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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1002-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1002-2015

中文名称:皮鞋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Leather shoe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5-10-10

实施日期:2016-03-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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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皮鞋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服装工业>>61.060鞋袜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服装、鞋、帽与其他缝制品>>Y78鞋、靴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QB/T 1002-2005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标准价格:22.0

出版日期:2016-03-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毛小慧、杨志敏、张伟娟、王振滔、郑莱毅、林和平、宋晓武、章献忠、李礼、钱金波、黄晓钢、夏雪晴、叶正茂、潘文文

起草单位: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国家鞋类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温州)、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等

归口单位: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皮鞋分技术委员会(SAC/TC 305/SC 1)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皮鞋分技术委员会(SAC/TC 305/SC 1)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工艺制作的皮鞋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项目及结果判定、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皮革、人造材料等做帮面的一般穿用皮鞋(含靴)。 本标准不适用于安全、防护及特殊功能的鞋类。本标准不适用于婴幼儿、儿童穿用的皮鞋(含靴)。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QB/T 1002-2005《皮鞋》的修订,与QB/T 1002-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范围中限制了婴幼儿、儿童穿用的皮鞋(含靴);
——分类中按穿用对象分类删除了童鞋;
——删除了整体外观中的“有中国鞋号”;
——增加了异味要求和试验方法;
——修改了成鞋耐折性能的不测情况和性能指标;
——增加了皮鞋跟面耐磨性能要求;
——修改了成型底鞋跟硬度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增加了钢勾心长度下限值和弯曲性能要求;
——增加了衬里和内垫材料耐摩擦色牢度;
——增加了限量物质;
——修改了检验规则;
——附录中增加了脱色的检验方法;
——修改了售后服务期限和处理方法的内容。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皮鞋分技术委员会(SAC/TC 305/SC 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国家鞋类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温州)、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康奈集团有限公司、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新百丽鞋业(深圳)有限公司、佛山星期六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毛小慧、杨志敏、张伟娟、王振滔、郑莱毅、林和平、宋晓武、章献忠、李礼、钱金波、黄晓钢、夏雪晴、叶正茂、潘文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QB/T 1002-1990、QB/T 1002-1997、QB/T 1002-2005;
