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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4662-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4662-2017

中文名称:电气设备 可接触热表面的温度指南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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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电气设备 接触 表面 温度 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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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29.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4662—2017/IECGuide117:2010电气设备
可接触热表面的温度指南
Electrotechnical equipment-Temperatures of touchable hot surfaces(IECGuide117:20l0IDT)
2017-11-0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8-05-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灼伤风险评估
评估过程
表面类型的识别
任务分析
表面温度的测量
灼伤阈值的选择
表面温度与灼伤阈值的比较
风险评估结果
5防护措施的应用
可接触表面
5.3相邻表面
6灼伤阈值
接触时间的确定
灼伤阈值的选择
表面外观
7文件保存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灼伤阈值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附录C(资料性附录)
科学研究背景
某些材料的热性能
附录D(资料性附录)
灼伤防护措施举例
参考文献
GB/T34662—2017/IECGuide117:201012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T346622017/IECGuide117:2010本标准采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Guide117:2010《电气设备可接触热表面的温度指南》。本标准由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深圳市科谨咨询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上海分中心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雁鸿、胡德霖、马红、曾淑君、吴蔚、曾彬华、王莹、王科。1范围
GB/T346622017/IECGuide117:2010电气设备
可接触热表面的温度指南
本标准对人接触电气设备热表面时产生购伤的风险评估提供了指导。规定了表面温度限值、人接触热表面时不发生灼伤风险的最大接触时间。描述了不同材料不同接触表面的接触时间与最高温度的对比曲线。
在产品标准中规定表面温度限值时宜考虑以下影响温度限值的因素:与热元件接触的可能性;
热元件面积大小和热容量;
专业技能、知识以及在操作或维修产品时对温升可能性的判定;一是否有适当的警告或警示;
其他类似因素(见4.3)。
宜规定可接受的温度限值(可能更高),确保此温度范围内能够安全接触产品表面。如果产品标准未考虑可接触温度,制造商可以使用本标准规定的温度限值对其产品进行风险评估。以下类型的表面不适用于本标准:热功能表面;
一相邻表面;
一操纵手柄控制旋钮(包括小键盘、键盘等):一不可能接触到的表面。
