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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T 3614-199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CB/T 3614-1994

中文名称:电气设备效用试验要求

标准类别:船舶行业标准(CB)

英文名称: Electrical equipment utility test requirement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4-04-11

实施日期:1994-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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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船舶>>船舶电气、观通、导航设备>>U60船舶电气、观通、导航设备综合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标准价格:10.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六○三所

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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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CB/T3614-94
电气设备效用试验要求
1994-04-11发布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发布
1994-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电气设备效用试验要求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电气设备的系泊试验及航行试验的质基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海洋船舶。
2引用标准
CB/T3485船舶舱室照度计算与测量方法3总则
CB/T3614-94
分类号:U06
3.1船舶建成后,设备应按检验项目表进行报验,3.2设备及材料应具备制造厂产品合格证,以及按规定有关设备应具有船级社颁发的《船舶产品认可证书》。
3.3设备的选型和布置应满足规格书规定的入级规范和国际公约、规则等有关要求。3.4试验用的各种测试仪器和仪表,应具有国家认可机构检定的合格证件,测量精度也应符合有关规定。
3.5作好测量记录,并整理出试验报告,提交给验船部门和船东。3.6试验应在外观检查、安装检查、接地可靠性检查完成后进行。3.7本标准规定的试验内容应根据实船情况选用。4交流电站
4.1柴油发电机组动车前检查
4.1.1检查机组和配电板安装和接线正确性。4.1.2测量和记录发电机的电枢绕组、励磁绕组、加热器和伺服电机及配电板线路的冷态绝缘电阻,其值应不低于1MO。
4.1.3检查原动机安全保护和警装置的工作是否正常。4.2柴油发电机组的起动试验
4.2.1以压缩空气起动的柴油机组,按轮机专业要求进行机旁和遥控起动试验。4.2.2以蓄电池起动的柴油机组,从冷态开始连续进行起动试验。起动次数应不少于6次。4.2.3应急发电机组应作两种起动能源起动试验,起动次数各不少于3次。4.3配电板保护装置校验
4.3.1过电流保护装置校验。检查其动作值和延时时间是否符合设计要求。4.3.2自动御卸载装置检验。检查其动作值、延时时间及卸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4.3.3欠电压保护装置校验。当电压降低到额定电压的35%~70%,发电机断路器应自动断开。4.3.4逆功率保护装置校验。检查其动作值和延时时间是否符合设计要求。4.4柴油发电机组负载试验
中国韶舶工业总公司1994-04-11批准1994-10-01实施
CB/T3614-94
4.4.1负载试验的工况及试验时间如下表。序号
发电机负载:%
试验时间,h
4.4.2应急发电机组负载试验的工况及试验时间仅按上表作序号1~3,但100%负载试验时间为1h。4.4.3测量并记录各种负载情况下的电压、电流、功率和率。4.4.4发电机于100%负载试验结束后,应立即测基热态绝缘电阻。对于100kW以下的发电机,其值应不低于1Ma,大于100kW的应不低于公式(1)的计算值。3×V.
