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 1265-9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CB 1265-95
中文名称:鱼雷互锁阀规范
标准类别:船舶行业标准(C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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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鱼雷
规范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CB 1265-95.
1范围
1.1主题内容
CB 1265规定了鱼雷互锁阀的基本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及交货准备等。
1.2 适用范围
CB 1265适用于鱼雷互锁阀的研制、生产和使用。
1.3产品分类
本规范涉及的产品分为两类:
A塑:适用于小雷:
B型:适用于大雷。
2引用文件
GB191--85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6388- -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JB145-86封存包装通则
GJB658- 88鱼雷产品标志
GJB986- -90鱼推一3
HB4-56~57- -87圆截面橡胶密封圈结构
CB/Z154- -82鱼雷材料选用范围
CB1235- -93鱼雷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3要求
3.1合格鉴定
按本规范提交的产品应是经鉴定合格或定型批准的产品。
3.2材料
3.2.1一般要求
优先在CB/Z154的范围中选取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尽可能减少其品种规格。
b.选用的非标准材料必须经过充分论证试验和鉴定。
c.采用代用 材料,其性能应相当或优于被代用材料。
标准内容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部标准
CB 1265 -— 95
鱼雷互锁阀规范
1995—06—19发布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1996-0401实施
1范圈
1.1主题内容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部标
鱼雷互锁阀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鱼雷互锁阀的基本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及交货准备等。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鱼雷互锁阀的研制、生产和使用。1.3产品分类
本规范涉及的产品分为两类:
A型:适用于小雷;
B型:适用于大雷。
2引用文件
GB191--85
GB6388--86
GIB145--86
GJB658—88
GJB986-90
HB4--5657—87
CB/Z154--82
CB1235-93
3要求
3.1合格鉴定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封存包装通则
鱼雷产品标志
鱼推-3
圆截面橡胶密封圈结构
鱼雷材料选用范围
鱼雷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按本规范提交的产品应是经鉴定合格或定型批准的产品。3.2材料
3.2.1一般要求
CB 1265 95
分类号:U74
优先在CB/Z154的范中选取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尽可能减少其品种规格。b.
选用的非标准材料必须经过充分论证、试验和鉴定。c.
采用代用材料,其性能应相当或优于被代用材料。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1995--06-19批准1996—04—01实施