本标准未对防护措施作具体规定。由制造商和产品标准根据产品的预期使用规定防护措施。如有必要,宜随电气设备一起交付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注:本标准未规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只列举了防护措施示例(见第5章)。防护措施之一是将表面温度控制在灼伤阈值以下。为了做到这一点,在产品标准中规定不高于灼伤阅值的表面温度限值。同时要求产品制造商采取技术解决方案满足规定的温度限值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ISO13732-1:2006热环境工效学人体接触表面产生反应的评估方法第1部分:热表面(Ergonomics of the thermal environmentMethods for the assessment of human responses to contactwith surfaces-Part l:Hot surfaces)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相邻表面adjacentsurface
与热功能表面相邻的表面。
GB/T34662—2017/1IECGuide117:2010注:相邻表面与热功能表面通常是由相同的材料拼合成的,或有直接的热接触,并具有相同的热性能。产品使用过程中相邻表面并非是有目的加热的。由于相邻表面与热功能表面相邻,通过热传导,相邻表面的温度会介于热功能表面温度和可接触表面温度之间。3.2
伸臂范围
arm's reach
垂直方向手臂向上完全伸展时从地板到人指尖的测量距离,或其他任意方向时该测量距离的1/3。3.3
灼伤阈值
burn threshold
皮肤在规定接触时间内与热表面接触,确定其表层局部产生灼伤与不灼伤之间的界限。3.4
接触时间
contact period
与表面接触的时间。
热功能表面hotfunctional surface内部热源有目的地进行加热,且只有在热状态下才能实现电气设备使用功能的表面。注1:如烫发钳、电熨斗底板、复印机加热器。注2:有些装置在产生输出功率时导致表面发热(如照明的灯具、复印机加热器),这类设备表面与热功能表面作用相同,也应视同于热功能表面。3.6
skin temperature
皮肤温度
皮肤表层下80um深度处的温度,测量单位为℃。3.7
surfacetemperature
表面温度
环境温度为25℃时(允许误差为:一5℃~0℃),测得的表面温度,单位为℃。3.8
热惯量thermal inertia
材料的密度、导热系数与单位热容量的乘积。3.9
可接触表面touchablesurfaces
成品标准中定义的可接触表面,考虑了设备的预期安装和手臂可触及到的表面,不包括以下方面:热功能表面;
一相邻表面;
一操作手柄或控制按钮,包括小键盘、键盘及类似装置,用户因操作或调整设备而需要接触的设备组成部分。
注1:图1举例说明了可能接触的表面类型。注2:设备根据制造商的安装说明进行安装。带有内置烘箱的设备按照制造商的安装说明,在确定可接触表面之前进行安装。
4灼伤风险评估
4.1总则
可接触表面:可能接触到的表面操纵手柄或控制
旋钮,包括小键盘
GB/T346622017/IECGuide117:2010相邻表面
热功能表面
图1设备中可接触部件的示意图(阴影部分)通常情况下,按照产品标准就可以预防灼伤风险。如果产品标准未考虑在可预见使用中可接触表面的温度,或没有相关的产品标准:制造商需要对其产品进行风险评估。2评估过程
应根据4.3的规定确定不同的表面类型或区域评估可能接触表面引起的皮肤灼伤风险,应按照4.4~4.8规定的步骤确定4.3.5中的可接触表面。4.3表面类型的识别
4.3.1总则
应根据4.3.2~4.3.5的规定对所有产品的表面类型进行分类4.3.2热功能表面的识别
设备按照正常使用目的进行安装时识别热功能表面。4.3.3相邻表面的识别
应识别相邻表面。
4.3.4操纵手柄或控制旋钮(包括小键盘、键盘与类似装置)的识别应识别操作手柄或控制按钮,包括小键盘、键盘及用户因操作或调整设备而需要接触的类似装置。4.3.5可接触表面的识别
应汇总所有有关设备可接触表面的必要信息,包括:表面温度的分类(高温、中温或低温);表面的材料与材质;
设备的所有正常操作条件,包括导致表面出现最高温度的设定操作;与表面接触的可能性,考虑操作人员伸臂范围,见图2、表1。3
GB/T34662—2017/IECGuide117:20101/1
注:伸臂范围定义不仅包括人体完全伸直的测量距离,还包括人取得某种物品的距离。图2伸臂范围
设备发生的最坏的情况见图2(a)、(b)。不同年龄人群的伸臂范围见表1。表1不同年龄人群的伸臂范围
不满2周岁的儿童
2周岁以上不满6周岁的儿童
6周岁以上不满14周岁的儿童
成年人
注:表中给出的数据是指平均值,参见CEN/TR13387从地板开始测量的垂直方向的伸臂范围/m[见图2(a)]
设备安装后与人体距离超过伸臂范围,则设备表面不被视为可接触表面。4.4任务分析
应收集与产品使用有关的所有必要信息。通过分析或观察描述产品使用过程中的行为与任务。应当关注与热表面接触的可能方式以及接触的人员。通过任务分析,可获得下列信息:无意状态下可能接触到的表面;使用者或其他人员在无意状态下可能或可以接触到的表面;产品的操作范围;
