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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575.11-199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L/T 575.11-1999

中文名称: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11部分:控制室的评价原则

标准类别:电力行业标准(DL)

英文名称:Ergonomic principles for the design of control centres Part 11: Principles for the evaluation of control rooms

英文名称:Ergonomic principles for the design of control centres Part 11: Principles for the evaluation of control room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0-02-24

实施日期:2000-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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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综合>>基础标准>>A25人类工效学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

页数:18页

标准价格:19.0 元

出版日期:2000-07-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童时中、符文深、马长山、张锦华、滑东红、刘伟

起草单位: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自动化研究院、国家电力公司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归口单位: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自动化研究院

提出单位: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控制室(调度室)的人机特性评价原则,包括评价工作程序、功能分配和控制室系统的检验与核准,以及改进型设计和现有控制室技术改造的类似判定及其评价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控制室(或调度室)的人机特性评价。本标准适用于新设计的控制室;也适用于改进型设计的控制室;还可用于对现有控制室的评价,以便为控制室的技术改造提供依据。 DL/T 575.11-1999 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11部分:控制室的评价原则 DL/T575.11-199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控制室(调度室)的人机特性评价原则,包括评价工作程序、功能分配和控制室系统的检验与核准,以及改进型设计和现有控制室技术改造的类似判定及其评价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控制室(或调度室)的人机特性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新设计的控制室;也适用于改进型设计的控制室;还可用于对现有控制室的评价,以便为控制室的技术改造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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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DL/T 575.11--1999
本标准系参考国内外人机工程标准化研究成果(见附录B)中有关控制室人机特性评价的内容编制而成。
