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109-199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L/T 5109-1999
中文名称: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地质规程
标准类别:电力行业标准(DL)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0-02-24
实施日期:2000-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7513895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P13工程地址、水文地质勘察与岩土工程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
页数:26页
标准价格:20.0 元
出版日期:2000-07-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溱富冬、罗守成、王冬生等
起草单位:中南勘测设计总院
归口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提出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工作的内容和技术要求,适用于大型水电水利工程。 DL/T 5109-1999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地质规程 DL/T5109-199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DL/ T5109-1999《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地质规程》备系号:J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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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地质规程
Geological code of construction period forhydropower and water resources project2000-02-24发布
2000 - 07 - 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P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 5109—1999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地质规程
Geological code of construction period forhydropower and water resources project主编单位: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文号:国经贸电力[2000]164号中国电力出版社
2000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地质规程
DL/T5109-1999
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三里河路6号 100044 http://www.cepp.com。cn)北京梨园彩印厂印刷
2000年7月第一版
2000年7月北京第一次印刷
长32开本1.625印张39于字
850毫米×1168毫米
印数0001一4000册
版权专有
翻印必究
(本书如有印装质量问题,我社发行部负责退换):
DL/T5109—1999
本规程是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实践的需要,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规程(SDJ18一78)》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本规程规定了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地质工作的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规程与SDJ18一78相比,修改和补充的主要内容如下:(1)补充了定量评价地基岩土体和围岩质量的内容及相应的方法。
(2)增加了工程边坡、水库区及天然建筑材料的施工地质工作。
(3)删除了定向爆破筑坝施工地质工作。(4)删除了有关的附图。
(5)增加了施工地质报告的编制提纲。本规程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规程自实施之日起,原规程SDJ18一78即行废止。本规程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归口。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漆富冬、罗守成、王冬生、杜伯辉、曹永成。
本规程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解释。DL/T 5109—1999
引用标准
基本规定
地面建筑物地基施工地质工作
地下建筑物围岩施工地质工作。工程边坡施工地质工作
水库区及天然建筑材料施工地质工作资料整编与归档·
附录A(标准的附录)施工地质报告编制提纲条文说明
本规程规定了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地质工作的内容与技术要求,适用于大型水电水利工程。I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50287—1999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DJ15—78
SDJ17-78
SDJ275—88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测绘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3基本规定
3.0.1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地质工作是施工期间的地质工作,对消除地质隐患,优化设计,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指导工程安全运行和充分发挥工程的目标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应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3.0.2施工地质工作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编录、测绘施工揭露的地质现象,检验、修正前期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和评价结论;
(2)进行取样与试验;
(3)及时提出对不良工程地质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4)进行地质观测与预报;
(5)参加地基、围岩、工程边坡、水库蓄水及其它隐蔽工程的地质评价与验收:
(6)提出运行期间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观测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要求设计书;
(7)编制施工地质报告。
3.0.3施工地质工作应由熟悉该工程地质情况的地质勘测单位承担。参加施工地质工作的人员应深入调查研究,如实反映情况,认真负贵,坚持原则,及时与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互通情. 况。
3. 0.4现场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和冲洗建基面地基、洞室围岩、以及其它隐蔽工程地基,为施工地质作业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和提供方便。
3.0.5承担施工地质工作的单位应根据合同或任务书的要求,按本规程的规定,编制工作大纲,阐明工作项目、内容、技术要求、工作方法、提交的资料、成果质量保证措施,以及人员安排、仪器设备、经费预算等。
3.0.6在施工地质工作中,应建立“施工地质日志”,及时记载有关施工地质事项,特别是地质变异情况和工程重大事项,以及工程处理要求和实施结果。
4地面建筑物地基施工地质工作
4.0.1地面建筑物地基的施工地质工作可分为开挖期及建基面形成后两期进行。
4.0.2开挖期的施工地质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1)收集和编录开挖揭露的地质情况;(2)观测和预报地基岩土体的变化趋势:(3)修正地基岩土体的工程地质分类;(4)提出优化地基处理设计的意见。4.0.3建基面形成后的施工地质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1)测绘建基面工程地质图;
(2)最终评价地基岩土体工程地质条件:(3)编写地基地质说明书或地质结论;(4)参加地基验收。
4.1地质编录与测绘
4.1.1地质编录应随开挖进行,并自施工开挖起,直至建基面形成,编录各种地质现象,收集施工情况,为评价建基面岩土体质量和优化地基处理设计方案积累资料。4.1.2岩质地基的地质编录应包括下列内容:(1)岩石名称、成岩时代、颜色、主要矿物成分、单层厚度、产状、岩性变化及分界线,软弱夹层的产状、厚度及其变化、性状、结构及其分带性、延伸情况、层面起伏差和破碎、泥化情况,岩脉名称、产状、厚度、接触带蚀变、充填、泥化程度和破碎情况。
(2)断裂的出露位置、产状、性质、宽度(或厚度)、断距、延伸情况、构造岩特征、充填胶结情况、透水性和密实程度、交汇组合割切情况及其与建筑物轴线的关系。5
(3)主要节理裂隙的产状、性质、长度、延伸情况、间距、宽度、充填物质、裂面起伏粗糙程度、相互割切组合关系。应详细编录对建筑物地基岩体稳定有影响的缓倾角和顺坡节理裂隙(包括其连通率)。
(4)岩体的风化程度、深度、类型、特性及风化分带。详细编录沿软弱夹层和节理裂隙密集带的风化深度与性状。(5)喀斯特洞穴和溶蚀裂的位置、高程、大小、形态、发育情况,充填物质组成和密实程度。对地基稳定有影响的大型喀斯特洞穴应进行追索和专门地质编录。(6)岩体透水性、地下水或喀斯特泉水出露位置、高程,沿软弱夹层、断层和节理裂隙的活动情况,出露形态(水、线状流水、滴水、渗水、潮湿)、压力水头、流量、水温、水质化学成分、携出物、化学溶蚀和沉淀情况、补排关系等。(7)收集并分析地基岩体现场测试资料,施工方法以及因施工开挖引起的岩体卸荷回弹、层面张开和地基变形失稳现象。4.1.3土质地基的地质编录应包括下列内容:(1)名称、时代、颜色、颗粒组成、性质、分层厚度、结构、于湿情况、天然密实情况及层间接触情况。应对对地基有影响的淤泥、粉细砂的性质、分布情况,以及卵石、漂石和块石的架空现象作详细编录。
(2)膨胀土、冻土、湿陷性黄土、以蒙脱石为主的黏土、以及土的伊利石和高岭石的含盘及特性。(3)微层理结构、第四纪以来断层活动迹象。(4)土层渗水、含水情况,地下水溢出点位置及涌水量、管(流土)、冒砂等情况。
(5)土洞、蚁穴分布位置、规模及其对工程的影响程度。4.1.4应根据地基的地质编录资料和有关的测试成果,提出地基处理和修改设计的建议意见。
4.1.5地基处理的编录应包括下列内容:(1)建基面形态、松动岩石清除、炮窝处理、孔洞封堵、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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