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 2834-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B/T 2834-2016
中文名称:铁路无线调车灯显设备
标准类别:铁路运输行业标准(T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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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铁路
无线
车灯
设备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TB/T 2834-2016.Railway radio shunting equipment.
1范围
TB/T 2834规定了铁路无线调车灯显设备的术语和定义、总体技术要求、设备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TB/T 2834适用于铁路无线调车灯显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8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6. 1- -2010爆炸 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 3836.4- -2010爆炸性环境第4 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 4208- -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9254- -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5842- - -1995移动通信设备 安 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5844.2--1995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机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17626.2- -2006电磁兼 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 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 3- -2006电磁 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CB/T 17626. 4- -2008 电 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 -2008电 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 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 6- -2008电 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GB 17799. 4- -2001电磁兼容通用标准工业环境中 的发射标准
GB/T 24338.4- -2009 轨道交 通电磁兼容第3-2 部分:机车车辆设备
CB/T 24338.5- -2009 轨道交通电磁兼容 第4 部分: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中继模式repeater mode operation
无线调车灯显设备通过中继设备转接与其他-个或者多个无线调车灯显设备进行通信的工作模式。
3.2直通模式direct mode operation
无线调车灯显设备在不借助中继设备的情况下直接与其他一个或者多个无线调车灯显设备进行通信的工作模式。
标准内容
ICS45.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
TB/T2834-2016
代替TB/T2834-——2002
铁路无线调车灯显设备
Railway radio shunting equipment2016-02-22发布
国家铁路局发布
2016-09-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体技术要求·
设备技术要求
6检验方法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与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接口标准附录B(规范性附录)充电设备....附录C(规范性附录)
附录D(规范性附录)
测试场地与辐射测试的场地布置指南辐射杂散通用测试方法
TB/T2834—2016
Hii KAoNni KAca
TB/T2834-2016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TB/T2834—2002《铁路平面无线调车设备技术条件》。与TB/T2834—200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一修改了铁路无线调车灯显设备组成和功能(见第4章,2002年版的第3章);一修改了设备技术要求中调制方式和信道间隔等内容(见5.1.1,2002年版的4.1.2);一修改了铁路无线调车灯显设备供电要求和结构要求(见5.2、5.3、5.4,2002年版的4.2、4.3);一增加了电池要求(见5.5);