本系列标准DL/T575以《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为总标题,包括12个子标准:DL/T575.1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第1部分:术语及定义;DL/T575.2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第2部分:视野与视区划分;DI/T575.3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第3部分:手可及范围与操作区划分;DL/T575.4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第4部分:受限空间尺寸;DL/T575.5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第5部分:控制中心设计原则;第6部分:控制中心总体布局原则;DL/T575.6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第7部分:控制室的布局;DL/T575.7
DL/T575.8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第8部分:工作站的布局和尺寸;Di./T575.9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DL/T575.10
第9部分:显示器、控制器及相互作用;第10部分:环境要求原则;
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第11部分:控制室的评价原则;DL/T 575.11
DL/T575.12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第12部分:视觉显示终端(VDT)T作站。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均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自动化研究院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自动化研究院、南京铁道医学院、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童时中、符文琛、马长山、张锦华、滑东红、刘伟。1341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
第11部分:控制室的评价原则
Ergonomic principles for the design of control centresPart 11:Principles for the evaluation of control roomsDL/T 575. 11 ---1999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控制室(调度室)的人机特性评价原则,包括评价工作程序、功能分配和控制室系统的检验与核准,以及改进型设计和现有控制室技术改造的类似判定及其评价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控制室(或调度室)的人机特性评价。本标准适用于新设计的控制室;也适用于改进型设计的控制室;还可用于对现有控制室的评价:以便为控制室的技术改造提供依据。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DL/T575.1--1999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第1部分:术语及定义DI./T575.5一1999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第5部分:控制中心设计原则3定义
本标准采用的定义见DL/T575.1—1999。4设计过程及人机特性评价
4.1控制室人机工程设计过程
根据DIL./T575.5·1999,控制室的人机工程设计过程可分为11个步骤、5个阶段4.1.1第阶段一—阐明问题
步骤1:阐明目的和基本要求。
4.1.2第二阶段-功能设计
步骤2:功能分析和描述。
步骤3:任务分析。
步骤4:人机功能分配。
步骤5:作业设计。
步骤6:功能设计的评价。
4...3第二阶段概念设计
步骤7:控制中心(控制室系统)的概念设计。步骤8:概念设计的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0-02-24批准1342
2000-07-01实施
4.1.4第四阶段——详细设计
步骤9:详细设计,包括如下:
步骤9A:控制中心的总体布局:步骤9B:控制室的布局;
步骤9C:工作站布局和尺寸:
步骤9D:显示器和控制器的设计;步骤9E:环境设计;
步骤9F:运行和管理的要求。
步骤10:详细设计的评价。
4.1.5第五阶段—一运行反馈
步骤11:运行经验的收集和积累。4.2控制室人机特性评价要点
