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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CB/T 3772-1996

中文名称:柴油机船舶机舱通风设计条件和计算基准

标准类别:船舶行业标准(C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6-12-23

实施日期:1997-06-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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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柴油机 船舶 机舱 通风 设计 计算 基准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造船和海上建筑物>>船舶和海上建筑物综合>>47.020.01造船和海上建筑通用标准

中标分类号:船舶>>船舶总体>>U13海洋交通运输船总体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ISO 8861-88 NEQ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9页

标准价格:10.0 元

出版日期:1997-06-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叶秋亚、邬显胜、施爱中

起草单位: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等

提出单位: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以柴油机为推进装置的海洋船舶通风设计条件和计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营运航行在所有水域的船舶机舱通风系统。 CB/T 3772-1996 柴油机船舶机舱通风设计条件和计算基准 CB/T3772-1996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CB/T 3772—1996
柴油机船舶机舱通风设计条件和计算基准
1996-12-23发布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发布
1997-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CB/T 3772—1996
柴油机船舶机舱通风设计条件和计算基准
1996-12-23发布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发布
1997-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柴油机船舶机舱通风设计条件和计算基准
CB/T37721996
分类号:U45
本标准参照采用ISO8861-1988《柴油机船舶机舱通风设计要求和计算基础》。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柴油机为推进装置的海洋船舶的机舱通风设计条件和计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营运航行在所有水域的船舶机舱通风系统。2术语
2.1机舱
设有推进机械装置(主柴油机)、辅柴油机、锅炉、发电机和主要电气机械设备等的处所。2.2通风
向一围闭处所送入空气,以满足该处所内人员的需要和(或)设备的要求。3设计条件
外界空气温度:+35℃。
4通风量计算
4.1总通风量
4.1.1总通风量应满足机电设备最大运转负荷时的需要,即根据由4.2条计算而得的柴油机及锅炉燃烧所需的总空气量和由4.3条计算而得的为排除机舱内所在设备散热所需的总通风量。4.1.2除非在计算辅柴油机时,作为标定计算,应包括二台驱动发电机的辅柴油机同时运转的工况。但在总通风量的计算中已经包括轴带发电机或电力负荷计算的相应值除外。4.1.3位于机舱棚内而又不包括在总运转负荷中的锅炉和其他设备的燃烧空气量以及备用设备的散发热量可忽略不计。
与机舱分开的处所,如独立的辅机舱和辅锅炉舱应分开进行计算。4.2燃烧所需的总空气量
4.2.1燃烧所需的总空气量按公式(1)计算。qe= qdp+qdg +q
式中:9—
燃烧所需的总空气量,m/s;
主柴油机燃烧所需的空气量,m/s,见4.2.2;94p
辅柴油机燃烧所需的空气量,m/s,见4.2.3;qdg
