地应不少于两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2。在每年雷雨季前对其检测备案,8.1.91000m及以上的储油罐顶部应有手提灭火器、名棉被或海草席。8.1.10罐顶阀体法兰跨线应用软铜线连接完好。8.1.11储油罐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管理应按第12章的规定执行16
8.2油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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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防火应按SY0075的规定执行,并保持完好8.2.2阀门应编号挂牌,必要时上锁。8.2.3防火堤与消防路之间不应植树8.2.4防火堤内应无杂草、无油污、无可燃物。8.2.5油罐区排水系统应设水封井,排水管在防火堤外应设阀门、8.2.6油罐区上空应装设防爆电气设备。架空电力线路不应通过油罐区上穿:在一侧通过时,距防火堤应不小于1.5倍杆高的距离。8.3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凝液储存8.3.1气柜应装设容量上,下限标志,上限高度为气柜设计容积高度的85%,下限高度为设计容积离度的15%。雷前关气气柜液位应在上限高度的23以下。8.3.2加强气柜的使用与维护,水槽内应保持正常水位、冬季应有保温防冻措施,8.3.3储液罐应装有紧急放空、安全泄压设施及液位计、高低液位报警装置。8.3.4储液罐应装安全阀、温度计、压力表,并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8.3.5储液罐应有防晒或喷淋装置。8.3.6储液罐区应有醒目的\禁止烟火”安全标志。8.3.7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储罐不得与其他甲、乙类液体储罐同组布置,8.3.8储液罐区宜设高度为1m的非燃烧性实体防护墙,防护墙内应设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8.3.9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凝液储罐容积大于或等于50m时,其液相出口管线上宜设远程操纵阀和自动关闭阀,液相进口管道宜设单向阀。罐底宜预留给水管道接头。8.3.10液化右油气、关然气凝液储罐液相进,出口阀的所有密封垫应选用螺旋型缠绕垫片或金属包石棉垫片。
8.4硫磺储存
8.4.1.液体硫磺储存应脱气(H,S)。储罐与硫磺成形厂房之间应有消防通道。8.4.2液体硫磺储罐应有封闭的、用非燃烧材料建造的防护墙。墙高应为1m墙内容积不应小于-个最人的液硫储罐的容量,墙内侧至罐壁的净距不应小于2ml。8.4.3固体硫磺仓库宜为单层建筑,并应设火灾报警系统。每座仓库的总面积不应超过20001m2,且仓库内应设防火隔墙,防火隔墙内的总面积不应超过5001m。仓库与硫磺成形厂房毗邻布置时,应设置防灭墙。
8.4.4液硫储罐应设置固定式蒸汽灭火系统,灭火蒸汽应从饱和蒸汽压为不大于1MPa的蒸汽主管顶部引出。
9装卸
9.1汽车装卸
9,1,1槽车驾驶员和押运员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并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9.1.2槽车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按指定路线行驶。装卸台应有“禁止烟火”安全标志和“装(卸)油安全须知”标牌。
9.1.3场地应平整、无油污。
待装卸和非作业车辆应停在围墙外。9.1.5
车辆应配备阻火器、两具灭火器和槽车尾部导静电橡胶拖地带,禁用拖地链条,9.1.6
装油桥用不燃烧材料建造,
装油鹤管应来用有铜丝的专用胶管,并伸至油罐底部。9.1.7
装御人员应在汽车熄火后装御油品。SY/ T 6320-1997
9.1.9汽车驾驶员不得在装卸时检修汽车。9.1.10同时充装天然气凝液的车辆不得超过两台,两车停放地面的水平高度差不得超过10cm。充装时应同时装卸,同时发动,充装过程中不得发动车辆。车辆发动前应用携带式可燃报警器检查周围可燃气体含量,确认合格肩方可发动车辆。9.1.11充装天然气凝液的车辆,充装量不得超过槽车罐容量的85%。9.1.12装卸区应有静电接地活动导线,并在装卸时使用。9.1.13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爆安全要求。9.2火车装
9.2.1装卸前应对槽车顶项盖,踏板:车盖萃圈、底部阀门鹤管和轨道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合格后才能作业。
