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1/T 845-2008
中文名称:桑蚕一代杂交种冷藏技术规程
所属省份: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06-06
实施日期:2008-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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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20
中标分类号:B39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桑蚕一代杂交种的冷藏技术要求,包括越年蚕种的单式和复式冷藏方法、冷藏温度及时间、蚕卵活性化调查方法等,适用于四川省生产和使用的桑蚕一代杂交种。
部分标准内容
备案号:33832-2012
DB51/T845—2008
桑蚕一代杂交种冷藏技术规程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起草单位包括四川省蚕业管理总站和四川省阅中蚕种场。主要起草人:曾华明、杨彪、吴钢、朱洪顺、冯光、赵大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桑蚕一代杂交种的冷藏技术要求,适用于四川省境内生产和使用的桑蚕一代杂交种的冷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通过本标准引用成为本标准条款:
NY326
NY/T979
3 术语和定义
3.1 越年蚕种冷藏:当年生产、以滞育卵形式保存至次年使用的蚕种,经浴消后进行低温冷藏处理。
3.2 即时浸酸蚕种冷藏:需进行即时浸酸的蚕种,产卵后经特定温度和时间保护入库冷藏,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出库浸酸。包括浸酸前冷藏和浸酸后冷藏两种方式。
3.3 冷藏浸酸蚕种:蚕卵产下后经特定温度和时间保护,在胚子发育早期进行冷藏并出库浸酸,为浸酸前冷藏;冷藏浸酸后再次入库冷藏,为浸酸后冷藏。
3.4 活性化程度调查:通过试孵调查和胚子发育度调查判定滞育卵是否解除滞育及胚子发育程度,作为冷藏处理依据。
4 越年蚕种冷藏
越年蚕种可采用以下方式之一冷藏:
4.1 单式冷藏:越年蚕种浴消整理后以5℃~7℃保护,待蚕卵胚子发育至大多数丙1、少数丙2时,入库用2.5℃冷藏,冷藏有效期为90天以内。出库前,蚕种从内库移至外库,经中间温度10℃~13℃保护1~2天后,再置于自然温度。
4.2 复式冷藏
4.2.1 人工越冬:越年蚕种浴消整理后以5℃保护,逐批抽样进行活性化调查,根据胚子活性化程度决定保护时间长短。春制春用种45~55天,秋制春用种35~45天,春制夏用种30~40天,秋制夏用种25~35天。
4.2.2 第一次冷藏:当蚕卵胚子发育至大多数甲胚子,且丁1发育度调查胚子≥30%时,开始第一次冷藏,温度2.5℃,时间不超过60天。如需超过60天,则40天后改用0℃冷藏以抑制胚子发育。
4.2.3 中途感温:预定出库催青前30~60天,蚕种出库感温,用10℃~13℃保护5~10天,待蚕死胚子发育接近丙2,再入库进行第二次冷藏。含多化性血缘的蚕种,中途感温时间以用种出库时间倒推30天确定。
4.2.4 第二次冷藏:中途感温结束后蚕种入库进行第二次冷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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