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 2325.2-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B/T 2325.2-2013
中文名称:机车、动车组前照灯、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第2部分: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
标准类别:铁路运输行业标准(T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1021404
相关标签:
机车
动车组
辅助
照明灯
标志灯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TB/T 2325.2-2013.Front iluminators , auxiliary iluminators and lighting marks used for locomotive and electrical multiple units-Part 2 :Auxiliary illuminators and lighting marks.
1范围
TB/T 2325.2规定了机车、动车组辅助照明灯及标志灯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RAMS要求、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TB/T 2325.2适用于铁路干线机车、调车机个、功年组使用的铺助照明灯和标忍灯其他自轮运转车辆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仪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H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自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1- -2008电I电子户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A:低温(IEC 60068-2- I :2007 ,IDT)
CB/T 2423.2- 2008 电电门产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B:高温( IEC 60068-2-2 :2007.IDT)
CB/T 2423.4-2008电 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Dh交变湿热(12h+12h 循环)( IEC 60068-2 -30 :2005 ,IDT)
CB 4208- 2008 外壳防 护等级( IP代码)( IEC 60529 :2001 ,IDT)
GB/T 8417灯光信号颜色(GB/T 8417- 2003 ,CIE DS 004. 4:1998. NEQ)
CB/T 21413. 1--2008铁路应川 机车 车辆电气设备第1 部分: .般使用条件和通用规则( IEC .60077-1:1999 . IDT)
GB/T21562- -2008轨道交通 川 冀性、可用性、可维修性和安全性规范及示例(IEC 62278:2002 ,IDT)
标准内容
ICS29.280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
TB/T2325.2—2013
代替TB/T2325.2—2006
机车、动车组前照灯、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第2部分: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
Front illuminators, auxiliary illuminators and lighting marksused for locomotive and electrical multiple units-Part 2 : Auxiliary illuminators and lighting marks2013-03-13发布
2013-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发布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使用条件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检验规则
RAMS要求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带闪光功能的辅助照明灯
TB/T2325.2-2013
TB/T2325.2-2013
TB/T2325《机车、动车组前照灯、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共分网部分:第1部分:前照灯:
一第2部分:辅助照明灯和标惠灯本部分为TB/T2325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单本部分代替TB/T2325.2一2006《机车、动车组前照灯、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技术条件:2部分:
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TB/T2325.2—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修改了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的定义(见第3章,2006年版的第3章):一修改了使用环境、电源标称电压及电压波动范围(见第4章,2006年版的第4章);一删除了短弧氛灯、金属卤化物灯、自炽灯泡做为辅助照明灯光源(见2006年版的第:章):一修改了结构和外观要求(见5.2.2006年版的5.9);一增加了氙气金属卤化物灯光源辅助照明灯.并给出其各种光度性能要求(见5.3):增加了对气金属卤化物灯发光效率的要求,以适应不同规格的光源(见5.6.1):修改了卤钨光源发光效率(见5.6.1,2006年版的表3):增加了不同类型光源的品色指数、光通量维持率的规定(见5.6.2):修改了LED光源标志灯的寿命和功率(见表5,2006年版的表4):删除了原标准中对透镜的要求(见2006年版的5.7):一增加了绝缘电阻及介电强度的海拨修正系数要求(见5.11.4):一增加了光通量、寿命试验、显色指数、电用波动范围试验,端了温升试验、表面温度式验、沙尘试验的检验方法(见6.4~6.6.6.8.6.18~6.20);修改了低温试验,交变湿热试验、淋试验的检验方法(见6.9,6.11,6.16,2006全:饭的6.6、6.8,6.13);