DL/T 575.11—1999
控制室设计的评价包括二个方面:技术方面和人机工程方面。控制室的人机特性评价与技术方面评价同时进行(同一个评价工作组)。本标准主要针对人机特性评价。4.2.1检验和核准
评价是检验和核准相结合的过程。核准应在检验后进行,检验结果是核准的重要依据。a)检验:检验是对照人机工程准则、操作和功能要求,对控制室系统的组成要素(如显示器、控制器、其他设施等)进行系列分析检查的过程。b)核准:核准是指对检验结果进行评审,确定系统的各要素是否符合系统的功能、性能和接口的要求,进而分析设计是否有利于运行人员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能力,并最后对评价对象认可的过程。核准可以有通过、不通过,或修改设计后通过三种结果。4.2.2人机特性评价工作基本点
控制室人机特性评价的内容很多,在进行评价时应抓住其基本点:a)控制室人机系统最终都会影响电力系统的运行,因而在对控制室系统进行评价利修改时,重点应放在最容易影响电力系统运行状态的系统特性上;b)评价控制室人机系统时,应着重评价这些系统的安全效果,其结果可以是定性的,也可以是定量的,最后要确定被评价系统对电力系统安全的影响;c)对人机系统运行的可靠性进行评价,有些方法中可以给出定量结果,但目前对人机系统安全效果的评价方法,主要是相对排列被评价系统的次序或进行定性评价。所谓排序,指评价中可能会发现系统设计在人机特性方面有缺陷,但它们对系统安全的影响程度有差异,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确定这些缺陷影响的相对重要程度,并进行排序。4.2.3人机特性评价的基本要求
对人机系统进行评价,应明确三个方面的要求:一致性、可理解性和有效性。这也是评价工作的次序。
4.2.3.1致性
操作员对整个系统的所有运行目标,都应能识别其显示内容、施加控制作用和使用所提供的设备。此时,给操作员的信息显示和预期从操作员得到的响应,应考与人的接受和付出能力及其限度相一致。
4.2.3.2可理解性
人机系统对话的结构、格式和内容,对信息的交流应是有意义的。系统显示的信息应容易理解,操作员对系统施加控制操作应能得到系统预期的响应。4.2.3.3有效性
人机接口应能够以某种方式帮助运行人员提高操作效能。操作效能的提高呵以使复杂的任务简化,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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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使运行人员易于完成某些难以完成的任务。4.2.4人机特性评价内容
a)功能分析;
b)人机功能分配;
c)任务分析;
d)作业分析;
e)控制中心的布局;
f)控制室的布局;
g)工作站的布局与尺寸;
h)控制和显示系统的设计和布局(包括报警系统):1)视觉显示终端工作站;
j)通信系统;
k)环境与防护;
1)人员配备与组织结构;
m)操作规程与培训大纲;
n)软件与显示格式。
4.2.5评价时机的选定
4.2.5.1主要评价阶段
根据4.1,在功能设计、概念设计和详细设计之后,均有一个评价的程序。在一般情况下,功能设计与概念设计阶段的评价可合并进行,即仅对概念设计和详细设计进行评价。a)概念设计的评价:对概念设计评价的日的是,审查控制室系统的设计是否完整和适当,并选取最佳的设计方案。概念设计方案被核准后,方可进行详细设计。b)详细设计的评价:对详细设计的最终评价,一般是在工程项目完工,并试运行一段时间之后进行。
4.2.5.2设计过程中的评价
设计过程中的评价,是指为保证设计质量,由工程设计部门内部所进行的评价。设计过程中的评价应考虑下述几点:
a)评价应是一个连续过程,它贯穿于整个工程的设计和建造之中,即对4.1所述的每个设计步骤的结果,均应以适当的方式进行评价,评价的结果可作为修改设计的依据,以保证系统各个坏节设计的正确性。设计过程中的评价应视具体情况反复进行,并与设计过程融合在一起。b)日常的评价工作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个设计组内或若干设计组联合),并可邀请某些专家参加。
c)设计过程的评价重点是,对功能分配的评价和对详细设计技术文件的评价:1)功能设计的评价:正确的功能分配是控制室功能设计的主要目标,它可以使操作员和系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能力,并且它是下一步控制室系统整体设计的基本依据。功能设计的评价应吸收相关专家和用户参加,力求评价真有较大的客观性。2)详细设计技术文件的评价:其自标是在建造过程开始之前,检查技术要求的正确性,评价可以分别进行。由于工程项目的不同部分之间的进度不同,检验与核过程可以延续一段时间。4.2.6适用的评价程序及内容
