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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1204-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T 1204-2018

中文名称:天然气公共汽车配置要求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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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天然气 公共汽车 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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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JT/T 1204-2018 Equipment requirements for natural gas bus.
1范围
JT/T 1204规定了天然气公共汽车的分类、整车配置要求燃气专用装置要求,安全要求和车载服务设施要求。
JT/T 1204适用于天然气公共汽车的配置和选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08- -2008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 和垂直法.
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841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 13094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 17258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
GB/T 17676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标志
GB/T 18363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口
GB 19239- -2013燃气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
GB/T 20734- 2006 液 化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安装要求
GB 24160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
GB/T 25085道路车辆60V和600V单芯电线
GB 34655客车灭火装备配置要求
JT/T 1028液化天然气客车技术要求
JT/T 1053无轨电车配置要求
JT/T 1203- -2018混合动力公共汽车配置要求
QC/T 245压缩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技术条件
QC/T 413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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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43.080.20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1204—2018
天然气公共汽车配置要求
Equipmentrequirementsfornatural gasbus2018-05-2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8-08-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分类
5整车配置要求
燃气专用装置要求
安全要求
车载服务设施要求
JT/T1204—2018
本标准按照C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提出并归口JT/T1204—2018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城市客运分会、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城市交通研究中心、常州蓝翼飞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中汽客汽车零部件(厦门)有限公司北京世纪联保消防新技术有限公司、艾利逊变速箱(上海)有限公司、威伯科汽车控制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青山、陈兵、夏邦金、朱向军、郭洋、罗华山、陈翔、石军、盛宽昌、汪祥亮、汪伟徐凌飞、巩丽媛、叶东强、王逢宝、魏东琦、洪伟艺、梁荣、陈静、程伟涛、盛君、赵思嵩、谢先海、岳涛、李旭、朱文婷。
1范围
天然气公共汽车配置要求
JT/T1204—2018
本标准规定了天然气公共汽车的分类、整车配置要求、燃气专用装置要求、安全要求和车载服务设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气公共汽车的配置和选型。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408—2008
GB7258
GB8410
GB13094
GB17258
CB/T17676
GB/T18363
CB19239—2013
GB/T20734—2006
CB24160
GB/T25085
CB34655
JT/T1028
JT/T1053
JT/T1203—2018
QC/T245
QC/T413
QC/T755
QC/T29009
3术语和定义
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
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标志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口
燃气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
液化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安装要求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道路车辆60V和600V单芯电线
客车灭火装备配置要求
液化天然气客车技术要求
无轨电车配置要求
混合动力公共汽车配置要求
压缩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技术条件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液化天然气(LNC)汽车专用装置技术条件汽车用电线接头技术条件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天然气公共汽车
natural gas bus
以压缩天然气或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的公共汽车,包括气电混合动力公共汽车。1
JT/T1204—2018
4分类
4.1按车长分类
天然气公共汽车按车长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种,见表1。表1天然气公共汽车按车长划分的类型类型
