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1203-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T 1203-2018
中文名称:混合动力公共汽车配置要求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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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混合
动力
公共汽车
配置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T/T 1203-2018 Equipment requirements for hybrid bus.
1范围
JT/T 1203规定了混合动力公共汽车的分类、整车配置要求、车载储能高低压设施安全要求混合动力设施要求和车载服务设施要求。
JT/T 1203适用于混合动力公共汽车的配置和选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08- -2008 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 水平法 和垂直法
GB/T 4094.2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T 4208外壳防护等级( IP代码)
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11021电气绝缘耐热性 和表示方法
GB/T 12528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轨道交通车辆用电缆
GB 13094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T 17619机动车电子电器组件的电磁辐射抗扰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CB/T 18384. 3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
GB/T 18487. 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234.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234.2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标准内容
ICS43.080.20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1203—2018
混合动力公共汽车配置要求
Equipmentrequirements for hybrid bus2018-05-22发布
2018-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整车配置要求
车载储能高低压设施安全要求
混合动力设施要求
车载服务设施要求wwW.bzxz.Net
JT/T1203—2018
JT/T1203—2018
本标准按照C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城市客运分会、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柳州恒达巴土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龙客车有限公司、济南市城市交通研究中心、安徽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市松正电动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精进电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苏州绿控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大郡动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世纪联保消防新技术有限公司、中汽客汽车零部件(厦门)有限公司、江苏万帮德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威伯科汽车控制系统(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青山、朱向军、周启杰、夏邦金、石军、郭洋、李振山、刘凌、唐伟、黄卫兵杜文正、邱远红、巩丽媛、叶东强、王逢宝、王晨旭、孔昭松、李红旗、李磊、雷小军、梁荣、洪伟艺、韩忠华、费英、程伟涛、何彬、赵思嵩、李文斌、盛君、李旭、朱文婷。Ⅱ
1范围
混合动力公共汽车配置要求
JT/T1203—2018
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动力公共汽车的分类、整车配置要求,车载储能高低压设施安全要求,混合动大设施要求和车载服务设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混合动力公共汽车的配置和选型。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408—2008
GB/T4094.2
GB/T4208
GB7258
GB/T11021
GB/T12528
GB13094
GB/T17619
CB/T18384.3
CB/T18487.1
GB/T20234.1
GB/T20234.2
CB/T20234.3
GB/T25085
CB/T27930
JB/T7858
JT/T888
JT/T1025
JT/T1053
JT/T1204
3术语和定义
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电气绝缘耐热性和表示方法
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轨道交通车辆用电缆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机动车电子电器组件的电磁辐射抗扰性限值和测量方法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道路车辆60V和600V单芯电线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干粉灭火装置
泡沫喷雾灭火装置
