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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T 1571-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Y/T 1571-2017

中文名称:组织工程医疗器械产品透明质酸钠

标准类别:医药行业标准(YY)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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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组织 工程 医疗器械 产品 透明质 酸钠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YY/T 1571-2017.Tissue engineering medical device products- Sodium hyaluronate.
YY/T 1571规定了用于外科植入物和组织工程医疗器械产品透明质酸钠的要求、试验方法等。
YY/T 1571适用于制备组织工程医疗器械产品及其支架材料的透明质酸钠。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4518胶 粘剂的pH值测定
GB/T 16886.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电的评价与试验(GB/T16886.1-2011, ISO 10993-1:2009, IDT)
GB 18278(所有部分)医疗保健产品灭菌湿热
GB 18279(所有部分)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环氧之
GB 18280(所有部分)医疗保健产品灭菌输哒s
YY/T 0313医用高分子产品包装 和制造商提供信息的要求
YY/T 0606.25组织工程医疗产 品第5部分:动物源性生物材料DNA残留量测定法:荧光染色法
YY/T 0771.1动物源医疗器械 第T部分:风险 管理应用(YY/T 0771.1- 2009, ISO 22442-1;2007 ,IDT)
YY/T 0771.2动物 源第2部分:来源、收集与处置的控制(YY/T 0771.2- -2009.ISO 22442 -2:2007. IDT)
YY/T0771.3动物源医疗器械第3部分:病毒和传播性海绵状脑病(TSE)因子去除与灭活的确认(YY/T 0771.3- 2009.1SO 22442- 3:2007. IDT)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透明质酸hyaluronic acid由D-葡萄糖醛酸和N-乙酰基-D-葡萄糖胺通过β-(1-3)糖苷键连接而成的双糖重复结构单元组成的线性多糖。每个双糖单元通过8-(1-4)糖苷键与另一个连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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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1.04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
YY/T1571—2017
代替YY/T0606.92007
组织工程医疗器械产品
透明质酸钠
Tissue engineering medical device productsSodium hyaluronate2017-05-02发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8-04-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试验方法
包装、运输和贮存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透明质酸钠含量测定
附录B(规范性附录)
蛋白质含量测定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附录D(资料性附录)
乙醇残留量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季铵盐(氯化十六烷基吡啶)残留量测定附录E(规范性附录)
重均分子量及分子量分布系数测定参考文献
YY/T1571—2017
iiiKAoNhikAca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YY/T1571—2017
本标准代替YY/T0606.9—2007《组织工程医疗产品第9部分:透明质酸钠》。与YY/T0606.9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组织工程医疗器械产品透明质酸钠》;删除了YY/T16886系列规范性引用文件(仅YY/T16886.1保留)(见第2章,2007年版的第2章);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YY/T0771.1~0771.3动物源医疗器械(见第2章);一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版本年号(见第2章,2007年版的第2章);
修改了透明质酸钠的分子式(结构单元)(见3.2.2007年版的3.2);一修改了透明质酸钠含量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3、6.3及附录A,2007年版的5.3、6.3及附录A);
修改了特性黏数的要求及试验方法的公式中分子量符号M(见5.5、6.5,2007年版的5.5,6.5);
删除了动力粘度要求及试验方法(见2007年版5.6、6.6);修改了蛋白质含量的试验方法(见6.6及附录B.2007年版的6.7及附录B);增加了核酸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7及6.7);修改了重金属含量的试验方法(见6.8,2007年版的6.8);修改了乙醇残留量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9、6.9及附录C.2007年版的5.9、6.9及附录C);删除了灰分要求及试验方法(见2007年版5.11,6.11):删除了紫外吸收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2007年版的5.12、6.12);修改了干物质含量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10、6.10,2007年版的5.10、6.10);增加了季铵盐残留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11、6.11及附录D);增加了硫酸化黏多糖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12及6.12);增加了铁含量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