一修改了操作显示要求(见5.6,2002年版的6、附录B);一修改了工作环境要求(见5.7,2002年版的4.4):一修改了发射机和接收机电性能要求(见5.8、5.9,2002年版的4.5、4.6);一修改了安全要求(见5.10,2002年版的4.8):一增加了电磁兼容性要求(见5.12);一增加了外壳防护等级检验方法(见6.1);一修改了设备电性能检验方法(见6.2、附录C、附录D,2002年版的5.2);一修改了环境检验方法(见6.3,2002年版的5.4);一增加了电磁兼容检验方法(见6.4);-增加了电池检验方法(见6.5);一删除了运输包装要求(见2002年版的第7章);一修改了充电设备技术条件(见附录B,2002年版的附录C)。本标准由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标准计量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通信信号研究所、北京中铁列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北交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红飞实业有限公司、北京中瑞特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松、胡金仲、李辉、高尚剪、欧阳智辉、王激,叶晞、股强、许光桥。本标准所代替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TB/T2834一1997,TB/T2834一200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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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铁路无线调车灯显设备
TB/T2834—2016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无线调车灯显设备的术语和定义,总体技术要求,设备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手铁路无线调车灯显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4—2010
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9254一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15842一1995移动通信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15844.2—1995
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机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GB/T17626.2—2006
5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17626.32006
GB/T17626.4—2008
GB/T17626.5—2008
GB/T17626.6—2008
GB17799.4—2001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电磁兼容通用标准工业环境中的发射标准GB/T24338.4—2009
GB/T24338.5—2009
3术语和定义
电磁兼容第3-2部分:机车车辆设备轨道交通
通电磁兼容第4部分: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轨道交通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中继模式repeater mode operation无线调车灯显设备通过中继设备转接与其他一个或者多个无线调车灯显设备进行通信的工作模式。3.2
直通模式directmodeoperation
无线调车灯显设备在不借助中继设备的情况下直接与其他一个或者多个无线调车灯显设备进行通信的工作模式。
测机信号testsignal
在推进状态下由调车手持台向调车机车控制器周期性发送的通信联络信号。4总体技术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工作频率范围应符合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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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工作方式应具有同频单工和异频单工通信模式。应具有直通和中继两种工作模式。4.1.3
4.1.4不同调车组使用不同的工作频率或同一工作频率的不同时隙。4.2组成
铁路无线调车灯显设备由调车机车控制器(以下简称机控器”)、调车区长台(以下简称“区长台”)、调车手持台(以下简称“手持台”)和附属设备组成。附属设备相关要求由其他标准另行规定。4.3总体功能和性能
4.3.1具有建立调车组功能,不同调车组的通话、调车信令传送互不影响。4.3.2
具有调车组成员通话功能。
具有调车信令传送功能。
具有调车信令强拆强插调车组成员通话功能。4.3.5
具有紧急停车信令强插其他调车信令功能。4.3.6
具有发送测机信号功能,测机信号不影响调车信令传送、不打断调车组成员通话。直通模式下调车信令从手持台发出到机控器响应的传送时延应小于400ms。4.3.71
4.3.8中继模式下调车信令从手持台发出到机控器响应的传送时延应小于600ms。5设备技术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调车灯显设备无线电台应采用4电平频移键控(4FSK)数字调制方式,信道间隔为12.5kHz,可采用时分多址(TDMA)或者频分多址(FDMA)的多址方式。5.1.2设备天线端口阻抗应为502。5.1.3设备应结构牢固、散热良好、面板标志清晰、使用维修方便,外部留有电性能测量接口。5.2机控器
5.2.1设备组成
机控器可分为固定式和便携式。固定式机控器由主机,司机话盒,显示灯,扬声器,天线及馈线等组成:便携式机控器由主机(含电池),司机话盒,天线和列车运行监控装置(K)连接线组成。bZxz.net
5.2.2设备功能
设备应具有下列功能:
a)具有发起和接收调车组成员通话功能。b)具有在空闲、通话状态下接收调车人员发出调车信令,并点灯显示、语音提示和发出回示功能。
c)具有记录调车信令、语音和时间等信息参数功能。d)具有向LKJ传送调车信令功能。5.2.3电源适应性
电源适应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a)固定式机控器应采用直流电源供电,标称电压为直流110V,最低工作电压77V,最高工作电压138V。
