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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 2917.2-201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B/T 2917.2-2019

中文名称:铁路客车及动车组照明第2部分:车厢用灯

标准类别:铁路运输行业标准(T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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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铁路 客车 动车组 照明 车厢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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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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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TB/T 2917.2-2019.Railway passenger car and EMU/DMU lighting-Part 2: Lamp for carriage.
1范围
TB/T 2917.2规定了铁路客车及动车组车厢用灯的使用条件,分类与型号,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
TB/T 2917.2适用于铁路客车及动车组车厢照明用灯。特种车辆车厢用灯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包装 储运图示标志(ISO 780:1997,MOD)
GB/T 1312- -2007 管 形荧光灯灯座和启动器座(IEC 60400 : 2004,IDT)
GB/T 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A:低温(IEC 60068-2-1 :2007 ,IDT)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IEC 60068-2-2 :2007,IDT)
GB/T 2423.4-2008电工电子产 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IEC 60068-2-30 : 2005,IDT)
GB/T 2423. 17- 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Ka:盐雾(IEC60068-2-11 :1981,IDT)
3使用条件
3.1环境温度:-40℃~+65℃。
3.2 海拔:不超过2 500 m。
3.3 相对湿度: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95%(该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
4分类与型号
4.1本部分规定的车厢用灯按照光源类型分为LED灯、荧光灯;按照灯具型式分为顶灯、阅读灯、铺号地灯、壁灯、筒灯、射灯、灯带。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45.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
TB/T2917.2—2019
代替TB/T3085.1—2003、TB/T3085.2—2003、TB/T3085.3—2005铁路客车及动车组照明
第2部分:车厢用灯
Railway passenger car and EMU/DMU lighting-Part2:Lampforcarriage
2019-03-25发布
家铁路局
2019-10-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使用条件
分类与型号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
TB/T2917《铁路客车及动车组照明》分为两个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
一第2部分:车厢用灯。
本部分为TB/T2917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TB/T3085.1一2003《铁道客车车厢用灯第1部分:卧铺车厢用LED地灯》、TB/T3085.2—2003《铁道客车车厢用灯第2部分:卧铺车厢用LED床头阅读灯》、TB/T3085.3—2005《铁道客车车厢用灯第3部分:双端荧光灯用照明灯具》。本部分与上述标准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修改了使用条件(见第3章,TB/T3085.1—2003的4.1、TB/T3085.2—2005的4.1、TB/T3085.3—2005的4.1);
修改了分类与型号(见第4章,TB/T3085.1—2003的第3章、TB/T3085.2—2003的第3章、TB/T3085.3—2005的4.2);修改了LED灯的电气要求[见5.1.1,TB/T3085.1—2003的4.1d)、TB/T3085.2—2003的4.1d);
-增加了LED灯的光学性能要求(见5.1.2);修改了地灯的表面亮度要求(见5.1.4.1,TB/T3085.1—2003的4.3);修改了荧光灯灯具的一般要求(见5.2.1,TB/T3085.3—2005的4.3.3、4.3.4);修改了荧光灯灯具的电气要求(见5.2.2,TB/T3085.3—2005的4.3.5、4.6);修改了灯具的外观和结构要求、检查方法(见5.3.1、5.3.2、6.2.1,TB/T3085.1一2003的4.2、5.2,TB/T3085.2—2003的4.2、5.2,TB/T3085.3—2005的4.3、4.14、4.15、4.17、5.1、5.10.5.11);
