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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 2325.1-201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B/T 2325.1-2019

中文名称:机车车辆视听警示装置第1部分:前照灯

标准类别:铁路运输行业标准(T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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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视听 警示 装置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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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TB/T 2325.1-2019.Audio visual warning device for rolling stock-Part 1 : Front illuminators.
1范围
TB/T 2325.1规定了铁路机车、动车组前照灯(以下简称前照灯)的分类,使用条件,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TB/T 2325.1适用于铁路干线机车、调车机车、动车组使用的各种光源前照灯,其他轨道交通机车车辆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1电工电 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A:低温(GB/T 2423. 1-2008 ,IEC 60068-2-1:2007 ,IDT)
GB/T 2423.2电工电子产 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B:高温(GB/T 2423. 2一2008,IEC 60068-2-2 : 2007 ,IDT)
GB/T 2423.4电工电子产 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Db:交变湿热(12 h+12 h循环)(GB/T 2423. 4- 2008, IEC 60068-2-30: 2005,IDT)
GB/T 2423.17电工电子产 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Ka:盐雾(GB/T 2423. 17-2008,1EC 60068-2-11:1981,IDT)
GB/T 2423. 37- -2006 电工电子产 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L:沙尘试验(IEC60068-2-68:1994,IDT)
GB/T 4208- -2017外壳防 护等级(IP代码)(IEC 60529:2013,IDT)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前照灯front illuminator
位于机车和动车组端部,用于照明和警示作用的灯具。
3.2基准轴geometric axis
垂直于灯具发光面并通过发光面几何中心的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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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29.280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
TB/T2325.1—2019
代替TB/T2325.1—2013
机车车辆视听警示装置
第1部分:前照灯
Audio visual warning device for rolling stock-Part1:Frontilluminators
2019-03-25发布
国家铁路局
2019-10-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使用条件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室外光照度计算
TB/T2325机车车辆视听警示装置》分为四个部分:第1部分:前照灯;
-第2部分: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第3部分:电笛;
第4部分:风笛。
