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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470.2-2004

中文名称:无公害巴西彩龟 第2部分:养殖技术规

所属省份: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4-02-04

实施日期:2004-03-04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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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150

中标分类号:B52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巴西彩龟养殖的术语与定义、环境要求、养殖设施、龟苗培育、温室与室外养殖技术、饲料投喂、病害防治及捕捞等技术规范,适用于巴西彩龟规模化与规范化养殖生产。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150 B52 备案号:14970-2004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470.2-2004 无公害巴西彩龟 第2部分:养殖技术规范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Slider (Trachemys scripta) Part 2: Guidelines of production technology 2004-02-04发布 2004-03-04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DB33/T 470.2—2004 巴西彩龟俗称巴西龟,又名秀丽锦龟(学名Trachemys scripta),原产于美国、墨西哥、巴西等地,具有营养、滋补、药用及观赏价值。因其生长快、病害少,引进后养殖发展迅速,产量和产值不断提高,已成为浙江省高效农业的重要项目之一。为规范养殖生产、提高品质、保障食品安全并促进产业持续发展,制定本系列标准。 DB33/T 470-2004《无公害巴西彩龟》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苗种繁育技术规范,第2部分养殖技术规范,第3部分商品龟质量要求。本部分为第2部分,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湖州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起草人:许建红、周志金、顾宽余。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巴西彩龟养殖的术语与定义、环境要求、养殖设施、龟苗培育、温室养殖、室外养殖、饲料投喂、病害防治及捕捞等内容,适用于无公害巴西彩龟养殖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8407.4 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 NY 5051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NY 5071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 5072 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3 定义和术语 3.1 龟苗(稚龟):从出壳至暂养阶段,规格在50g以下的巴西彩龟。 3.2 龟种(幼龟):龟苗经4~7个月养殖,规格达到50g~250g的巴西彩龟。 3.3 成龟:个体重400g以上的巴西彩龟。 4 环境要求 养殖水质应符合NY 5051规定,空气与底质应符合GB/T 18407.4规定。养殖环境应保持安静,场地要求背风向阳。 5 养殖设施 5.1 温室池子:单池面积10m²~50m²,池深0.5m,池水深0.3m~0.4m,池壁应垂直无坡度。 5.2 室外池塘:单池面积应在500m²以上,池深2.5m左右,水深1.5m~2m,坡比约1:3。四周需设置防逃设施,可采用铝板、PVC板、水泥板或砖墙等材料,要求表面光滑、结构牢固,高出地面0.4m以上,埋入地下0.1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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