锅炉燃烧所需的空气量,m/s,见4.2.4。4.2.2主柴油机燃烧所需的空气量按公式(2)计算。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1996-12-23批准·(1)
1997-06-01实施
式中:qdp-
CB/T3772-1996
一主柴油机燃烧所需的空气量,m/s;Pp·mad
一主柴油机最大持续功率时的轴功率,kW;Pap
(2)
柴油机单位功率燃烧所需的空气量,kg/(kW·s)。当ma数据没有规定时,则按下列数值计算:
二冲程柴油机的md=0.0025kg/(kW·s);四冲程柴油机的md=0.0020kg/(kW·s);空气密度,为1.13kg/m(在空气温度为35C,相对湿度为70%和气压为101.3kPa时的空气密度)。
4.2.3辅柴油机燃烧所需的空气量按公式(3)计算。Adg
-辅柴油机燃烧所需的空气量,m/s;式中:q
Pde·md
Pa—辅柴油机最大持续功率时的轴功率,kW;mad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柴油机单位功率燃烧所需的空气量,kg/(kW·s),数值同4.2.2规定;空气密度,为1.13kg/m2,同4.2.2规定4.2.4锅炉燃烧所需的空气量按公式(4)计算。9s = m. m ms
式中:96
锅炉燃烧所需的空气量,m/s;
蒸汽总耗用量,kg/s;
每公斤蒸汽的燃油消耗量,kg/kg,当ms数值没有规定时,取mt=0.079kg/kg;每公斤燃油燃烧所需的空气量,kg/kg,当mat数值没有规定时,取mar=16.8kg/kg;空气密度,为1.13kg/m2,同4.2.2规定。4.3排除散热量所需的通风量
(3)
(4)
排除散热量所需的总通风量按公式(5)计算。++++++ ++?- . ( + s) - 5 )
式中:9h
P·C·AT
排除散热量所需的总通风量,m\/s;主柴油机散热量,kW,按5.1规定;辅柴油机散热量,kW,按5.2规定;锅炉和其他热交换器的散热量,kW,按5.3规定;蒸汽与凝水管系的散热量,kW,按5.4规定;空气冷却式交流发电机的散热量,kW,按5.5规定;电气设备的散热量,kW,按5.6规定;排气管系的散热量,kW,按5.7规定;热箱柜的散热量,kW,按5.8规定;其他设备的散热量,kW,按5.9规定;主柴油机燃烧所需的空气量,m/s,按4.2.2规定;辅柴油机燃烧所需的空气量,m/s,按4.2.3规定;锅炉燃烧所需的空气量,m/s,按4.2.4规定;空气密度,为1.13kg/m2,同4.2.2规定;CB/T3772-1996
C——空气定压比热容,为1.01kJ/(kg·K);一机舱内的平均温升,为12.5K。AT
5散热量计算
5.1主柴油机散热量
主柴油机散热量按公式(6)计算。ap =Pdp· Ld
式中:@ap——主柴油机散热量,kW;Pap
主柴油机最大持续功率时的轴功率,kW;柴油机热损失,%。当La数值没有规定时,则按图1中的数值计算。La
% *Pry
四冲程机
冲程机
5.2辅柴油机散热量
辅柴油机散热量按公式(7)计算。式中:das
辅柴油机散热量,kW;
轴功率,kw
dg = Pd · La
Pa—辅柴油机最大持续功率时的轴功率,kW;3000
2000030000
La—柴油机热损失,%。当La数值没有规定时,则按图1中的数值计算。5.3锅炉和其他热交换器的散热量锅炉和其他热交换器的散热量按公式(8)计算。Dtp= m,·mis·h·Lup· B,
式中:
锅炉和其他热交换器的散热量,kW;m,
蒸汽总耗用量,kg/s;
mg每公斤蒸汽的燃油消耗量,kg/kg,当m.数值没有规定时,取m=0.079kg/kg;一燃油低发热值,kJ/kg,当h数值没有规定时,取h=42000kJ/kgh
·(6)
(8)
L——航行时蒸汽耗用量的热损失,%,其中包括蒸汽传热设备的50%负荷,当L数值没有规3
CB/T3772—1996
定时,则按图2中的数值计算;
有关锅炉和其他热交换器在机舱内的位置系数,对于直接布置在露天机舱棚下面的锅炉,B,
取B=0.1。
120250(热介质用于
锅炉、热流体系统等
60~100C热介质
5.4蒸汽与凝水管系的散热量
蒸汽与凝水管系的散热量按公式(9)计算。5000
Φ,=m,mg·h·L
式中:Φ
蒸汽与凝水管系的散热量,kW;蒸汽总耗用量,kg/s;
功率,kw
蒸汽耗用,kg/s
(9)
每公斤蒸汽的燃油消耗量,kg/kg,当ma数值没有规定时,取mts=0.079kg/kg燃油低发热值,kJ/kg,当h数值没有规定时,取h=42000kJ/kg;蒸汽与凝水管系的散热损失,以供给锅炉能量的百分数计,当L。数值没有规定时,取L,=0.15%。
5.5交流发电机的散热量
交流发电机的散热量按公式(10)计算。Φ,= P. (1 -n)