本部分为TB/T2325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是对TB/T2325.1一2013《机车、动车组前照灯、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第1部分:前照灯》的修订。与TB/T2325.1一201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本部分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前照灯的分类,增加了LED光源前照灯(见第4章,2013年版的第4章);修改了环境条件,包括区分了外界环境温度和工作环境温度、增加了耐盐雾要求和承受风、沙、雨、雪等要求(见5.1,2013年版的5.1);修改了前照灯的电源电压,增加了DC24V(见5.2,2013年版的5.2);修改了灯具功率的要求(见6.2.1,2013年版的6.2);-增加了LED光源前照灯的光强度要求、相对光强度分布要求、室外光照性能要求(见表1、表2、表3);
一增加了LED光源前照灯的光电参数、反光镜及电磁兼容性的技术要求(见6.9、6.11.2、6.13.2);
修改了前照灯的介电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见6.7.3、7.17,2013年版的6.6.3、7.16);修改了橡胶部件的要求(见6.8.5,2013年版的6.7.5);增加了光源的色温要求及试验方法(见表4、7.4);-增加了灯具防护等级要求、裸露于车体外部分的淋雨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6.10.2、6.10.3、7.20、7.22)
修改了透明灯罩的透光率(见6.12.3,2013年版的6.11.3);删除了透明灯罩的边缘破损面积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6.11.5);-增加了灯具耐久性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见6.14、7.24);-修改了光源寿命试验方法,增加了LED灯具寿命的试验方法(见7.3.3,2013年版的7.3.2);-增加了灯具发光效率测试、电源反接试验、透明灯罩的透光率测量、安装面平面度测量、盐雾试验方法(见7.3.2、7.6、7.19.3、7.19.4、7.23);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8章,2013年版的第8章):;删除了RAMS要求(见2013年版的第9章):-修改了包装箱的要求,增加了堆码极限的要求(见9.3,2013年版的10.3);修改了气体放电光源前照灯室外光照度计算(见附录A中表A.2,2013年版的表A.2);增加了LED光源前照灯室外光照度计算方法(见附录A中表A.3)。本部分由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通信信号研究所、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I
TB/T2325.1-2019
西安西隆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灵格灯具厂。本部分起草人:王朝霞、李丰田、周张钰、何英彪、刘飞、金鑫、张瑞珍、林亚春、陈晓庭。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TB/T2325—1992;
TB/T2325.1—2006、TB/T2325.1—2013。IV
1范围
机车车辆视听警示装置第1部分:前照灯TB/T2325的本部分规定了铁路机车、动车组前照灯(以下简称前照灯)的分类,使用条件,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本部分适用于铁路干线机车、调车机车、动车组使用的各种光源前照灯,其他轨道交通机车车辆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2008,IEC60068-2-1:2007.IDT)
GB/T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2008IEC60068-2-2:2007,IDT)
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2423.1一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GB/T2423.2一GB/T2423.4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十12h循环)(GB/T2423.4—2008IEC60068-2-30:2005,IDT)试验Ka:盐雾(GB/T2423.17一
GB/T2423.17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2008,IEC60068-2-11.1981,IDT)GB/T2423.37一200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60068-2-68:1994,IDT)
