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 182-1-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S 182-1-2009
中文名称: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规范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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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工程
枢纽
总体设计
规范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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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TS 182-1-2009 Design Code for Hydrojunction General Layout of Canalization Works.
1总则
1.0.1为统一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主要技术要求,达到渠化工程梯级布置和枢纽总体布置合理、船舶航行安全通畅,提高渠化工程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综合效益,促进水运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制定本规范。
1.0.2 JTS 182-1适用于天然河流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和有航运要求的水利水电枢纽总体设计,运河和湖泊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可参照执行。
1.0.3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应以河流综合利用规划为基础,以航运规划和航道等级为依据,满足通航要求,结合防洪要求和环境保护,兼顾发电和灌溉等需要。
1.0.4渠化工程枢纽 总体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0.1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设计原则和建设标准,梯级水位衔接方式,枢纽特征水位和工程规模,选择坝址、坝线和通航建筑物轴线,主要建筑物型式和顶部高程,枢纽总体布置方案,调度运用要求和安全监测等。
2.0.2渠化枢纽工程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在河流综合利用规划的基础上初步选择坝址;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应通过比选确定坝址,推荐选用的坝轴线和通航建筑物轴线;初步设计阶段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准的坝址上,比选确定坝轴线和通航建筑物轴线。
2.0.3渠化工程枢纽总体布置应按照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原则,在满足通航要求的前提下,减少土地淹没、浸没移民和拆迁。
2.0.4渠化梯 级的调度运用应满足下列要求:
(1)保证工程安全和船舶航行安全通畅;
(2)满足防洪要求;
(3)在充分发挥航运效益的基础上兼顾其他综合利用效益;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TS182-1-2009
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HydrojunctionGeneral Layout of Canalization Works2009-04-17发布
2009-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规范
JTS182—1—2009
主编单位,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日期:2009年9月1日
人民文通出版社
2009,北京
中华入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名: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规范否作 者: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责任编辖:孙毓华
出返发行:人民交通出版社
地址:(10011)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处馆斜街3号网
址:lttp:/chinasbook.cou(中国永运图书网)销售电话:(010)6498146059757915总绎销:北京中耍唇亏刊有限公司经
销:人民交通出版社交实书店
次:2009牟6月第1版
次:2009 年6 月第1 次印刷
统—3号:15114·1350
: 001—300 册
价:25.00
(有印刷,装订质三问赖的图书由本社欠责调题关于发布《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规范》(JTS182—1—2009)的公告
2009年第16号
现发布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标准》),本“标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82—1—2009,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渠化工程枢纽总体布三设计规范》(JTJ22098)同时废止:本标准》第3.2.1条、第3.2.2 条、第3.2.3条、第3.4.1条、第3.5.3条、第4.3.2条和第5.4.2条中的黑体学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我部组织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由我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在缇化工程枢纽总体布置设计规范(ITI220一98)的基础上,总结近十年来我国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的实践经验,借鉴国内外相关设计标准,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我国化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编制而成。