13及6.13);增加了氯化物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14及6.14)增加了重均分子量及分子量分布系数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15、6.15及附录E);增加了溶液的澄清度和颜色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16及6.16);增加了微生物限度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18、6.18);修改了细菌内毒素限量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19、6.19,2007年版的5.14,6.14);修改了原材料安全性要求及试验方法(见5.20、6.20、6.21,2007年版的5.15、6.15);删除了生物学评价的具体要求及试验方法,仅保留总则(见5.21,2007年版的5.16、6.16);删除了第7章检验规则(见2007年版的第7章)。删除了附录D背景资料(见2007年版的附录D);增加了参考文献《动物源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和欧洲药典(见参考文献):修改了参考文献ASTMF2347-03版本号(见参考文献,2007年版的参考文献)。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iiKANiKAca
YY/T1571—2017
本标准由全国外科植人物和矫形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工程医疗器械产品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熙福瑞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上海其胜生物制剂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学平、穆淑娥、蒋丽霞、徐丽明、魏长征、王秀娟、邵安良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YY/T0606.9—2007
-iiKAoNniKAca
1范围
组织工程医疗器械产品透明质酸钠YY/T1571—2017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外科植入物和组织工程医疗器械产品透明质酸钠的要求、试验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制备组织工程医疗器械产品及其支架材料的透明质酸钠。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4518胶粘剂的pH值测定
2011.IS0 10993-1.2009.IDT)
GB18278(所有部分)医疗保健产品灭菌湿热
GB18279(所有部分)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环氧
GB18280(所有部分)医疗保健产品灭菌辅射YY/T0313医用高分子产品包装和制造商提供信息的要求分:动物源性生物材料 DNA 残留量测定法:荧光染YY/T0606.25
YY/T 0771.1
2007.IDT)
组织工程医疗产品
动物源医疗器械
YY/T0771.2动物源
ISO22442-2:2007IDT)
第1部分:风险管理应用(YY/T0771.1—2009,ISO22442-1:第2部分:来源、收集与处置的控制(YY/T0771.2一2009,YY/T0771.3动物源医疗器械第3部分:病毒和传播性海绵状脑病(TSE)因子去除与灭活的确认(YY/T0771.3—2009ISO22442-3:2007,IDT)《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透明质酸hyaluronic acid
由D-葡萄糖醛酸和N-乙酰基-D-葡萄糖胺通过β-(1-3)糖苷键连接而成的双糖重复结构单元组成的线性多糖。每个双糖单元通过β-(1-4)糖苷键与另一个连接起来,3.2
透明质酸钠
sodiumhyaluronate
透明质酸的钠盐形式,其结构单元相对分子质量为401.3,分子结构式如图1所示。1
iiiKAoNiKAca
YY/T1571—2017
4分类
图1透明质酸钠的分子式(结构单元)透明质酸钠的制备工艺按照原料来源和制备方法不同可分为组织提取法和细菌发酵法。5要求
5.1外观
见异物。
5.2鉴别
透明质酸钠典型的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工R)频率(cm-1)有3275~3390(b)、1615(s)、1.405(m)、1377(m)、1150、1077、1045(s)(47893(w)。指纹区实测谱带的波数误差应小于规定值±5cm-1(0.5%)。
注:s.强的:m,中等的;w.弱的:1透明质酸钠含量
以干燥品计,含透明质酸钠应为95.0%~105.0%(质量分数)。5.4pH
0.5%浓度溶液的pH应为5.0~8.5。5.5特性黏数
应为其标示值的90%~120%。
蛋白质含量
不得超过0.1%(质量分数)。
核酸含量
5.7.1细菌发酵法
0.33%浓度的溶液,在260nm波长处的吸光度值(OD值)不得超过0.5。2
iiiKAoNiKAca
5.7.2组织提取法
按照YY/T0606.25,根据可能的预期用途给出残留DNA的限值。5.8
重金属含量
不得超过10ug/g(质量分数)。9乙醇残留量
不得超过4000μg/g(质量分数)。干燥失重
不得超过15.0%(质量分数)。
5.11季铵盐残留
不得超过100μg/g(质量分数)。注:限于组织提取法。
5.12硫酸化黏多糖
不得超过1%。
注:限于组织提取法。
5.13铁含量
不得超过80μg/g
5.14氯含量
不得超过0.5%。
5.15重均分子量及分子量分布系数YY/T1571—2017
透明质酸钠重均分子量应在生产商标示范围值范围内,分布系数M./M.应为1.0~3.0。5.16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0.33%浓度的溶液应澄清,在600nm的波长处测定吸光度(OD值),不得过0.015.17无菌试验
如果透明质酸钠以无菌的方式提供,应无菌,应按照GB18278、GB18279,GB18280进行无菌工艺确认或进行该项目检测。5.18微生物检查
每1g供试品中细菌菌落数不得超过102CFU,霉菌和酵母菌菌落数不得超过20CFU。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和大肠埃希菌。注:如果透明质酸钠以非无菌的方式提供,则进行该项目检测;若最终产品为无菌要求,则宜采用灭菌处理以达到无菌要求。
YY/T1571—2017
5.19细菌内毒素
每1mg透明质酸钠含内毒素的量应小于0.05EU。5.20原材料安全性
5.20.1细菌发酵法制备的透明质酸钠应进行溶血性链球菌溶血素试验,结果应无溶血环2组织提取法制备的透明质酸钠应按照动物源医疗器械系列行业标准(YY/T0771.1、5.20.2
YY/T0771.2、YY/T0771.3)的要求进行安全性评价和质量控制5.21生物学评价
应按照GB/T16886.1的要求对透明质酸钠进行生物学评价,透明质酸钠应不释放对人体有不良作用的物质。