液压件清洁度评定方法及液压件清洁度指标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混合动力城市客车技术条件
无轨电车配置要求
天然气公共汽车配置要求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混合动力公共汽车
hybridbus
至少能从车载可消耗的燃料及能量储存装置中获得动力,车辆驱动系由两个或多个能同时运转的1
JT/T1203—2018
单个驱动系联合组成的公共汽车。3.2
油电混合动力公共汽车petrolhybridbus以燃油发动机和车载储能动力装置作为动力源的混合动力公共汽车。3.3
气电混合动力公共汽车naturalgashybridbus以天然气发动机和车载储能动力装置作为动力源的混合动力公共汽车。4分类
4.1按车长分类
混合动力公共汽车按车长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种,见表1。表1混合动力公共汽车按车长划分的类型类型
车长(L)
双层公共汽车
13.7≥L>11
4.2按是否可外插充电分类
特大型
单层公共汽车
18≥L>12
混合动力公共汽车按是否可外插充电可分为: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公共汽车:a)
b)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共汽车。4.3按混合燃料形式分类
混合动力公共汽车按混合燃料形式可分为:a)油电混合动力公共汽车;
b)气电混合动力公共汽车:
其他混合动力公共汽车。
4.4按混合动力系统驱动形式分类混合动力公共汽车按混合动力系统驱动形式可分为:a)串联式混合动力公共汽车;
b)并联式混合动力公共汽车;
混联式混合动力公共汽车。
5整车配置要求
5.1一般要求
9≥L>6
单位为米
5.1.1混合动力公共汽车的性能、安全、环保等技术要求,以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应符合JT/T1025的规定
5.1.2混合动力公共汽车电器组件的电磁辐射抗扰性应符合GB/T17619的规定。5.1.3混合动力公共汽车应满足不同地形、不同气候的使用要求。2
5.1.4混合动力公共汽车上配置的消防设备产品应符合相关规定。JT/T1203—2018
5.1.5混合动力公共汽车电气系统应采用控制器局域网络(CAN)总线系统,并能实现车辆运行数据采集和判断。
5.1.6混合动力公共汽车按规定进行模拟涉水试验时,应能在300mm深的水池中以5km/h~10km/h的速度行驶500m,时间3min~5min;若水池长度小于500m,需要进行反复运行,总时间(包括在水池外的时间)应少于10min
5.1.7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公共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不小于50km,工况燃料消耗量与同车长,同载重量、同路况的公共汽车相比综合平均节能20%以上。5.1.8气电混合动力公共汽车天然气气瓶的设置应符合JT/T1204的规定。5.2发动机及发动机舱
5.2.1混合动力公共汽车应具有发动机自动启停功能。动力源切换过程应平稳、顺畅,不能出现动力中断及明显的抖动。
5.2.2混合动力公共汽车燃料输送管路与高低压线束间距应保持50mm以上布置,交汇处应采用隔热、绝缘材料做可靠分隔处理
5.2.3供油管路走向布置应保证燃料一旦泄漏时不滴落在线束和高温管道上。5.2.4发动机舱宜有良好的空气流通,车辆正常使用时在非热源区或进风口且距离发动机200mm~400mm处测量的发动机舱内环境温度不宜超过80℃5.2.5发动机舱应安装自动灭火装置和舱内温度监测报警系统。5.2.6发动机舱配置的灭火装置应符合GA602和GA834的要求,且为发动机舱专用型;灭火装置布置应按全港没灭火方式布置,灭火剂喷射范围应至少包括发动机舱内的增压器、起动机、发电机和排气管等部位。
5.2.7当发动机舱内温度达到预警温度115℃±5℃时,驾驶室仪表盘上报警器应能发出声光报警。5.2.8发动机舱灭火装置应具有自动启动和手动启动功能。当发动机舱内温度达到160℃±10℃时,灭火装置应能自动全部启动;当安装多具灭火装置时,灭火装置启动动作响应时差不应大于2s。5.2.9发动机舱灭火装置应具有自检和启动反馈功能。当灭火装置出现异常或故障时,应能通过声或光信号向驾驶员报警;灭火装置启动时,应能将启动信号反馈给驾驶员5.2.10发动机舱盖应安装发动机启动互锁装置,保证舱门打开后在驾驶室内不能启动发动机5.2.11发动机舱内应预留有足够的检修操作空间,发动机舱上方或侧方部位应开发动机检修口,检修口盖不得被乘客座椅或其他固定装置遮挡。5.3车身
5.3.1车厢内安全应急逃生设施、安全顶窗、乘客门应急控制器等的设置应符合GB13094的规定,并设置明显标志及其使用方法。
5.3.2车厢内宜安装火灾声光逃生引导装置5.3.3车厢仪表台内应安装高温火灾探测装置和灭火装置,并符合CB7258的要求6车载储能高低压设施安全要求
6.1车载储能装置
6.1.1车载储能装置的性能应符合JT/T1025的规定。6.1.2车载储能装置应设置高压系统应急断电装置,并应有明显标志。6.1.3车载储能装置应配备车载动力电源手动开关3
JT/T1203-—2018
6.1.4车载储能装置应集中放置在车身中上部位置且独立的车载储能装置舱内,车载储能装置及动力电池应具有防盗窃措施
6.1.5应单独设置车载储能装置温度调节系统6.2高压舱
6.2.1高压舱应能满足舱内高压部件布置要求,超级电容、动力电池和管理系统的分布应便于安装,具备散热、防水和缓冲被动撞击功能,满足使用环境要求6.2.2高压舱宜设置在车厢尾部发动机舱以上高处区域,与车厢乘客舱完全封闭物理隔离,保证乘客不能触及车载储能装置。
6.2.3高压舱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a)高压舱体结构具有良好的机械强度,舱体内外表面敷设材料具有绝缘、阻燃、防水隔热性能具有防异物进入措施,防护等级(舱体内泄爆口和换气口除外)不低于GB/T4208规定的IP4X;
舱内的穿线孔具有防火阻燃措施及密封措施:b)
c)舱体具备隔火隔断功能和防止烟雾倒流人乘客舱的功能。6.2.4高压舱内应安装高温预警和烟雾探测器等火灾探测报警装置,当发生报警时应能通过声或光信号及时向驾驶员报警。
6.2.5高压舱内应具有温度调节功能6.3车载储能装置舱
6.3.1车载储能装置舱内宜安装电池箱专用自动灭火装置,灭火装置具有电池箱内部火情探测预报警功能。
6.3.2当采用动力蓄电池作为储能装置时,应能监测动力电池工作状态,并在异常情况下报警,且报警后5min内电池箱外部不能起火爆炸。当采用超级电容器作为储能装置时,灭火装置的灭火剂喷射保护范围应保证有效覆盖。
6.3.3车载储能装置舱内安装的电池箱专用自动灭火装置灭火剂储备量应满足全淹没灭火的要求。6.3.4动力电池灭火装置应具有手动和自动启动功能。任何情况下,手动启动功能应优先于自动启动功能。报警装置和灭火控制器(手动启动开关)应布置在驾驶员易见且便于操作的区域内,且应有防止误启动的保护措施。灭火装置启动时,应能通过声光信号向驾驶员报警。6.3.5车载储能装置舱内应具有温度调节功能,保证内部温度、温度梯度及保温能力均符合设定的参数。