本标准给出的评价程序和评价内容,适舍于规模大而复杂的控制室(例如:网、省级调度控制室,大型电厂、核电厂的中央控制室)。对于其他不同类型的控制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取舍。评价的繁简与规模取决于被评价对象及其工作量、所需时间和预期从评价结果得出的结论。对一些次要的、小型的、辅助的控制室的评价和对改进型设计的评价,允许对评价内容与程序进行1344
合并和简化。
5评价的一般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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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和核准的工作程序应包括准备、评革和判三个阶段。5.1准备阶段
准备应包括审定原始文件,制定评价准则,组建评价工作组和拟定评价计划。对于文件的完整性和评价工作组的独立性应予以特别注意。5.1.1制定评价准则
制定评价准则是为评价和判定提供依据。5.1.2审定原始文件
设计部门应向评价工作组提供全部可用的原始文件(同时评价工作组应主动收集有关文件),并由评价工作组进行审定。
5.1.3组建评价工作组
5.1.3.1工作组成员应与从事初始功能分配或控制室系统总体设计的设计者无关,但无需阻止同这些设计者的联系;相反,他们可以参与讨论和说明设计构想。5.1.3.2工作组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的专家a)专业(例如电力)工程;
b)建筑设计与土本工程;
c)系统工程:
d)仪表控制系统;
e)信息与计算机系统;
f人机工程;
g)运行经验与培训。
5.1.3.3为保证有效的工作,工作组成员不宜多。若问题涉及评价工作组没有包括的技术范畴时。应向工作组以外的专家咨询。
5.1.3.4工作组应根据所提供的原始文件和规定的测试结果完成评审。除工作组成员外,操作员应参与试验和讨论。评价工作组应根据需要,对操作员的参与及其方式进行选择:a)在早期设计让阶段,例如对人机功能分配、作业分析及实物大模型的评价,可请操作员参与;b)在详细设计评价阶段,操作员的参与是不可缺少的,但不宜吸收前一阶段已参与过评价工作的操作员,因为他们已经以一种或多种方式参与了先前的设计步骤。5.1.3.5工作组需要工程负责方的支持,以及管理方面的协调和协助,工程负责方亦应对评价进度表负责。
5.1.4确定评价工作组的工作场所和设备应给评价工作组和临时参加讨论的人员和专家提供合适的办公室、会议室和其他必要设施。5.1.5拟定评价计划
制定评价工作组活动的详细进度表,应特别注意各项任务间的依从关系及完成每项任务所需时间,列入表内的任务应保持连续性,从准备阶段直至完成设计评审报告均应列人进度表。应给评价工作组的成员分配独立的任务,并最后纳人整个评价过程。5.2评审阶段
评审应是系统的,它的工作程序应按便于追溯的方式形成文件。在评审阶段,应有操作员参与测试和讨论。
5.2.1确定评审的方式和方法
根据评价内容和评价准则,确定相应的检验和核准的工具与手段,并按7.2.1.3和附录A选择适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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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的评价方法。还可采用问卷形式对操作员进行调查。5.2.2评审过程
按评价准则和相关原始文件,采用5.2.1所确定的工具和方法,进行验证和测试。对计划中的每项测试,应规定量化的验收准则。5.2.3拟定报告文件
5.2.3.1记录评审过程中所获得的各类信息,同时列出评价准则的各项要求,如两者有不符之处,应评估这些差异对人机系统性能的潜在影响及其严重程度。报告文件宜使用标准的格式。所制疑的表格将用于建立资料管理系统。
5.2.3.2所需表格类型
a)控制室(各组成部分)或设计特点的记录检查表:b)不符合人机工程原则记录表(鉴定其缺陷和描述其性质,以供改进需要);c)记录控制室各组成部分清单;d)专门测量表格;
e)控制方式的记录表格;
f)操作员问卷表或调查表;
g)记录操作员对专项试验响应(如使用模拟器)的表格;h)包括核查方法或附有短评(保证追踪质量)的表格5.2.3.3将评审资料(如任务分析资料、控制室清单和调查结果)输入数据库,使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分析和管理。
5.3判定阶段
5.3.1在评审中鉴别出来的不符合人机工程准则之处,必须分别地作出评价,并反复予以修正,直至实际功能满足全部评价准则。如果在检验或核准中发现了任何不适当之处,则应进行设计的修改(包括功能的重新分配)或评价推则的修改。5.3.2如有下列情况,应对相关部分重新进行判定和核准:a)选择了替换的设计;