增加了辅助照明灯闪光功能的要求及检验方法(见5.6.6、附录A);增加了RAMS要求(见第8章)
本部分出南车株洲电方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提出开月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通信信号研究所本部分参与起草单位: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车集团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车集团人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南车威墅机车有限公司、西安西降电“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灵恪灯具厂,北京交通人学、武汉源生铁路配制造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朝霞堂丰用本部分参与起草人:孙立范、王东华、贺涛、侯方东、孙文斌、谢苓、蒋薇薇、林业春、晓庭。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TB/T2878-—1998:
TB/T2325.2—2006
1范围
TB/T2325.2-2013
机车、动车组前照灯、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第2部分: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
本部分规定了机作、动车组辅助照明灯及标志灯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RAMS要求、标志、包装、运输和此存本部分适用于铁路工线机车、调车机车、动个红使用的辅助照明灯和标灯。具他自轮运转车辆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仪注H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423.1-2008电「电了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IEC60068-2-1:2007,IDT)
GB/T2423.2—2008
3电1电了产品环境试验
2:2007.IDT)
GB/T2423.4—2008
电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IEC60068-2-30:2005,IDT)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IEC60068-2-
第2部分:试验Dh
交变湿热(12h+12h循环)
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60529:2001.IDT)GB/T8417灯光信号颜色(GB/T8417—2003.CIFDS004.4:1998,NEQ)GB/T21413.1--2008
60077-1:1999,IDT)
GB/T21562-2008
2002.IDT)
GB/T21563—2008
机车车辆电气设备第1部分:-般使用条件和通用规则(TEC铁路应川
轨道交通
轨道交通
CB/T24338.4—2009
2003.MOD)
TB/T2054—1989
可靠性、可用性、可维修性和安全性规范及示例(IEC62278:机车车辆设备冲击和振动试验(IEC61373:1999,IDT)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第3-2部分:机车车辆设备(TEC62236-3-2:铁路机澜雨试验方法
TB/T3213-2009
高原机车车辆电工电了产品通用技术条件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辅助照明灯 auxiliary illuminator位于机车和动车纽端部.协助前照灯用于近处照明的灯具。3.2
标志灯lightingmark
位于机车和动车组端部,用红色(或自色)灯光品示列车运行线路和方向的灯具TB/T2325.2—2013
4使用条件
使用环境
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在以下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a)海拔不超过2500m;
环境温度-40℃~+70℃;
在最湿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为95%(该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d)应能承受GB/T21413.1-2008规定的PD3环境污染等级要求。特殊使用条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4.2电源标称电压及电压波动范围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在下列标称电源电压及电压波动范围内应能可靠点灯并能稳定工”,a)标称电压宜采用DC110V,也可以采用其他标称电压:b)电压波动范围为标称电压的70%~125%。5技术要求
基本要求
辅助照明灯、标志灯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制造。所采用的标准件、外购件及原材料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相同型号产品的零部件应能互换。
