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SY/T 7649—2021
中文名称:储气库气藏管理规范
标准类别: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2.14 MB
相关标签:
管理
规范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Y/T 7649—2021.
1范围
SY/T 7649规定了气藏型储气库投产后的资料收集整理、动态资料录取、注采动态分析、运行方案及调整方案编制等气藏管理方面的要求。
SY/T 7649适用于气藏型储气库的运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v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350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
SYT 6176气藏开发井资料录取技术规范SY/T 7652气藏型储气库库容参数设计方法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基础资料
4.1 开发阶段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地质评价研究报告、储量计算报告、气藏动态分析、气藏开发方案、气藏调整方案等﹔
b)井工程资料,包括井史、录并、测并及解释成果、完井试油及修井施工等资料﹔
c)气藏开发生产资料及动态监测资料﹔
d)相关研究成果报告。
4.2设计建设阶段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储气库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先导性试验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应的
专题研究报告﹔
b)钻井地质设计、钻井工程设计、完井试油地质设计、完并试油工程设计等报告及相应图表﹔
c)储气库井工程施工及完井试油资料。
4.3生产运行阶段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投产后的注采生产运行、动态监测及其他监测等资料﹔
b)注采方案、历年的储气库气藏动态分析报告、储气库调整方案及相应的设计和施工总结、微
标准内容
ICS 75.200
CCS E12
SY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 7649—2021
储气库气藏管理规范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gas reservoir underground gas storage
2021-11-16发布
国家能源局发布
2022-02-16实施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储气库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储气库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公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凯、吴张帆、姜炜、赵艳杰、孙建华、杨树合、周源、廖伟、朱涛、宁飞、丰先艳、赵明千、牛智民、孙景耀。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气藏型储气库投产后的资料收集整理、动态资料录取、注采动态分析、运行方案及调整方案编制等气藏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气藏型储气库的运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GB 50350 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
SY/T 6176 气藏开发井资料录取技术规范
SY/T 7652 气藏型储气库库容参数设计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基础资料
4.1 开发阶段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地质评价研究报告、储量计算报告、气藏动态分析、气藏开发方案、气藏调整方案等;
b)井工程资料,包括井史、录井、测井及解释成果、完井试油及修井施工等资料;
c)气藏开发生产资料及动态监测资料;
d)相关研究成果报告。
4.2 设计建设阶段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储气库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先导性试验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及专题研究报告;
b)钻井地质设计、钻井工程设计、完井试油地质设计、完井试油工程设计报告及图表;
c)储气库井工程施工及完井试油资料。
4.3 生产运行阶段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投产后的注采生产运行、动态监测及其他监测资料;
b)注采方案、历年气藏动态分析报告、储气库调整方案及设计施工总结、微地震监测资料。
5 资料录取
5.1 日常资料录取内容和要求应按照SY/T 6176执行,其中注采井产量计量应按照GB 50350执行。
5.2 气井产水后影响流量计量精度时,应采用间隔方式校验井口流量计量结果,每个工作制度下校验计量时间宜不小于4h,每口井校验周期宜不超过3d,工作制度改变后应及时校验。
5.3 工作制度发生改变后,应在报表中记录前后压力变化情况。
5.4 根据工作制度、生产时间及井口压力确定日平均井口压力。
5.5 注采平衡期应进行全气藏关井测压,关井时间宜不小于72h。
5.6 连续压力监测井生产时宜每月至少关井一次测量井底静压,关井时间不小于48h。
6 注采动态分析
6.1 动态分析周期
应按月度及注采周期进行动态分析并编写报告,月度分析以生产动态为主,注采周期分析以整体气藏动态为主,注气期和采气期结束后应及时分析。
6.2 动态分析内容
6.2.1 气藏特征分析
气藏特征分析应包含但不限于相关生产与地质特征内容。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