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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2012-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2012-2014

中文名称:制革机械通过式磨革机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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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2014 机械 通过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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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B/T 2012-2014.Leather machines—Through-feed buffing machine.
1范围
QB/T 2012规定了通过式磨革机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宽度为1 200 mm~3 200 mm的通过式磨革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5226.1一2008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 7932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 9969--200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T 14253轻工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306标牌
GB/T 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6769金属切削机床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QB/T 1524制革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QB/T 1588.1轻工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QB/T 1588.2轻工机械切削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
QB/T 1588.3轻工机械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QB/T1588.4 轻工机械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3产品分类
3.1型号
通过式磨革机的型号编制方法应符合QB/T 1524的规定。
3.2规格
通过式磨革机规格以磨革鲲的工作宽度表示,规格分为1200 mm、 1 500 mm、 1 800 mm、2 100 mm,2 400 mm、2 700 mm、3 000 mm、3 200 mm.
3.3参数
通过式磨革机的供料速度、总功率、磨革幌圆周线速度、磨革辐轴向摆动频率、磨革牦摆动行程、吸尘风压、吸尘风量等参数应以设计、技术文件规定为准。
4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通过式磨革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1.2通过式磨革机的焊接件、机加工件和装配质量应分别符合QB/T 1588.1、QB/T 1588.2、QB/T1588.3的有关规定。铸件应符合GB/T 14253的有关规定。
4.2性能
4.2.1机器运转应平稳,无异常噪声;机器各操纵件、调整件应操作便捷:各运动构件动作应正确。
4.2.2供料辗往复运动应具有可靠的缓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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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59.140.40
分类号:Y94
备案号:46803-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012-2014
代替QB/T2012-1994
制革机械
通过式磨革机
Leather machines-Through-feed buffing machine2014-07-0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11-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QB/T2012—2014
本标准是对QB/T2012一1994《通过式磨革机》的修订。新旧标准的技术差异主要有:扩大了工作宽度,完善了产品系列;增加了性能与安全要求;
提高了零件与装配质量、工作效果要求:增加了对供料辊弹性胶层平均硬度允许偏差的要求。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毛皮制革机械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湖州二轻机械总厂、衢州台威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国家轻工业皮革制鞋机械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强刚、童孝忠、孔培利、柴建成、孙宇豪。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B/T2012—1994。
1范围
制革机械通过式磨革机
QB/T2012—2014
本标准规定了通过式磨革机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宽度为1200mm~3200mm的通过式磨革机。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5226.1一2008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7932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9969-200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轻工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GB/T14253
GB/T13306
3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3384—2008
金属切削机床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GB/T16769
制革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QB/T1524
QB/T1588.1轻工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QB/T1588.2
切削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
轻工机械
QB/T1588.3
轻工机械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QB/T1588.4轻工机械涂漆通用技术条件3产品分类
3.1型号
通过式磨革机的型号编制方法应符合QB/T1524的规定。3.2规格
通过式磨革机规格以磨革辊的工作宽度表示,规格分为1200mm、1500mm、1800mm、2100mm2400mm.2700mm、3000mm、3200mm。3.3参数