6.3.6车载储能装置舱检修口宜设置在车厢外部两侧与后围,保证舱内维修作业通风采光,接近性良好。
6.4电机及控制器
6.4.1电机及控制器应符合JT/T1025的规定:6.4.2电机外壳最低处离地高度应大于底盘部件最小离地间隙,防护等级应达到CB/T4208规定的IP67级及以上,绝缘等级应达到CGB/T11021规定的H级及以上。驱动电机控制器应具备短路、过电流、过电压、欠电压和过热保护功能。6.5高低压线束及电器
6.5.1混合动力公共汽车采用的高压电缆应符合GB/T12528.GB/T25085的要求。线接头连接处防水应送到CB/T4208规定的IP67级。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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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混合动力公共汽车采用的耐高温辐照阻燃低压电线应符合CB/T25085的要求。底盘线束插件防水应达到GB/T4208规定的IP67级。波纹管应达到CB/T2408—2008中表1规定的V-0级6.5.3在驾驶室仪表台适当位置应安装电源总开关,在适当位置应安装机械式手动电源总开关,并注明“非紧急情况,发动机作时不得关闭”学样6.5.4电气系统应采用防火配电盒,防火等级应达到GB/T2408—2008规定的最高等级(V-0级)。6.5.5在仪表板上可显示整车电流量及起动线路的通断状态等数据,方便驾驶员查看整车用电是否正常,确保电路安全,可实现监测状态数据远程传输功能。7混合动力设施要求
7.1一般要求
7.1.1混联式混合动力公共汽车应具有急速智能启停工况节能模式。7.1.2混合动力公共汽车电机应具有能量回馈辅助制动功能。7.1.3混合动力公共汽车应设有与车身导电接地装置,确保接地装置与地面有效接触,电位差小于24V。
7.2混合动力系统
7.2.1高压发电机功率应满足车载储能装置和高压用电总成设备的用电需求,防护等级应达到CB/T4208规定的IP67级及以上,绝缘等级应达到GB/T11021规定的H级及以上。7.2.2带变速器的混合动力系统应能实现对发动机调速并保证变速换挡时的平顺。7.2.3混合动力系统的离合、换挡或切换机构应满足免维护要求7.3电动液压助力转向系统及控制器7.3.1电动液压助力转向油泵内部清洁度指标应符合JB/T7858的规定,噪声应不大于75dB(A)。在-40°℃~85°℃C环境温度下,应能正常工作7.3.2电动液压助力转向油泵电动机与外壳防护等级应达到GB/T4208规定的IP67级及以上7.3.3装有电动转向助力装置的车辆,在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正常使用状态下,应保证转向助力装置的电能供应。
7.3.4控制器带电电路与地(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在环境温度为23℃±2℃和相对湿度为80%~90%时,应不小于5002/V。
7.3.5控制器以及冷却系统的工作噪声应不大于70dB(A),在-40°C~55°C环境温度下,应能正常工作。
7.3.6电动液压助力转向控制器防护等级应达到GB/T4208规定的IP67级及以上。7.3.7混合动力公共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出现需要整车主动断CB/T18384.3规定的B级高压电的车辆异常情况时,在车速天于5km/h时应保持转向系统维持助力状态或至少保持转向助力状态30s后再断B级高压电。
7.4智能管理系统
7.4.1混合动力公共汽车应有能量管理、热管理、信息管理、充放电管理等系统7.4.2混合动力公共汽车应有行驶、制动、能量回收等行驶管理系统7.4.3混合动力公共汽车应有车辆运行状况实时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系统应具备故障诊断、车辆运行安全技术状况信息采集并在车辆驾驶室仪表盘上能够显示车辆预警功能7.4.4通过实时监控系统采集的车辆运行状况数据应能持续采集和上传到信息管理系统后台监控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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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实现对车辆运行过程的实时监控,并具备数据异常后台自动报警提示功能。7.4.5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公共汽车,燃料加注口与充电口宜分置在车辆两侧,放在车辆一侧的燃料加注装置与充电装置的边缘距离宜不小于300mm。7.4.6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公共汽车,应保证车辆无须起动即可进行充电;充电设备未断开的情况下应保证车辆不可移动。
7.5车载充电设施要求
7.5.1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公共汽车应配置直流充电接口或交流充电接口。充电接口应符合GB/T20234.1的通用要求,直流充电接口应同时符合GB/T20234.3的规定,交流充电接口应同时符合CB/T20234.2的规定。配置交流充电接口的混合动力公共汽车,宜配置输人电源为三相380V的车载充电机。
7.5.2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公共汽车,控制引导电路及控制原理应符合CB/T18487.1的要求。
7.5.3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公共汽车,动力电池管理系统(BMS)的CAN总线通信协议应符合GB/T27930的要求。
7.6车载储能、电驱动标识
7.6.1车载储能装置及导线、接线端、接线单元、动力电路系统等容易接触的带电部件防护罩上应有符合GB/T4094.2规定的高压危险标志。7.6.2电动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应符合CB/T4094.2的规定7.6.3在车载储能装置舱适当位置应设置设备参数和简易安全操作规程告示牌。8车载服务设施要求
混合动力公共汽车车载服务设施的设置应符合JT/T1053的规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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