主要包括枢纽工程等别、设计标准、设计水位、总体布置、建筑物选型与布置、通信、助导航、安全监督,辅助设施和环境保护等技术内容。本规范主编单位为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参加单位为四川省交通厅交通勘蔡规划设计研究院、广西西江航运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省湘江航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渠化工程枢纽总体布置设计规范》(JTJ220一98)自发布实施以来对渠化工程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渠化工程建设技术的不断进步,为适应渠化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交通部水运司组织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对渠化工程枢纽总体布置设计规范》(ITJ 220一98)进行修订。本规范第 3.2.1 条、第 3.2. 2 条、第 3. 2. 3 条第3.4.1条.第3.5.3条第4.3.2条和第5.4.2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共分8章和1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本规范编写人员分工如下。『总则吴敦龙
2基本规定:吴澎周玉华
3枢纽工程等别、设计标准和设计水位:吴澎林国光周玉华4化梯级布置金一心杨锡安
5枢纽总体布置:王敏芳吴敦龙
6枢纽水工建筑物选型与布暨;吴澎金一心袁永华杨 琳 张廷辉周玉华吴敦龙
7通信、助导航安全监督和辅助设施:金一心张廷辉8环境保护设计:袁永华杨琳
附录A:吴敦龙
本规范于2008年8月16日通过部审,于2009年4月17日发布,自2009年9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国子监街28号,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00007!,以便再修订时参考。1
基本规定
枢纽工程等别.设计标准和设计水位3.1
一般规定
枢纽工程等别和建筑物级别
枢纽工程设计标准
3.4水库淹没
枢纽工程设计水位·
渠化梯级布置
一般规定
坝址选择
渠化梯级水位衔接
泥沙分析
5枢纽总体布置
一般规定
坝线和通航建筑物轴线比选
枢纽建筑物顶部高程确定
纽建筑物集中布三
枢纽建筑物分散布工
5.6连接段航道布置
6枢纽水工建筑物选型与布置
一般规定
挡水和泄水建筑物
通航建筑物
6.4水电站建筑物
接岸建筑物
通信、助导航,安全监督和辅助设施8
环境保护设计
一般规定
8.2、环境保护设计的内容和范围次
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规范!JTS182—1—2009)附录A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附加说明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总校人员和管理组人员名单
附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统一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主要技术要求,达到渠化工程梯级布直和枢纽总体布置合理、船舶航行安全通畅,提高渠化工程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综合效益.促进水运工程建设事业的爱展,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天然河流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和有航运要求的水利水电枢纽总体设计,运河和湖泊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可参照执行。1.0.3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应以河流综合利用规划为基础,以航运规划和航道等级为依据、满足通航要求,结合防洪要求和环境保护,兼顾发电和灌溉等需要。1.0.4: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渠化程枢纽总体设计规范(JTS182—1—2009)2基本规定
2.0.1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设计原则和建设标准,梯级水位衔接方式,枢纽特征水位和工程规模,选择坝址,坝线和通航建筑物轴线,主要建筑物型式和顶部高程,枢纽总体布方案,调度运用要求和安全监测等。2.0.2渠化枢纽工程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在河流综合利用规划的基础上初步选择坝址: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应通过比选确定坝址,推荐选用的坝轴线和通航建筑物轴线:初步设计阶段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准的坝址上,比选确定坝轴线和通航建筑物轴线。2.0.3渠化工程枢纽总体布置应按照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原则,在满足通航要求的前提下,减少王地淹没、浸没、移民和拆迁。2.0.4渠化梯级的调度运用应满足下列要求:(1)保证工程安全和船帕航行安全通畅:(2)满足防洪要求
(3)在充分发挥航运效益的基础上兼顾其他综合利用效益1(4)有利于减淤.排沙和防冲:(5)满足生态与环境保护要求,2.0.5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中,应按不同设计阶段的要求进行资料收集,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现行水运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有关规定。2.0.6各设计阶段所需要的水文、泥沙,气象,地形和地质勘察等基础资料和分析成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3枢纽工程等别设计标准和设计水位枢纽工程等别、设计标准和设计水位3
3.1一般规定
渠化枢纽工程等别应根据工程规模,效益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确定,3.11