——QB/T 1003-1993;
——QB/T 1004-1990;
——QB/T 1005-1991。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703 鞋类 术语
GB/T 2912.1-2009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3293 中国鞋楦系列
GB/T 3293.1 鞋号
GB/T 3903.1-2008 鞋类 通用试验方法 耐折性能
GB/T 3903.2-2008 鞋类 通用试验方法 耐磨性能
GB/T 3903.3-2011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剥离强度
GB/T 3903.4-2008 鞋类 通用试验方法 硬度
GB/T 3903.5-2011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感官质量
GB/T 11413-2015 皮鞋后跟结合力试验方法
GB/T 17592-2011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 19941-2005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甲醛含量的测定
GB/T 19942-2005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 20991-2007 个体防护装备 鞋的测试方法
GB/T 21396-2008 鞋类 成鞋试验方法 帮底黏合强度
GB/T 23344-2009 纺织品 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
GB/T 26703-2011 皮鞋跟面耐磨性能试验方法(旋转辊筒式磨耗机法)
GB 28011 鞋类钢勾心
HG/T 2489-2007 鞋用微孔材料硬度试验方法
QB/T 1187-2010 鞋类 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QB/T 1472-2013 鞋用纤维板屈挠指数
QB/T 2224-2012 鞋类 帮面低温耐折性能要求
QB/T 2673 鞋类产品标识
QB/T 4862-2015 鞋类中底
QB/T 2882-2007 鞋类 帮面、衬里和内垫试验方法 摩擦色牢度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61.060
分类号:Y78
备案号:52158-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1002-2015
代替QB/T1002—2005
Leather shoes
2015-10-1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03-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QB/T1002-2015
本标准是对QB/T1002一2005《皮鞋》的修订,与QB/T1002一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范围中限制了婴幼儿、儿童穿用的皮鞋(含靴);分类中按穿用对象分类删除了童鞋;删除了整体外观中的“有中国鞋号”;增加了异味要求和试验方法;
修改了成鞋耐折性能的不测情况和性能指标;增加了皮鞋跟面耐磨性能要求;修改了成型底鞋跟硬度的要求和试验方法;增加了钢勾心长度下限值和弯曲性能要求;增加了衬里和内垫材料耐摩擦色牢度;增加了限量物质;
修改了检验规则;
附录中增加了脱色的检验方法;修改了售后服务期限和处理方法的内容。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皮鞋分技术委员会(SAC/TC305/SC1)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国家鞋类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温州)、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康奈集团有限公司、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新百丽鞋业(深圳)有限公司、佛山星期六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毛小慧、杨志敏、张伟娟、王振滔、郑莱毅、林和平、宋晓武、章献忠、李礼、钱金波、黄晓钢、夏雪晴、叶正茂、潘文文。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QB/T1002-1990、QB/T1002-1997、QB/T1002-2005;QB/T1003-1990;
