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 2138A-200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J 2138A-2004
中文名称:爆炸螺栓通用规范
标准类别:航天工业行业标准(QJ)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4-09-01
实施日期:2004-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2988796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49.030航空航天制造用紧固件
中标分类号:航空、航天>>航空器与航天器零部件>>V20紧固件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J 2138A-2004 爆炸螺栓通用规范 QJ2138A-200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标准QJ2138—91
爆炸螺栓通用技术条件
1991—02—05发布
1991一10一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航天工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标准爆炸螺栓通用技术条件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J2138-91
本标准规定了爆炸螺栓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炸螺栓设计、制造和验收,2引用标准
GJB150.9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湿热试验GJB344钝感电起爆器通用设计规范GJB736.6火工品试验方法电火工品绝缘电阻测定GJB736.7火工品试验方法电火工品桥路直流电阻测定QJ810电起爆器设计、制造技术条件QJ897
控制产品多余物通用规范
QJ1075航天火工装置通用技术条件QJ2137
航天火工装置生产试验安全技术规范3产品分类
爆炸螺栓和无污染爆炸螺栓,
3.2钝感爆炸蝶栓和非钝感爆炸螺栓。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爆炸螺栓应结构简单、体积小、质量轻、安全可靠,通用性好,维护使用方便。
4.1.2原材料、元器件应该符合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4.1.3选用的非爆炸性材料应满足爆炸螺栓在使用环境下的性能要求,禁用易生霉菌的材料;
航空航天工业部1991-02-05批准1991-10-01实施
QJ2138-91
易燃易爆材料的分解、自燃、熔化温度应比设计规定的最高环境温度至少高出30℃,相互接触的材料应相容。4.1.4爆炸螺栓在生产、试验、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QJ2137规定。4.1.5爆炸螺栓在研制时,应贯彻有关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使其具有较好的经济性、合理性、互换性和通用性、4.1.6爆炸螺栓的可靠度为0.99(置信度0.95)。4.1.7爆炸螺栓密封性应满足使用要求,4.1.8爆炸螺栓应满足连接强度要求,螺纹连接最少旋合长度不少于五个完整螺距螺栓头伸出螺母不少于两个完整螺距,公差与配合的选择,应满足使用要求,并考虑加工的经济性、互换性,4.1.9
设计时应考虑将爆炸冲击减到最小,避免损坏其它设备,4.1.10
控制多余物要求,按QJ897中的2至6章规定执行,4.1.11
4.1.12爆炸螺栓的外表面不允许有影响性能的缺陷,如超过要求的划伤、碰伤、污染、锈蚀等,
4.1.13爆炸螺栓贮存期一般不少于8a,4.2环境要求
4.2.1温度
爆炸螺栓在50*3℃或-40,℃条件下,存放4h能正常工作,4.2.2湿热
爆炸螺栓置于溢度38~42C,相对湿度90%~96%的环境中,暴露72h后,其性能不变。
4.2.3温度湿度—高度
按GJB344中3.3.5条规定执行,
4.2.4跌落
爆炸螺栓从5~12m高处自由跌落在厚为10~15mm钢板上,不应爆炸4.2.5冲击
爆炸螺栓输出端向上、向下和水平三个方向,在加速度为50土1g、持续时间为11土2ms,波形为半正弦波条件下,每个方向冲击数为5次,试验后发火试验应满足设计性能要求,
注:重力加速度做单位
4.2.6振动
按5.3.5条的规定,对装有电起爆器的爆炸螺栓进行振动试验,试验后的爆炸螺栓在做发火试验时应满足设计要求。2
4.2.7其它
QJ2138-91
根据爆炸螺栓使用环境要求,可提出震动、加速度、盐雾、油雾、霉菌、辐射、雷击等试验要求,
4.3性能要求
4.3.1设计载荷
设计载荷应满足使用或设计任务书提出的要求,4.3.2装药量的设计裕度
4.3.2.1最小装药量:当爆炸螺栓的装药量为规定装药量的75%80%时,在规定的最低设计工作温度下,能正常工作,4.3.2.2最大装药量:当爆炸螺栓的装药量为规定装药量的120%~125%时,在不增加初始自由容积和在规定的最高设计工作温度下,能正常工作,4.3.3电性能
4.3.3.1最小全发火电流
根据选用的发火元件,确定最小全发火电流。4.3.3.2工作电流
工作电流应大于最小全发火电流的1.2倍,4.3.3.3最大不发火电流
对非钝感式爆炸螺栓的最大不发火电流应是50mA,作用5min不发火;对钝感式爆炸螺栓的最大不发火电流应是1A、功率为1W,作用5min不发火。4.3.3.4桥路电阻
应满足使用或设计任务书提出的要求,4.3.3.5绝缘电阻
在温度21±3C,相对混度小于65%时,应不小于20MQ;相对湿度大于90%时,应不小于5M2
4.3.3.6静电感度
按GJB344中3.2.5条规定执行,
4.3.3.7污染量
在压力为133×10-2Pa的环境下,距一个爆炸螺栓100mm处的平板,在爆炸螺栓爆炸后,其吸附积存的爆炸产物微粒不大于2mg/m24.3.3.8发火时间同步性要求
按任务书要求确定,
4.4制造要求
4.4.1制造爆炸螺栓应按设计图样和产品标准编制工艺规程4.4.2爆炸螺栓应分批进行制造、检验、试验和验收,并应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同批3
QJ2138-91
爆炸螺栓应使用同样的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用同批原材料、元器件和零部件;用同样的制造手段,加工方法,
4.4。3爆炸螺栓的装配环境,应清洁,应有防燃、防爆、防(放)静电措施,应有调温调湿设备。
5试验方法
5.1一般要求
5.1.1所用的仪器、设备必须在检定的有效期内。5.1.2试验后,检验部门应提供本批爆炸螺栓按序号记录的测试参数和试验报告。5.2电性能测定
5.2.1桥路电阻
按GJB736.7规定执行;或用测量电流小于50mA或最大不发火电流的10%,测量精度不低于±3%的测量仪测试.
