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T 3170-201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H/T 3170-2011
中文名称:石油化工离心风机工程技术规范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Centrifugal Fans IN Petrochemical Engineering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11-05-18
实施日期:2011-06-01
作废日期:2025-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石油化工
离心
风机
工程
技术规范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流体系统和通用件>>23.140压缩机和气动机械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原材料工业及通信、广播工程>>P72石化、化工工程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石化出版社
标准价格:28.0
出版日期:2011-06-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化工程公司等
归口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机械技术中心站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工离心风机及其系统在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等方面的最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单级或多级离心风机及其系统的设计及设备采购。
本标准的离心风机限于单级压升不超过25 kPa,出口压力不超过0.2 MPa(G)。
本标准不适合冷却塔、空冷器、换气用风机。
标准内容
ICS21.240
备案号:J1249-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T31702011
石油化工离心风机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centrifugal fan inpetrochemical engineering
2011-05-18
2011-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替代方案
基本设计
般要求
壳体管口
动力学
轴承和轴承座
辅助设备
驱动机
联轴器及护罩
皮带传动
控制和仪表
管道系统
进口过滤网
消声器
盘车系统
专用工具
7检验和试验
8涂漆、标志、包装和运输
油漆与防锈
铭牌和转向箭头
包装和运输
机械保证
....................
SH/T3170--2011
SH/T3170-2011
9.2性能保证
10卖方的资料
10.2报价资料
10.3合同资料
10.4计量单位
附录A(资料性附录)离心风机数据表格式附录B(资料性附录)参考的供货范围附录C(资料性附录)管法兰标准和压力等级对照附录D(资料性附录)卖方应提供的图纸和资料用词说明
SH/T3170—2011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08年行业标准计划》(发改办工业[2008]124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本规范共分10章和4个附录。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离心风机在工程设计及设备采购中采用的标准、设备性能、结构设计、材料选用等多方面应遵循的原则;离心风机辅助设备、仪表、控制和保护系统、辅助管道系统等方面应遵守的准则;离心风机的检验、试验、涂漆、包装、运输及资料提供等方面的要求。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管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机械技术中心站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日常管理单位和主编单位。
本规范日常管理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机械技术中心站通讯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76弄22号10楼邮政编码:200040