修改了布线要求(见5.3.3,TB/T3085.3—2005的4.7);修改了灯罩与防护罩的要求(见5.3.5、5.3.6,TB/T3085.3—2005的4.16);增加了有害物质限量要求(见5.3.7);修改了灯具外壳防护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3.12、6.2.4,TB/T3085.1—2003的4.15、5.15TB/T3085.2—2003的4.15、5.15,TB/T3085.3—2005的4.3.9、5.7);-修改了冲击、振动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3.13、6.2.5,TB/T3085.1—2003的4.13、4.14、5.13、5.14,TB/T3085.2—2003的4.13、4.14、5.13、5.14,TB/T3085.3—2005的4.10、5.14、5.15);
一修改了介电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3.15、6.2.7,TB/T3085.1一2003的4.8、5.8,TB/T3085.2—2003的4.8、5.8,TB/T3085.3—2005的4.11.2、5.17):修改了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3.19、6.2.11TB/T3085.1—2003的4.17、5.17,TB/T3085.2—2003的4.17、5.17TB/T3085.3—2005的4.18、5.25);修改了高低温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3.20、5.3.21、6.2.12、6.2.13,TB/T3085.1-2003的4.10、4.11、5.10、5.11,TB/T3085.2—2003的4.10、4.11、5.10、5.11);增加了低温存放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3.22、6.2.14);增加了重量要求和检查方法(见5.3.23、6.2.15);Ⅲ
TB/T2917.2—2019
修改了灯罩和防护罩透光率试验方法(见6.2.21,TB/T3085.3—2005的5.22);增加了专项试验项目(见6.3);删除了地灯的场致发光屏的寿命试验(见TB/T3085.1一2003的5.18);-删除了双端荧光灯的灯座耐久性、防触电保护要求和试验(见TB/T3085.3一2005的4.3.10、4.8、5.3、5.12);
-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7章,TB/T3085.1一2003的第6章,TB/T3085.2—2003的第6章,TB/T3085.3—2005的第6章);
修改了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见第8章,TB/T3085.1—2003的第7章,TB/T3085.2—2003的第7章,TB/T3085.3—2005的第7章)。本部分由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深圳市城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兰普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恒之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丽娟、陈晨、杨威、李大鹏、庞伟娟、孟忠仁、李儒念、陈文涛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TB/T1534—1984;
-TB/T1965—1987;
TB/T3085.1—2003;
TB/T3085.2—2003;
—TB/T3085.3—2005。
1范围
铁路客车及动车组照明
第2部分:车厢用灯
TB/T2917的本部分规定了铁路客车及动车组车厢用灯的使用条件,分类与型号,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本部分适用于铁路客车及动车组车厢照明用灯。特种车辆车厢用灯可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ISO780:1997,MOD)GB/T1312—2007管形荧光灯灯座和启动器座(IEC60400:2004,IDT)GB/T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IEC60068-2-1:2007,IDT)
GB/T2423.2—2008
2:2007,IDT
GB/T2423.4—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IEC60068-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12h循环))(IEC60068-2-30:2005,IDT)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GB/T2423.17一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IEC60068-2-11:1981,IDT)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GB/T2423.55—2006
试验Eh:锤击试验(IEC
60068-2-75:1997.IDT)
GB/T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60529:2013,IDT)GB/T5169.5—2008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5部分:试验火焰针焰试验方法装置、确认试验方法和导则(IEC60695-11-5:2004,IDT)GB/T5169.11一2017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1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GWEPT)(IEC60695-2-11:2014,IDT)GB/T8417—2003灯光信号颜色
GB/T10682双端荧光灯性能要求(GB/T10682—2010,IEC600812005,NEQ)GB17625.12012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人电流≤16A)(IEC61000-3-2:2009,IDT)
GB18774双端荧光灯安全要求(GB18774—2002,IEC61195:1999,IDT)GB19510.14灯的控制装置第14部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GB19510.14—2009,IEC61347-2-13:2006,IDT)GB/T21563-—2018轨道交通机车车辆设备冲击和振动试验(IEC61373:2010,MOD)GB/T24338.4—2018轨道交通