5.2结构及外观
5.2.1结构应使于使用和维护,便于更换灯泡和擦拭作业。5.2.2灯具裸露于车体外的部分应符合TB/T2054—1989中规定的漏雨试验,试验中不应匹灯,玻璃罩不应炸裂。
5.2.3灯具表面漆层应平整、光滑美观,不应有皱纹、流痕、起泡、针孔等缺陷,电镀层应光毛均勾,不应有漏镀、起泡等,
5.3发光强度及光强度分布性能
基准轴方向的光强度不应低于以下数值:卤钨光源辅助照明灯:65000cd;氙气金属卤化物光源(以下简称氙气金卤光源)辅助照明灯:250000cd;标志灯:25cd。
光强度分布的下限值见表1。
光强度分布的下限值
基准轴左右方向光强度
照明灯
卤钨光源
氙气金卤光源
标志灯
5.4灯光颜色
250000
± 1°
130000
灯光颜色应符合GB/T8417的规定,色品坐标应在表2和图1所规定的范围之内。2
色品坐标范围
0.2500.3000.3500.4000.4500.5000.550图1
5.5启动装置性能
TB/T2325.2—2013
0.6000.6500.7000.750
灯光颜色色品图
氙气金卤光源辅助照明灯的启动装置应满足:a)
启动性能:冷态启动时间不应大于2s,热态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触发次数:不应低于100000次;稳弧功能:不应使灯的电弧出现闪烁、抖动、扭曲、翻滚、灭弧等现象:d)
启动时不应出现击穿或闪络现象:具有电源接反保护功能,电源输人极性接反时,元器件应无任何损坏。辅助照明灯的光源
光源的光通量,寿命,功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辅助照明灯光源的光通量、寿命、功率要求光通量
光源类型
卤钨光源
氙气金卤光源
平均光通量
≥3600
≥2800
≥4000
最低光通量
≥2380
≥3400
平均寿命
≥700
≥2500
最低寿命
≥560
≥2000
≥2000
平均功率
最大功率
注:本表中所列数值均为对单只光源的要求,封闭式灯泡可以按照所用光源类型的不同分别符合标准中相应光源类型的技术要求
对于其他功率的卤钨光源,其发光效率不应低于18lm/W:氙气金卤光源,发光效率不应低于80lm/W。光源最大功率不大于额定功率的110%,最低光通量不低于平均光通量的85%。5.6.2光源的显色指数,光通量维持率应符合表4的规定,5.6.3氙气金卤光源点亮20s之后不应存在电弧抖动、飘弧、闪烁、灭弧等现象。导丝与灯头的焊接要牢固可靠,无影响使用特性的缺陷。5.6.4
TB/T2325.2-2013
光源类型
卤鹤光源
成气金岗光源
表4辅助照明灯光源的显色指数、光通量维持率要求显色指数
光源应具有清晰直牢固的型号,额定电压,额定功率等标记辅助照明灯可增加闪光功能,技术要求见附录A。5.6.6
5.7标志灯的光源
光源的光通量、寿命、功率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标志灯光源的光通量、寿命、功率要求光通量
光源类型
平均光通此
卤鹤光源
自烘光源
LED光源
≥1800
≥700
最低光通量
平陶寿命
≥700
≥700
≥20000
最低寿命
≥560
≥16000
光通量维持库
平均功率
七大功率
≤110
5.7.2灯头与玻壳的连接应牢固,白炽灯灯头在0.3N·m的扭力对作用下不应松脱,在!热试验后不应有锈蚀现象
5.8金属面罩
金属面罩应光洁美观,不应有裂纹、起皮、剃落、麻点、划狼等缺陷。5.8.1
5.8.2金属面罩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5.9耐冲击振动性能
应能承受机车,动车组运行时的冲击和振动,按GB/T21563--2008中规定的1类B级验工况进行模拟长寿命振动试验和冲击试验后,零部件不应破损,灯具应能正常工作。5.10电气连接和载流部件
要求。
用做电气连接的接线端了连接要牢固,端子的温升应符合GB/T21413.1一2008·裸黄铜的电源引线应使用低烟、无卤、耐热、阻燃电缆:橡胶部件应耐低温、耐高温、耐老化,出厂后2年之内不应出现龟裂、硬化、变质等象。绝缘电阻及介电强度
应满足GB/T21413.1-2008的规定、在常温条件下,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MQ5.11.1
湿热试验后,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MQ5.11.2
氙气金光源辅助照明灯的电源和启动装置应能承受50Hz,1500V正弦交流电压,历时1min无击穿或闪络现象:其他光源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应能承受50Hz、1000V正弦交电压,历时1min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5.11.4“使用地点海拨与试验地点海拔不同时,除非另有规定,试验的海拔修正数应符合TB/T3213—2009中5.2的要求。
5.12表面温度
灯具在额定电压下工作时,各部件表面温度不应超过以下数值:灯体内表面:85℃:
灯具内电缆表面:90℃;
透光玻璃罩外表面:150℃
5.13电磁兼容性能要求
TB/T2325.2—2013
氙(金卤光源辅助照明灯的电磁兼容性(EMC)应满足GB/T24338.4一2009的表5和表6的规定,进行电子电源传导发射和辐射发射试验:在启动和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电磁骚扰不应使机车、动车组电子设备运行状态或存储数据有所改变LED光源标志灯在外界电磁场干扰下不应出现乱显示现象,其电磁兼容性(EMC)应满足GB/T24338.4一2009的表7的规定,进行电快速脉冲群,浪涌、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及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试验。试验结束后.标志灯应能正常工作6检验方法
6.1外观检验
用月视法检验灯具及各部件的外观6.2发光强度测试
6.2.1室内测试
将被测灯用额定电压点灯10min之后,调整灯光方向和焦点,使灯光最亮点对准前方白板中心,用照度计测量白板中心处的光照度,再测量水截面内与光轴成不同角度处的光照度,并测量发光面到照度计探头间的距离,用公式(1)计算光轴方向和与光轴成不同角度方问上的发光强度:I-Exs?