GB/T4208—2017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L:沙尘试验(IEC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60529:2013,IDT)GB/T21413.1—2018
轨道交通
(IEC60077-1:2017,MOD)
GB/T215632018
机车车辆电气设备第1部分:一般使用条件和通用规则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冲击和振动试验(IEC61373:2010,MOD)GB/T24338.4—2018
2008,MOD)
GB/T24824—2009
TB/T2054—2017
TB/T32132009
3术语和定义
电磁兼容第3-2部分:机车车辆
设备(IEC62236-3-2:
轨道交通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法
机车淋雨试验方法
高原机车车辆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条件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front illuminator
前照灯
位于机车和动车组端部,用于照明和警示作用的灯具。3.2
基准轴
geometricaxis
垂直于灯具发光面并通过发光面几何中心的直线。1
TB/T2325.1—2019
light central highness height光中心高度
灯具的安装平面或预聚焦式灯泡的定位平面到发光体中心的距离。3.4
startingdevice
启动装置
由电子元件组成的能够产生适当电气状态以启动气体放电光源的装置。4分类
前照灯按照光源类型可分为以下三大类:卤钨光源前照灯;
b)气体放电光源前照灯[金属卤化物光源(以下简称金卤光源)前照灯、氙气金属卤化物光源(以下简称氙气金卤光源)前照灯;LED光源前照灯。
5使用条件
5.1环境条件
前照灯在以下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海拔不超过2500m。
机车车辆运行时的外界环境温度40℃~+45℃;工作环境温度-40℃~+70℃。b)
在最湿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为95%(该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
应能承受GB/T21413.1一2018规定的PD3环境污染等级要求。d)
应能耐受GB/T2423.17规定的盐雾,具体等级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e)
应能承受运行过程中可能的风、沙、雨、雪等。特殊使用条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5.2电源电压
前照灯在下列标称电源电压及电压波动范围内应能可靠点亮并能稳定工作:标称电压宜采用DC110V或DC24V,也可采用其他标称电压;a)
b)电压波动范围为标称电压的70%~125%6技术要求
6.1基本要求
前照灯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并符合本部分规定。所采用的标准件、外购件及原材料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相同型号产品的零部件应能互换。
6.2灯具功率及外形尺寸
6.2.1氙气金卤光源前照灯总功率不大于300W:卤钨光源前照灯的总功率不大于800W:金卤光源前照灯的总功率不大于400W;LED前照灯总功率不大于300W。6.2.2前照灯的外形尺寸、安装尺寸和安装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6.3光照性能
6.3.1基准轴上的光强度不应低于表1的规定。2
强度。
前照灯类型
干线机车前照灯
调车机车前照灯
动车组前照灯
卤钨光源
基准轴上的光强度
光强度
X10°cd
TB/T2325.1-2019
气体放电光源(包括金卤光源、氙气金卤光源)、LED光源2000
相对光强度分布的下限值见表2,表2中(0°,0°)处的光强度为表1所给出的基准轴上的光2相对光强度分布的下限值
相对光强度分布
前照灯类型
卤钨灯光源、
LED光源前照灯
气体放电光源
前照灯
垂直方向
±1。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室外光照度性能不应低于表3规定的值(适用于整车试验),光照度要求值的计算参见附录A。表3室外光照度性能
光照度
卤钨光源
干线机车
前照灯
调车机车
前照灯
动车组
前照灯
金卤光源、氙气金卤光源
干线机车
前照灯
调车机车
前照灯
动车组
前照灯
千线机车
前照灯
LED光源
调车机车
前照灯
动车组
前照灯
TB/T2325.1—2019
干线机车
前照灯
卤钨光源
调车机车
前照灯
动车组
前照灯
表3室外光照度性能(续)
光照度
金卤光源、氙气金卤光源
线机车
前照灯
调车机车
前照灯
动车组
前照灯
干线机车