b)改进功能要求或功能分配;
c)改进设计;
d)修订操作规程:
e)改进培训。
5.3.3如果发现了重大缺陷,判定工作应细致地进行并作记录,使得那些在先前的评价中已认为是适当的设计概念不致受到有害的影响。6功能设计的评价
6.1功能设计的检验
检验的目的是,验证系统运行和安全所必需的所有功能,验证控制室概念设计的完整性。6.1.1工作程序
检验的工作程序应包括准备、评审和判定三个阶段,见第5章。审定的原始文件包括:
a)合同要求和主管部门要求;
b)系统描述;
c)系统技术条件;
d)任务分析文件:
e)功能分配文件(包括人机功能分配、远距离和就地手动控制功能分配):1346
f)控制中心总体布局简图;
g)控制室布局简图;
h)Ⅱ.作站布局简图;
i)面板布局简图;
j)软件说明;
k)有关规范、标准和公认惯例;DL/T 575.11--1999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1)先前的类似控制室的设计经验(包括使用者的意见)和反馈资料(有用的):m)先前设计的重大(或偶然)事件和事故分析报告(有用的);n)事故树、失效模型和影响分析(有用的);0)安全分析报告。
6.1.2检验的基本评价准则
检验概念设计的所有有关要求。检验和修改(纠正错误或重新分配)必须反复进行.直至所有准则得到满足。这些要求包括:
a)系统运行目标和安全目标所需的全部功能要求;b)所拟定的功能分配应符合常规的分配准则;c)每项功能的全部要求(例如:时间限制,精度):d)当较高级的功能目标体现在较低级功能之中时,在所有运行方式下应无冲突;e)保养、维修原则;
f)实用性和可靠性要求;
g)行之有效的轮班作业;
h)先前设计的经验反馈:
i)操作和显示接口原则;
j)来自其他标准、规则、导则的人机工程要求:k)工作站布置应适合控制室人员完成任务。根据功能分析提出的要求,对照操作规程、显示器,控制器及其他设备的设计。
6.2功能设计的核准
控制室功能分配是否适当应予核准,以证明系统能完成所有功能自标。包括在专项自动化功能出现故障时,可手控取代;分析层次体系随时间变化的特性,以保证功能分配适当。6.2.1工作程序
a)核准工作程序应包括准备、评审和判定三个阶段,见第5章。b)核推基本上是以提供的原始文件为基础进行;对孤立的问题,也可辅以出操作员执行的试验。c)应制定事件选择准则,以便保证所选事件具有代表性。选出了有代表性的事件之后,确定每个事件所要求的功能,并按时间顺序予以综合。为评价分配给人的功能,应考虑多重故障所产生的事件。6.2.2核准的基本准则
应按所有正常运行和有代表性的事件,评价各项功能的实施。核准的基本准则包括a)控制室工作人员承担的功能目标的数目和工作负担,应不超过其能力;b)给控制室工作人员和就地操作员分配的功能要适当,尤其应要求他们能够独立执行紧急的或对系统安全与可用性有关的重要任务;c)自动化水平(包括控制、保护、联锁、显示、记录、数据管理、通信、以及不同的运行方式与方式的转换)必须依据人的能力限度来选择,例如,人没有能力控制很快的、很慢的或很复杂的过程:并受记忆力限制,在不可接近或距离较远的情况下,应检验远距离操作的可能性等;d)对于每个子过程及其相互作用、运行状态和状态的转换·其运行速度和(或)精度方断的功能要求,若人难以满足,则必须选择自动控制的方法;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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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应提供足够的仪表和控制设备,以便操作员安全地处理那些自动功能不可能解决的突发事件7控制室系统的评价
在整个控制室系统的概念设计完成之后,应检验与核准其设计是否合理。检验时应对照控制室系统的功能要求、设计要求和准则。控制室系统的核准是评价控制室、操作员,操作规程和培训火纲之间的交万作用,以便保障系统的安全与可靠运行。
本章规定既可用于控制室系统概念设计阶段的评价(4.1之步骤8),也可用于控制室系统详细设计并建成后的最终评价(4.1之步骤10)。不同阶段的评审在内容取含上可以有所区别。7.1控制室系统的检验
7.1.1工作程序
检验的工.作程序应包括准备、评审和判定三个阶段。审定的原始文件包括:
a)所有人机接口布局及附图(包括面板布置图、工作站图等);b)报警处理规则和清单;
c)手动控制原理;
d)显示格式和程序清单(草案);e)操作规程(草案(包括紧急情况处理和操作);{)培训大纲(草案);
g)控制室的环境条件;
h)控制室初步评价(当需要时);i控制室系统总体设计评审报告:j)控制室使用的缩写词汇表及人机接口惯用代码;k)计算机处理技术要求(报警处理、软件程序、显示);1)人员配备与组织管理说明。