b)便携式机控器应采用机内电池供电,标称电压为直流7.2V,最低工作电压6.3V,最高工作电压8.5V。
外壳防护等级
应符合GB4208—2008中IP52的要求。2
HiiKAoNi KAca
5.2.5接口要求
接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a)具有数据和语音下载接口,接口型式为USB接口,记录数据格式为FAT。b)具有与LKJ连接的接口,接口应符合附录A规定。5.2.6灯光显示要求
机控器自身故障及外界干扰信号不应造成信令显示升级。5.3区长台
5.3.1设备组成
区长台由主机、话盒、天线及馈线等组成。5.3.2设备功能
设备应具有下列功能:
a)具有发起和接收调车组成员通话功能。TB/T2834—2016
b)具有扫描和识别2个以上调车组调车人员发出的呼叫区长信令功能,最多可扫描4个调车组。
5.3.3电源适应性
区长台应采用交流电源供电,标称电压为交流220V/50Hz,最低工作电压176V,最高工作电压264V。
5.4手持台
5.4.1设备组成
手持台可分为调车长手持台和连结、制动员手持台,由主机、天线和电池组成。5.4.2设备功能
5.4.2.1调车长手持台
设备应具有下列功能:
a)具有发起和接收调车组成员通话功能。b)具有发起呼叫区长信令功能。c)
具有在空闲,通话状态下向机控器发送调车信令并接收回示功能。具有在空闲、通话状态下向机控器发送测机信号功能。d)
e)具有低电压报警功能。
5.4.2.2连结,制动员手持台
设备应具有下列功能:
具有发起和接收调车组成员通话功能。b):
具有接收机控器回示功能。
具有在调车长手持台发送测机信号的情况下,在推进领车时向机控器发送测机信号功能。d)
具有在任何工作状态下发送紧急停车调车信令功能。e)
具有解锁自身发送的紧急停车信令功能。具有低电压报警功能。
电源要求
采用可充电锂电池供电,在-25℃以下低温环境下可采用镍氢电池供电。5.4.4外壳防护等级
应符合GB4208—2008中IP57的要求。5.4.5结构要求
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手持或身挂条件下应操作方便。3
HiiKAoNi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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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线应牢固耐用,不易折损。
面板设置三个按键,呈V字形对称布置,按键位置、颜色见图1。按键键孔为圆形,键孔尺寸为8mm≤D≤10mm(D为键孔直径)、键高尺寸为1mm≤H≤2mm(H为键与手持台前面板的凸起高度,应低于前面板最凸起部分的高度),任意两个按键中心距离d应不小于15mm,黄键的水平上切线应低于红、绿按键的水平下切线,不带显示屏的手持台红、绿按键中心线应不低于手持台主机(不含天线)中心线,带显示屏的手持台红、绿按键中心线最多可低于手持台主机(不含天线)中心线20mm。3mmSD510
红绿按键中心线
手持台中心线
图1手持台(不带屏)面板按键位置、颜色示意图5.5电池要求
5.5.1一般要求
电池应符合以下要求:
a)电池尺寸应与设备配合良好;b)
电池接口方式与主机应相适应,配合良好;电池的输出触点插拔次数不应少于1200次;d)
电池的额定容量(C.)为:手持台不低于2Ah,便携式机控器不低于4.8Ah;e)
电池应具有过放保护和短路保护功能。标称电压
镍氢电池的标称电压为n×1.2V,锂离子电池的标称电压为nx3.6Vn为单体电池串联只数。5.5.3充
电池充电性能应符合表1要求,充电设备应符合附录B要求。5.5.4放
电池高温和低温放电性能应分别符合表2和表3要求。5.5.5荷电保持能力
荷电保持能力应符合表4要求。
-iiKAoNni KAca
镍氢电池“
锂离子电池
环境温度
表1充电性能
充电条件
恒流电流
0.2C,~0.5C
恒压电压
n×(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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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时间或电流
充电7.0h~8.0h
恒压充电后电流<0.01C,A
镍氢电池充电前,电池应在20℃±5℃下,以0.2C,A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n×1.0V。锂离子电池充电时,应先恒流后恒压。表2
高温放电性能
放电条件
镍氢电池
锂离子电池
镍氢电池
锂离子电池
镍氢电池
锂离子电池
环境温度
55 ±2
环境温度
-18 ±2
-30 ±2
-18 ± 2
-30 ±2
环境温度
5.5.6过充电性能
恒流倍率
终止电压
表3低温放电性能
放电条件
恒流倍率
充电电流
终止电压
最少放电
持续时间
表4荷电保持能力
试验条件
充电时间
完全充满电
镍氢电池过充电性能
过充电性能应符合表5要求。
搁置时间
表5过充电性能
试验条件
环境温度
20 ±5
充电电流
充电时间
搁置时间
最少放电持续时间
适用于使用温度高于-18℃的地区适用于使用温度高于-30℃的地区最少放电
放电电流
放电电流
终止电压
终止电压
持续时间
最少放电
持续时间
iiKANni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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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2锂离子电池过充电性能
环境温度20℃±5℃,已充满电的锂离子电池在承受11V电压、输出电流为2A的外接电源连续通电8h,电池不应爆炸、起火、冒烟或漏液,并能正常充放电。5.5.7安全性能
电池安全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a)电池应具有可恢复的过流保护装置。电池输出端短路后,电池不应爆炸、起火、冒烟或漏液,短路解除后应能恢复正常的充放电。b)
5.5.8电池内阻
电池内阻不应大于200m2(7.2V),电池内的单电池最大内阻差不大于10m2。5.5.9振动冲击
电池振动冲击性能应符合主机抗振要求。振动冲击结束后,电池不应有明显变形,不应爆炸、起火、冒烟或漏液,镍氢电池电压应不低于n×1.2V,锂离子电池电压应不低于n×3.6V。5.5.10跌落