前照灯
LED光源
调车机车
前照灯
动车组
前照灯
6.3.4机车前照灯应具有全光、半光两种工作状态,半光光强度不应高于全光的65%不应低于全光的30%
6.4启动装置性能
气体放电光源前照灯应做启动性能试验,启动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启动性能:冷态启动时间不应大于2s;热态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a)
b)触发次数:不应低于100000次。稳弧功能:不应使灯的电弧出现闪烁、抖动、扭曲、翻滚、灭弧等现象。启动时不应出现击穿、闪络现象。d)
6.5反接保护功能
应有电源接反保护功能,电源输入极性接反时,元器件应无任何损坏。6.6耐冲击和振动能力
前照灯应能经受GB/T21563一2018中规定的1类B级的冲击和振动,冲击和振动试验后,零部件不应破损,前照灯应能正常工作。6.7绝缘电阻及介电强度
6.7.1应满足GB/T21413.1一2018的规定,在正常气候条件下,前照灯带电部件与金属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10Mα。
6.7.2经过湿热试验后绝缘电阻不应低于2MQ。6.7.3额定输人电压36V(含36V)以下的前照灯的电源和启动装置应能承受50Hz、750V正弦交流电压,历时1min无击穿、闪络现象;额定输入电压36V(不含36V)~60V(含60V)的前照灯应能承受50Hz、1000V正弦交流电压,历时1min无击穿、闪络现象:额定输人电压60V(不含60V)~300V(含300V)的前照灯应能承受50Hz、1500V正弦交流电压,历时1min无击穿、闪络现象。6.7.4当使用地点海拔与试验地点海拔不同时,除非另有规定,试验的海拔修正系数应符合TB/T3213—2009中5.2的规定。
6.8电气连接和载流部件
6.8.1用做电气连接的接线端子连接要牢固,端子的温升应符合GB/T21413.1一2018对裸黄铜的规定。
灯体金属壳体应可靠接地,
6.8.3电源引线应使用低烟、无卤、耐热、阻燃电缆。6.8.4所有电缆和端子应有清晰、牢固的标识。6.8.5橡胶部件应耐低温、耐高温、耐老化、阻燃。6.9前照灯光源
6.9.1光源的光电参数应符合表4的规定。4
光源类型
卤钨光源
金卤光源
氙气金卤光源
LED光源
额定功率
平均光通量
≥13500
≥6300
≥3600
≥24500
≥17500
≥5600
≥2800
表4光源的光电参数
平均寿命
≥700
≥700
≥2000
≥2000
≥2500
≥2500
≥2500
≥30000
最低寿命
≥560
≥560
≥1600
≥1600
≥2000
≥2000
≥2000
≥24000
显色指数
TB/T2325.1—2019
2700~6500
光通量
维持率
≥85%
≥75%
≥75%
表4中所列数值均为对单只光源的要求,封闭式灯泡可以按照所用光源类型的不同分别满足本标准中相应光源类型的技术要求。对于其他功率等级的光源,其中卤钨光源发光效率不应低于181m/W:金卤光源(不包括氙气金卤灯)发光效率不应低于701m/W;氙气金卤光源发光效率不应低于80lm/W;LED前照灯的发光效率不应低于75Im/W。光源最大功率不天于额定功率的110%最低光通量不低于平均光通量的85%光源的寿命是指光源及其驱动装置的整体寿命。6.9.2玻壳应无失透、发黑等缺陷6.9.3气体放电光源在启动时灯头内部金属导电部分不应打火:点亮20s之后不应存在电弧抖动、飘弧、闪烁、灭弧等现象。
6.9.4灯头与玻壳粘结应牢固,在0.3N·m的扭力矩作用下,不应松动,玻壳外径不大于15mm的光源不进行扭力试验。
6.9.5导丝与灯头的焊接要牢固可靠,焊点应圆滑,无影响使用特性的缺陷。6.96、灯头部位应具有清晰、牢固的型号、额定电压、功率、生产企业代号、生产日期等标记前照灯的结构及外观
前照灯的结构应便于安装、使用,便于迅速更换灯泡和擦拭作业6.10.2灯具裸露于车体外的部分应能承受TB/T2054—2017中规定的淋雨试验,试验中不应灭灯,玻璃罩不应炸裂。
6.10.3灯具防护等级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6.10.4前照灯的可调部位应灵活,便于调整照射方向和焦距。6.10.5在工作状态下,其主光轴不应仰起,以免光束脱离轨道。6.10.6灯具表面漆层应平整、光滑美观,不应有皱纹、流痕、起泡、针孔等缺陷;电镀层应光亮均勾,不应有漏镀、起泡等。
6.10.7外露紧固件应经过防锈处理。6.11反光镜
6.11.1卤钨光源和气体放电光源前照灯的反光镜镀层应具有良好的耐热性和化学稳定性。在下列条件下反光镜不应破裂,镀层不应脱落、锈蚀。高温:200℃,24h。
室温条件下,在浓度3%的NaCl溶液中浸泡48h。5
TB/T2325.1—2019
6.11.2LED光源前照灯的反光镜镀层应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室温条件下,按7.18.2规定试验后,反光镜镀层不应脱落、锈蚀。6.11.3反光镜镀层光洁均匀,表面不应积聚灰尘、沾染油污。6.12直接外露灯具的透明灯罩