R=PM+100
式中:R—绝缘电阻值.MO;
VH—额定电压,V;
Ph——额定功率,kW。
4.4.5发电机于100%负载试验结束后,立即用温度计测量发电机绕组和轴承的温升,其值应符合规定。
4.5柴油发电机负载特性试验
4.5.1检测柴油发电机的静态调压特性。当负载及其功率因数为额定值时,使柴油机的转速调整为额定值后,在保持功率因数为额定值的情况下改变负载,其程序是100%→75%→50%→25%→0→25%+50%→75%-+100%,重复进行两次,记录各种负载时的电压值。发电机的静态电压调整率应不超过额定电压的土2.5%(应急发电机不超过士3.5%)。静态电压调整率按公式(2)算。U=Ue×100%
式中:AU-
静态电压调整率,%;
额定电压,V;
U——最高电压或最低电压,V。Ux
4.5.2柴油发电机突卸、突加负载试验,按轮机专业要求考核调速器性能。4.6船上大功率电动机起动试验。(2)
按电力负载计算书中的航行工况,起动该工况最大功率的电动机。此时应不使运行中的电动机失步、停转或电站跳闸。
4.7柴油发电机的并联运行试验
4.7.1检查同步指示装置,检查线路正确性。4.7.2柴油机调速遥控试验。主配电板上调速器遥控开关应能使柴油机转速在其额定值的土10%的范围内变化。
4.7.3并联运行负载试验。按设计所需并联运行的台数分别组合作试验,在调节到按其比例承受负载之每台发电机额定负载的50%后,按下述负载程序进行试验,50%+75%+100%+75%-+50%-+25%→+50%,重复两次。其功率分配的偏差应符合入级规范的要求。4.7.4于动负载转移试验,将待并发电机接入与已在额定状态下运行的发电机并联,并转移负载,检查发电机负载转移的可靠性。
4.8自动化电站自动功能试验
4.8.1待用机组自动起动试验。机组选择开关分别置于任一备用机组:在设定工况下该机组应能自动2
起动并供电。
CB/T3614-94
4.8.2自动同步试验。将同步选择开关置于自动位置,按下同步按钮,发电机应自动同步并网。4.8.3检查自动负载分配功能。发电机并网后,检查发电机间的负载分配是否符合相应要求。4.8.4检查自动转移负载功能。将发电机总负载调至单机额定功率的80%左右,按下并联运行中任一台发电机解列按钮。负载将自动转移到另一台发电机后,待解列的那台发电机断路器才断开。5检查起动大功率电机询问功能。单台发电机负载调至设计整定值时,按下带询间功能的较大功4.8.5
率电机的起动按钮,其询问功能应正常。4.8.6低负载自动解列试验。将负载减至设计整定值检查自动解列功能。4.9应急发电机组自动起动试验
当主配电板的主汇流排失电时检查自动起动系统工作的可靠性,应能在45s内合闻供电。4.10
联锁电路试验
检查发电机断路器与岸电断路器的联锁功能。检查主发电机与应急发电机间断路器联锁功能。检查发电机断路器与发电机加热器开关联锁功能。检查设计图纸中规定的其它联锁功能,4.11
应急切断功能试验
检查风、油应急切断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4.12
对地绝缘检查
检查配电板供电网路对地绝缘监测仪报等等功能。5电力系统试验
5.1锚机和系泊装置试验
电动锚机和系泊装置进行正、反转空载运转试验。测量启动电流和空载电流。液压锚机要配合机械系统作空载试验。测量电动机的启动电流和空载电流。检查电气控制设备各档调速和电磁制动器(包括人工释放)的工作可靠性。5.1.3
检查和调整调载保护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5.1.4
配合机械系统作各种工况试验。测量各种工况下工作电流和检查保护装置工作的可靠性。5.1.5
测量电动机的热态绝缘电阻,其值应不低于1MQ。5.1.6
5.2舵机试验
电动机空载运转,测量起动电流和工作电流。5.2.1
检查能角电气限位装置动作的正确性,-般限位在左右各35°处。检查失电报等、断相报警、过载报警以及油箱低位报警等声光信号装置工作的可靠性。检查两套电动机或电动液压泵组的转换功能的可靠性。5.2.4
5.2.5检查各操舵站转换和联锁功能的可靠性。5.2.6配合机械系统进行操能试验,测量各工况下的工作电流。5.2.7自动操能仪附加试验
5.2.7.1检查改变操舵方式的可靠性、无论原为何种操能方式和能叶在何位置,不经任何调整能在35内实现转换。
