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T 0490-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Y/T 0490-2017
中文名称:ISO 16628 :2008 气管支气管导管规格和标记
标准类别:医药行业标准(YY)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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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572163
相关标签:
2008
气管
导管
规格
标记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YY/T 0490-2017/ISO 16628 :2008.Tracheobronchial tubes-Sizing and marking.
1范围
YY/T 0490规定了气管支气管导管的规格设计和标签的要求.包括支气管套囊及其指示球囊的颜色标识的要求。
YY/T 0490不适用于带支气管阻塞器的气管支气管导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8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ISO 7000设备用图形符号注 册符号(Graphical symbols for use on equipment - Registered symbols)
ISO 15223-1医疗器械用于医疗 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第 1部分:通用要求(Medical devices- Symbols to be used with medical device labels, labelling and information to be supplied-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EN 1041制造商提供的随医疗器械的信息( Information supplied by the manufacturer with medical devices)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气管支气管导管tracheobronchial tube设计成插入气管和一.个主支气管.用于隔开左肺和右肺的双腔导管。
4通用要求
4.1 支气管段外径
导管支气管段的外径应为放气后的支气管套囊中点处(见图1的说明9)测得的外径,以毫米为单位.按附录A测定。
4.2有效内径
支气管段和气管段管腔的内径应按附录B测定,以毫米为单位。
注:有效内径有助于选择直径合适的、用以插人气管支气管导管的支气管镜或其他器械。
标准内容
ICS11.04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
YY/T0490—2017/ISO16628:2008代替YY/T0490—2004
气管支气管导管
规格和标记
Tracheobronchial tubesSizing and marking(ISO166282008.IDT)
2017-05-02发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8-04-01实施
YY/T0490—2017/ISO16628:2008前言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通用要求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支气管段外径的测定
有效内径的测量方法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YY/T0490—2004。
本标准与YY/T0490—200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大部分条款表述的助动词由“宜”改为“应”;YY/T0490—2017/IS016628:20082004年版的第3章通用要求中公称最大支气管镜直径”的测定要求被删去,改为第4章通用要求中有效内径”的测定要求;2004年版的第4章标志中4.2.1c)和4.3d)中“支气管段周长”的标记要求被删去,改为第5章标记中5.2.1c)和5.3d)中*支气管段外径\的标记要求;附录A由2004年版的“气管支气管插管的支气管段的周长的测定”改为“支气管段外径的测定”,测定对象和计算方法发生变化;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16628:2008《气管支气管导管一规格和标记》。与本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GB/T16273.1—2008设备用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ISO7000:2004,NEQ)YY/T0466.1一2009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第1部分:通用要求(ISO15223-1:2007.IDT)
本标准与ISO16628:2008相比较,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涉及数字的用小数点符号“”代替符号“,”删除了ISO16628:2008的前言;一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更新到最新版本,并删除在正文中未引用的文件;修改了ISO16628:2008中的编辑性错误,将5.1.1中的“4.2\改为“5.2”。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麻醉和呼吸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6)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畅、王伟,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YY/T0490—2004
YY/T0490—2017/IS016628:2008引言
本标准对应的国际文件最初是技术规范,如今已被修订为标准,目的是为气管支气管导管的规格设计和标签规定要求。这些要求将有益于临床医生为患者选择最合适的器械,以及根据测得的气管支气管导管的支气管段内径选择附件,例如选择纤维支气管镜为建立一套气管支气管导管及其部件规格设计的标准方法,本标准对制造商规定了要求。气管支气管导管是一种双腔气管导管,它可以有选择地向一侧或双侧肺通气,并且可让一侧肺的通气与另一侧隔开。它被设计成右主支气管插人或左主支气管插人,并有一个气管套囊和一个支气管套囊。HiiKAoNiKAca
1范围
YY/T0490—2017/IS016628:2008气管支气管导管
规格和标记
本标准规定了气管支气管导管的规格设计和标签的要求,包括支气管套囊及其指示球囊的颜色标识的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带支气管阻塞器的气管支气管导管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ISO7000设备用图形符号注册符号(Graphical symbolsforuseonequipment一Registeredsymbols)
ISO15223-1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第1部分:通用要求(Medical devicesSymbols to be used with medical device labels, labelling and information to be sup-pliedPart l: General requirements)EN1o41制造商提供的随医疗器械的信息(Informationsuppliedbythemanufacturerwithmedical devices)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气管支气管导管tracheobronchialtube设计成插人气管和一个主支气管,用于隔开左肺和右肺的双腔导管4通用要求