通过式磨革机的供料速度、总功率、磨革辑圆周线速度、磨革辊轴向摆动频率、磨革辊摆动行程、吸尘风压、吸尘风量等参数应以设计、技术文件规定为准。4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通过式磨革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4.1.2通过式磨革机的焊接件、机加工件和装配质量应分别符合QB/T1588.1、QB/T1588.2、QB/T1588.3的有关规定。铸件应符合GB/T14253的有关规定。4.2性能
4.2.1机器运转应平稳,无异常噪声;机器各操纵件、调整件应操作便捷;各运动构件动作应正确。4.2.2供料辊往复运动应具有可靠的缓冲功能。QB/T2012-2014
4.2.3磨辑刹车装置动作应迅速有效、安全稳定。4.2.4各轴承最高温度不应大于70℃,温升不应大于40~4.2.5气动控制应符合GB/T7932的规定。4.3安全、环保
4.3.1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备。
牢固。
4.3.2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应符合GB5226.1一2008中8.2的要求,4.3.3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Q2
4.3.4所有电路导线和保护接地电路之间应能承受GB52261一2008中的耐压试验。4.3.5机器正常运行时,噪声压级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规格/mm
噪声/d串(A)
零件与装配
4.4.1磨革辑辊体动平衡精度不应大于1.0mm/s,磨革辊总成动平衡精度不应大手2.5mm/s。4.4.2磨革辊外圆对公共轴心线的径向圆跳动公差等级不应低于6级。4.4.3供料辊支承轴颈对公共轴心线的径向圆跳动公差等级不应低于6级。4.4.4供料辊弹性胶层平均硬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土1.5(邵尔A硬度)。3200
4.4.5所有零、部件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装配。外协件应由生产商质检部门依据相关标准或供需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4.5工作效果
磨削后的革面应平整,无明显波纹,磨革里时起绒应均匀一致。4.6外观
4.6.1机器外观表面不应有图样未规定的凸起、凹陷、粗糙、划伤等缺陷4.6.2电镀件、发黑件不应有斑痕、脱落、锈蚀等现象。4.6.3各种标牌位齐全,且安装位置合理、牢固。4.6.4涂漆应/符合QB/T1588.4规定。5试验方法
5.1空运转试验
5.1.1通过式磨革机空运转时间不应少于2h。5.1.2供料速度应从低开始,速步作中、高速运转试验。5.2性能
5.2.1对4.2.1~4.2.3的检验:在空运转时采用手动、感官检查。各操纵件、运动构件、刹车装置、电气、气动控制元件动作不应少于10次。5.2.2对4.2.4的检验:正常工作状态下,用表面温度计检测各轴承温度。5.2.3气动系统按GB/T7932的规定进行检验。5.3安全、环保
5.3.1对4.3.1的检验:采用手动、感官检验。1本标准所规定以外的试验方法,如能达到试验目的,获得同样评定结果,也可使用。如有争议,则以本标准规定的方法为准。
5.3.2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按GB5226.1-2008中18.2的要求进行检测。5.3.3绝缘电阻按GB5226.1-2008中18.3的要求进行检测。5.3.4耐压/试验按GB8226.1-2008中18.4的要求进行5.3.5噪声声压级按GB/T16769的要求进行检测5.4零件与装配
QB/T2012-2014
将磨革辊安装轴承处的轴颈放置在动平衡试验机的滚轮上,井用联轴器或传动带带动磨辑旋转,5.4.1
当磨革辊外圆的线速度达到工作线速度时,读取动平衡试验机的显示屏所显示的不平衡值,即为动平衡精度。
5.4.2将磨革辊两端中心孔安装在机或轨道检测装置两顶针的顶快之间,或将磨革辊支承轴颈置于V形架上,并在轴向定位。固定百分表磁性表架,使百分表测头垂直触及磨革辊外圆表面,旋转磨革辊轴体进行检测,百分表读数的最大差值就是该测量面上的径向圆跳动误差。沿磨革辑长度方向分3个~5个截面两个截面间的距离为500cm),取各截面上测得跳动误差最大值作为磨革辊外圆对公共轴心线的径向圜跳动公差。
5.4.3将供料辊两端的中心孔安装在机床或轨道检测装置两顶针的顶尖之间,或将供料辑轴颈置于V形架上,并在轴向定位,固定百分表测量架,使百分表测头垂直触及轴颈外圆,旋转供料辊轴体进行检测,取百分表读数的最大差值即为供料辊轴颈对公共轴心线的径向圆跳动公差。且每个截面等分4点,
5.4.4将供料辊沿长度方向分3个~5个截面两个截面间的距离为500cm,用邵氏硬度计测量并计算该截面的平均硬度。以各截面平均硬度的最大差值,作为供料辊弹性胶层平均硬度的允许偏差。
5.5工作效果
经磨削后的皮革,以斜光照射磨革面,通过感官检验。5.6外观
采用手动、感官检查。
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6.1.1机器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书后,方可出厂6.1.2出检验项目为4.2、4.3、4.5、4.6的内容。6.2型式试验
6.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开发、老产品更新或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b)正常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定期(每12个月)或积累一定总产量(20台》后;d)产品停产24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6.2.2型式检验项自为本标准第4章的全部内容。6.2.3型式检验样机应从出厂检验合格批中随机抽取10%,但不应少于1台6.3复验与判定规则
6.3.1出厂检验中有某项不合格时,应消除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因素,并经复验合格,则判为合格。6.3.2型式检验中如有不合格项时,应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如仍不合格,则判型式检验不合格。
QB/T2012—2014bzxZ.net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7.1.1产品铭牌、商标及各种标牌应在各自指定的位置,且应标志清晰、固定可靠。7.1.2按GB/T13306确定铭牌内容如下:a)产品名称、型号:
b)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c)制造企业名称:
d)出厂编号与制造日期。
7.1.3包装箱外的标志应清晰、醒目,内容应包括:a)产品名称、型号及出厂编号;b)毛重、包装箱外形尺寸及起重线;c)符合GB/T191规定的包装储运标志;d)收发货单位名称及详细地址。7.2包装
7.2.1产品包装应符合GB/T13384一2008的规定。7.2.2随机文件应装入塑料袋内,置于箱内适当位置。随机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a)装箱单:
b)产品合格证:
c)使用说明书(其编写应符合GB/T9969一2008的要求):d)随机备件、附件清单。
7.3运输
产品应使用可靠的交通运输工具,运输过程中整机和零部件应固定可靠,防止剧烈的冲击和震动、雨淋。倒置。
7.4贴存
机器贮存时应有必要的防锈措施,贮存场所应通风干燥、防雨,周围无腐蚀性气体。QB/T2012-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
轻工行业标准
制革机械
通过式磨革机
QB/T2012-2014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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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155019-4452
印数:1-200册
定价: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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