6试验方法
6.1外观
肉眼直接观测,应符合5.1规定。6.2
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FT-IR)
样品制备采用溴化钾压片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402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5.2规定。
6.3透明质酸钠含量测定
按照附录A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5.3规定,6.4pH测定
将透明质酸钠(以干燥品计)用蒸馏水配制成5mg/mL浓度溶液,按照GB/T14518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5.4规定。
6.5特性黏数测定
透明质酸钠的溶液浓度以流出时间为准,应控制在120s~180s范围内,以0.2mo1/L氯化钠为溶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633第二法测定。应符合5.5规定。特性黏数用以表征透明质酸钠的相对分子质量,两者的关系见下式。Ln]=0.036M,0.78
式中:
n—特性黏数,单位为毫升每克(mL/g);M.相对分子质量。
6.6蛋白质含量测定
按照附录B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5.6规定。6.7核酸测定
取本品(相当于干燥品0.10g)加人0.9%的氯化钠溶液30mL,振荡使其混匀并溶解后作为供试品4
YY/T1571—2017
溶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401规定的方法,将透明质酸钠用生理盐水配制成3.3mg/mL的溶液测定,应符合5.7规定。6.8重金属含量测定
取本品1.0g,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821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5.8规定。
6.9乙醇残留量测定
按照附录C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5.9规定。6.10干燥失重测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831规定的方法,取本品0.5g,以五氧化二磷为干燥剂,在105℃干燥6h测定,应符合5.10规定,6.11季铵盐残留测定
参见附录D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5.11规定6.12硫酸化黏多糖测定
供试液:取本品约50.0mg(按干燥品计),置具塞试管(长15cm,内径1.6cm)中加1.0mL高氯酸,使其溶解,作为供试液。
对照溶液:称取无水硫酸钠0.149g,加水稀释至100mL,使其溶解。再取上述溶液10.0mL,加水稀释至100mL,即得,取1.0mL溶液置具塞试管中,90℃~95℃加热蒸干,再加1.0mL高氯酸,作为对照溶液。
供试液和对照溶液均用玻璃棉塞试管,在180℃加热至澄清(约12h)后冷却至室温。分别加人33.3g/L的氯化锁溶液3.0mL,密塞后振摇,放置30min;振摇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401规定的方法,以水为空白,在660nm波长处测定供试液和对照溶液的吸光度,供试液的吸光度小于对照溶液的吸光度,即符合5.12规定。6.13铁含量测定
取本品0.25g(按干燥品计),加硝酸1.0mL,水浴加热使其溶解,平行制备5份,冷却后,其中1份加水稀释至10mL,作为供试液,另4份分别加人0.5mL、1.0mL、1.5mL和2.0mL铁标准溶液(每1.0mL相当于10ug/mL的铁)后加水稀释至10mL,作为对照溶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406第二法规定的方法,在248.3nm波长处测定,应符合5.13规定。6.14氯含量测定
取本品67mg,置100mL量瓶中,加水溶解并稀释至刻度。取15mL置25mL纳氏比色管中,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标准氯化钠溶液(1.0mL相当于5μg的Cl)10mL与水5mL为对照液。供试品溶液和对照液分别加人1.0mL稀硝酸(取硝酸20g,加水稀释至100mL)及1.0mL硝酸银试液,混匀;在暗处放置5min,在黑色背景中从侧面观察。应符合5.14规定,6.15分子量及分子量分布测定
按照附录E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5.15规定。5
YY/T1571—2017
6.16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测定
取本品0.10g(按干燥品计),加入0.9%的氯化钠溶液30mL,振摇使其混匀并溶解,应符合5.16规定。
6.17无菌试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1101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5.17规定。注:如果透明质酸钠以无菌的方式提供,则进行该项目的检测,否则进行6.18的检测。6.18微生物限度
取本品5.0g,加人含玻璃酸酶45000单位的无菌磷酸盐缓冲液(pH7.2)100mL,42℃水浴振荡溶解1h,得到1:20的供试品溶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1105、1106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5.18规定。6.19细菌内毒素试验
用细菌内毒素检测用水配制成2mg/mL透明质酸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1143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5.19规定。6.20溶血性链球菌溶血素试验
用生理盐水配制成2mg/mL透明质酸钠,取1mL直接接种于血液琼脂平板培养基上,在37℃培养24h,应符合5.20.1规定。
注:本条款适用于细菌发酵法透明质酸钠。6.21原材料病毒去除/灭活工艺验证针对组织提取法生产透明质酸钠的原材料,应按照YY/T0771.3和国家《动物源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病毒去除/灭活工艺验证,并应符合相关要求7标志
7.1大包装应有下列标志:
生产厂名和地址;
产品名称;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执行标准编号;
规格和数量;
生产批号或日期;
失效日期;
贮存条件。
2小包装应有下列标志:
产品名称;
生产厂名和地址;
规格和数量;
生产批号或日期;
原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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