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轻工行业标准(QB) > QB/T 1449~1452-1992 火柴机械
QB/T 1449~1452-199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1449~1452-1992

中文名称:火柴机械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4216363

相关标签: 机械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B/T 1449~1452-1992.
4.2性能结构
4.2.1制盒机的滑动、 传动部位运动应灵话、平稳,不得有松紧不勻及卡阻现象。
4.2.2制盒机启动、 停止、急停的动作应准确、可靠。
4.2.3制盒机的轴承 处温升不得超过35公,轴承处的最高工作温度不得超过60C。
4.2.4制盒机生产能力应符合表 1的规定。
4.2.5制盒机的制盒质量应符合GB 393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条件下,制盒合格宰不得低于96.5%。
4.3电气系统性能
电气系统应符合CB 5226的有关规定。
4.3.1电气系统的电源端子应符 合GB 5226中4.3 .3及4.3.1的规定。
4.3.2电器控制应安全、 准确、可靠,各电器接头应连接牢固,导线加以编号,排列整齐,导线无割断、擦伤或其它损伤。
4.5.3电气系统的耐压、 电阻和绝缘要求应符合CB 5226中的13.1,13.2, 13.3条的 规定。
4.4润滑系统要求
4.4.1润滑 系统的管路在装配前应清洗干净,并用压缩空气吹净管内杂物,管子不应有凹痕、揉折、压扁和破裂等现象,排列应整齐。
4.4.2各 种润滑原件应安装正确、牢固,油标应观察方便。
4.4.3各连接处应符合装配要求,连接牢固并应保持润滑良好。
4.5安全、 卫生
4.5.1制盒机的运动部位应有可靠的防松脱装置及安全防护罩。
4.5.2操作件及 主遇转件应有各种安全、旋转及调速方向的指示标志。
4.5.3制盒 机正常运转时,不应有异常噪声,噪声声压级应不大于85dB(A)。
4.6 寿命与可靠性
用户在遵守保养和使用规则条件下,应达到下列要求:
4.6.1从使用到第一次大修的时间应不低于10000
4.6.2使用寿 命不低于6a。
4.7零件 加工与装配质量
4.7.1所有零件 包括外购件、标准件、外协件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
4.7.2铸件、 锻件、焊接件及零件加工质量应符合QB 842.2 ~842.8的有关规定。
4.7.3装配质量应符 合QB 842.6的有关规定。
4.8外观要求
4.8.1油漆 表面应符合QB 842.7的有关 规定。
4.8.2外露非加工表面不应有图样规定外的凸起、凹陷等缺陷,边角线条应清楚、整齐。
4.8.3镀铬件、 发黑件色调-致,防护层不得有褪色、脱落等现象。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QB/T1449~1452—--92
火柴机械
1992—02—21发布
1992—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发布
QB/T1449--92
火柴制盒机
QB/T1450-92火柴自动装盒机
QB/T1451-92
火柴自动连续机·
QB/T1452-92www.bzxz.net
火柴刷磷、包封、套箱机······0000000005800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火柴制盒机
QB/T1449-92
本标准规定了火柴制盒机(以下简称制盒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MG-1型火柴的制盒机,其它品种的火柴制盒机也可参照使用。引用标准
GB393日用安全火柴
GB5226机床电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QB842.1~842.8轻工机械衡器通用技术条件ZBJ50004金属切削机床噪声声压级测定JB8产品标牌
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QB/T1160火柴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3产品分类
3.1分类
3.1.1以功能分:主要分为制内盒机与制外盒机两种。3.1.2以生产能力分:主要分为低速型、中速型、高速型三种。其划分依据见表1规定。盒/h
3.2型号
型号应符合QB/T1160的规定。
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5000~10000
10000~30000
>30000
制盒机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有关技术文件制造。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2-02—21批准力
1992-08—01实施
4.2性能结构
QB/T1449—92
4.2.1制盒机的滑动、传动部位运动应灵活、平稳,不得有松紧不勾及卡阻现象。4.2.2制盒机启动、停止、急停的动作应准确、可靠。4.2.3制盒机的轴承处温升不得超过35℃,轴承处的最高工作温度不得超过60℃。*.2.4制盒机生产能力应符合表1的规定。4.2.5制盒机的制盒质量应符合GB393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条件下,制盒合格率不得低于96.5%。
4.3电气系统性能
电气系统应符合CB5226的有关规定。4.3.1电气系统的电源端子应符合GB5226中4.3.3及4.3.4的规定。4.3.2电器控制应安全、准确、可靠,各电器接头应连接牢固,导线加以编号,排列整齐,导线无割断、擦伤或其它损伤。4.3.3电气系统的耐压、电阻和绝缘要求应符合GB5226中的13.1,13.2,13.3条的规定。4.4润滑系统要求
