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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T 0244-199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Y/T 0244-1996

中文名称:口腔材料生物试验方法短期全身毒性试验:经口途径

标准类别:医药行业标准(YY)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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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口腔 材料 生物 试验 方法 短期 全身 毒性 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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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YY/T 0244-1996.Bilogical test methods of dental materials-Short tcrm systcmic toxicity test : Oral route.
43.4食用级芝麻油或橄榄油。
4.3.5其他合适的分散介质(如;1%~3%羧甲基纤维素溶液,桃胶溶液)。
4.3.60.154 mol/L氯化钠溶液。
4.4 试验材料预备
4.4.1固体材料
将材料拎研成或切削成粒度小于200pm的颗粒。制备过程中使用的器具均应不被油、灰尘污染。若雷消毒,则于116C下消毒20 min.若材料不能用蒸汽灭菌法消赫,则用相应其他方法消毒。
4.4.2糊状或橡 皮样材料
将一定量的材料放于分散介质中达到指定的浓度。用高速搅拌器搅拌混合30 s,如需过滤,则用0.22 pum的分子过滤器过滤。计算滤液中材料的浓度。
4.5试样制备
水格性材料,用4. 3. 1条中的介质制备成20%的水溶被。油榕性材料,用4. 3. 4条中的介质制备成20%油溶液,也可先用4.3.3条中的介质少址研匀,再逐滴加水搅拌成乳独液。水油均难溶者可用
4. 3.2条中的介质配成20%混悬液。若材料不能制备成溶液、悬浮液或乳浊液,或材料难以制成粒度小于200 μm的颗粒,则制备材料浸提液。材料浸提液制备见YY/T 0127.2-93中4.3.
4.6 给服方法
4.6.1用连有滩胃针头的注射器或其他灌胃法给服试样。给服材料前需禁食4~8h.禁食期间不禁水。
4.6.2给服材料剂量为每天1 000 mg/kg体重。溶剂和悬浮液最大剂量体积应小丁10 mL/hg体重。
4.6.3对照组给服同体积的分散介质。
4.6.4给服材料浸提液者剂母为每天5mL/kg体重,对照组给服同体积的没提介质。
4.6.5给服时间:连续给服7 d,然后观察- -周。
5观察
5.1每天观察动物临床毒性体征,包括运动机能铖退、呼吸困难、腹泻、眼睑下垂、震颤、虚脱及其他毒性症状或死亡.将毒性体征分为无、轻、中、重度及死亡。每只动钧按上述症状最重者分级。毒性分级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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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
YY/T0244—1996
口腔材料生物试验方法
短期全身毒性试验:经口途径
Bilogical test methods of dental materials-Short term systemic toxicity test :Oral route1996-05-17发布
国家医药管理局发布
1996-10-01实施
YY/T0244-1996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文件ISO/TR7405-1984《牙科材料生物性能评价》。本标准主要依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R7405-1984《牙科材料生物性能评价》而制定。由于ISO/TR7405一1984所规定的试验方法,观察指标,评价指标均不具体,故本标准在分散介质的选用上主要依据一般毒理学试验常规用介质,将试样制备操作具体化。在观察指标上,主要依据ISO/TR7405—1984及毒理学常规,并制定了评价标准。本标准由全国口腔材料和器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医药管理局口腔材料质量检测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红、刘文一、贺铭鸣。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
口腔材料生物试验方法wwW.bzxz.Net
短期全身毒性试验:经口途径
Bilogical test methods of dental materials--Short term systemic toxicity test:Oral route本标准规定了口腔材料经口短期全身斑性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评价口腔材料短期经口服用后对机体的毒性。2.引用标准
