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SH/T 1154-2011
中文名称:合成橡胶胶乳总固物含量的测定
标准类别: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
英文名称:Synthetic rubber latex — Determination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11-12-20
实施日期:2012-07-01
作废日期:2022-01-1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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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合成橡胶
胶乳
含量
测定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橡胶和塑料工业>>83.060橡胶
中标分类号:化工>>合成材料>>G34合成橡胶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石化出版社
标准价格:0.0
出版日期:2012-07-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重庆长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高桥巴斯夫分散体有限公司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合成橡胶胶乳总固物含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合成橡胶胶乳,未必适用于硫化胶乳、加填料的胶乳或人造分散橡胶。
标准内容
ICS 83.060
G34
备案号:36282-2012
SH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SH/T 1154—2011
代替 SH/T 1154—1999
合成橡胶胶乳总固物含量的测定
Synthetic rubber latex—Determination of total solids content (ISO 124:2008, Latex, rubber—Determination of total solids content, MOD)
2011-12-20发布
2012-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SH/T 1154—1999《合成橡胶胶乳总固物含量的测定》。与 SH/T 1154—1999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规范性引用文件由“注日期引用”修改为“不注日期引用”(见第2章);增加在高温130℃和160℃下的干燥方法(见6.4);第8章“允许差”修改为“精密度”;增加附录A、附录B。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 ISO 124:2008(E)。与 ISO 124:2008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规范性引用文件按我国技术条件进行了调整(见第2章),用修改采用行业标准 SH/T 1149 代替 ISO 123;修改标准名称;删除与天然橡胶相关内容;删除国际标准目次、前言和引言;修改资料性附录B,增加105℃干燥方法的精密度。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合成橡胶分技术委员会归口(SAC/TC35/SC6)。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单位:重庆长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高桥巴斯夫分散体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翟月勤、刘俊保、薛慧峰、李淑萍、李晓银、汤妍雯、沈海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SH/T 1154—1992、SH/T 1154—1999。
警告: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熟悉正规实验室操作规程。本标准无意涉及因使用本标准可能出现的所有安全问题。制定相应的安全和健康规程并确保符合国家法规是使用者的责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合成橡胶胶乳总固物含量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合成橡胶胶乳,未必适用于硫化胶乳、加填料的胶乳或人造分散橡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H/T 1149 合成橡胶胶乳取样(SH/T 1149—2006,ISO 123:2000,MOD)
3 原理
在规定的常压或真空条件下,将胶乳试样干燥至恒定质量,通过称量干燥前后试样质量计算总固物含量。
注:在规定时间内干燥试样,残余物含量的测定参见 ISO 3251。
4 仪器
4.1 平底皿:无嘴,直径约60mm。
4.2 烘箱:温度可控制在70℃±2℃、105℃±5℃、130℃±5℃、160℃±5℃。
4.3 真空烘箱:温度可控制在125℃±2℃,恒压在20kPa以下。
4.4 分析天平:精确至0.1mg。
5 取样
按 SH/T 1149 规定的方法之一取样。
6 试验方法
6.1 概要
按6.2、6.3、6.4或6.5规定进行试验,平行测定。
6.2 常压干燥(70℃)
向平底皿中加入2.0g±0.5g胶乳并称其质量(m0),精确至0.1mg。缓慢转动使胶乳覆盖皿底,必要时加入约1mL蒸馏水并混合均匀。将试样置于70℃±2℃烘箱中干燥16h,直至试样白色消失。从烘箱取出后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并称量。再次放入烘箱在70℃±2℃下干燥30min,重复操作直至两次连续称量差小于0.5mg,记录干燥后质量(m)。
6.3 常压干燥(105℃)
按6.2方法将试样置于105℃±5℃烘箱中干燥2h,或直至试样白色消失。冷却后称量,再在105℃±5℃下干燥15min,如两次称量差大于0.5mg则重复干燥过程。如果试样在105℃±5℃干燥后变得特别粘稠,则按6.2方法重新测定。
注:黏稠是某些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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