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4296-2020
中文名称: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规范
所属省份: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0-12-30
实施日期:2021-01-3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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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100
中标分类号:C78
标准简介
本文介绍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规范》(DB37/T4296—2020),该规范涵盖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术语和定义、网格划分、职责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培训考核及信息化保障等要求,适用于安全生产领域的网格化管理。
部分标准内容
DB37/T4296—2020
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规范
发布单位: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12-30
实施日期:2021-01-3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起草,部分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专利的识别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组织实施,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起草单位包括枣庄市峰城区应急管理局和枣庄市峰城区吴林街道办事处。
主要起草人:侯永强、褚夫动、李凤艳、纪鹏、贾鹏、刘斌、段亚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术语和定义、网格划分、职责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培训考核及信息化保障等要求。适用于安全生产领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建设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网格化
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及特定空间划分为一个个边界清晰、大小适当的管理区域,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3.2 网格员
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组织中,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员。
4 网格划分
4.1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4.2 网格划分为三级,县(市、区)为一级网格,乡镇(街道)为二级网格,社区(村、居)为三级网格。
5 职责要求
5.1 通用要求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在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下,负责实施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相关工作。网格应作为基本单元,运用信息化系统,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联动融合,确保风险排查、隐患治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三到位”。
5.2 职责
5.2.1 三级网格
负责网格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检查、问题处置及信息报送,其他工作任务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5.2.2 二级网格
督导、考核三级网格,汇总并分类处理上报的信息,超出本级网格处置权限的信息上报一级网格,协调解决三级网格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5.2.3 一级网格
统筹保障、督导考核各级网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总并分类处理上报的信息,协调解决二级网格工作中的问题。
6 工作内容
6.1 采集基础信息
应采集网格内安全监管对象的地理信息、证照、主要人员等基本要素信息,建立网格化监管企业台账(参考附录A)。
6.2 工作制度
- 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度:包括网格划分、信息收集、日常检查、简易问题处理、隐患上报等内容。
- 检查制度:包括检查人员要求、检查内容、频次、范围等内容。
- 会议制度:包括会议频次、参加人员、内容和要求。
- 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制度:包括收集人、信息内容、分类处理、上报方式等。
- 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管理人员、档案版本形式、分类管理等内容。
- 考核制度:包括考核机构、内容、方式、周期、纪律、奖惩措施等。
- 培训制度:包括培训计划、范围、频次、方式、要求等。
- 信息化监管制度:各级网格化管理机构应依托信息化平台,接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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