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604—202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L/T 5604—2021
中文名称:太阳能热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标准类别:电力行业标准(DL)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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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太阳能
发电厂
运输
设计规范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DL/T 5604—2021.Code for design of general layout and transportation for solar thermal power plant.
1总则
1.0.1为规范太阳能热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体现国家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满足太阳能热发电厂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合理的投资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太阳能热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
1.0.3 总图运输设计应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周期和节省运行费用。
1.0.4总图运输设计应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1.0.5总图运输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厂址选择
3.0.1厂址选择应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水源供应﹑机场、军事设施、矿产资源、文物保护﹑海洋保护、接人系统、交通运输等方面的要求。
3.0.2厂址选择应对厂址区域的太阳能资源和建厂外部条件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和评价。
3.0.3 厂址宜选择在年太阳法向直射辐照度不小于160okW -h/ m2且太阳能资源稳定的地区。
3.0.4 厂址应利用荒漠、戈壁、荒地、劣地及非耕地,不应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减少拆迁及人口迁移,宜保持原有水系、植被。
3.0.5厂址宜选择在地貌简单、地形平缓且适宜建厂的地区,宜避开自然地形复杂、场地坡度大、周边有高大山体的地区。
3.0.6厂址宜选择在不受洪水或内涝威胁的地段,不可避免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洪排涝措施。
3.0.7厂址宜有便利和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与厂外公路的连接宜便捷、工程量小。
3.0.8 厂址应有满足接入电力系统的出线走廊条件。
3.0.9厂址不应选择在强烈岩溶发育、滑坡、泥石流的地区或发震断裂地带。
3.0.10厂址应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采空区影响范围,无法避开时,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综合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提出建设场地适宜性的评价意见,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0.11厂址宜避开其他工业企业排出的废气.废水、废渣、有害物质的影响。
3.0.12厂址选择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标准内容
ICS27.100
备案号:J2912-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5604-2021
太阳能热发电广总图运输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general layout and transportationfor solar thermal power plant2021-04-26发布
国家能源局
2021-10-2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太阳能热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general layout and transportationforsolarthermal powerplant
DL/T5604—2021
主编部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批准部门:国家能源局
施行日期:2021年10月26日
2021北京
国家能源局
2021年
第3号
国家能源局批准《水电工程建设征地企业处理规划设计规范》等282项能源行业标准(附件1)、《CodeforBuildingsDesignofWindPowerProjects》等19项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附件2),现予以发布。
附件:1.行业标准目录
2.行业标准外文版目录
国家能源局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
行业标准目录
标准编号
5604-2021
标准名称
太阳能热发
电厂总图运
输设计规范
代替标准
采标号出版机构
中国计划
出版社
批准日期
2021-04-26
实施日期
2021-10-26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5】283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电力建设的基本方针及产业发展政策,组织专题调研,参照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充分讨论、修改和完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厂址选择、全厂总体规划、厂区总平面布置、竖向布置、管线综合布置、交通运输、绿化布置、技术经济指标等。
木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由能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邮政编码:100120,E-mail:bz_zhongxin@eppei.com)。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彭蜕刘文辉薛晶晶杨程石涛陈薇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龙剑锋张彬刘开华余琳.1.
郭剑辉高青周安建
刘 伟 李学法
王武君
李建华惠超
王义华
厂址选择
全厂总体规划
厂区总平面布置
一般规定
主要建(构)筑物
辅助及附属建筑物
围墙和出人口
厂区地坪
建(构)筑物间距
竖向布置
般规定
设计标高的确定
阶梯布置
场地排水
土石方工程
管线综合布置
一般规定
7.2地下管线
7.3地上管线
8交通运输
一般规定
8.2厂外道路
(3)
(5)
(7)
(8)
(9)
(10)
(10)
(11)
(14)
(14)
(16)
(16)
(17)
(19)
(20)
(20)
(21)
(24)
(26)
(26)
(26)
8.3厂区道路
绿化布置
一般规定
绿化布置
树种选择
10技术经济指标
附录A最小间距的计算方法
附录B厂址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方法附录C厂区总平面布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方法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27)
(30)
(30)
(30)
(31)
(32)
(35)
(36)
(38)
(40)
(41)
(43)
General provisions
Site selection
Overall plot plan
Contents
General layout of plant
General requirements
5.2 Main buildings
Auxiliary and ancillary buildings5.3
Fence and entrance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Ground and pavement
Distance of buildings
6 Vertical arrangement
General requirements
Determination of design elevation6.2
6.3 Step type vertical design6.4Water drainage of site*
6.5Earthwork
7 Comprehensive arrangement of pipeline7.1 General requirements
7.2 Underground pipeline
7.3Above-ground pipeline
8 Traffic and transportation8.1
General requirements
8.2 Out-plant road
(3)
(5)
(7)
(7)
(8)
(9)
(10)
(11)
(14)
(14)
(16)
(16)
(17)
(19)
(20)
(20)
(21)
(24)
(26)
(26)
(26)
8.3In-plantroad
9Landscaping
9.1General requirements
9.2Green layout
9.3 Selection of tree
1oTechnical economic index
Appendix ACalculation of minimal distanceAppendix B Calculation method of technical andeconomicindexesof plant locationAppendix C Calculation method of technical andeconomic indexes of general layout.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27)
(30)
(30)
(30)
(31)
(32)
(35)
(36)
(38)
(40)
(41)
(43)
1总则
1.0.1为规范太阳能热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体现国家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满足太阳能热发电厂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合理的投资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太阳能热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
1.0.3总图运输设计应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周期和节省运行费用。1.0.4总图运输设计应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1.0.5总图运输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集热场
solarfield,collectorfield
将太阳能聚焦并转化为热能的区域。塔式太阳能热发电厂集热场由定日镜场和吸热塔组成:线性聚焦式太阳能热发电厂集热场由集热器及其连接部分组成。powerblock
2.0.2发电区
由储换热区,蒸汽发生器区、汽机房、集中控制室和有关设施组成的相对集中的区域。
2.0.3储换热区
thermal storage and exchange block由储热设备,换热设备和有关设施组成的相对集中的区域2
3厂址选择
3.0.1厂址选择应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水源供应、机场、军事设施、矿产资源、文物保护、海洋保护、接人系统、交通运输等方面的要求。3.0.2厂址选择应对厂址区域的太阳能资源和建广外部条件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和评价。3.0.3厂址宜选择在年太阳法向直射辐照度不小于1600kW·h/m2且太阳能资源稳定的地区。3.0.4厂址应利用荒漠、戈壁、荒地、劣地及非耕地,不应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减少拆迁及人口迁移,宜保持原有水系、植被。3.0.5厂址宜选择在地貌简单、地形平缓且适宜建厂的地区,宜避开自然地形复杂、场地坡度大、周边有高大山体的地区。3.0.6厂址宜选择在不受洪水或内涝威胁的地段,不可避免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洪排涝措施。
3.0.7厂址宜有便利和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与厂外公路的连接宜便捷、工程量小。
3.0.8厂址应有满足接入电力系统的出线走廊条件。3.0.9厂址不应选择在强烈岩溶发育、滑坡、泥石流的地区或发震断裂地带。
3.0.10厂址应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采空区影响范围,无法避开时,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综合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提出建设场地适宜性的评价意见,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3.0.11厂址宜避开其他工业企业排出的废气、废水、废渣、有害物质的影响。
3.0.12厂址选择还应符合下列规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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