QB/T1004-1990;
QB/T1005-1990。
万方数据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工艺制作的皮鞋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天然皮革、人造材料或多种材料混用等做帮面的一般穿用皮鞋(含靴)。本标准不适用于安全、防护或特殊功能的鞋类,也不适用于婴幼儿、儿童穿用的皮鞋(含靴)。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703鞋类术语
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2912.1-2009纺织品
GB/T3293中国鞋檀系列
GB/T3293.1鞋号
GB/T3903.1-2008
GB/T3903.2-2008
GB/T 3903.3-2011
GB/T3903.4-2008
GB/T3903.5—2011
GB/T11413-2015
GB/T17592-2011
GB/T 19941-2005
GB/T 19942-2005
GB/T 20991—2007
GB/T21396-2008
GB/T23344—2009
通用试验方法耐折性能
通用试验方法
整鞋试验方法
耐磨性能
剥离强度
通用试验方法硬度
整鞋试验方法感官质量
皮鞋后跟结合力试验方法
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甲醛含量的测定皮革和毛皮化学试验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个体防护装备鞋的测试方法
鞋类成鞋试验方法帮底黏合强度纺织品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
GB/T26703—2011
1皮鞋跟面耐磨性能试验方法(旋转辊筒式磨耗机法)GB28011鞋类钢勾心
HG/T 2489-2007
鞋用微孔材料硬度试验方法
QB/T1187-2010
鞋类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QB/T 1472—2013
鞋用纤维板屈挠指数
QB/T2224-2012鞋类帮面低温耐折性能要求QB/T2673
:鞋类产品标识
QB/T4862-2015鞋类中底
鞋类帮面、衬里和内垫试验方法摩擦色牢度QB/T2882-2007
3术语和定义
GB/T27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主要部位primarysite
万方数据
QB/T 1002-2015
皮鞋的帮面外侧、前部。
secondarysite
次要部位
皮鞋的帮面内侧、后部。
4分类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4.1按穿用对象分为以下两类:
a)男式皮鞋(靴);
b)女式皮鞋(靴)。
4.2按帮面材料分为以下3类:
a)天然皮革(头层、剖层猪、牛、羊等动物皮革)帮面皮鞋(靴);b)人造材料帮面皮鞋(靴);
c)多种材料混用帮面皮鞋(靴)。5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鞋号应符合GB/T3293.1的要求。5.1.2鞋植尺寸应符合GB/T3293的要求。5.1.3鞋用材料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5.1.4售后质量判定参见附录A。5.1.5皮鞋整鞋不应出现影响穿用的缺陷。5.2标识
应符合QB/T2673的要求。
5.3感官质量
感官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其中序号1~5项和严重缺陷项为主要项目,序号6~10项为次要项目。
表1感官质量
整体外观
万方数据
优等品
合格品
平整、平服、平稳、清洁、对称(特殊风格设计除外)。绷帮端正平服。内底不露钉尖,无钉尾突出。鞋帮、鞋里不应明显变色、脱色(擦色革变色革等多色特殊鞋面革除外)。鞋垫牢固、平整
皮革、人造革和合成革帮面:同双鞋相同部位的色泽、厚度、绒毛粗细、花纹基本一致(特殊设计风格除外)。不硬有裂浆、裂面(裂纹革等特殊帮面材料的皮鞋除外)、松面、露帮脚、白霜。不应有伤残纺织物及编织物帮面:无明显的织疵皮革、人造革和合成革帮面:同双鞋相同部位的色泽、厚度、绒毛粗细、花纹基本一致(特殊设计风格除外)。可有不明显的轻微缺陷,但不应有裂浆、裂面(裂纹革等特殊帮面材料的皮鞋除外)、露帮脚、白霜。不应有伤残。次要部位允许有轻微松面
纺织物及编织物帮面:次要部位允许有明显的织疵两处
主跟和包头
折边沿口
尺寸a
优等品
表1(续)
合格品
QB/T1002-2015