5.2.7.2检查自动操能精度。在航速不小于6kn和海况在3级以下时,偏离预定方向应不超过士1°;海况在3级以上至5级以下时,则不超过土4或按说明书要求。5.2.7.3检查自动操舵的航向最高灵敏度应不低于0.5°航向。5.2.7.4检查随动操能系统的操舵灵敏度,应不大于给定能角1°。给定能角与能角反馈值之间的误差应不大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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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测各电动机的热态绝缘电阻,其值应不低于1MO。5.3拖曳装置试验
5.3.1电动拖电装置应做中速档空载、倒车运转试验各0.5h,检查测量电动机起动电流、空载电流。5.3.2检查电气控制设备及各调速和电磁制动器的工作情况。5.3.3检查和调整调载保护装置。5.3.4配合机械系统作各种工况试验。测量工作电流。5.3.5测量电动机的热态绝缘电阻,其值应不低于1MO。5.4起货机试验
5.4.1试验检查旋转、变幅、吊钩升降等电气限位装置,以及信号装置、保护装置、联锁装置和应急切断装置的可靠性。带有强迫通风的要检查其联动功能的可靠性。5.4.2测量空载时各档、起动电流和空载电流。5.4.3检查电气设备及各档调速和电磁制动器的工作可靠性。5.4.4检查和调整调载保护装置。5.4.5配合机械系统作各种工况试验,测量工作电流。5.4.6测量电动机的热态绝缘电阻,其值应不低于1MO。5.5其它甲板机械、机舱辅机和专用舱室机械试验5.5.1检查电动机和控制设备(包括信号装觉、保护装置和自动控制等)的工作可靠性。5.5.2测量电动机的起动电流。
5.5.3配合机械作效用试验,测量各工况下的工作电流。5.5.4测量电动机的热态绝缘电阻,其值应不低于1MO。6照明系统(包括单相供电系统)6.1系统检查bzxZ.net
通电前检查系统安装的完整性和正确性。测量各分路冷态绝缘电阻。6.2主照明、应急照明及临时应急照明效用试验6.2.1检查各分电箱、分路开关控制范围的正确性。6.2.2检查各开关控制的正确性。6.2.3检查各插座供电完好性。
6.2.4测量分电箱各分路的热态绝缘电阻。对工作电压大于50V者,绝缘电阻其值应不低于1MQ(不包括电风扇及小型电热器);对工作电压等于或小于50V者.其值应不低于0.3MO。6.2.5抽查照明最后分路的电压降。对额定电乐大于50V的网路,电压降应不大于额定电压的6%对于额定电压等于或小于50V的网路,其电压降应不大于额定电压的10%。6-2.6检查室外照明集中控制正确性。6.2.7按设计要求,必要时进行照度检查。测量方法参见CB/T3485。6.3航行灯附加检验
6.3.1检查航行灯的型号和编号,应与产品证书相一致。6.3.2检查航行灯控制箱两路电源供电转换的正确性。6.3.3检查各灯控制开关接线正确性和转换的可靠性,指示灯亮度应可调节。6-3.4检查每一路断路报警功能的正确性。6.4信号灯附加检验
6.4、1检查各信号灯控制开关连接的正确性及指示灯额色与信号灯额色的一致性。6.4.2检查失控灯等应急电源供电的正确性。6.5日用电器效用试验
CB/T3614-94
6.5.1电风扇、电冰箱、洗衣机等日用电器作通电试验,检查其工作性能。6.5.2电取暖器、电炊具等电热电器作通电试验,检查其工作性能,试验后测量其热态绝缘电阻,其值应不低于0.5MO。
6.6充放电板及蓄电池试验
6.6.1进行充放电试验,检查充放电装置工作情况,并测量热态绝缘电阻,其值应不低于0.3MO。6.6.2检查主照明失电时,临时应急照明自动接入的可靠性,并检查蓄电池电解液的液位和比重。6.7照明变压器检查
6.7.1检查变压器三相负载电流的不平衡度,其值应在副边额定电流的15%以内。6.7.2测量变压器热态绝缘电阻,其值应不低于1M0。7内通讯设备
7.1通则
7.1.1检查设备安装接线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包括电缆屏蔽层接地)。7.1.2带有灯光调节器的仪表应作亮度调节检查。7.2电话(自动电话和声力电话)试验7.2.1各用户间进行呼叫,应答、通话试验,话音应清晰。声光信号应正确无误。7.2.2检查用户名称与编号是否正确,铭牌或特殊说明牌应安装妥善且明显。7.2.3按设计要求,检查自动电话特殊部位优先通话功能和各分机插入广播呼叫功能,自检功能应可靠。