式中:
l——发光强度,单位为坎德拉(ed);E——光照度,单位为勒克斯(Ix):s一一发光面到照度计探头间的距离.单位为米(m)对于辅助照明灯,S不应小于8m;对于标志灯,5不应小于3m也可以用分布光度计直接测得光强度分布曲线6.2.2室外测试
++++(1)
测试环境:无月晴夜,大“透过率不小于0.85,无树木或建筑物避挡,无其他灯光十扰的野外或铁路现场。
在辅助照明灯前方线路中心垂直于光轴方向约10m处立一个边长约为1m的正方形白色反射板,以额定电压点灯,调整灯光方向和焦点,使照射到白板中心部位的光斑集中而且最亮,然后去掉白板,使灯光沿轨道中心投射到远方,在距离灯具100m处用照度计测量最大光照度,照度计探头应垂直于入射灯光方向,并且不受任何物体避挡。再用公式(1)计算发光强度。6.3灯光颜色测试
在暗室中用额定工作电压点灯10min后,用颜色测试设备测试出灯光的色品坐标(x,y)6.4光通量测试
将被测光源按使用方向装在球形光度计中,发光体位丁球形光度计的中心位置,按额定工作电压接通电源,预热10min后读取光电流值(i.),再测量标准灯的光电流(i.),用公式(2)求出被测光源的光通量(F):
F=Fxii
式中:
F.-—被测光源的光通量.单位为流明(Im):F.—-标准灯泡的光通量,单位为流明(Im):.—被测灯泡的光电流:
标准灯泡的光电流
....(2)
TB/T2325.2—2013
测试用的标准光源及仪表应经过计量部门标定。6.5寿命试验
光源的寿命试验在标称电压下进行,电源电压稳定度不应大于1.5%,被试验光源数量下应少于3只
将被测光源按使用方向安装,点燃4h,熄灭0.5h,累计每只光源的点灯时间,再求出其平·沟值。对单只光源寿命达到表3和表5规定的平均寿命的120%时,停止点灯。光通量维持率为寿终光通量和初始光通量的比值。寿终光通量在最低寿命时测试。在计算气体放电光源光通量维持率时,应将气体放电光源正常点燃100h后的光通量竹为初始光通量,该时间计入寿命试验的总时间。6.6光源显色指数测试
在暗室中用额定电压点灯10min后,用光谱分析仪测出光源的光谱功率分布并自动计算出显色指数Ra。光谱分析仪应满足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对光和颜色测量的要求。波长准确度:±0.2nm;
显色指数测量误差:±(0.3%rdg+0.5),rdg为显色指数的测量结果。6.7启动装置性能试验
6.7.1启动试验
分别在标称电压、最高电压、最低电压下各试验2次,每次点灯3min后切断电源4min,il新启动,用秒表计量每次从接通电源到灯点亮的时间,即冷态启动时间。分别在标称电压、最高电压、最低电压下各试验2次,每次点灯3min后切断电源10s,重:i启动,用秒表计量每次从接通电源到灯点亮的时间,即热态启动时间。6.7.2启动装置触发次数试验
氙气金卤光源的灯具在额定工作电压下点灯4min后开始试验,点灯1min,断电10s,!行99000次;点灯3min,断电4min,进行1000次,累计启动装置正常工作次数。6.8电压波动范围试验
在电压波动范围的下限电压和上限电压下启动,灯具应能正常工作。6.9冲击和振动试验
按照CB/T21563一2008中1类B级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各部件应无机械损伤,能1常工作。6:10低温试验
按GB/T2423.1一2008进行试验。将灯具放人低温箱内,不接通电源,将箱温从室温系渐降至一40℃,保持2h,应能正常点灯,灯具部件不应破损。6.11高温试验
按GB/T2423.2一2008进行试验。将灯具放人高温箱内,接通电源,将箱温从室温差渐升至+70℃,保持2h,应能正常点灯,灯具部件不应破损。6.12交变湿热试验
按GB/T2423.4—2008进行试验,具体为:初始检验灯具的外观及绝缘电阻;a)
b)严酷程度为(55±2)℃,48h;试验最后2h内用500V兆欧表测试其绝缘电阻;c)
试验后,检查金属部件表面不应出现明显的锈蚀现象:d)
试验后,在正常大压条件下进行2h恢复,然后进行耐受电压试验,施加电压应为初次施e)
加电压的80%:;
试验后,检查灯具应能正常工作。6
TB/T2325.2—2013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3绝缘电阻测量
按照GB/T21413.1-2008的规定,用500V兆欧表测量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带电部位与金属壳体或底板之间的绝缘电阻。
6.14工频耐受电压试验
按照GB/T21413.1--2008的规定,用绝缘耐压测试仪在氙气金卤光源辅助照明灯带电部位与底板之间施加50Hz、1500V正弦交流电压,历时1min,不应出现击穿或闪络现象其他光源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施加电压为1000V再次进行工频耐受电压试验时.其施加电压应减至初次施加电压的80%。6.15电磁兼容性能试验
电磁兼容试验按照GB/T24338.4一2009中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6.16灯具金属面罩耐腐蚀性能试验在室温下,将金属面罩浸人浓度为3%的盐水中进行试验,试验时间为72h,然后用清洁流动水冲洗,在室内晾干0.5h后进行试验结果评定试验结果评定:
a)被试金属面罩外表面腐蚀点数不超过3处:b)每处腐蚀点的面积不大于3mm;C)镀层不应脱落,表面不应泛黄、失去光泽。6.17淋雨试验
此试验应模拟使用环境进行试验。试验时点灯,由于试品带电,应采取防触电安全措施。用手提式淋水设备进行试验,水温应保持在5℃~25℃,淋雨时间为10min,水压为10kPa。6.18端子温升试验