9.2.2主要出人口应有醒目的\严禁烟火安全标志。栈桥两侧(从铁路外轨算起)及两端(从第一根支柱算起】20m以内为严禁烟火区“,9.2.3找桥段铁路应来用非燃烧材料的轨枕。9.2.4接送槽车时,机车应按规定拖挂隔离车:9.2.5装卸时,机车头不应进入“严禁烟火区”。9.2.6装卸油管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阀与火车装卸油栈台的间距不应小于10ml。9.2.7#
栈台至站内其他铁路,道路的间距应符合GB50183一1993中5.4.4的规定。9.2.8栈桥及地面应无油污、不存放易燃品,道路应保持畅通。9.2.9应有足够的夜间作业防爆照明设施,并使用防爆手电筒。机车进出站信号灯应保持完好。9.2.10栈桥上的电气设备和设施应防爆,9.2.11栈桥的每根道轨连接处和鹤管法兰处应用两根直径不小于5mm的金属线跨接,每200m设一个接地点。
9.2.12装卸油鹤管应采用有铜丝的专用导静电胶管:管端应用直径不小于4m1的软铜导线与接地极连接。冬季不得用明火加热鹤管,9.2.13防静电接地电阻应每季测定一次:电附值应不大于1099.2.14装卸栈台两侧应设导静电装置。装卸人最在上栈台时应触摸导静电装置,导走静电。9.2.15开关原油槽车车盖、起放套管和软管及检查卸油管时,应轻开轻关。9.2.16槽车装卸作业时,装卸人员一人可时只可负责两台槽车。9.2.17原油装车温度不超过规定值,流速应控制在3~4m/s以下,压力应不超过0.15MPa,管应插人油槽车底部。
9.2.18装卸时.不应用高压蒸汽吹扫油车和栈桥上油污。防正因产生静电而起火花9.2.19雷雨及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应装卸油品。9.3码头装卸
9.3.1油码头按建设船驳的载重吨位划分等级。等级划分见表1。9.3.2油码头选址及其他相邻码头或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GBJ74一84中第6章第2节的规定。
9.3.3装卸甲、乙类油品码头与陆地明火及散发火花的地点的防火距离应不小于40m。9.3.4油码头应在岸边方向根措需要设置安全围障,生产区可不另设。9.3.5油码头的建造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护眩设施除外)。9.3.6停靠需要排放压舱水或洗舱水油船的码头,应设置接受压舱水或洗舱水的设施。9.3.7
油码头上输油管线的阀门应采用钢阀。输油管线在岸边的适当位置应设紧急关闭阀。9.3.8油码头应设有为油船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此接地装置应与码头上装卸油品设备的静电按地装置相连接。
SY/ T 6320-1997
表1油码头分级
3000~10000
1000~3000
9.3.9进人油船的人员应触摸设置的导静电装置9.3.10油码头应设有明显的红灯信号。9.3.11油码头采用橡胶软管作业时,应设置过压保护装置。9.3.12油码头及油船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应完好可靠。内河
1000~5000
100~<1000
9.3.13油码头及油船应配备数量相当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装卸甲、乙类油品的一级油码头,应配备2~3艘拖轮兼消防两用船;装卸甲、乙类油品的二级和丙类冲品的一级油码头,应配备1~2嫂拖轮兼消防两用船,作为油码头生产的安全辅助设备。10压力容器、油田专用容器和加热炉10.1设备
10.1.1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10.1.2油专用容器使用管理应按SY5845的规定执行。10.1.3加热炉的使用、管理、检验和报废应按SY0031的规定执行。10,1.4
设备应固定牢靠,纽绳应齐全紧固,看火孔、调风器和紧急效空阀应济金、完好10.2安全附件
安全阀应有铅封,且齐全、灵敏,每年检验一次,应有检验台帐10.2.2F
防爆门和防爆膜应完好。
压力表应完好,每半年检验一次,并有校验标签。刻度盘应划红色标记线液位计应完好,阀门应无渗漏。10.2.4
10.2.5加热炉宜具备燃烧器灭火和超温报警等安全保护装置。10.3运行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0.3.2应认真进行运行前和运行中的检查。10.3.3并联炉管的原油出炉温差不应大于规定值,以避免流。10.3.4如发现加热炉灭火,应及时关闭燃料进口阀门,并查找原,排除故障,重新点炉前,应按规定时间进行炉膛吹扫。
11供配电
11.1级油气集输厂(站)应采用双电源供电方式11.2配电室应设应急照明,门应外开并能自动关闭,应采用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电容器室应通风良好:
11.3电缆沟应无积水,地沟应封堵。11.4用电设备及线路走向应合理、导体选择及线路敷设应符台安全规定,线路应无老化、破损和裸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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