3.1.2渠化枢纽工程设计水位的确定,应保证上、下游梯级通航水位的衔接,满足通航标,准要求,并兼顾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32板纽工程等别和建箱物级别
渠化柜纽工程等别应根据表3.21的指标进行划分,当按表中的分等指标确定的枢纽工程等别不同时,应以其中的最高等别作为枢纽工程的等别。化枢纽工程分等指标
枢纽一程
设计通航
船舶拉级
水库总
1.f ~0. 1
水电必装
1200- 300
300~50
泽淑面积
(万亩)
150-50
保扩城镇及
工矿企业的
重要生
特别重要
保护衣田
(万亩)
500-100
100~30
30 --5
表3.2. 1
扒水刘象
三要性
特别重要
注:个设计通航铅舶吨级系指通过逆航建筑物约最大船珀载三吡,当为船成通运下指组克垢队约最六驳船载三吡:跨皆际V级航道上的案北枢纽丁程等别提高1级;③水车总库客指云高水位以下的趋车穿洪水期基本恢复天然状杰的渠化枢纽水库总库容采用三常蕾水位下的挚库容。3.2.2
渠化枢纽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应根据其所在工程的等别及建筑物的重要性按表3.2.2确定。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枢纽T程等别
丰要建筑物
永久性太工建物缀别
次要建筑频
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规范(JTS182—1—2009’板纽工程等别
主要建筑物
永久性水下建能物级别
注:主要八工建法物累指其共事后,洁成下游灾号或严重影响工程效益的工建筑物续上表
欧要延筑物
次要求下建就物系指其事片,不致造感一游灾害或态工程效盗影响不大并品于修复作水下建筑物3.2.3位于同一挡水线上的各种水工建筑物级别不同时,其前沿挡水部位应采用其中最高级别作为统一设计标准,
3.2.4失事后损失巨大的2-5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和洪水标准,经技术经济论证可相应提高1级:当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其级别可提高1级.但其洪水标准不应提高。
3.2.5失事后损失不大的~4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技术经济论证后级别可降低1级,
3.2.6施工期使用的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保护对象的重要性、失事后果、使用年限和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的规模按表3.2.6确定。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保护刻象
有特殊要求的 1 级永
久性水二建筑物
1级、2额永久性求工
建筑物
9级、4级永久性求工bZxz.net
建筑物
失事后果
流设重要城镇、工企业,交退干绒,或推迟总二期,造或重人灾害和损失淹设一般减镇,工矿企业,或影响总二期,造成较人经济拉失
淹设基坑,对总工期影响不大,经济损失较
注:们)表十育特族要求指施工期不齐许在水等要求;使三三限
临谢性
飞工建筑物热模
高度(m)
②表中使用年限者1个施二导流期的使用年限,2个或2个以上施工寻流期示用的临时建筑协,刻划在2个施工号流斯!用的纵白用堰,其使用年限不能叠加计算:估时生求工建筑物规核一栏中,高度指估时挡水建越物最大高度,容指临时挡求违筑物在设计位时所挡营的水量。
3.2.7当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按表3.2.6指标分属不同级别时,应取基中最高级别作为统一设计标准,但对3级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符合该级别规定的指标不得少于两项,其中临时性水工建筑物规模指标中的高度和库容应同时满足。3.2.8利用临时性水工建筑物通航、挡水发电时,经技术经济论证,4~5级临时性水工4
建筑物的级别可提高「级。
3枢纽工程等别、设计标准和设计水位3.3枢纽工程设计标准
3.3.1渠化枢纽工程通航建筑物的通航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的有关规定。
3.3.2渠化枢纽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重现期标准,应根据工程所在地区条件和建筑物的级别分别确定,并符合下列规定。3.3.2.1平原区渠化纽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重现期标准应按表3.3.2-1确定,
平原区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重现期标准工建筑物级别
设计洪求(竺)
校核泌水()
300 ~ 100
2000 - 1000
100 ~0
1000 300
50 ~ 2心
300 ~100
100 50
表3.3.2-1
江:当平原区渠化枢经T程挡水延筑物的挡水高高于15m,且上,下游水位差大于10m时,其法永三现期标准直按山区,工陵区标淮候定。
山区、丘陵区渠化枢纽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重现期标准应按表3. 3.2-2 确定0
山区,丘陵区永久性水工筑物洪水革现期标永工建款物级别
设计洪水(三)
校核洪水
装御石坝
混凝土坝
1000-500
可能云大洪水或
1H - )
5000 ~ 7000
500 -100
5000-7000
7000 - 1000
100-50
3000 ~ 10:00
1000 ~ 500
50 --30
1000~300
500 ~ 700
表3.3.22
30 -20
302 - 200
200 -100
江;当山区主陵区的渠化枢纽工程挡水硅筑赖的当水高弄低于15m且上,下游水位差小于10m时,其法水重现期标汽宜安平原区弥淮守,
3.3.3,低水头或失事后损失不大的渠化枢纽工程挡水和泄水建筑物,经过专门论证后,其校核洪水重现期标准可降低1级。3.3.4,渠化工程枢纽挡水和泄水建筑物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重现期标准,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及其拦替库容按表3.3,4确定,根据其失事后对下游的影响程度,洪水重现期标准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挡水和泄水建筑物施工期临时度沉洪水现期标准,年二茜库牵(亿m)
挡泄水建物结构型式
混凝二坎、浆词不坎
100-50
59 - 20
2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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