将灯具点亮10min后,用测温计测量端子的温度,与点灯之前端子的温度差符合5.10.1的要求。6.19表面温度试验
用测温计测量灯体内表面和灯内电缆表面的温度,符合5.12的要求。6.20沙尘试验
按GB/T2423.37—2006规定的Lcl试验方法选用沙尘3进行试验,沙尘浓度选取10g/m2±3g/m,气流速度选取30m/s±3m/s,试验后零部件不应破损,反光镜不应被沙尘打毛,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应能正常工作。
注:根据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安装的具体位置,用户与制造商之间协商是否进行沙生试验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辅助照明灯及标志灯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7.2
出厂检验
每台辅助照明灯及标志灯均应经出厂检验并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后才能出厂:7.3型式检验
在下述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试制鉴定或产品转厂生产;a
b)当产品设计、工艺或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产品停产超过2年恢复再生产时;d)连续生产5年或累计生产5000台,7.4检验项目
前照灯和标志灯的检验项目见表6,7
TB/T2325.2—2013
外观检验
发光强度测试
光强度分布性能
灯光颜色测试
光通量测试
寿命试验
检验项目
辅助照明灯光源晶色指数测试
动装置性能试验
电压波动范围试验
冲未和振动试验
低温试验
高温试验
交变湿热试验
绝缘电阻测量
工频耐受电压试验
电磁兼容性能试验
灯具金属面罩耐腐蚀性能试验
淋雨试验
端子温升试验
表面温度试验
沙尘试验
注:“\为成做的项目,“
8RAMS要求
检验项目
检验分类
型式检验
出广检验
“为不需要做的项目“*“为川选择性项!技术要求
对应的条款
5.2.3.5.8
5.6.1,5.7.1
5.6.1,5.7.1
4.1 ),5.11.2
8.1产品制造商应按照GB/T215622008进行RAMS/LCC分析,并提供分析报告。8.2应通过建立可靠性模型,定义产品的可靠性指标,失效率(入)不应大于机车或动车组分配值。
捡方法
的条款
靠性指标
8.3应制定满足机车或动车组可维扩性要求的产品维修性指标,规定产品的平均修复时间MTTR(按小时或天)并提出在线可更换单元(LRL)清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每台辅助照明灯及标志灯应有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厂名的标志或标牌,出厂时应包装牢固,箱内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和使用维护说明书,9.2
包装箱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厂名称,并标明“小心轻放”“易碎”、“怕湿”等小记。9.3
在运输中不准许碰撞、挤压、雨雪淋装,搬运时应轻拿轻放。9.4
辅助照明灯及标志灯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室内。A.1技术要求
A.1.1功能要求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带闪光功能的辅助照明灯
TB/T2325.2—2013
山闪光控制模块控制辅助照明灯实现闪光功能。其工作模式可通过开关进行闪光、常亮、常火状态的切换
A.1.2闪光控制模块
A.1.2.1电气要求
闪光控制模块的电(要求如下:a)输人电压及波动范围应符合4.2的要求;h)输人功率不应大于270W
A.1.2.2闪烁频率
闪光控制模块控制灯泡的闪烁频率应为(2±0.2)H2,亮黑比为1:1A.1.2.3保护功能
闪光控制模块应具有以下保护功能:输出短路保护功能:
h)温度保护功能
A.1.2.4寿命要求
在2Hz闪烁频率下,闪光控制模块寿命不应小于5×10*次A.1.3光源要求
A.1.3.1光源成为岗灯泡
A.1.3.2在2Hz闪烁频率下,光源平均寿命不应小于700h。A.1.4其他要求
闪光装置的使用环境、外观、发光强度及光强度分布性能、灯光颜色、启动装置性能、耐冲击振动性能、绝缘电阻及介电强度、灯具金属面具耐腐蚀性、淋雨、电磁兼容性能应符合第4章、第5章相应规定
检验方法
A.2.1闪烁频率试验
接通电源,使灯泡处扩闪炼工作状态,用数字示波器测量频率和亮黑比。闪烁频率试验在型式检验及出厂检验时均应进行A.2.2控制模块保护功能试验
A.2.2.1输出短路保护功能试验
控制模块输人电压为额定值,负载电流为额定值时,用导线将控制模块输出端正极、负极短接,输出电压为0V。取掉短接导线.控制模块成能恢复正常作输出短路保护功能试验在型式检验及出厂检验时均成进行A.2.2.2温度保护功能试验
控制模块处于负载工作状态时,使其处于高温老化试验箱内.逐步升高高温老化试验箱温度,当温度上升到65℃后,温度上升速度控制在0.5℃/min左存:当温度上升到75C-80℃时,温度保护动作,控制模块输出电压为0V:逐步降低高温老化试验箱温度,温度下降速度控制在0.5℃/min左右9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