话:021-32140342
真:021-62485259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0号邮政编码:315103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化工程公司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佶缔纳士机械有限公司
南通大通宝富风机有限公司
江苏金通灵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黄水龙黄颖孙道林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马宝泉陆新明
邢桂坤
周家祥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寇东滨汪春茂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范德明
谢福海
张景安
盛志伟
刘建卫
栗雪勇
杨立民
刘秋兰
漆明贵
1范围
石油化工离心风机工程技术规范SH/T3170—2011
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离心风机及其系统在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等方面的最低要求。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单级或多级离心风机及其系统的设计及设备采购。本规范的离心风机限于单级压升不超过25kPa,出口压力不超过0.2MPa(G)。本规范不适合冷却塔、空冷器、换气用风机。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适用于本规范。GB150钢制压力容器
GB3836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755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T9112钢制管法兰类型与参数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HG/T20592钢制管法兰(PN系列)HG/T20615钢制管法兰(Class系列)HG/T20623大直径钢制管法兰(Class系列)SH/T3149石油化工一般用途汽轮机工程技术规定SH3406石油化工钢制管法兰
TSG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ISO1940机械振动一在恒定(刚性)状态下转子的平衡质量要求(Mechanicalvibration-Balancequalityrequirementsforrotorsinaconstant(rigid)state)APIStd611-1997石油、化工及气体工业用一般用途汽轮机(General-PurposeSteamTurbinesforPetroleum,Chemical,andGasIndustryServices)APIStd614-2008石油、石化及天然气工业一润滑、轴封及控制油系统和附件(Petroleum,petrochemical and natural gas industries--Lubrication, shaftsealing and oil-control systems and auxiliaries)APIStd670机械保护系统(MachineryProtectionSystems)APIStd673-2002石油、化工及气体工业用离心风机(CentrifugalFansforPetroleum,Chemical,and Gas Industry Services)
APIStd677-2006石油、化工及气体工业用一般用途齿轮箱(General-PurposeGearUnitsforPetroleum,Chemical and Gas Industry Services)ASMEVI锅炉及压力容器规范VI第一册压力容器建造规则(Boiler&PressureVesselCode,SectionVl,Rules for Construction of PressureVessels)ASMEB16.5管法兰和管件:NPS1/2NPS24(PipeFlangesandFlangedFittings:NPS‘/2ThroughNPS24)
ASMEB16.47钢制大直径法兰:NPS26~NPS60(LargeDiameterSteelFlanges:NPS26ThroughSH/T3170—2011
NPS60)
NFPAStd70-2005美国电气标准(NationalElectricarCode)3术语和定义
APIStd673-2002第1.4条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手本规范3.1