3.2.2特殊要求
CB 1265 - 95
3.2.2.1所选用的材料应具有良好的抗腐蚀性能。3.2.2.2与工作介质接触的材料必须与其介质相容。3.2.2.3尽量选用密度小的材料。3.3设计与结构
互锁阀的主要作用是通过来自燃烧室的燃气压力驱动带刀尖的活塞运动,戳破隔开燃料的紫铜隔膜,输送燃料至燃料泵增压并继续给燃烧室供应燃料。鱼雷点火前,它靠装在阀端部的紫铜隔膜防止燃料提前进入燃烧室。鱼蕾点火后,它能在固体药柱产生的燃气压力驱动下打开燃料通路,确保燃料及时地进入燃烧室分解。
互锁阀,推荐采用活塞式滑潤结构。3.3.1强度
互锁阀耐压强度应满足鱼雷使用要求。3.3.2密封
互锁阅所采用的密封件及密封结构应符合HB4-56~~57的规定。3.3.3工作介质
互锁阀的工作介质为鱼推一3推进剂以及鱼推一3摧进剂燃烧气体。3.3.4温度
互锁阅的工作温度应满足鱼使用要求。3.3.5重量
互锁阀的重量为:B型阀小于或等于1.2kg,A型阀小于或等于0.64kg3.3.6尺寸
互锁阀的外廓尺寸及连接尺寸应满足鱼雷使用要求。3.4维修性
互锁阀应维修简便,维修性指标应符合动力系统规定要求,必要时应制定专用维修规程。互锁阀所有零部件均可互换,更换弹簧和活塞之-者,应按本规范4.7.1.5.2条进行活塞动作试验。3.5安全性
互锁阀使用有毒或腐蚀性介质时,应采取安全防腐措施。3.6性能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互锁阀组件应满足下列性能要求。3.6.1活塞动作要求
当阀不装支架和隔膜时,从燃气进口给B型阀施加1.67土0.05MPa,A型阀1.4士0.05MPa压力,活塞应前伸,压力取消后,活塞应退回,活塞进退动作应灵活。3.6.2工作性能
3.6.2.1开启性
装上隔膜和支架,从燃气进口给B型阀施加7+.“MPa,A型阀3.15+0\MPa的气压,同时从燃料进口(互锁阀支架)输入B型阀3.92士0.05MPa,A型阀0.35士0.05MPa的气压,活塞动作,刀尖将隔膜戳破,活塞柱段完全通过隔膜,且不允许有碎片脱落,阀门打开。3.6.2.2关闭性
,除去燃气进口压力,活塞应退回,阀门关闭,阀进出口均不许有泄漏。3.6.3密封性
3.6.3.1燃气高压腔密封
从燃气进口给B型阀施加17.64-0.sMPa,A型阀23-0.sMPa气压或B型阀23-05MPa,A型阀28-.,MPa的液压,保压5min,阀不得泄漏。2
3.6.3.2燃料低压腔密封
3.6.3.2.1燃料进口密封
CB 1265—95
在互锁阀未动作的情况下,从燃料进口输入B型阀3.92土0.05MPa,A型阀0.35士0.05MPa的气压,保持5min,阀不得泄漏;隔膜不应被鼓破。3.6.3.2.2关闭密封
当阀处于工作结束状态下(此时隔膜已被戳破,活塞退回至关闭位置),从燃料进口输入B型阀3.92士0.05MPa,A型阀1.05±0.05MPa的气压,阀不得泄漏。3.7工作寿命
互锁阀开关一次为一个工作周期,工作寿命不得少于20个工作周期。3.8环境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互锁阀置于下述环境条件下之后仍应满足3.6.1~3.6.3条的有关规定。3.8.1振动
装配好的互锁阀应能承受CB1235方法202第2章规定的振动要求。3.8.2恒加速度
装配好的互锁阀应能承受CB1235方法203第2章规定的恒速度要求。3.8.3冲击
装配好的互锁阀应能承受CB1235方法201第2章规定的冲击要求。3.9产品标志
互锁阀的标志应符合GJB658的有关规定。3.10外观质量
互锁阀及其零件不应有影响使用、功能、操作、外观和安全等的缺陷和加工缺陷,如裂纹、夹层、毛刺、凹坑、擦伤、剥落、螺纹滑丝和变形等。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责任
除合同或订单中另有规定外,承制方应负责完成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必要时,订购方或上级鉴定机构有权对规范所述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查。4.1.1合格责任
所有互锁阀必须符合本规范第3章和第5章的所有要求。本规范中规定的检验应成为承制方整个检验体系或质量保证大纲的一个组成部分。若合同中包括本规范未规定的检验要求,承制方还应保证所提交验收的互锁阀符合合同要求。质量一致性抽样不允许提交明知有缺陷的互锁阀,也不能要求订购方接受有缺陷的互锁阀。