有主跟和包头的皮鞋,主跟和包头应端正、平服、对称、到位,不应收缩变形鞋跟装配牢固、平正,大小高矮对称,色泽一致。无裂缝,包皮平整,跟口严实整齐严实
基本整齐、均匀、圆滑,无剪口外露,不应有裂口线道整齐,针码均匀。底面线松紧一致。不应有跳线、重针(工艺设计上的回针除外)、断线、翻线、开线及缝线越轨等线道整齐,针码均匀。底面线松紧一致。主要部位不应有跳线、重针(工艺设计上的回针除外)、断线、翻绒、开线及缝线越轨等。次要部位跳线、重针可有1处,每只鞋不应超过两处同双鞋外底相同部位色泽、花纹基本一致(特殊设计风格除外),可有轻微缺陷有附件的皮鞋附件装配牢固,基本对称,色泽一致(特殊风格设计除外),感官无明显缺陷同双鞋前帮长度允差应为1.5.mm;后帮高度允差应为1.5mm;三节头包头长度允差应为1.0mm;靴后帮高度小于250mm的高度允差应为2.0mm,靴后帮高度不小于250mm的高度允差应为3.0mm
同双鞋外底长度允差应为1.5mm,宽度允差应为1.0mm,厚度允差应为0.5mm同双鞋前帮长度允差应为2.0mm:后帮高度允差应为2.0mm;三节头包头长度允差应为1.0mm;后帮高度小于250mm的高度允差应为3.0mm,靴后帮高度不小于250mm的高度允差应为5.0mm
同双鞋外底长度允差应为2.0mm,宽度允差应为1.5mm,厚度允差应为1.0mm
同双鞋后跟高度允差应为1.0mm,前翘允差应为2.0mm后缝歪斜不应大于1.5mm
后缝歪斜不应大于2.0mm
外底前掌着地部位最薄处厚度不应小于3.0mm,后掌着地部位最薄处厚度不应小于5.0mm(装配式鞋跟若装有跟面,包括跟面厚度)注:表中未列入的感官质量缺陷,按类似项目处理。a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属于严重缺陷:同双鞋前帮长度允差超过4.0mm;同双鞋后帮高度允差超过4.0mm同双后帮高度小于250mm的靴的高度允差超过5.0mm;同双后帮高度不小于250mm的靴的高度允差超过7.0mm;同双鞋(靴)外底长度允差超过4.0mm或宽度允差超过3.0mm。5.4异味
异味等级不应大于3级。
5.5物理机械性能
5.5.1帮底剥离强度
5.5.1.1帮底剥离强度指标见表2。表2帮底剥离强度
剥离强度/(N/cm)
优等品
男式皮鞋
女式皮鞋
万方数据
合格品
QB/T1002—2015
5.5.1.2剥离试验中若材料撕裂而胶粘层未开胶时,剥离强度不应小于30N/cm。5.5.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剥离强度不应小于40N/cm:a)帮面前端为羊皮、人造材料;b)外底前端厚度不足3mm
c)距外底前端端点20mm处的外底宽度不足40mm。5.5.1.4缝制或粘缝及特殊工艺制造(包括铆钉钉合等)皮鞋(含靴)不测帮底剥离强度,其他工艺制造的鞋类均应测试帮底剥离强度。5.5.1.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不测帮底剥离强度,改测鞋帮拉出强度:a)鞋底前端测试部位厚度超过25mm的;b)距前端点10mm处的外底(或鞋帮)宽度不足25mm的;c)外底硬度小于50邵尔A的。
5.5.2外底与外中底黏合强度
外底与外中底黏合强度不应小于20N/cm,微孔底撕裂而胶层不开时黏合强度不应小于15N/cm。5.5.3鞋帮拉出强度
5.5.3.1仅当出现5.5.1.5任一情况时才测试鞋帮拉出强度,缝制或粘缝及特殊工艺制造(包括铆钉钉合等)皮鞋(含靴)不测此项目。5.5.3.2鞋帮拉出强度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鞋帮拉出强度
鞋帮拉出强度(N/cm)
优等品
合格品
5.5.3.3若材料撕裂而鞋帮结合部位未拉开,鞋帮拉出强度不应小于30N/cm。5.5.4成鞋耐折性能
5.5.4.1鞋底预割口5mm(天然皮革外底不割口),连续进行4万次耐折试验后,其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成鞋耐折性能
割口裂口长度/mm≤
新裂纹
a天然皮革外底不测此项。
优等品
外底无新裂纹
合格品
外底可出现新裂纹,单处长度不大于5.0mm,且不超过3处帮面不应出现破损,帮底、围条、沿条、底墙结合部位无开胶,复合底无脱层,鞋底、底墙涂饰层无脱落
5.5.4.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不测成鞋耐折性能:a)鞋号小于230mm;
b)整鞋刚性按GB/T20991一2007中8.4.1的规定测试后弯折角度小于45°;c)跟高大于70mm;
d)鞋底屈挠部位厚度大于25mm。注:鞋底屈挠部位厚度包括内垫的厚度,不包括高于内垫的底墙部分厚度。4
万方数据
5.5.5外底耐磨性能
外底耐磨性能应符合表5的要求。项目
磨痕长度/mm
注:天然皮革外底不测耐磨性能。表5.外底耐磨性能
优等品
QB/T1002-2015
合格品
耐磨性能测试结果若为未见磨痕,则判为符合标准要求;若外底磨穿或出现欠硫现象判该项目不合格。5.5.6
跟面耐磨性能
装配式跟面的耐磨性能应符合表6的要求。表6跟面耐磨性能
磨耗量
5.5.7鞋跟结合力