鼓风机(压力送风机)forced-draftfans通常进气压力为常压,介质通常为空气。3.2
引风机
induced draftfans
通常进气压力低于大气压,介质可为各种气体。工艺风机按定义为引风机。4替代方案
卖方可根据经验,
提供对有关各方(买方卖方)都有利的替代方案。卖方提供的替代方案应包括详细技术税明、
基本设计
般要求
用业绩和应用的标准规范。买方将评估此替代方案,决定是否采用。离心风机
(包括辅助设备)应按照使用寿命至少20年(不包括正常易损件),预期不间断地
运行至少3年进行设计和制造。除买方作出特殊书面批准外,卖方提供的产品应在卖方的设计和制造并且至少应有同样或相似型号的产品在相同或相似操作条件下成功运行两年或更长时间经验范围内,
的业绩
离心风机及其辅助设备应适用于指定的环境条件。除另有规定外,离心风机及其辅助设备应适用于户外启动和连续操作。
买方应在离心风机数据表中规定设备的正常操作点、额定操作点以及其它操作点数据表格式5.1.3
参见附录
离心风机应满足离心风机数据表上规定的所有操作条件,并能在规定的工况下连续稳定运行。离心风机机组(包括联轴器,齿轮变速器等)的设计应保证其在跳闸速度和安全阀设定值复下安全运行。
5.1.6所有电气設备、仪表、元件及材料的选择与安装应符合买方技木文件上规定的危险场所的要真体组别和温度组别按GB3836或IEC电气设备危险场所分标准划务。如果求。危险场所类别、
采用NFPAStd702005第500、501、502和504条或其它标准,则应经买方认可。5.1.7驱动机的额定功率应大于或等于离心风机额定工况点功率(包括各种机械损失)的110%。风机的供货范围参见附录B,卖方的供货范围最终应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5.1.8
买方和卖方应共同探过风机的布置,包括管道和辅助设备。布置时应考虑操作和维修所需的空5.1.9
间区域和安全通道。
5.1.10符合以下任何条,置采用两端支撑的风机,轴承安装在独立的支撑基架上:鼓风机(压力送风机)叶轮直径大于1500mm;a)
驱动机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200kW;转速大于1800r/min;
设计温度大于或等于220℃;
输送易爆或毒性程度为高度或极度危害介质、或其它危险介质;输送腐蚀性或磨蚀性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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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输送可能导致转子不平衡的含沉淀污垢的介质。5.1.11风机性能应基于风机进口与出口法兰处的静压力升值。卖方有责任提供卖方供货范围内所有相关零部件的压力损失值。
5.1.12除另有规定外,风机应具有在60%额定流量或更小流量下连续运转的能力。对于并联操作的风机,从额定流量到喘振,风机应有压力连续上升的特性。5.1.13风机转子应按刚性设计。5.1.14风机进气口
5.1.14.1通大气的进气设备宜包括必需的入口风帽或罩、过滤网、导流管及其支撑件、进气阀或入口导叶、进气室、消声器。所有单独运输和现场组装的部件应采用法兰连接。以上元件的最小厚度为4.75mm(3/16in)
5.1.14.2除另有规定外,空气进口应设置在高于地面4.5m以上的位置。5.1.15当特别规定时,风机设计应允许安装叶片清洗系统。卖方应提供清洗系统建议的安装图,至少包括:
连接尺寸、位置和材料;
推荐元件结构、型号、尺寸和材料;推荐的清洗介质(要求的压力和温度);c)
推荐的清洗频率和清洗时间;
任何其它操作限制。
风机壳体内部叶片清洗系统的元件应由卖方提供,并采用耐腐蚀材料制造。内部元件应支撑以预防振动造成的危险。买方应确定可用的清洗介质压力和温度。5.2壳体
5.2.1风机壳体宜采用钢板卷制连续焊接而成。对于腐蚀性和危险气体介质,承压壳体应采用双面连续焊接结构。
5.2.2对于两端支撑的风机,壳体和风机进气口宜采用剖分结构,以适合不拆除与风机连接的管道而移出和安装转子。当转子直径超过1100mm,其它支撑布置的风机也宜采用剖分结构的壳体。5.2.3壳体最高允许工作压力应大于或等于最高连续排气压力或安全阀的起跳压力设定值。5.2.4壳体及其它所有承压零件应按最高允许工作压力设计。5.2.5鼓风机壳体的最小厚度为4.75mm(3/16in),引风机壳体的最小厚度为6.4mm(1/4in)。5.2.6:为了检查、清理、转子平衡和拆除转子必需拆卸的内部螺栓,除风机尺寸和结构受限外,在风机壳体和进气箱上应提供螺栓垫片连接的最小600mm×600mm的检修门。5.2.7当有规定时,引风机壳体侧板和全宽度圆筒部分应内衬耐磨材料或采取其他防磨措施。5.3壳体管口