6.12.1应能承受质量为0.2kg钢球从高度为1m处自由落下产生的冲击。6.12.2从90℃急剧冷却到0℃不应破裂、不翘曲。6.12.3表面平整、光滑、不应存在明显皱纹、料痕等影响透光性能的缺陷,透光率在厚度不大于24mm时不应小于80%在大于24mm时不应小于70%6.12.4边缘安装面如为平面,平面度不应大于1mm。6.12.5不应存在目视可见的气泡。6.13电磁兼容性
6.13.1气体放电光源前照灯的电磁兼容性(EMC)应符合GB/T24338.4一2018的表5和表6的规定,进行电子电源传导发射和辐射发射试验。在启动和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电磁骚扰不应使机车电子设备运行状态或存储数据有所改变。6.13.2LED光源前照灯在外界电磁场干扰下不应影响工作性能,其电磁兼容性(EMC)应符合GB/T24338.4一2018的表7的规定,进行电快速脉冲群、浪涌、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及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试验。试验过程中,前照灯不应有明显闪烁;短时中断试验按照S2级要求;试验结束后,前照灯应能正常工作。
6.14耐久性
按7.24规定试验后,其发光强度应符合6.3.1的规定。前照灯外观应无开裂、烧焦、变形。6.15灯箱
6.15.1与前照灯底板相连接的基面与水平面(或垂直面)之间的角度偏差不应大于0.5。6.15.2通光孔的尺寸应大于前照灯发光面尺寸,不应阻挡光束射出。6.15.3灯箱内的电缆、接线端子等应远离发光体。6.15.4通风、散热、防尘应良好,防止雨水侵人。6.15.5灯箱的结构应有利于前照灯的调整和维护,便于更换灯泡和擦拭反光镜。7检验方法
7.1外观检验
目视检查灯具及各部件的外观,包括灯具结构及外观、玻壳质量、稳弧功能、导丝与灯头焊接牢固、灯头标记、直接外露灯具的透明灯罩外观等。7.2光照性能试验
7.2.1分类
光照性能试验分为室内光强度分布测试和室外光照度试验两种,当两种试验结果有差异时以室内试验结果为准。在没有条件进行室内光强度分布测试时,可用室外光照度试验方法测试7.2.2室内光强度分布测试
7.2.2.1测试条件
发光强度及光强度分布应在暗室环境中用光照度计或光强度分布测试仪进行测试。单灯测试距离不应小于10m,背景光不应超过0.11x,多灯测试距离不应小于15m。光照度计和光强度分布测试仪的准确度不低于1级。7.2.2.2测试过程
将前照灯点亮10min,待光电性能稳定之后,调整灯光方向和焦点,使前照灯光斑最亮处对准前方白色板中心位置,用光照度计测量白板中心处的光照度,再测量水平、垂直截面内与光轴成不同角度处6
TB/T2325.1—2019
的光照度,并测量发光面与光照度计探头间的距离,用公式(1)计算光轴方向的发光强度及水平、垂直截面内与光轴成不同角度方向上的发光强度。I-ExS
式中:
I—发光强度,单位为坎(cd);
E——光照度,单位为勒(1x);
S-发光面到光照度计探头间的距离,单位为米(m)。也可用光强度分布测试仪直接测量出光强度分布曲线。7.2.3室外光照度试验
7.2.3.1试验场地
.......
在背景光不超过0.51x的铁路现场或视觉开阔的旷野,夜间大气透过率不低于0.857.2.3.2试验过程
将被试前照灯安装在试验场地的机车或动车组内,或与安装位置等高的平台上,按标称电压点亮10min后,调整灯光方向和焦点,使前照灯光斑最亮处对准前方300m处的轨道中心。用光照度计每隔100m测试一次光照度,光照度计探头位于轨面上方0.5m处并垂直于前照灯入射光的方向。
7.3光源光通量、灯具发光效率和光源寿命的测试7.3.1光源光通量测试
将被测光源按使用方向装在球型光度计中,发光体位于球形光度计的中心位置,按额定工作电压接通电源,预热10min后读取光电流值(i),再测量标准光源的光电流(i),用公式(2)求出被测光源的光通量(F)。
F=F,i/i,
式中:
F——被测光源的光通量,单位为流明(lm);F—标准光源的光通量,单位为流明(lm);ib——被测光源的光电流;
i标准光源的光电流。
7.3.2灯具发光效率测试
....·(2)
在测光暗室中,用分布光度计测量灯具的光通量:将被测灯具安装在分布光度计上,点亮灯具,稳定20min。灯具的发光中心处于分布光度计的旋转中心。启动分布光度计,测出灯具的光通量值。灯具功率的测试方法见7.7.2。
用测得的灯具的光通量值除以灯具功率计算出灯具发光效率。7.3.3光源寿命试验
7.3.3.1光源的寿命和光通量维持率光源的寿命试验在标称电压下进行,电源电压值容许偏差不应大于1.5%被试验光源数量不应少于3只。将被测光源按使用方向安装,点亮264min,熄灭24min,累计每只光源的点亮时间,再求出其平均值,应符合表4的规定。
对单只光源寿命达到表4规定的平均寿命的120%时,停止点亮。光通量维持率为寿终光通量和初始光通量的比值。若光通量维持率不符合表4的规定,则寿命试验不合格。
在计算金卤光源(含氙气金卤光源)光通量维持率时,应将金卤光源正常点亮100h后的光通量作为初始光通量,该时间计人寿命试验的总时间。寿终光通量在表4中规定的最低寿命时测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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