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1/T 1069-2010
中文名称:四川泡菜生产规范
所属省份: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0-02-10
实施日期:2010-03-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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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040
中标分类号:X10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泡菜生产过程中的原辅料、车间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包装与标签要求,确保泡菜生产过程符合卫生与质量标准。
部分标准内容
四川泡菜生产规范(DB51/T1069-2010)
本标准由四川省食品工业协会、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科技厅提出并归口,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四川省食品工业协会负责解释。起草单位包括四川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成都市调味品研究所、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功、李幼筠、周晓群、王莉、赵年华、胡太健、颜正财、鲍永碧、张其圣、陈玲等。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四川泡菜生产中主要原辅料、厂区环境、车间卫生设施、设施工具、人员卫生、废弃物处理、工艺流程、标志标签、运输与贮存等方面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以新鲜蔬菜为主要原料,采用食盐或食盐水泡渍发酵,调味或不调味等方式加工而成的四川泡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一部分:
- B2721 食盐卫生标准
- 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 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 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B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 B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 B14930.1 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剂卫生标准
- B14930.2 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
3. 主要原辅料
3.1 主要原料:
原料必须新鲜,无腐烂、杂质或变质,农药和重金属残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
3.2 主要辅料:
- 3.2.1 食盐:应符合B2721的规定。
- 3.2.2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国家产品标准的相关规定。
- 3.2.3 香辛料:应符合GB/T15691的规定。
- 3.2.4 其他辅料: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3 生产用水:
生产用水应符合B5749的规定。
4. 厂区环境
厂区四周应无有害气体、烟尘、放射性物质等污染源。厂区应保持清洁、平整,禁止积水,道路应使用硬质材料铺设。生活区和生产区应分隔,垃圾应密闭存放并远离生产区。排污沟渠需保持畅通,不得有杂物堆放。
5. 车间
5.1 盐渍发酵车间:
车间应符合相关的环境和卫生标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与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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