密度p≥0.9g/cm2
200mm3
5.5.7.1仅鞋跟高度大于30mm的装配式皮鞋应测试鞋跟结合力。5.5.7.2鞋跟结合力应符合表7的要求。表7鞋跟结合力
鞋跟结合力/N
成型底鞋跟硬度
优等品
密度p<0.9g/cm2
合格品
仅鞋跟高度大于25mm且不使用内跟或其他增强材料的成型底应测试鞋跟硬度。5.5.8.2成型底鞋跟硬度应符合表8的要求。成型底鞋跟硬度
鞋跟材料
发泡材料(邵尔C)
不发泡材料(邵尔A)
有表面致密层的材料在测试之前应去掉致密层。5.5.9衬里和内垫材料的耐摩擦色牢度5.5.9.1一般材料:湿摩擦,沾色等级不应小于3级。5.5.9.2绒面革:湿摩擦,沾色等级不应小于2级。5.5.10勾心
跟高≤50mm
鞋跟硬度
跟高>50mm
5.5.10.1钢勾心的纵向刚度、硬度、长度下限值、弯曲性能应符合GB28011的规定。5.5.10.2女鞋鞋跟高度大于20.0mm且跟口大于8.0mm,男鞋鞋跟高度大于25.0mm且跟口大于10.0mm应安装勾心或其他刚性支撑材料。5
万方数据
QB/T1002-2015
5.5.10.3注塑中底皮鞋的勾心免测。中底纵向刚度应符合OB/T4862一2015的要求。5.5.10.4坡跟鞋勾心免测,木质或硬质塑料成型鞋底(硬度不小于80邵尔A)的鞋勾心免测。5.5.11内底纤维板屈挠指数
内底纤维板屈挠指数指标见表9。表9
内底纤维板屈挠指数
内底纤维板屈挠指数
帮面材料低温屈挠性能
帮面材料低温屈挠性能应符合表10的要求。优等品
表10帮面材料低温屈挠性能
帮面材料低温屈挠性能
5.6限量物质
优等品
(-10土2)℃届挠6万次,不应出现目测能观察到的鞋面材料破裂(包括裂浆或裂面)5.6.1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
合格品
合格品
(-10土2)℃屈挠3万次,不应出现目测能观察到的鞋面材料破裂(包括裂浆或裂面)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的含量应符合表11的规定,在还原条件下,染料中不允许分解出的有害芳香胺清单见附录B。
1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
纺织品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
皮革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
:纺织品有害芳香胺限量值不大于20mg/kg。b皮革有害芳香胺限量值不大于30mg/kg。5.6.2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
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含量指标见表12表12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
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含量/(mg/kg)指标
不应使用。
不应使用b
直接接触皮肤(B类部件)
非直接接触皮肤(C类部件)
注:通常情况下皮鞋的衬里、内底或内垫为B类部件(直接接触皮肤),帮面、外底为C类部件(非直接接触皮肤);当皮鞋没有衬里或外底没有内底时,帮面或外底直接与脚接触,则为B类部件(直接接触皮肤)6试验方法
感官质量
按GB/T3903.5-2011检验。
万方数据
6.2异味
QB/T1002-2015
6.2.1试验设备:干燥器,直径300mm。对于靴后帮高度不小于250mm的试样,宜选直径400mm的于燥器。
6.2.2试验环境:试验应在气体可自由散发、洁净无异常气味的环境中进行。6.2.3评判人员:至少3名,评判人员应是经过一定训练和考核的专业人员,应无嗅觉缺陷。吸烟爱好者、用重香水化妆品者及酒后人员等不应作为评判人员。6.2.4试样数量:1双。
6.2.5试验按下述步骤进行:
a)清洗干燥干燥器,使之无味;b)分别将每只鞋放入干燥器中,盖上盖子,在室温下放置24h;c)在进行异味判别时,将干燥器盖子移开20mm的开口,试验人员应把鼻孔靠近测试容器(距离约15cm),然后用手扇动,慢慢吸入干燥器中的气体,时间不应超过5s;d)另一只鞋重复c)的步骤,两次试验间隔2min。6.2.6试验结果判定:根据表13进行判定。按评判人员半数以上一致的结果为该只鞋的评定等级,取2只鞋的最大等级作为试验结果。表13鞋类异味等级
6.3帮底剥离强度
没有气味
稍有气味,但不引人注意
明显气味,但不令人讨厌
强烈的、讨厌的气味
非常强烈的讨厌气味
按GB/T3903.3一2011进行试验,刀口宽度为10mm。6.4外底与外中底黏合强度
6.4.1按GB/T21396一2008裁取试样并进行试验,样品数量为1双,每只鞋底各取1个试样,试验结果取2只鞋测试结果的低值。
6.4.2若样品鞋底为硬质防水台或成型底贴软质材料,则在防水台外层软质材料上裁取尺寸为50mmX15mm的试样,并用割刀割取外层软质材料,可不割破硬质材料,然后按GB/T21396一2008检验。6.5鞋帮拉出强度