接触到可接触表面的可能性;
相关意外事故的统计数据(如果能得到);正常操作下产品给定的最高温度。4.5表面温度的测量
应在可接触表面测定表面温度。应在产品正常操作条件下测定,该条件能使产品的可接触表面产生最高表面温度。所选择的操作条件应反映出制造商规定的产品预期用途,不包括极端使用情况、故意的误使用或未经授权情况下修改产品或操作参数。
如果有相应的表面温度测定方法,应使用该方法。否则,应使用带有接触式传感器的电子温度计来4
GB/T346622017/IECGuide117:2010测定表面温度,此接触式传感器使用的金属材料应具备较大热容量。上述温度测量设备在50℃及以下时的精度为土1℃,在50℃以上的精度为土2℃。注:附录A中的数据以ISO13732-1:2006中规定的测量方法为根据。4.6灼伤阐值的选择
根据4.3.5和4.4的规定,并考虑表面材料和构造,按照附录A给定的数据(如适用),确定适用的购伤國值
注1:附录A提供了光滑表面下和不同涂层处理下各类型材料的数据和曲线。有必要做进一步研究确定这些材料或附录A中未规定的其他材料的灼伤阅值根据第6章的规定,确定用于选择灼伤國值的接触时间,并应考虑可能接触热表面的不同人群。注2:表面温度限值取决于接触点的温度最高值和非常高的热量储存能力。本标准未考虑薄的材料和热量储存能力低的材料。对于这些材料,不仅要考虑接触点的温度最高值,还需考虑能量储存和导热性能。4.7表面温度与灼伤阐值的比较
将测定的表面温度与相应的灼伤阈值进行比较,一般判断原则如下:若表面温度高于灼伤阈值中的温度,与高温表面接触时有可能造成皮肤损伤;一若表面温度低于约伤阅值中的温度,通常情况下与表面接触时皮肤不会受到损伤若测定的表面温度在灼伤阈值数据范围内(见附录A),与表面接触时是否产生皮肤损伤取决于与灼伤阈值有关的其他因素。注:ISO13732-1:2006中规定的灼伤阅值针对的是表面温度而不是皮肤温度。A.1中讨论了表面温度和皮肤温度间的关系。附录B规定了基于皮肤温度产生的灼伤。4.8风险评估结果
根据4.4的规定,应确定是否可能接触到高于灼伤阈值的表面,再从以下两方面考虑灼伤风险:可接触表面温度高于或低于灼伤阈值;接触的可能性。
注:ISO13732-1:2006中6.3对风险评估提出了建议。5防护措施的应用
5.1总则
根据5.2和5.3的规定应用防护措施。风险评估程序应重复进行,直到风险程度达到可接受的水平。
5.2可接触表面
如果风险评估显示发生灼伤风险的可能,应确定是否有必要采取防护措施,如必要,应确定采取哪种防护措施。应根据产品标准规定进行上述过程般情况下,可在工程、管理或人员防护三方面采取防护措施,防护措施示例见附录D。至于是否有必要全部采取防护措施及采取何种适用的防护措施,将取决于产品的使用。表面温度的限制措施以及表面温度限值的确立仅适用于产品中的一些部件,这些部件是产品运行的主要部件,需要加热的产品不在考虑之列。5.3相邻表面
由于设备相邻表面的温度有可能超过可接触表面的灼伤阈值,应考虑采取防护措施以最大程度地5
GB/T34662—2017/IECGuide117:2010降低灼伤风险。
适用的防护措施包括:将产品的外形尺寸限制到最小面积、使用替代性的材料或表面结构限制与相邻表面接触的可能性,通过采取与功能性表面隔离或绝缘措施降低温度传导。必要时,相关技术委员会或制造商应确定此表面的尺寸,温度限值和其他相关因素。6
灼伤阐值
6.1接触时间的确定
6.1.1总则
选择合适的接触时间,最短时间应确定为0.5S~1S。如果希望延长反应时间(例如:需要采取特殊防护措施的人),应选择较长的接触时间,最长可达15s(见表2)。选择接触时间时,应对接触热表面的人群加以区分,这一点非常重要(见表2和6.1.2),如:成年人;
儿童;
老年人;
残疾人。
表2接触时间
成年人
不满2周岁的儿童
2周岁以上不满6周岁的儿童
6周岁以上不满14周岁的儿童
老年人
残疾人
接触时间/s
根据其残疾特征确定
注:根据产品性质和使用环境选择成年人与热表面接触时间的准确值。只能在监测下使用的产品,或者产品暴露于儿童或残疾人的风险较低,接触时间可以减少6.1.2接触时间的选择
6.1.2.1成年人
对于成年人来说,接触时间的最小值应为0.5s~1s。6.1.2.2
对于年龄在2周岁到6周岁的儿童,应考虑其反应时间。因此,接触时间的最小值为48。对于年龄在6周岁到14周岁的儿童,接触时间的最小值为2s对于年龄不满2周岁的儿童,因其反应能力不够快,接触热表面时无法做出及时反应,接触时间可以到15s。
老年人
对于老年人来说,接触时间的最小值应为13。若因其年龄太大而需要延长反应时间,接触时间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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