电池距钢板地面1500mm高度跌落,电池不应爆炸、起火、冒烟或漏液,并能装人主机,接触良好,锁扣牢靠。
5.5.11外壳防护等级
电池加装到手持台后,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一2008中IP57的要求。5.6操作显示要求
手持台按键操作、机控器语音提示和显示灯显示应符合表6规定。机控器显示灯从上到下排列顺序为红1灯、绿灯、黄灯、红2灯。表6手持台按键操作、机控器语音提示和显示灯显示表内容
调车长
手持台
制动员
手持台
连结员
手持台
手持台
绿(2 s)
黄(1.5s)
黄(0.5s)
黄(0.5s)
黄(1.5s)
机控器
紧急停车
x号x号
x号解锁
机控器
显示灯
一个红灯
绿灯闪不少于3次后熄灭
一个绿灯
黄灯闪后绿灯长亮
黄灯长亮
黄灯长亮
黄灯长亮
绿、红灯交替后绿灯长亮
绿、黄灯交替后绿灯长亮
呼叫区长
二个红灯
先二个红灯后熄灭一个
操作过程中,任何时候按下红键1.5$或听到提示音后马上松开按键都能发停车信号牵出,单机起动信号
行进信号
减速信号
十车,五车,三车可以在任何时候发出直接发五车时用“黄绿”
直接发三车时用“黄红”
只能在无测机信号时发送
二个红灯亮后封锁调车长的一切信令谁发的紧急停车,只能由同一个人解锁,其他人不能解锁
注:其他调车信号及联系均通过通话对讲进行,作业标准化用语由各使用单位制定。6
工作环境要求
5.7.1区长台、机控器和手持台工作环境要求应符合表7要求。表7工作环境要求
相对湿度
振动方向
海拨高度
储存温度
自由跌落
区长台
-10℃
机控器
≤95%(40℃)
10Hz~30Hz,0.38mm
30Hz~55Hz,0.19mm
正常工作方向
6g,18ms
注:超出上述工作环境条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TB/T2834—2016
手持台
-25℃
10Hz~30Hz,0.75mm
30Hz~55Hz,0.25mm
三个方向
35g,18ms
适用于3000m以下
40~60C
1500mm,5次
5.7.2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下使用的手持台,防爆等级不应低于GB3836.1—2010,GB3836.4—2010中规定的ExibIIBT3Gb。
5.8发射机电性能要求
发射机电性能要求应符合表8要求。表8
电性能项目
最大标称发射功率
载波输出功率调整范围
功率变化容限
载波频率误差
正常条件
极限条件
正常条件
极限条件
调制邻信道功率(12.5kHz)
瞬态切换邻道功率
(适用于12.5kHzTDMA类设备)
关时隙功率(仅适用于TDMA类设备)天线端口
发射机杂散发射
机箱端口
接收机电性能要求
接收机电性能要求应符合表9要求。发射机电性能要求
手持台、便携式机控器
固定式机控器
-1.5 dB ~1.5dB
-3dB~2dB
±1.5×10-6
±3×10-6
≤60dB
≤-50dB
≤-57dBm
9 kHz≤/<1 GHz
1 GHz≤f≤12.75 GHz
30MHz≤f<1GHz
1GHz≤/≤12.75GHz
区长台
≤-36dBm
≤-30dBm
≤-36dBm
≤-30d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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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性能项目
灵敏度
(误码率5×10-2)
正常条件
极限条件
高功率信号输人状态下接收机的误码率共信道抑制
邻道选择性
杂散响应抗扰性
互调响应抗扰性
天线端口
接收机杂散发射
机箱端口
5.10安全要求
接收机电性能要求
指标要求
手持台、机控器、区长台
≤-117dBm
≤-111dBm
≤1×10-4
≥-12dB
≥60dB
≥70dB
≥65dB
≥84dB
9 kHz≤f<1 GHz
1GHz≤f≤12.75GHz
30MHz≤f1GHz≤f≤12.75GHz
≤-57dBm
≤-47dBm
≤57dBm
≤-47dBm
设备连接器、开关、结构、接地、布线、低压电源的危险短路等应符合GB15842一1995中有关设备安全要求的规定。
5.11可靠性要求
区长台、手持台的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试验下限值应不低于600h,机控器的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试验下限值应不低于500h。5.12电磁兼容性要求
5.12.1区长台
区长台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下列要求:a)交流电源端口传导骚扰、机箱端口辐射骚扰应符合GB17799.4一2001中表1要求;机箱端口射频电磁场辐射和静电放电抗扰度应符合GB/T24338.5一2009中表1要求;b)
输人/输出端口、交流电源端口的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和浪涌抗扰度应c)
符合GB/T24338.5—2009中表2、表4要求。5.12.2
机控器
机控器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下列要求:电源端口传导骚扰、机箱端口辐射骚扰应符合GB/T24338.4一2009中表4、表6要求;a)
机箱端口射频电磁场辐射和静电放电抗扰度应符合CB/T24338.4一2009中表9要求;电源端口、信号端口的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和浪涌抗扰度应符合GB/Tc
24338.4—2009中表7、表8要求。5.12.3手持台
手持台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下列要求:外壳辐射骚扰应符合GB/T24338.4—2009中表6要求;a)
外壳射频电磁场辐射和静电放电抗扰度应符合GB/T24338.5—2009中表1要求。6检验方法
外壳防护等级检验
按GB4208—2008中的规定执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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