式中:Φ—空气冷却式交流发电机的散热量,kW;P,—空气冷却式交流发电机的功率,kW,备用电机不计;7—交流发电机效率,%,当7数值没有规定时,则按7=94%数值计算。5.6电气设备的散热量
电气设备的散发热量@a应按优先顺序选择下列三种不同方法中的一种进行计算:a。当已知电气设备的全部详细情况时,则该散热量应为各设备同时散热量的总和;(10)
b.对于常规船舶,当不知道电气设备的全部详细情况时,则按航行时所用电气设备和灯的标定功率的20%作为散发热量;
c.对于常规船舶,当不知道电气设备的详细情况时,则按所安装的发电机功率的10%作为散发热量,即Φ.按公式(11)计算。
.(11)
CB/T3772-1996
定时,则按图2中的数值计算;
有关锅炉和其他热交换器在机舱内的位置系数,对于直接布置在露天机舱棚下面的锅炉,B
取B,=0.1。
120250(热介质用于
锅炉、热流体系统等
60~100C热介质
5.4蒸汽与凝水管系的散热量
蒸汽与凝水管系的散热量按公式(9)计算。5000
Φ,=m,mg·h·L,
式中:Φ,—蒸汽与凝水管系的散热量,kW;m,
蒸汽总耗用量,kg/s;
70008000
功率,kw
蒸汽耗用量,kg/s
(9)
每公斤蒸汽的燃油消耗量,kg/kg,当m数值没有规定时,取mts=0.079kg/kg;ma
h———燃油低发热值,kJ/kg,当h数值没有规定时,取h=42000kJ/kg;L,—蒸汽与凝水管系的散热损失,以供给锅炉能量的百分数计,当L,数值没有规定时,取L,=0.15%。
5.5交流发电机的散热量
交流发电机的散热量按公式(10)计算。Φ,= P.(1-n)
式中:Φ空气冷却式交流发电机的散热量,kW;P—空气冷却式交流发电机的功率,kW,备用电机不计;7-交流发电机效率,%,当7数值没有规定时,则按7=94%数值计算。5.6电气设备的散热量
电气设备的散发热量@应按优先顺序选择下列三种不同方法中的一种进行计算:&。当已知电气设备的全部详细情况时,则该散热量应为各设备同时散热量的总和;(10)
b.对于常规船舶,当不知道电气设备的全部详细情况时,则按航行时所用电气设备和灯的标定功率的20%作为散发热量;
对于常规船舶,当不知道电气设备的详细情况时,则按所安装的发电机功率的10%作为散发c.
热量,即Φa按公式(11)计算。
(11)
CB/T3772-1996
附录A
估算总通风量图谱
(参考件)
A1按推进用柴油机制动功率的大小,机舱内(锅炉除外)燃烧和排除散热量所需的通风量如图A1所示。
通风量,m3/s
A2排除锅炉散热量所需通风量如图A2所示。s/w区
航行时蒸汽耗用量,kg/s
B1机舱内的空气分布
CB/T3772—1996
附录B
设计指南
(参考件)
B1.1通风装置的容量应能提供机舱内舒适的工作条件,为主、辅柴油机和其他机电设备输送其运行时所需的空气量,以及防止热敏感设备的过热。为满足上述要求,整个机舱应设有合适的通风系统,应有足够的新鲜空气送入所有工作和服务的必要部位。这种部位的送风装置应有直接的调节特性。B1.2约有50%的通风量应送到主柴油机顶部靠近涡轮增压器进口的面上,同时要保证海、淡水不能进入空气吸入口。空气也不能直接吹到发热设备上或直接吹到电气或对水有敏感的其他设备上。B2抽风
B2.1设计抽风系统时,需要维持机舱内稍微正压,通常不超过50Pa。2当排气不能通往烟窗或排风口时,应装设抽风机。B2.2
B2.3设有燃油分离器等的净化器室应设置独立的抽风系统,将气体排到尽可能远离任何空气进口的大气中。
B3挡火风闸
风机的通风管简中应装有挡火风闸,或采用其他等效的设施。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归口。本标准由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负责起草,中国舶舶工业总公司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参加。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秋亚、郭显胜、施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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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T 3772-1996 柴油机船舶机舱通风设计条件和计算基准 CB/T 3772-1996 柴油机船舶机舱通风设计条件和计算基准 CB/T 3772-1996 柴油机船舶机舱通风设计条件和计算基准 CB/T 3772-1996 柴油机船舶机舱通风设计条件和计算基准 CB/T 3772-1996 柴油机船舶机舱通风设计条件和计算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