重电磁兼容第3-2部分:机车车辆设备(IEC62230-3-2:2008,MOD)
GB24819—2009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
安全要求(IEC62031:2008,IDT)1
TB/T2917.2—2019
GB/T24823—2017
GB/T24824—2009
GB/T24825—2009
GB/T25119—2010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性能要求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法
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性能要求(IEC62384:2006,MOD)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电子装置(IEC60571:2006,MOD)9铁道客车配线布线规则
TB/T1759
TB/T2219—2005
TB/T2918—2003
铁道客车双端荧光灯用直流电子镇流器铁道客车用交流电子镇流器
机车车辆用材料阻燃技术要求
TB/T3138
TB/T3139
3使用条件
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3.1环境温度:-40℃~+65℃。
3.2海拔:不超过2500m。
3.3相对湿度: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95%(该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分类与型号
4.1本部分规定的车厢用灯按照光源类型分为LED灯、荧光灯;按照灯具型式分为顶灯、阅读灯、铺号地灯、壁灯、简灯、射灯、灯带。4.2灯具型号内容定义见图1。
XXX-XX-XXXXX-(XXXX)
标称功率
电压等级
电源类型(DC/AC)
灯具型式(DD/BD/YD/PD/SD/TD/DI)光源类型(YGD/LED)
说明:
YGD--荧光灯;
LEDLED光源;
DD顶灯:
BD——壁灯:
YD—阅读灯;
PD—地灯(包括铺号地灯);
SD射灯:
TD简灯:
DI灯带。
示例:LED-DD-DC110V-20W代表直流110V,功率20W的LED光源顶灯。图1标志内容定义
5技术要求
5.1LED灯具
5.1.1电气要求
5.1.1.1额定电源电压
额定电源电压应符合以下要求:DC24V,工作电源电压范围:DC16.8V~DC30V。a)
DC48V工作电源电压范围:DC36VDC72V。c)
DC100V,工作电源电压范围:DC70V~DC125V。DC110V,工作电源电压范围:DC77V~DC137.5V。AC220V,工作电源电压范围:AC187V~AC253V。5.1.1.2电气性能
电气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TB/T2917.2—2019
LED模块应符合GB24819—2009、GB/T24823—2017及GB/T24824—2009的规定。a
控制装置应符合GB19510.14和GB/T248252009的规定独立的控制装置在以下异常状态下工作时不应出现失效和任何损害安全性的故障,也不应有任何烟雾或可燃气体产生。
不连接LED模块;
2倍于控制装置设计连接的LED模块(满负载)或等效负载并联在控制装置的输出端上:2)
将控制装置的输出端短路。
光学性能
LED灯的光学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LED模块点亮后模块表面温升不应超过15K;a)
LED灯具发光不应有频闪现象;
LED模块的色温应符合表1的规定:d)
LED模块显色指数应大于75;
LED模块的初始光效不应低于GB/T24823一2017中表1规定的2级;模块的色品特性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模块的色品特性
标称色温
般显色指数Ra
阅读灯特殊要求
色品坐标目标值
色品参数
相关色温
色温容差
色品容差
在额定电源电压下,LED阅读灯在强光挡(阅读)位置时阅读位的照度不应小于1501x。半径为150mm圆周处的照度分布不应小于照度最大值的15%在额定电源电压下,阅读灯在弱光挡(微光)位置时阅读位的照度应为201x~501x。5.1.3.2
灯光颜色
TB/T2917.2—2019
阅读灯灯光颜色应在GB/T8417一2003规定的白色光B类色度区内,灯光色度区见表2。在CIE1931色度图(,y)上画出的白色光信号颜色允许色品区域见图2。表2阅读灯灯光色度
5.1.3.3功率
在额定电源电压下,功率不应超过4W。5.1.4地灯特殊要求
5.1.4.1表面亮度
色度坐标
色度图wwW.bzxz.Net
在额定电源电压下,地灯的发光屏表面亮度范围:100cd/m~200cd/m。5.1.4.2发光质量
在电源电压范围的最大值下,地灯发光应均勾,无不亮或局部不亮,无严重屏花、极亮点、打火、亮边。5.1.4.3功率
在额定电源电压下,地灯的功率不应超过1W。5.2荧光灯灯具
5.2.1一般要求
荧光灯灯具一般要求如下:
灯具上所用双端荧光灯应符合GB/T10682、GB18774的规定:b)
灯具采用符合GB/T1312一2007要求的G13双端荧光灯用弹性灯座:同型号灯具的相同零部件应能互换。c
5.2.2电气要求
灯具的交流电子镇流器应符合TB/T2918—2003的规定,直流电子镇流器应符合TB/T2219—2005的规定。
5.3通用要求
外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TB/T2917.2—2019
灯具安装面周边应平整,不应翘曲:表面应无污迹、残胶、杂质、斑点等缺陷。带金属外壳的灯具上应有接地点,并设有保护接地图示。灯具表面漆膜的外观应平整光洁、色泽均勺,不应有露底、龟裂、流挂、起泡、橘皮、针孔、咬底、渗色和杂质等缺陷。
漆膜应有良好的附着力,与底材应结合牢固。经受附着力试验后,应无漆膜脱落现象。镀层外观应光滑细致,没有斑点、突起和未镀部分,边缘和棱角应无烧痕。镀层经16h盐雾试验后,其盐雾腐蚀等级按表3划分,1级为良好,2级为合格,3级及以下为不合格。
盐雾腐蚀等级
腐蚀等级
色泽无变化或轻微变暗;
镀层和主金属均无腐蚀
腐蚀情况
色泽明显变暗或镀层有均勾连续轻度膜状腐蚀;镀层腐蚀面积*小于3%;
主金属无腐蚀
镀层腐蚀面积为3%~15%;