5.3.1制造厂应提供壳体上管口的最大允许力、力矩和位移,并应在外形图上示出,供买方审核。5.3.2离心风机进气、排气管口应为法兰连接。5.3.3法兰规格和尺寸由卖方规定。除风机出口为方型外,用于易爆或毒性程度为中度、高度或极度危害介质时应采用GB/T9112、HG/T20592、HG/T20615、HG/T20623、SH3406、ASMEB16.5或ASMEB16.47标准法兰,其标准、压力等级在数据表中规定。经买方书面批准,也可采用对应的其他法兰标准,对应的法兰标准和压力等级参见附录C。5.3.4风机壳体与管道连接的开口尺寸不应小于DN20(3/4in),接管的管表号最低要求为Sch40。5.3.5不宜采用DN32(1/4in)、DN65(2*/2in)、DN90(3*/2in)、DN125(5in)、DN175(7in)和DN225(9in)的接头、管线、阀门及配件。5.3.6壳体和进气箱的低点应提供法兰连接的排液口,其尺寸不小于DN50(2in)。5.3.7通用紧固件螺纹宜采用公制(ISO/M制)螺纹;如果采用英制(UN/UNC制)螺纹,应经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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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认可。
5.4转子
5.4.1选择转子材料时,卖方与买方应就各种影响材料特性的因素达到一致意见。5.4.2当规定测量转子轴振动时,测振探头安装在接近轴承处,对应的轴颈环面不许刻划标记,不允许出现油孔、键槽等不连续区,该部位他不应喷镀,最终表面粗糙度B%8um。为了保证测量精度,该部位应经适当的退磁或其他处理。主轴剩磁不超过5Os5.4.3叶轮的制作可采用焊接铆接、铣制和铸造等方法。5.4.4叶轮宜采用实心轮毂。叶轮与轴的装配应保证在最高工作转速下直至跳闸转速时,不致改变转子的平衡状态。
5.4.5空心轮毂的叶轮仅适用于介质温度小于150℃或风机转速小于6000r/min的场合5.4.6主轴原材料应为整体锻件,经机加工和热处理而成。直径小于或等于150mm时,也可以采用热轧棒料经机加工而成
主轴经机加工后应消除应力,并经无损检测合格。5.4.7当有规定时,
针轮应用耐磨材料制造或采取其他防磨措施。5.5轴封
风机的轴封可采用迷宫密封、浮环密封、分瓣环密封、机械密封或填料密封等类型。辅封应满虚各种操作工况,包括开车或停车工况。除用手空
气的鼓风机和出口通大气的引风机之外,负压操作的风机轴封应为双浮环密封当工作价质为易爆、毒性程度为高度或极度危害介质或高压力时,应配置集中注入缓冲气或喷射器系统
系统的详细配置应经买方和卖方协商。轴封间隙和材料应满足规定的操作条件。动力学
卖力应向买方提供从零转速到跳闸转速之间的所有不适宜的转速。当实有规定时,卖方应进行横向临界转速分析。当买劳有规定时,卖方应对整个轴系进行一次扭转振动分析。专子的横向一阶临界转速应大于或等于最高连续运转转速的120%。O
整套机组无阻尼扭转自振频率不应在操作速度范围内任何可能的激励频率的90%110%范围叶轮及其他类似的主要转动部件应做动平衡试验,动平衡精度应达到ISO1940的G2,5级。组装后在车间进行试验时,在最高连续转速或任何其他规定的操作速度范围内在轴承箱任何平面测量的最大允许未滤波振动幅度不超过表1给定的值风机振动极限
轴承箱
风机轴承测量点
不滤波
注:本表摘自APIStd673表2。
动压滑动辅承
5.7轴承和轴承座
5.7.1轴承应在不拆除管道系统和壳体时易于检修。5.7.2以下情况,轴承宜采用动压滑动轴承:a)
风机的驱动机额度功率大于225kW;使用润滑脂的滚动轴承,极限dmN因子超过表2的极限;SH/T3170—2011
在正常工况下操作,使用润滑剂的标准滚动轴承不满足80000h额度寿命(Lo);当气体温度超过200℃。
表2轴承极限因子
轴承类型
径向:单列球轴承
圆柱滚子轴承(注2)
径向:圆锥滚子轴承
球面调心轴承
双列球轴承
推力:单列球轴承
推力:双列角接触轴承
推力:圆锥滚子轴承
静态油润滑(飞溅)
450000
200000
300000
230000
注1:本表摘自APIStd673表3。
动压油或油雾润滑
500000
350000
240000
360000
270000
单位:dmN
脂润滑
380000
200000
130000
220000
570000
注2:对圆柱滚子轴承,数值是带机加工滚子支架的轴承;对于模压滚子支架的轴承其极限因子应降低20%。5.7.3滚动轴承应为通用型号。
5.7.4动压径向轴承、推力轴承和轴承箱应符合APIStd673-2002第2.8.3条~2.8.5条的规定。5.7.5当买方有规定时,每个轴承箱上应至少安装1个振动传感器。当买方有规定时,径向轴承和推力轴承安装测量轴承金属温度的探头。探头的安装应符合APIStd670的规定。5.8润滑
5.8.1滚动轴承宜采用稀油润滑,也可采用油雾润滑和脂润滑。稀油为烃类润滑油。5.8.2当按APIStd614设置润滑油系统时,该系统至少包括-台带有入口过滤器的油泵、一台油冷却器、台全流量油过滤器、一个低油压跳闸压力开关及必需的供油和回油管道系统。5.8.3动压轴承润滑油系统的具体配置应由买方和卖方协商确定。5.8.4卖方应将润滑油的技术要求提交给买方。5.9材料