7.1.2控制室系统检验的基本准则控制室系统应正确地贯彻所有的功能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当正式制定检验准则时,应使用两种主要的资料来源:控制室的功能要求和控制室设计时应用的规则与准则。根据这两个资料来源所制定的检验准则,应包括技术方面和人机工程方面。7.1.2.1控制室设计应满足下列基本准则:a)人机接口的功能技术要求应满足设计准则和有关的管理条例、标准与导则,应正确地贯彻在控制、显示和其他控制室设备与设施的设计之中;b)培训大纲应正确地体现操作规程,使操作员能获得对人机接口的功能和操作规程的正确了解。7.1.2.2具体的检验准则举例:
a)在控制室内提供的仪表与显示设备应表达有关的过程参数;b)控制与显示设备应按一致的和有序的模式排列:c)出现故障时应易于识别有故障的仪表和显示器,d)观察显示器的视线应无阻挡,控制器应易于接近,其通道不受阻碍;e)应提供适当的温度、湿度和通风控制设备;f)相关的显示器能为控制器提供反馈信息。7.2控制室系统的核准
在控制室系统的详细设计前和设计过程中,控制室系统都应进行核准,以保证其能达到期望的性能,要特别注意控制室系统随时间变化的动态性能。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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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室系统核准的目标是:评价控制案系统各部分之间的交互作用,确定系统能否按其要求的方式安全与可靠地运行。
在核准过程中,应注意对管理方面的评价,例如轮班作业、工作组织、人员培训、技能提高和操作规程改进等。
7.2.1核准的范围与方式
7.2.1.1核准的范围
核谁的范围限于四种可能的交互作用:a)控制室与操作员;
b)控制室与操作规程;
c)控制室与培训大纲;
e)操作员与控制室内外其他人员。7.2.1.2核准大纲
核准大纲是一份文件,它描述适合于核准方法所选择的运行工况。它应真实地反映系统的情况,包括正常运行、多重故障事件加上干扰的混合工况,以及应急工况。大纲必须描述初始条件,系统响应的正确顺序和可应用的征兆。应给出系统运行预期的发展途径,以便编写核准用的评价准则。为了尽量减少设计缺陷,核准大纲还应包括调试、试验的要点。7.2.1.3核准方式的选择
控制室系统的核准方式有:
a)“圆桌”法:包括对所提交的核准大纲,按其程序的步骤,逐步进行深人的讨论,其实质是通过对技术要求的分析,由专家作出判断:b)排演法:按照核推大纲,由操作员为评价组进行各个程序的操作表演,而不实现真实的控制功能,排演宜准备一个模型,最简单的模型是一一个房间,在房间的墙上悬挂控制屏的图纸;c)模拟器法:在核准大纲指导下,由操作员在评价工作组面前,在模拟器上执行真实的控制功能:d)试运行(现场投运)。
四种评价方式优缺点比较如表1所示。具体的评价方法的选用可参考附录A。表1四种核准方式优缺点比较
核雄方式
“圆桌”法
排演法
模拟器法
试运行
出结果快、投资少
对特殊功能可获得可结果
可动态集成各项功能
可分析全范围真实情况
周密性与适当性不足
功能间交互作用不足
难于实现(尤其是全范围实时模拟)、出结果慢在设计最后阶段:修改设计困
在实际应用中,这些核准方法可以按核准范围进行不同组合。例如,用“圆桌”法和排演法核准时,对于包含有随时间变化的参数的情况,可以用专项功能模拟器或局部功能模拟器来演示。核准方式的繁简,随控制室的规模与复杂程度而定。7.2.2工作程序
7.2.2.1核准的工作程序应包括准备、评审和判定三个阶段,详见第5章。在此阶段中,运行经验将特别重要。
为了便于多重评价,应设置多重的性能测量。相互有关的性能测量,应检查定性方法与定量方法两者的一致性,以便确认评价的结果,在估价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时,应考虑单个因素和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评价的准则应与所有相关的管理条例、标准和导则等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控制室系统作了修改,则核准工作应重新进行。7.2.2.2评价工作组所需设施可以包括实物模型和(或)模拟器,准备中应提出这些设施的详细技术要求,包括:
a)试验范畴的代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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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结构逼真程度(从简介、草图到实物模型和参照原型);c)功能逼真程度,包括信息内容(如使用随机数据、简单数据和完整数据、精确数据)和动态过程(从静态到动态实时)。