主金属物腐蚀点不多于1个/dm,且直径应不大于1mm。若试样总面积小于1dm则每一试样上的主金属腐蚀点不多于1个,且直径不大于1mm镀层或主金属的腐蚀程度超过3级者;镀层腐蚀面积虽未超过15%但呈局部严重块状腐蚀只要达到等级中腐蚀程度的任何一项,即作为该级论。镀层腐蚀面积是指镀层锈点总面积占整个腐蚀区域面积的百分比。5.3.2结构
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
灯具应模块化设计,便于检修;导线与笼式接线端子的连接应能承受60N的拉力:灯具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确保其使用时的安全;灯具正常使用时不应漏光;
可开启的灯罩和支撑板宜设有悬挂装置;应使光线柔和不刺眼。
5.3.3布线要求
应采用低烟、无卤、阻燃的电线电缆。布线应符合TB/T1759的规定。
5.3.4灯座要求
灯座应符合GB/T1312—2007中第13章的规定。5.3.5灯罩与防护罩透光率
灯罩与防护罩的透光率应符合表4的规定。5.3.6灯罩与防护罩材料
灯罩与防护罩应采用PC(聚碳酸酯)或其他符合表4要求的材料。5
TB/T2917.2—2019
乳白色
5.3.7有害物质限量
表4透光率
透光率
50%80%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TB/T3139的规定。5.3.8泄漏电流
正常工作时,单个灯具的泄漏电流不应大于1mA。5.3.9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灯具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应小于表5给出的数值。表5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绝缘类型
爬电距离
电气间隙
基本绝缘
PT<600V
灯具工作电压有效值不超过250V。1.7
PTI≥600V
附加绝缘
PT<600V
注:PTI为保证耐漏电起痕指数ProofTrackingIndex的缩略语。5.3.10耐久性
耐热温度
PTI≥600V
加强绝缘
灯具经168h的耐久性试验后,其照度或亮度应符合规定,应无开裂、烧焦、变形等现象。5.3.11极性颠倒
灯具在电源电压极性反接的情况下不应损坏,恢复电源电压极性后灯具应能正常工作。5.3.12外壳防护
灯具外壳防护不应低于GB/T4208—2017中规定的IP40。5.3.13冲击、振动性能
灯具的冲击、振动性能应符合GB/T21563一2018中1类A级的规定,冲击、振动试验后,紧固件应无松动,零部件应无脱落,灯具应工作正常。5.3.14绝缘电阻
灯具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50MQ,湿热试验后不应小于2MQ。5.3.15介电强度
额定输人电压为DC24V、DC48V时,灯具应能承受工频AC500V,历时1min,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额定输人电压为DC100V、DC110V时,灯具应能承受工频AC1000V,历时1min,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额定输人电压为AC220V时,灯具应能承受工频AC1500V,历时1min,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海拔超过1400m时,工频耐受电压应按GB/T25119—2010中4.1.1的要求进行修正。5.3.16接地
5.3.16.1灯具打开时可触及的金属部件和绝缘失效可能导致带电的金属部件,应永久可靠的与接地端子连接。
5.3.16.2提供接地连续性的活动连接件、伸缩管等的表面应有良好的接触性能。6
TB/T2917.2—2019
5.3.16.3接地端子的连接应牢固可靠。螺纹接线端子夹紧装置不应徒手松开。无螺纹接线端子夹紧装置不应意外松开。
5.3.16.4接地端子应临近电源接线端子方便接线的位置。5.3.16.5接地端子的所有部件都应尽量减少与其接触的任一其他金属产生电解腐蚀的危险。5.3.16.6接地螺钉或其他部件都应由不锈金属或带有不锈金属表面的材料制成,接地螺钉直径不应小于M4。
5.3.16.7与接地端子连接的导线应采用黄绿双色作标识的导体。5.3.17耐热、耐燃烧性
5.3.17.1耐热性
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绝缘材料的外部部件以及固定带电部件就位的部件在耐热性试验中其压痕直径不应超过2mm。
5.3.17.2耐燃烧性
非金属材料应使用低烟、无卤、阻燃材料,并应符合TB/T3138等标准的规定。固定载流部件就位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防触电保护的绝缘材料制成的外部部件应耐燃烧、防明火。
5.3.18耐湿热性能
在不通电、高温55℃的条件下,按GB/T2423.4一2008进行48h的交变湿热试验后,灯具的绝缘电阻及介电强度应符合5.3.14、5.3.15的规定。5.3.19电磁兼容性
直流照明灯具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T24338.4—2018的规定。交流照明灯具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T24338.4—2018、GB17625.1—2012的规定。5.3.20高温性能
在环境温度为65℃条件下,施加额定电源电压,灯具应启动良好,工作正常。5.3.21低温性能
在环境温度为一25℃条件下,施加额定电源电压,灯具应启动良好,工作正常。直流双端荧光灯灯具试验温度为一20℃,交流双端荧光灯灯具试验温度为一10℃。5.3.22低温存放要求
灯具在经温度一40℃存放16h,再恢复到室温后,应无损坏,性能检测时无失效且测试结果不超过容差范围。
5.3.23重量要求
灯具重量应满足图样设计重量要求,误差不超过士5%6检验方法
6.1检验条件
本部分各条款未作特殊说明时,各测量和试验均在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为45%~75%大气压为86kPa~106kPa的正常条件下进行。6.2通用试验
6.2.1外观和结构检查
对灯具外观、端子排、连接器和接地端子进行目视检查6.2.2耐久性试验
将试验样品以正常工作位置放入试验箱。试验期间,试验箱内环境温度应保持在55℃土2℃范围内,灯具在试验箱内共试验168h,分为7个连续的24h周期。在每一个周期中,前21h按1.1倍额定电源电压施加于灯具上,其余的3h断开电源。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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