YY/T0244—1996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YY/T0127.2-93口腔材料生物试验方法静脉注射急性全身毒性试验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食物利用率
每吃100g食物所增长的体重克数。3.2体重相对增长率
体重相对增长率(%)一体重增长数()×100原始体重(名)
4试验方法
4.1试验动物
20只大白鼠,雌雄各半。体重130~150g。标准饮食、饮水。将大白鼠随机分为试验组和对照组,每组10只,雌雄各半。饲养时,每个笼内放同性别、服用同一材料的大白鼠5只,并标记大白鼠。4.2器具
4.2.1天平:感量为0.01g。
4.2.2灌胃针头或胃管,注射器精度0.1mL。4.3分散介质
根据所用材料,选择如下分散介质之,使配成的材料呈溶液、乳浊液或悬浮液。4.3.1蒸馅水。
4.3.22%淀粉溶液将4g淀粉溶于200mL蒸馏水中,煮沸后冷却至室温,备用。或将2%淀粉液置于4℃冰箱中,于24h之内使用,用前恢复温度至室温。4.3.3吐温80。
国家医药管理局1996-05-17批准1996-10-01实施
4.3.4食用级芝麻油或橄榄油。
YY/T0244-1996
4.3.5其他合适的分散介质(如:1%~3%羧甲基纤维素溶液,桃胶溶液)。4.3.60.154mol/L氟化钠溶液。
4.4试验材料预备
4.4.1固体材料
将材料冷研成或切削成粒度小于200μum的颗粒。制备过程中使用的器具均应不被油、灰尘污染。若需消毒,则于116℃下消毒20min。若材料不能用蒸汽灭菌法消毒,则用相应其他方法消毒。4.4.2糊状或橡皮样材料
将一定量的材料放于分散介质中达到指定的浓度。用高速搅拌器搅拌混合30s,如翁过滤,则用0.22um的分子过滤器过滤。计算滤液中材料的浓度。4.5试样制备
水溶性材料,用4.3.1条中的介质制备成20%的水溶液。油溶性材料,用4.3.4条中的介质制备成20%油溶液,也可先用4.3.3条中的介质少量研匀,再逐滴加水搅拌成乳浊液。水油均难溶者可用4.3.2条中的介质配成20%混悬液。若材料不能制备成溶液,悬浮液或乳浊液,或材料难以制成粒度小于200μm的颗粒,则制备材料漫提液。材料浸提液制备见YY/T0127.2-93中4.3。4.6给服方法
4.6.1用连有泄胃针头的注射器或其他灌胃法给服试样。给服材料前需禁食4~8h。禁食期间不禁水。
4.6.2给服材料剂量为每关1000mg/kg体重。溶剂和悬浮液最大剂量体积应小于10mL/kg体重。4.6.3对照组给服同体积的分散介质。4.6.4给服材料浸提液者剂量为每天5mL/kg体重,对照组给服同体积的没提介质。4.6.5给服时间:连续给服7d,然后观察一周。'5观察
5.1每天观察动物临床毒性体征,包括运动机能减退、呼吸困难、腹泻、眼脸下垂、震颤、虚脱及其他毒性症状或死亡。将毒性体征分为无、轻、中、重度及死亡。每只动物按上述症状最重者分级。毒性分级见表1。
表1临床毒性体征分级
反应程度
无症状
未见毒性反应
轻微运动机能减退,呼吸困难或腰部刺激状
明显胶部刺激,呼吸困难,运动机能减退,服脸下垂,腹泻虚脱、发维、震颤,严重的腹泻,眼脸下垂或呼吸困难死亡
5.2每天称重并记录各动物体重及每组动物食物消耗量。5.2.1计算每周每组动物食物利用率。5.2.2计算每只动物体重相对增长率,并将试验组与对照组每周体重相对增长率做统计处理。5.3病理解剖宏观观察动物心、肺、消化道、肝、脾、胰、肾、肾上腺、生殖腺等重要脏器。观察有无充血、出血、水肿或其他变化。如有异常应进行常规组织病理切片观察。6结果评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认为该材料对机体有毒。2
YY/T0244-1996
6.1试验组动物食物利用率比对照组低20%或20%以上,则认为该材料对机体有毒。6.2试验组动物体重相对增长率低于对照组,且有统计学差异(P<0.05),则认为该材料对机体有毒。6.3试验组动物有一只临床毒性体征为重度或死亡,应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仍如此,则认为该材料对机体有截。
6.4试验组动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临床毒性体征为重度或死亡,则认为该材料对机体有毒。6.5试验组动物有三只或三只以上临床毒性体征为中度,则认为该材料对机体有毒。6.6试验组动物有五只或五只以上临床毒性体征为轻度,则认为该材料对机体有毒。6.7试验组动物中,临床毒性体征为中度和轻度的动物总数为四只或四只以上,则认为该材料对机体有。
6.8试验组动物有三只或三只以上组织病理观察与对照组相比有异常,则认为该材料对机体有毒。6.9试验组动物有一只或二只组织病理观察与对照组相比有异常,应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仍有异常,则认为该材料对机体有毒。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
行业标准
口腔材料生物试验方法
短期全身毒性试验:经口途径
YY/T:0244—-1996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68522112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制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售版权专有不得翻印
开本880×12301/16印张1/2字数6千字1997年4月第一版1997年4月第一次印剩印数1-600
标目30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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