6.5.1试样制备:样品为1双,将前帮连同鞋底横向剪切成10mm宽的试样,每只鞋内侧、外侧各取1条。
6.5.2试验设备:拉力试验机,准确度为2级,量程0N~500N。6.5.3夹具钳移动速度:(25土5)mm/min。6.5.4环境温度:(23±2)℃。6.5.5试验步骤:试验机上下夹具钳分别夹持鞋底部(不应夹住帮底结合层)和鞋帮,测量鞋帮与鞋底部位拉开时的最大力值即为拉出力。6.5.6鞋帮拉出强度按公式(1)计算:E
万方数据
QB/T1002-2015
式中:
鞋帮拉出强度,单位为牛顿每厘米(N/cm);F—最大拉出力,单位为牛顿(N);B试条鞋帮宽度,单位为厘米(cm):6.5.7每只鞋以两条试样鞋帮拉出强度的低值为试验结果,精确到整数,每只试验结果分别表示。6.6成鞋耐折性能
按GB/T3903.1一2008进行试验。6.7外底耐磨性能
按GB/T3903.2一2008进行试验,外底为两种(或两种以上)材料的测试接触地面的着地部位。6.8跟面耐磨性能
6.8.1按GB/T26703一2011进行试验。6.8.2若从鞋上无法取样,应从仓库抽取同款跟面按GB/T26703一2011进行试验。6.9鞋跟结合力
按GB/T11413一2015进行试验。
6.10成型底鞋跟硬度
6.10.1不发泡材料按GB/T3903.4一2008,采用邵尔A型硬度计进行试验。6.10.2发泡材料按GB/T3903.4一2008,采用邵尔C型硬度计(应符合HG/T2489一2007的规定)进行试验。
6.11衬里和内垫材料的耐摩擦色牢度6.11.1按QB/T2882一2007中的方法A进行试验,湿擦10次。6.11.2若从鞋上无法取样,应从仓库取与衬里和内垫相同材料作为试样。如果没有衬里,帮面与脚的接触面作为衬里材料进行试验。6.12勾心
钢勾心按GB2801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如果钢勾心注入鞋底内无法取出,应从仓库内抽取同款钢勾心测试。
6.13内底纤维板屈指数
从仓库内抽取与鞋内底纤维板相同的材料,按QB/T1472一2013进行试验。6.14帮面材料低温屈挠性能
从仓库内抽取与帮面相同的材料,按QB/T2224一2012进行试验。6.15限量物质
6.15.1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
6.15.1.1试样制备:衬里和帮面分开检测,皮革和纺织品分开检测。如果衬里和帮面不能分开,则衬里和帮面一起按衬里材料的方法进行试验。6.15.1.2纺织品按GB/T17592一2011和GB/T23344-2009进行试验;皮革按GB/T19942-2005进行试验。
注:纺织品先按GB/T17592一2011进行试验,当检出苯胺和(或)1,4-苯二胺时,再按GB/T23344一2009进行试验。
6.15.2甲醛
6.15.2.1试样制备:衬里和帮面分开检测,皮革和纺织品分开检测。如果衬里和帮面不能分开,则衬里和帮面一起按衬里材料的方法进行试验。6.15.2.2纺织品按GB/T2912.1-2009进行试验;皮革按GB/T19941一2005进行试验,8
万方数据
检验规则
除检验项目及判定规则外,其余按QB/T1187一2010执行。7.1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4规定。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感官质量
帮底剥离强度
外底与外中底黏合强度
鞋帮拉出强度
成鞋耐折性能
外底耐磨性能
跟面耐磨性能
鞋跟结合力
成型底鞋跟硬度
衬里和内垫材料的耐摩擦色牢度勾心
内底纤维板屈挠指数
帮面材料低温屈挠性能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
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
出厂检验
注1:·为必检项目,0为选检项目。注2:已测帮底剥离强度则不测鞋帮拉出强度。7.2结果判定
型式检验
7.2.1标识符合5.2的要求,则判标识项目合格,否则为不合格。要求
QB/T1002-2015
试验方法
7.2.2物理机械性能达到优等品要求,限量物质、异味符合本标准要求,感官质量主要项目符合优等品要求和次要项目达到合格品及以上要求,则判该产品为优等品。7.2.3物理机械性能达到合格品或以上要求、限量物质、异味符合本标准要求,感官质量主要项目符合合格品或以上要求和次要项目不超过两项不符合合格品要求,则判该产品为合格品。7.2.4异味、物理机械性能有1项或以上不合格,或感官质量中有1项或以上主要项目不合格,或次要项目超过两项不合格,或限量物质有1项或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品。8
标志、
包装、运输、贮存
应符合QB/T1187-2010的规定,
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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