7.2.4按设计要求,检查噪音较大场所延伸呼叫信号工作的正确性。7.3有线广播试验
7.3.1测量广播系统天线及引入线绝缘电阻,其值应不低于2MO。7.3.2广播设备效用试验。分别以收听广播、送话、播录音等方式工作,检查各工况下的效果、音质、音量和监听等功能。
7.3.3检查各路控制开关控制的正确性。7.3.4各遥控台(器)作效用试验。送话应清晰无明显啸叫声。送话器电缆长度应能到达两旁。7.3.5检查闭锁电路工作的正确性。7.3.6贼话扬声器操纵机构作操纵检查。7.3.7按设计要求作自动电话插入送话功能检查。7.4有线对讲机试验
7.4.1对讲机效用试验。以主机为控制中心选择对讲通话。检查送话受话的音质效果及各种功能。7.4.2分机效用试验。送话、受话应清晰,无明显的啸叫声。7.5呼叫系统(包括值班、病房、冷库误锁)试验7.5.1轮机员呼叫和水于呼叫效用试验。旋转各选择器的位置,检查信号盒的声光信号是否正常,应答后是否声响消失,灯光保留。若有延伸报警功能者,检查其功能效果。7.5.2病房呼叫效用试验。检查信号效果的正确性。7.5.3冷库误锁呼叫效用试验。检查信号效果的正确性。7.6通用报警和火警报警系统试验7.6.1主机全速航行时检查各处所报警器的声光效果。7.6.2检查通用报警器与火警报警器的标牌、颜色应符合要求,声响应有区别。7.7火警探测器试验
7.7.1检查火警控制板自检功能。7.7.2检查探测器周围不应有其他物体迹挡和影响其正常工作。CB/T3614-94
7.7.3根据各探测器工作原理,作烟雾、热空气或标准试验气体模拟试验。并检查指示位置的正确性。7.7.4手动火警报臀按钮作效用试验。7.7.5按设计要求作火警信号未被确认经延时2min,自动接通全船火警报警系统功能试验。若采用电磁驱动防火门时,应检查其自动关闭功能。7.7.6若系统有两路供电者,应作电源转换功能试验。7.7.7在航行试验中作连续工作可靠性试验。7.8灭火剂施放报督设备试验
7.8.1检查灭火剂控制箱检测功能。7.8.2模拟试验。施放控制箱的门或施放总管阀的阅杆测离开闭合位置时,应触动报警信号。7.8.3检查灭火剂施放区域内报警器的声光效果。7.8.4检查灭火剂施放区域风油应急切断线路动作的正确性。7.9传令钟试验
传回令效用试验。检查发送器与接收器的同步跟踪,应灵活、指示正确、声光信号正常。检查失电报警功能。
检查错向报警功能。人为使主机转向与传令方向相反,报警装骨应动作。7.9.4
若装有传令钟自动记录仪应作效用试验。数据记录、打印应准确无误。带有内部故障自检功能或单独声光信号联络功能的传令钟,应检查其功能。检查传令信号与报警信号,其音响应有区别。能角指示器和可变螺距指示器试验7.10
零位校准。能叶停在机械零位上,校对能角接收器零位。其误差应不超过士0.5°。舵角校对。在左右舵35°范围内每隔5\检查指示器度数与机械能角是否一致,偏差应不超过土1°,指针偏转应平滑。
7.10.3检查螺距角指示器的准确性,驾驶部位及机舱的螺距角指示器与螺旋浆的实际螺距误差应不大于±1°。
7.11推进轴转速指示器试验
1检查各指示器指针方向是否与推进轴转向一致,并检查转速指示准确性,误差应符合产品精度7.11.1
等级。
检查转数累加器计数是否正常。7.12号笛控制器试验
7.12.1手动控制试验。用各部位按钮随意控制号笛鸣响。:自动控制试验。检验各工况鸣放的准确性。7.12.2
7.12.3检验雾笛和雾灯联动的正确性。7.12.4检验号笛加热器工作是否正常。7.13电子母子钟检查
7.13.1母子钟效用试验。检查所有子钟同步跟踪的准确性,母钟计时精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7.13.2检查母钟自检功能。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提出。CB/T3614-94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六O三所归口。本标准由广州造船厂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人张灼端、洪和平、都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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