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368一199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2368一1998
中文名称:框架绷平干燥机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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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框架
干燥机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B/T 2368一1998.
1范围
QB/T 2368规定了框架绷平干燥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QB/T 2368适用于皮革加工设备框架绷平干燥机。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90包装 储运图示标志
GB/T 5226.1-1996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第- 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 6388-86运输包装收 发货标志
GB/T 7932-87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 9969.1-88工业产 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 13384-92机电产 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253-93轻工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436-93工业产 品保证文件总则
QB 1524-92制革机械产 品型号编制方法
3技术要求
框架绷平干燥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3.1 型号
框架绷平干燥机的型号应符合QB 1524的有关规定。
3.2规格
框架绷平干燥机的规格以绷网的长、宽尺寸表示,其规格系列见表1.
3.5绷网应平整,表面无毛刺、飞边、 裂纹,孔距应均匀一致。
3.6绷网进 出烘房应灵活,无卡滞现象。
3.7绷网 拉伸机构伸缩应自如,无卡滞现象。
3.8烘房
3.8.1烘房保温、密闭性能应良好,工作温度在1 h内从室温应能升至50 C. .
3.8.2风机转动应平稳, 无异常振动现象。
3.8.3.蒸汽管路、散热器在0.4 MPa压力下不得漏气、漏水。
3.9电气系统应符合 GB/T 5226.1的有关规定。
3. 10 气动系统应符合GB/T 7932的有关规定。
3.11安全防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3.12整机运行时噪声 声压级不得大于90 dB(A)。
4试验方法
4.1试验用装置及仪器
a)温度计;
b)计时器;
c)卷尺;
d)声级计。.
4.2本标准3.2用卷尺检验。
4.3本标准 3.4按GB/T 14253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4.4 本标准3.5,3.6, 3.7, 3.8.2, 3.8.3, 3.11用感官检验。
4.5本标准 3.8.1用温度计检验。
4.6本标准 3.9按GB/T 5226.1的有关规定检验。
4.7本标准 3.10按GB/T 7932的有关规定检验。
4.8本标准 3.12用声级计检验。
5检验规则
5.1检验分类
标准内容
分类号Y94
备案号1382-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 2368-98
框架绷平干燥机
1998-03-27发布
中国轻工总会
1998-12--01实施
QB/T2368-98
本标准是根据GB/T1.1-1993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GB/T1.3一1997《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3部分:产品标准编写规定》编写的,本标准在原企业标准Q/320700LP004一91《绷平干燥机》的基础上,综合了有关绷平干燥机生产厂家和用户的意见,并参考了国外有关技术资料,制定适合本行业的标准。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质量标准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毛皮制革机械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连云港皮革机械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金国、邓海涛。本标准首次发布。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框架绷平干燥机
QB/T2368—98
本标准规定了框架绷平干燥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皮革加工设备框架绷平干燥机。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91-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5226.1-1996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6388-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7932一87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9969.1-8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T13384一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4253-93轻工机械通用技术条件GB/T14436-93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QB1524—92制革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3技术要求
框架绷平干燥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3.1型号
框架绷平干燥机的型号应符合QB1524的有关规定。3.2规格
框架绷平干燥机的规格以绷网的长、宽尺寸表示,其规格系列见表1。规格系列
(长×宽)
3.3外购件、外协件
2600×1600
2600×2600
3000×1600
3000×2600
3600×1600
3600×2600
框架绷平干燥机的外购件、外协件必须有合格证明书方可装配。3.4焊接件、切削加工件、涂漆件、装配中国轻工总会1998—03-27批准
1998-12-01实施
QB/T2368-98
框架绷平干燥机的焊接件、切削加工件、涂漆件及装配应符合GB/T14253的规定。3.5绷网应平整,表面无毛刺、飞边、裂纹,孔距应均匀一致。3.6网进出烘房应灵活,无卡滞带现象。3.7绷网拉伸机构伸缩应自如,无卡滞现象。3.8烘房
3.8.1烘房保温、密闭性能应良好,工作温度在1h内从室温应能升至50℃。3.8.2风机转动应平稳,无异常振动现象。3.8.3.蒸汽管路、散热器在0.4MPa压力下不得漏气、漏水。3.9电气系统应符合GB/T5226.1的有关规定。3.10气动系统应符合GB/T7932的有关规定。3.11生
安全防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整机运行时噪声声压级不得大于90dB(A)。3.12
4试验方法
4.1试验用装置及仪器
a)温度计:
b)计时器:
c)卷尺;
d)声级计。
4.2本标准3.2用卷尺检验。
4.3本标准3.4按GB/T14253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4.4本标准3.5,3.6,3.7,3.8.2,3.8.3,3.11用感官检验。4.5本标准3.8.1用温度计检验。4.6本标准3.9按GB/T5226.1的有关规定检验。4.7本标准3.10按GB/T7932的有关规定检验。4.8本标准3.12用声级计检验。
5检验规则
5.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2检验项目
5.2.1出厂检验项目
5.2.1.1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3.5,3.6,3.7,3.8,3.9和3.10。5.2.1.2出厂检验时每台产品应空载运行2h。5.2.2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3章全部要求。5.2.2.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正常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b)停产一年以上再投产时;
c)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
d)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2
5.3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案
QB/T2368-98
5.3.1型式检验从出厂检验合格批中随机抽取一台。5.3.2出广检验应对每生产批的产品在出厂前逐台检验。5.4判定规则与复验规则
当抽样产品中有某项不合格,须消除其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因素,并经复验合格,则判为合格。
6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
6.1标志、标签
6.1.1每台框架绷平于燥机应在明显部位固定标牌。6.1.2标牌的内容如下:
a)产品名称与型号:
b)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c)制造厂名称;
d)制造日期及出厂编号。
6.1.3包装标志按GB6388与GB191的规定。6.2使用说明书的起草与表述应符合GB9969.1的规定。包装、运输、购存
1.1包装
7.1.1产品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7.1.2包装箱外壁应标明:
a)产品名称及型号:
b)制造厂名称、出厂编号:
c)毛重;
d)发货站及到站、发货及收货单位。7.1.3包装内应有以下随机资料:a)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应符合GB/T14436的规定;b)使用说明书:
)装箱单;
d)随机备附件与易损件明细表。7.2运输与贮存
7.2.1在防止剧烈震动、雨淋、倒置的情况下,可采用任意运输工具运输。7.2.2产品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场所。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免费标准bzxz.net
轻工行业标准
框架绷平干燥机
QB/T2368-98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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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5060022-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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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155019·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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