支气管段外径
导管支气管段的外径应为放气后的支气管套囊中点处(见图1的说明9)测得的外径,以毫米为单位,按附录A测定。
4.2有效内径
支气管段和气管段管腔的内径应按附录B测定,以毫米为单位注:有效内径有助于选择直径合适的、用以插人气管支气管导管的支气管镜或其他器械。4.3颜色标识
支气管套囊及其指示球囊应整体为蓝色4.4段的区分
从机器端观察时,应能清晰地区别出气管段和支气管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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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T0490—2017/ISO166282008
说明:
气管支气管导管的机器端:
5标记
支气管段:
气管腔截面(不必为圆形):
支气管腔截面(不必为圆形):支气管段的病人端;
气管段的病人端
气管套囊:
支气管套囊;
支气管段外径的测量点。
符号的使用
图1气管支气管导管的示例
5.1.1ISO7000或ISO15223-1中合适的符号可用以满足5.2的要求,5.1.2气管支气管导管的标记、包装、插页,以及制造商所提供的信息,应符合EN1041。气管支气管导管的标记
气管支气管导管应包含下列标记:a)
制造商或供应商的名称和/或商标;制造商标称的规格(例如39Fr.);符合4.1要求的支气管段外径,以毫米为单位,并前缀“Br”,见如下示例:示例:Br13.0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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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T0490—2017/IS016628:2008对一次性使用的气管支气管导管,“一次性使用”字样或等效标识;d
以2cm为间隔的长度标记、标示与支气管段病人端的尖端的距离,标示在气管段的机器端;e
f)“右”或“左”字样或等效标识,如适用。5.2.2标记的颜色宜与插管颜色形成明显对比。5.3
气管支气管导管的单包装及任何插页上的标记气管支气管导管的单包装上应标有,或透过单包装应可见下列标记,插页上也可另外给出:a
内容物的说明;
“右”或“左”字样或等效标识,如适用;制造商的标称规格(例如:39Fr.)符合4.1要求的支气管段外径,以毫米表示,并前缀“Br”,见如下示例:示例:Br13.0OD
符合4.2要求的有效内径;
制造商的名称和/或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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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号(强烈建议给出失效期);
“无菌”字样或等效标识(建议给出灭菌方式),如适用;对预期不能重复性使用的导管,“一次性使用”字样或等效如果器械含有天然橡胶(乳胶),予以标示;对未标记为一次性使用的导管,清洗、消毒或灭菌白如供应的是非无菌导管,推荐的合适的灭菌大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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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T0490—2017/IS016628.2008A.1原理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支气管段外径的测定
通过在气管支气管导管的支气管段上缠绕无弹性丝线,再测量丝线的长度,来测量导管支气管段的外径(OD)。此方法测量的是等效圆直径(见A.3.3)。A.2仪器
无弹性丝线,长度足以能在支气管段放气后的支气管套囊中点处(见图1的说明9)缠绕五圈。nge
测量无弹性丝线(A.2.1)长度的器具(以毫米为单位)。A.3步骤
在导管的支气管段上,用无弹性丝线(A.2.1)围绕放间隙地缠绕五圈。
2以毫米为单位测量该无弹性丝线的长度。A.3.2
A.4结果表示
3.7)来计算。
按A.3.3测定的结果以毫米为单位表示,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上人到最接近的0.5mm。示例:9.1mm表示为9.5mm
9.6mm表示为10.0mm
13.1mm表示为13.5mm
注:将直径表示为更大的0.5mm,是为了保证选出比支气管更细的导管4
iiiKAoNikAca
B.1原理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有效内径的测量方法
YY/T0490—2017/ISO16628:2008将一串测量珠穿过导管的支气管段和气管段的管腔来测定有效内径(ID)。测量珠的直径取能代表可穿过气管支气管导管的气管和支气管内腔的支气管镜的最大直径。采用本试验是因为支气管镜在穿过弯曲管腔时弹性有限,且导管内腔的横截面可能非圆形从而使测量受限(见图1)。B.2仪器
B.2.1三个抛光的圆柱形测量珠(见图B.1),直径D相同,端部为球形,总长为直径的两倍(2D)。直径的精度应为土0.01mm,长度精度应为土0.1mm。端部半径应是标称半径,各测量珠之间的打结长度应为1mm~2mm。若要确定最大支气管镜直径,应使用多套测量珠,其直径以0.2mm递增。若制造商给出了最大支气管镜直径,使用一套测量珠就可验证。单位为毫米
说明:
打结:
测量珠;
测量珠直径。
图B.1一套圆柱形测量珠的示意图重物,质量为100g,与测量珠(B.2.1)连接,一端系一足够长的丝线,可拉着测量珠穿过导管。B.3步骤
垂直握持气管支气管导管,使长丝线穿过导管的支气管段的管腔。B.3.2将重物系在丝线的末端。
B.3.3使测量珠从支气管腔的机器端进入,使重物拉着测量珠穿过导管。管腔可以用水或水溶性润滑剂润滑以帮助测量珠通过。
B.3.4对于气管段的管腔,重复B.3.1~B.3.3步骤。5
YY/T0490—2017/IS016628:2008B.4
结果表示
结果用毫米表示,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下舍到B.3中测得的最接近的0.2mm。示例:2.1mm表示为2.0mm
3.7mm表示为3.6mm
4.8mm表示为4.8mm
注:将直径表示为更小的0.2mm,是为了保证选出的导管具有足够大的有效内径,所选的支气管镜能顺利通过6
YY/T0490-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
行业标准
气管支气管导管规格和标记
YY/T0490—2017/ISO16628:2008*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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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第一版
书号:1550662-32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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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8911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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