7.2.3控制室系统的核准准则
为了评价人机接口与控制室其他组成部分(控制室人员配备,操作规程和培训大纲)之间、以及人机接!1自身的交互作用,需制定相应准则。7.2.3.1一般评价准则的制定
评价应涉及下列具体目标:
a)确定控制室所提供的系统状态信息、控制手段、反馈和必要的辅助装置,是否能使操作员在正常(包括关闭状态)异常或紧急情况下有效实现其功能和任务;b)鉴定现有的控制室仪表、控制器、显示器、其他设备和物质,其配置特点是否会因操作员操作而损坏。
7.2.3.2控制室与操作员交互作用的评价7.2.3.2.1一般评价准则
a)分配给控制室工作人员和自动装置的各项功能,其组成的功能顺序应具有一致性和完整性。b)在功能要求中所提出的操作原则应统一用于所有的控制功能,以使操作特性相似的各子系统,可进行相同的操作。
c)分配给控制室工作人员的任务,应在人的能力限度之内。要求过快、过慢或复杂的控制及信息处理任务,不应分配给操作员。
d)考虑到人的个体差异,与操作员能力限度有关的因素宜留有足够的裕度(例如时间限制),e)在视觉、听觉、触觉和振动等方面,对操作员敏感能力的要求,应在规定的限度之内。f)对操作员在操作中的位移、伸展、操作、体力和耐力等方面的活动能力的要求,应在人的体能耐受限度之内。
g)操作的思维处理负荷应在他们的能力变化限度内。在信息处理、感觉、信息记忆的持久力(短时和长时)和记忆的容量等方面·由于警觉与疲劳程度不尚,其能力亦随之变化。1)工作于异常的温度、湿度和压力,异常的照明(照度、对比度、眩光等),控制室内异常的噪声和声学特性,有毒和辐射等不利的环境中,操作员的工作负荷应在他们的工作能力之内。i)分配给操作员的任务应适当,工作负荷不超出操作员的能力限度。)在各种运行状态及其变化过程中,操作员执行其任务所需的全部信息应容易接收到.并应提供所需的控制设备。在手动控制情况下,向操作员充分提供系统的反馈信息。k)如使用屏幕显示,信息应易于检索。同一时刻所需的不同变量的信息,只要可能,宜同时显示在同…个屏幕显示器上。为获得稳定而清晰的图像,显示系统宜具有足够的显示面积和分辨率。键盘和其他操作设备应使信息系统简单而可靠地操作。显示格式应符合公认的标准。显示的信息应清晰易懂。1)呈现信息的模式(例如引进计算机和显示屏的控制室)所引起的某些问题,特别是与操作员视觉能力有关的问题(视觉疲劳、阅读能力、对比效应、反射效应…),应对其进行评价。m)核准应包括对改善操作员认知特性的评价,应通过适当的试验,评价操作员认知特性的改善。操作员的认知活动可分为:
1)发觉和观察系统状态变化;
2)对变化作出诊断并考纠正措施;3)选择和执行控制动作(可根据操作规程)。n)核准应包括工作站布置和环境的评价,即设置的场所、安装的通话设备及环境特征(温度、噪声、照明),应使操作员能舒适和有效地工作。0)对人机接口的评价,方面应验证对话和信息表达模式(就其内在逻辑、选择的交工作用方式和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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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来说)彼此之间是相关的和协调的;另·一方面应验证工作站所具备的可用信息和操作方法是适当的和有效的。
P)控制室人员配备应与安全和可靠运行的要求一致,并与操作规程和培训大纲相适应。7.2.3.2.2具体的评价准则举例
&)作为提示信导用的报警系统(例如光字牌)、仪表或显示器,能否足以提醒操作员执行所需的操作;
b)控制器是否便于接近,显示器是否易于读取;c)仪表和控制器的标志牌是否足够清晰、易辨,以使操作员不借助其他文件便能找到所需要的屏和控制器;
d)提供的指示能否给出满意的信息,能香让操作员确定某个工序已经完成或某个工况已实现)若主要的提示信息、控制器和指示器不可用时,为完成规定工序,是否还有其他途径,f)当操作员采取某项操作以期待某个过程参数达到某个数值时,能否从相应的测量仪表清晰地读出该数值:
g)按刻度和时间分辩能力,全部仪表的刻度与量程是否适合所要求的读数精度:h)评价计算机化的控制空应考虑工作站使用方面的问题,包括操作员获取信息和传递指令的手段:
i)对操作员支持系统应验证其是否能提高操作员的工作效能,而且不会产生可能干扰操作员进行决断(例如监控和高级思维活动)的副作用;j)人机接口系统应能充分提供所需的来自控制室外设施的信息。7.2.3.3控制室与操作规程交互作用的评价操作规程应与人机接口和预期的系统响应要求相适应,它包括控制室的全部预期的任务和功能疗列。操作规程的陈述应正确、完整和一致,并易于解释。其评价准则如下:a)能否按规定的顺序执行规程中规定的操作;b)是否有替代的有效途径未包含在被评审的规程中;c)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否完成规程中规定的动作;d)从所配置的仪表中,操作员能否获得规程中所要求的必需信息;e)配置的仪表与显示设备能否提供足够的究余信息,供操作员选用;)操作员为完成任务,是否必须使用规程中未规定的信息或设备;g)控制室中显示的系统工况是否与规程中描述的同一工况相一致;h)操作员能否按提供的标记、缩写、符号和地址信息找到正确的设备;i)仪表的量程是否与规程中说明的测量数值一致;i)规程使用中是否要求操作员承担过重的记忆负荷;k)应急操作规程是否容易与其他规程相区分(颜色、外形、位置);1)规程与控制室的实际情况是否协调;m)控制室中是否有放置规程的适当部位,装订成册的规程在打开后能否平放在规定位置上;n)装订成册的规程是否太大或太重,使用是否方便。7.2.3.4控制室与培训大纲交互作用的评价培训大纲应与操作规程和人机接口的要求相符,应为操作员提供系统安全与可靠运行所需的技能与知识,包括处理非预期事件。其评价准则如下:a)借助现有的控制与显示装置,能否保证系统和所有设备的安全与证确运行;b)是否会由于对系统中的任子系统或设备缺乏了解而产生不正确的操作;c)对报警的响应(例如光字牌的指示),能否采取相应的操作;d)来自控制器和显示器的信息是否会被误解:e)控制器和显示器是否会引出错误的结论:1351
DL/T 575.11-—1999
f)培训能否弥补控制室或规程的设计缺陷。应规定操作者所需最低限度技能(技巧熟练)的核准测试,测试结果可反馈用于修改培训大纲。7.2.3.5操作员与控制室内外人员交互作用的评价应检验控制室设计对完成班组集体工作和组织的需求的适合性,应特别注意工作站的组织。涉及集体方面的评价由两部分组成:a)控制室操作员个人活动的组织结构(分配给他们的任务、他们之间的配合);b)操作员和控制室外人员(辅助操作员、维修人员、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运行人员与其他控制点以及位于控制室之外人员之间的通信必须方便,这是检验的重点。对组织结构方面的评价,应考虑与系统组织工作有关的项目,即班组组织、工作持续时间、班组轮换,培训等。
由于实物模型、参考原型与实际工作有一定差距,因此组织结构方面的评价应分开进行,待对实际工作情况的补充研究完成后再作评价。在一般情况下,评价工作组可对组织结构方面的完整性和合理性(主要是对安全的考虑)作出初步评价,涉及到运行效率的进一步评价,可在试运行后,由设计方与用户自行组织。
8改进型设计或技术改造项自的检验和核准8.1概述
8.1.1先进型设计与改进型设计
前面第4~7章叙述的评价要求,主要适用于全新的先进型的控制室设计。“先进”是指-一个控制室与以往设计有很大不同(例如,以VDT作为显示和控制的人机接口、以及报警显示、操作方法、控制室人机接、对系统故障综合响应等方面),且采用先进技术。而改进型设计与以往控制室相比,只是作了一些适当的改变。改进型设计,是将有代表性的、可操作的、经核准的数据(设计信息、操作规程、培训材料、操作经验和控制室评审信息等的数据)恰当地应用到设计的各个方面。就现有控制室的技术改造而言,改造的性质和程度将决定它是成为一个改进型的还是先进型的控制室。一般而言,改造只是作适当的改变,应属改进;不过,一个控制室若作广泛的改造,例如大规模地将常规的面板仪表用VIDT置换,便可产生个先进型控制室。改进型设计的检验与核准,可根据工程的特殊要求和情况,从本标准的要求中进行选取调整,提出准备、评审、判定的要求,并在工程项目开始时就形成适当的文件。8.1.2改进的程度
改进的程度有很大不同,从儿乎不需要检验与核准的现有设计的翻版,到需有选择的检验与核准的改进型设计,到需全部检验与核准的先进型设计。对改进型设计,检验与核准主要集中在改变部分,及其与现有的已被验证的设计的接口部分。改进可以是控制室人机接口设计方面的和(或)控制室工作人员结构方面的。8.1.3类似判定
重复先前成功的设计,除少冒风险外还有一个节约的效果,不但可减少设计的工作量,还可减少重复检验与核准。
类似判定是一种论证。设计者在设计范畴内可进行取舍,重复现有设计是为了节约设计的投入。论证包括检验和核准两方面,因此被称之为“类似判定”,而不是检验或核准。类似判定适用于那些与原先合格的或成功地运行的系统(或设备)的某个参数或多个参数相同的系统(或设备),而这些参数已被证明是适合的或优于规定的性能。通过比较这些参数可判定新老系统(或设备)之间的差异,即性能的改变情况。这种论证可用于与原有系统(有成功运行经验)有相同设计(或相同的功能和任务分配、自动化水平、信息通道、维护程度)的新控制室系统。为实施类似判定论证,有必要对原有系统进行一次系统运行评审,以表明没有重大运行间题。8.2功能设计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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