5.9.1材料应满足APIStd673-2002第2.10条的要求,可选用性能相同或较高的材料替代。5.9.2卖方应负责最终的材料选择,并在数据表上标注离心风机主要零部件材料的具体牌号。5.9.3铸铁或球墨铸铁叶轮仅适用于介质温度小于150℃或风机转速小于6000r/min的场合。5.9.4用于易爆或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或高度危害介质的承压元件及轴承箱不应采用铸铁材料。5.10噪声
除另有规定外,根据日接触噪声时间的不同,离机组1m处测定的总体噪声(声压级)应不超过表1规定的限值。当此值超过表3的规定的限值时,卖方应提交机组的频带声压级(按1/1频程的中心频率(Hz)来测定),供买方批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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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接触噪声时间
注:本表摘自GBZ.1-2002。
6辅助设备
驱动机
110%,
表3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卫生限值
日接触噪声时间
驱动机的类型由买方规定。驱动机的功率应满足本标准第5.1.7条的规定。试应对
电机应特
能影响驱动机规格的预期的操作工况做出规定。卫生限值
GB755或IEC标准的规定。电机的额定功率应大于或等于额定工况需要的功率的色括齿轮箱和联轴器的损失
汽轮机应符合SH/T3149或APIStd61I的规定,在规定的蒸汽条件和相应速度下出在整个操作工况所需最大功率的110%。能连续输
齿轮箱应符合APIStd677的规定。超过250kg的驱动机的底脚应设置竖向顶起螺钉和横向调节螺钉6.1.6
联轴器及护罩
除另有规定外,应采用挠性联轴器联轴器毂应采用钢制。
汽轮机
除易有规定外,联轴器应提供中间节,以方便在不拆卸进出口管道和驱动机时拆除联轴器轴承和密封
卖方应提供和安装由不产生火花材料制成的可拆式联轴器护罩。6.3皮带传动
6.3.1皮带传动仪适用于小于等于150kW。6.3.2除另有规定外
应采用V型皮带。
6.3.3卖方应提供皮带张紧装置
皮革应抗油,皮带能导静电
6.3.4皮带轮的中心距不小于最大皮带轮直径的1.5倍。6.4底座
6.4.1离心风机底座应符合APIStd-673-2002第3.4条的规定安装重量超过250kg的底脚应设置竖向顶起螺钉和横向调节螺钉6.4.2
底座应为钢制煜接结构并具有足够的刚性以保证在机组安装后的对中6.4.3
6.4.4底座上应设置接地耳
6.5控制和仪表
6.5.1控制系统
6.5.1.1买方应规定控制的方式、控制信号源和范围,以及由卖方供货的设备。O
6.5.1.2风机调节方式可任选进口导叶调节、节流调节和变转速调节等。当风机由汽轮机、透平膨胀机、调频电机或液力偶合器驱动时,宜采用变转速调节。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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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3调节的控制方式可为气动、液压、电动或手动等,也可为不同方式的组合。宜设制现场手动机构。
对变速驱动机,控制信号将调节驱动机速度控制系统的设定点。6.5.1.4
6.5.1.5控制信号的整个范围应与被驱动设备的操作范围赠应。除另有规定外,控制信号的最大值应与最高连续转速或最大流量对应。风机调节后的最小流量应大手喘振流量的5%。6.5.2仪表和控制盘
6.5.2.1当有规是时,
实方应提供一个控制盘,包括被驱动设备和驱动机的盘装仪表。买方应规定控制盘的安装位置。
6.5.2.2就地安装在机组附近的控制盘应适合危险区域等级要求。6.5.2.3
安装在控制盘上的仪表在数据表上规定。控制盘的主要尺寸和结构及盘装仪表的布置应由买卖双方商定。
报警和停车
显示、报警和停车控制应由买方和卖方商定,卖方按规定提供和安装。风机一般应按表4规定设
置安装合适的仪表。
表4指示、报警及联锁停车仪表系统序号
压力和压差
11风机进口压力
风机出口压力
轴承前润滑油进油压力(注3)
润滑油油泵出口油压力(注3)
滤油器压差(注3)
风机进口温度
风机出口温度
冷油器出油温度(注3)
润滑油油温度(注3)
冷油器进油温度(注3)
益向轴承温度
推力轴承温度
主油箱油位(注3)
扭矩、
振动和位移
轴振动
轴位移
注1:X一要求项目,H—指标为高值:L—指标为低值:HH—指标为高高值:LL一指标为低低值。
注2:表中带括号者为选择项
注3:如果需要润滑油系统
6.5.4电气系统
电气设备应适合规定的危险区域等级和规定的供电特性。6.5.4.1
联锁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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