4.2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为:
鉴定检验;
b。 质量致性检验。
4.3检验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检验环境条件如下:温度:室内环境温度;
b、气压:正常地面大气压;
湿度:室内环境湿度。
4.4鉴定检验
KAONiKAca
CB 1265 -- 95
受检互锁阀数量为三台,分别编号为1#、2#、3#,按表1规定的项自和题序进行。表1
检验项目
外观质量
恒动速度
工作筹命
要求的章条号
3. 6. 1~3. 6. 3
3. 6. 1 ~3. 6. 3
试验的
注:工作寿命按4.7.1条的规定,补足20个工作周期。4.5合格评定
受检样品和试验顾序
受检互锁阀若能通过表1规定的所有检验,则鉴定检验合格;若受检的互锁阀不能通过表1规定的任何一项检验,则鉴定检验不合格4.6质量一致性检验
质量一致性检验包括逐台检验和抽检。4.6.1遂台检验
每台互锁阀均应进行表2规定的检验或试验。表2
检验项目
外观质量
要求的章条号
3. 6. 1~~3. 6. 3
检验的章条号
受试的某台互锁阀如果通过表2规定的所有检验,则判该台互锁阀合格;受试的某台互锁搁如果没有通过表2规定的任一项试验,则判该台互锁阀不合格。4.6.2抽捡
经4.6.1逐台检验合格的互锁阀应以批的形式提交检验,每批数量为48台(一般不得小于20台)。通常提交检验的每批互锁阀的设计、结构、工艺、主要原材料和生产条件应基本相同。4.6.2.1样品抽取
从提交检验批的48台互锁阀中抽出3台,分别编为1#、2#,3#样品。小于20台时抽2台,分别编为2#、3#样品。
4.6.2.2检验项目和顺序
检验项目和顺序按表3的规定进行。4
检验项目
恒加速度
工作寿命
要求的章条号
3. 6. 1 ~3. 6. 3
CB 1265—95
试验的
章条号
注:工作寿命按4.7.1条的规定进行.补足20个工作周期。4.6.2.3试验报告
受检样品和试验顾序
试验报告应包括试验数据记录、仪器仪表状态,以及结果分析等内容。4.6.2.4合格判据
若所抽取的三个样品中全部通过表3规定的任何检验或试验,则提交检验的该批互锁阀合格。若所抽取的三个样品中有1个没有通过表3规定的任何一项检验或试验,侧判定提交检验的该批互锁阀不合格。
4.6.2.5不合格批的处理
出现不合格批时,则应停止互锁阀的验收和交付。承制方应将不合格情况通知订购方。待查出导致不全格的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后,根据订购方的意见再次提交检验,再次提交检验批应重新开始检验,或按订购方的要求进行检查。若再次提交批仍不合格时,由承制方和订购方协商解决4.7检验方法
4.7.1性能试验
4.7.1.1试验原理
试验原理如图1所示。
4.7.1.2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主要组成如下
氮气压力源;
压力减压器;
压力表
截止阀。
4.7.1.3试验介质
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
4.7.1.4仪器仪表精度
燃料出口
燃料进口
互镶阀
图1 试验原理图
仪器仪表精度应满足量参数的精度要求。4.7.1.5试验方法及步骤
4.7.1.5.1
初始检测
HTKAONiKAca
燃气进口
CB1265—95
检查互锁阀外观有无碰伤,螺纹有无松动,密封面有无磁伤或划痕。4.7.1.5.2活塞动作试验
a。将不装隔膜和支架的互锁阀装在试验台上。为防止损坏互锁阀,在将阀装在试验台上时应加软垫。
b.从燃气进口给B型阀施加1.67士0.05MPa,A型阀1.4士0.05MPa气压,快速操作阀门,观察活塞从阀体中伸出情况。压力取消为零,观察活塞退回情况。4.7.1.5.3工作性能及密封性能试验装上隔膜和支架,按4.7.1.1条要求将互锁阀安装至试验装置上。按下列步骤进行。a.从燃料进口(互锁阀支架)输人B型阀3.92士0.05MPa.A型阀0.35土0.05MPa的氮气压力,检查支架与阀盖结合部位的泄漏;b.从燃气进口输入B型阀7+0MPa,A型阀3.15+9\MPa的氮气压力(燃料进口压力保持a状态),快速操作控制阀门,活塞动作,刀尖将隔膜戳破,阀门打开,卸去燃气和燃料进口压力,活塞应退回。阀门关闭;
重新将燃料进口压力调至B型阀3.92士0.05MPa,A型阀1.05士0.05MPa,检查泄漏情况;c