4.4.1润滑系统的管路在装配前应清洗于净,并用压缩空气吹净管内杂物,管子不应有凹痕、揉折、压扁和破裂等现象,排列应整齐。4.4.2各种润滑原件应安装正确、牢固,油标应观察方便。4.4.3各连接处应符合装配要求,连接牢固并应保持润滑良好。4.5安全、卫生
4.5.1制盒机的运动部位应有可靠的防松脱装置及安全防护罩。4.5.2操作件及主通转件应有各安全、旋转及调速方向的指示标志。4.5.3制盒机正常运转时,不应有异常噪声,噪声声压级应不大于85dB(A)。4.6寿命与可靠性
用户在遵守保养和使用规则条件下,应达到下列要求:4.6.1从使用到第一次大修的时间应不低于10000h。4.6.2使用寿命不低于6a。
4.7零件加工与装配质量
4.7.1所有零件包括外购件、标准件、外协件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4.7.2铸件、锻件、焊接件及零件加工质量应符合QB842.2842.8的有关规定。4.7.3装配质量应符合QB842.6的有关规定。4.8外观要求
油漆表面应符合QB842.7的有关规定。4.8.1
4.8.2外露非加工表面不应有图样规定外的凸起、凹陷等缺陷,边角线条应清楚、整齐。4.8.3镀铬件、发黑件色调一致,防护层不得有褪色、脱落等现象。5试验方法
5.1空运转试验
:空运转试验1h,检验下列各项。—2-
QB/T1449--92
5.1.1采用日测及听觉判断运转情况,应符合4.2.1及4.2.2的规定。5.1.2在制盒机空运转至稳定温度时,用点温计测量轴承处的温升,应符合4.2.3的规定。5.2实车运转实验
实车运转时应检验下列各项。
5.2.1测试制盒机15min的实际产量,其值应符合4.2.4的规定。5.2.2合格率检验,采用人工抽样法,抽样次数为5次,每次抽样数不得低于:高速型1000盒、中速型500盒、低速型200盒。去除5次抽样中合格率的最高值和最低值,以其它三次合格率的平均值为合格率的评定值,不合格品是指烂盒、脱胶、错偏量大于1.5mm的盒子及按GB393中有关检验方法检验后不合格的盒子,其余为合格品。其计算公式如下:P=(nl/ml+n2/mz+na/ms)/3×100%式中:P-制盒机的制盒合格率;n
一每次抽样中的合格品数;
一每次抽样总数。
5.3电气系统试验
5.3.1电气系统的电流端子及电器控制部分采用目测检验,结果应符合4.3.1及4.3.2的规定。
5.3.2电气系统的绝缘电阻、对地电阻及耐压试验按CB5226中13.1,13.2及13.3条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3.3的规定。5.4润滑系统采用目测检验,应符合4.4条的规定。5.5安全卫生检验
5.5.1安全装置及各种安全标志采用目测检验,应符合4.5.1及4.5.2条的规定。5.5.2噪声声压级的检验,应在空运转情况下,按ZBJ50004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5.3条的规定。
5.6寿命与可靠性检查
必要时可由用户测定,应符合本标准4.6条的规定。5.7外观质量检验
外观质量采用目测检验,应符合本标准4.8条的规定。6检验规则
6.1每台制盒机均须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并附有合格证或合格证明书方能出厂。6.2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累计产量达50台时;d产品停产三年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3出厂检验按4.2.1,4.2.2,4.2.3,4.3,4.5.3的要求进行,并且每批产品中应抽10%3
QB/T1449—92
(不少于1台)按4.2.4,4.2.5条的要求进行性能试验。6.4型式检验应对技术要求的所有项目进行检验。6.5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10%,但不少于一台。如有一项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检,如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7.1.1每台产品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固定产品铭牌和指示润滑、安全等标牌,标牌的型式、尺寸及技术要求应符合JB8的规定。7.1.2制盒机铭牌的基本内容应包括:a。制造厂名称,
b.产品名称,
c.产品型号
制造日期(或编号)::
e:产品的主要参数。
7.2包装
7.2.1包装应符合GB842.8中的有关规定。7.2.2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191中的有关规定。7.2.3制盒机随机文件应齐全,并妥善封装,随机文件应包括:。产品合格证书或合格证,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装箱单。
7.3运输
产品的运输应适应陆路和水路运输及装载的有关规定。7.4贮存
产品严禁露天堆放或与有侵蚀性的化学物品堆放在一起,每存放期满0.5a应开箱检查,必要时应重新涂油包装。
8制造厂的保证
在用户遵守产品的安装和使用规则的条件下,产品自发货之日起1.5a内,用户安装起1a内,确因制造质量不良而不能工作时,制造厂应无偿为用户修理或更换。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技术装备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上海火柴机制造厂、武汉轻工业机械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民鑫、王传清。-4-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