车长L
双层公共汽车
114.2按燃料储存状态分类
特大型
单层公共汽车
12<≤18
天然气公共汽车按燃料储存状态分为:压缩天然气(CNG)公共汽车:
b)液化天然气(LNG)公共汽车。5整车配置要求
9<≤12
单位为米
5.1小型CNC公共汽车续驶里程应不小于120km,其他CNC、LNC公共汽车续驶里程应不小于250km。5.2天然气公共汽车车载诊断系统(OBD)接口应采用标准16孔接插器,布置在驾驶区域易于接近的位置,并有醒日的提示标志
5.3天然气公共汽车标志设置应符合CB/T17676的规定。5.4天然气公共汽车上配置的消防设备产品应符合GB34655的规定。6燃气专用装置要求
6.1基本要求
6.1.1天然气公共汽车应设置燃料供给系统,具有当发动机突然停止运转时,即使点火开关打开也能自动切断气体燃料供给的功能。6.1.2气瓶瓶口阀应具有过流保护功能,多气瓶燃料供给系统应设置过流保护装置。6.1.3燃气专用装置的系统部件应根据其安装位置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气瓶可利用车体本身的防护结构,也可加设防护栏、保险杠、隔板等,以防止直接的机械碰撞或路面碎石的伤害。燃气专用装置的安全防护应符合GB7258的规定。6.1.4气瓶与固定座之间应装有非金属垫板,其紧固螺栓应有防松装置。气瓶安装紧固后,应满足下列要求:
-按CB19239—2013中5.3.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后,气瓶应固定在车辆上固定部件不应出现断裂、脱落现象:
按GB19239-2013中5.3.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后,气瓶与其固定点相对位移不大于13mm。
6.1.5气瓶不得安装在驾驶区和载人车厢内。应设有独立的气瓶舱,气瓶舱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措施并远离热源或采取足够的隔离措施。2
JT/T1204—2018
6.1.6压力表应安装在易于观察、防震和避免损伤的位置,确保安装牢固;不应安装在驾驶区;当安装在舱体外等裸露位置时,应加装压力表防护罩6.1.7手动截止阀应安装在易于操作的位置,阀体不得安装在驾驶区。6.1.8供气管路中应设置电磁阀,电磁阀的安装位置应远离电气设备,安装板不得与导磁元件直接接触。
6.2CNG公共汽车
6.2.1CNC公共汽车燃气专用装置的配置及其技术要求应符合QC/T245的规定。6.2.2CNG公共汽车气瓶应符合GB17258GB24160的规定。6.2.3
CNG公共汽车燃气专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GB19239的规定。6.2.4气瓶阀和接头应有防止碰撞、倾覆等事故的保护装置:气瓶阀与汽车外轮廓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气瓶安装在汽车车架下时,气瓶阀应布置在汽车前轴之后。当气瓶安装在车辆的外露空间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车用CNG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的安装,应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以防止阳光直射和机械碰撞。
6.2.5气瓶的安装,应方便检查和拆装。6.2.6加气口的技术状态应符合GB/T18363的规定,加气口应安装在有适当保护和易于充气的位置,并安装防尘装置,加气装置与充电装置的边缘距离不小于300mm。6.2.7气量显示器应安装在驾驶员易于观察的位置。6.2.8高压管路接头不得通过和安装在驾驶区和载人车厢内,不得安装在高热源,易磨损或易受冲击的位置。在有相对位移的部件间应采用柔性管连接。高压管路应排列整齐、布置合理。柔性管固定卡间距应不大于300mm,刚性管固定卡间距应不大于600mm。6.2.9燃气管路按照CB19239—2013中5.1.3和5.1.4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应无泄漏6.3LNG公共汽车
6.3.1LNG公共汽车专用装置的完整性及其技术条件应符合JT/T1028和QC/T755的规定。6.3.2LNG公共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GB/T20734的规定,储气瓶应布置在客车前轴之后。6.3.3
储气瓶应具备过压保护功能
储气瓶与客舱应加装隔热隔断装置,宜设置防锈集水盘并可将积水引至地面6.3.5储气瓶应安装牢固可靠,与其连接的管路应排列整齐、布置合理。6.3.6所有管路接头处的密封性应符合CB/T20734的规定。6.3.7LNC公共汽车管路不得通过和安装在载人车厢内。因设计和制造原因必须通过时,应有可靠的隔离和保护装置。
6.3.8LNC管路不得安装在高热源、易磨损或易受冲击的位置。在有相对位移的部件间应采用柔性管连接。管路应排列整齐、布置合理。固定卡间距不应大于600mm。6.3.9放空管路的安装应符合CB/T20734一2006中4.2.3.7的规定6.3.10燃气管路按照GB/T207342006中A.3.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应无泄漏6.3.11为保证车辆在充满液后即停止运营气瓶安全阀不超压排放(使用真空管路的除外),应缩短车辆加注口至储气瓶之间管路的长度。6.3.12电气线束、仪器、仪表以及其他不耐低温的部件应与低温管路保持不小于50mm的距离。因安装位置无法保证时,应实施隔离保护,避免低温冷凝结对其产生的不良作用。6.3.13液位显示器应安装在驾驶员易于观察的位置。液位显示器线路接头应做防水处理、接地良好。
6.3.14LNC专用装置安装位置下方安装电气元件时,应设置防水隔断装置。3
JT/T1204—2018
5加注口处应设置连接接地线的装置。6.3.15
6加注口应安装在有适当保护和易于充气的位置,加气装置与充电装置的边缘距离应不小于6.3.16
300mm。加注口组件最外缘距车辆外轮廓边缘部分的尺寸应不小于50mm。加注口应设有能防止加注设备拉断的保护装置。
6.3.17加液舱门的设计,安装应保证足够的开启度防止加液时加气人员及加液枪手柄与加液舱门直接接触
压力调节器及汽化器应安装在振动较小的位置6.3.19压力调节器及汽化器采用发动机循环水加热时,其安装高度应低于发动机散热器顶部或膨胀水箱的最低水位高度,水管接头处不得漏水,汽化器的汽化量和发动机燃气消耗量应相匹配7安全要求
7.1天然气公共汽车应安装导静电橡胶拖地带。7.2天然气公共汽车应设置紧急排气装置,在发生故障时可排气减压7.3天然气公共汽车应在加气口、气瓶舱、发动机舱等位置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在发生燃气泄漏时应能向驾驶员发出声光信号报警7.4天然气公共汽车内饰材料应按照GB8410规定的试验方法检测。7.5电器导线应满足负荷要求,绝缘良好;发动机舱内及其他热源附近的线束应符合CB/T25085的规定。波纹管应达到GB/T2408-2008的表1规定的V-0级。7.6电气线路接头采用接插件,其性能应符合QC/T29009的规定。电气线路的安装、支撑、保护和固定应符合QC/T413的规定。线路中应设置过流保护装置7.7发动机舱灭火装置的设计安装及功能要求应符合JT/T1203—2018中5.2.5~5.2.9的规定7.8车厢内安全应急逃生设施、安全顶窗、乘客门应急控制器等的设置应符合CB13094的规定,并设置明显标志及其使用方法。bzxz.net
8车载服务设施要求
天然气公共汽车车载服务设施的设置应符合JT/T1053的规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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