d.拆下支架及隔膜,从燃气进口给阀输入B型阀17.64-0.5MPa,A型阀23-85MPa气压,并将阀浸在水中5min,检查互锁阀泄漏倩况;e。分解互锁阀,检查隔膜是否被完全切割,活塞柱段是否通过隔膜,并无碎片脱落;f.活塞动作声音不应拖音或不灵活。4.7.1.6合格评定
试验应满足3.6条的要求,试验过程可按互换原则重新调试,反复次数不得超过两次。4.7.2重量检查
对调试合格的互锁进行称重,并允许在阀盖的分布圆上对称减重以满足3.3.5条的要求。4.7.3工作寿命试验
互锁阀的工作寿命试验按4.7.1条的规定进行,并应满足3.?条要求。4.7.4环境试验
4.7.4.1振动试验
4.7.4.1.1互锁阀的轴向
根据互锁阀在鱼雷上的安装位置,按鱼雷的轴向确定。4.7.4.1:2试验方法
装配好的互锁阀振动试验方法按GJB1235方法202第3~5章的规定进行。4.7.4.2恒加速度试验
4.7.4.2.1互锁阀的轴向同4.7.4.1.1条。4.7.4.2.2装配好的互锁阀恒加速度试验方法按CB1235方法203第3~5章的规定进行。4.7.4.3冲击试验
4.7.4.3.1互锁阀的轴向同4.7.4.1.1条。4.7.4.3.2装配好的互锁阀冲击试验方法按CB1235方法201第3~5章的规定进行。5交货准备
互锁阀通常随鱼雷一起包装、运输和贮存。如果互锁阀单独贮存和运输时,可按下述规定进行。5.1封存包装
根据运输情况,可选用GJB145规定的甲级或丙级封存包装方法。每一包装容器中包装一台互锁阀。
甲级封存包装
清洗按Q—1方法进行:
b.干燥按G--1或G--3方法进行;封存包装按V一3方法进行。
5.1.2丙级封存包装
清洗按Q--1方法进行;
千燥按G--1或G—3方法进行;
c.封存包装按1方法进行。
5.2装箱
CB 1265 - 95
装箱须按下面规定的甲级或丙级进行,单个包装箱内只装一个符合5.1条规定的单件包装。5.2.1甲级和丙级
按5.1.1或5.1.2的规定封存和包装的互锁阀,应按鱼雷产品专用装箱技术文件规定的外包装箱进行装箱。
5.2.2缓冲材料或固定材料
供货方应提供足够的缓冲材料或国定材料,供装时使用,以防在各种装卸、运输过程中,互锁阀发生移动,或预防装运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冲击和振动可能对互锁阔造成的损害。5.3运输和贮存
5.3.1运输
已装箱的互锁阀应在不受丽和烈日等直接影响的条件下,用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单一运输方式或上述任一组合的运输方式运输。5. 3. 2贮存
5.3.2.1已装箱的互锁阀应贮存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无强烈振动和冲击的库房内。5.3.2.2按甲级封存和包装的互锁阀贮存期为4a;按丙级封存和包装的互锁阀贮存期为1a。5.4标志
除合同或订单中要求的特殊标志外,对互锁阀装运箱上标志作如下规定。5.4.1互锁阀装运箱上的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191的规定。5.4.2互锁阀装运箱上的收发货标志应符合GB6388的规定。6说明事项
6.1本规范所规定的互锁阀适用于鱼雷热动力装置燃料供应系统的控制。亦可用于同等条件的民用产品。
6.2订货文件内容www.bzxz.net
合同或订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a.本规范的名称和编号;
b.互锁阀的型号和数量;
c.需要提交的资料;
d.封存和包装、装箱的相应等级(见5.1条和5.2条);e.装箱文件。
T KAoNni KAca-
附加说明:
CB126595
本规范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提出。本规范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五研究所负资起草。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严清平、赵宽明、羿远明、姜生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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