5.2.2绝缘电阻
按GJB736.6规定方法执行
5.2.3静电感度
按GJB344中4.4.5条规定执行。
5.2.4最大不发火电流(安全电流)试验对钝感式爆炸螺栓,按GJB344中4.4.3条的规定方法执行对非钝感式爆炸螺栓是对其发火元件的桥路施加50mA直流电,通电时间5min,对多于一个电桥的发火元件,电流应加到串联的桥路上:在施加电流的整个期间,电流偏差不得超过2%,如果使用整流电流,其波动量不得超过试验电流有效值的5%。5.2.5污染量测定
按有关文件执行
5.2.6发火时间同步性测定
发火时间同步性测定可用“靶线法”、“高速摄影法”等。5.2.7发火试验
发火试验按QJ810中5.6条的规定方法执行,5.3环境试验
5.3.1湿热试验
按GJB150.9规定方法执行,
5.3.2温度湿度—高度试验
按GJB344中4.4.8.5条规定执行,5.3.3跌落试验
QJ2138-91
按GJB344中4.4.8.1条规定方法执行5.3.4冲击试验
按GJB344中4.4.8.3条规定的方法执行,5.3.5振动试验
按QJ810中5.10.3条的规定方法执行,5.4装药量的设计裕度试验
5.41最小装药量
按4.3.2.1条至少生产5发爆炸螺栓,对复式点火起爆结构,应取用一个点火起爆器,另一个装填假药,并在规定的最低设计工作温度下进行试验,全部试验都应成功,5.4.2最大装药量
按4.3.2.2条至少生产5发爆炸螺栓,对复试点火起爆结构,全部点火起爆器都应装药,并在规定的最高设计工作温度下进行试验,全部试验都应成功。5.4.3购存寿命试验
根据设计要求决定是否进行本项试验,试验方法按QJ1075的规定执行。5.4.4可靠性试验
根据设计要求进行该项试验和可靠性评估。6检验规则
6.1检验要求
6.1.1材料检验
爆炸螺栓使用的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元器件应有合格证,并经人厂复验合格。6.1.2零部件和成品的检验
零部件或成品的生产应进行工序检查,对无损检测项目应100%进行检查如外观、尺寸、表面粗糙度等;对有损检测项目,按技术文件规定进行抽检(抽检件检测后应报废)或用同批同炉(槽)试件进行检验,如抗拉强度。、冲击值a,等。6.2型式(例行)检验
6.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新研制的爆炸螺栓
b.爆炸螺栓转厂首批生产;
c,爆炸螺栓的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性能,d,爆炸螺栓停产三年以上,恢复生产时,6.2.2检验项目:从本批爆炸螺栓中,随机抽取37发,分三组,按表1进行试验,不允许有失效,
6.3出厂(交收)检验
验项目
外观检查
桥路电阻
绝缘电阻
静电感度)
最大不发火电流
温度一湿度一高度
污染量测定2)
发火时间同步性测定3
发火试验
常温21±3℃
高温50℃
低温-40-%
最小装药量\
最大装药量\
QJ2138-91
表1爆炸螺栓型式检验
试验方法
注:1)对采用钝感式电起爆器的爆炸螺栓才做此项。求
4.1.12条
4.3.3.4条
4.3.3.5条
4.3.3.6条
4.3.3.3条
4.3.3.7条
4.3.3.8条
4.3.2.1条
4.3.2.2条
2)对无污染爆炸螺栓才测污染量此项试验与发火试验一起做,验数量 (发)
3)需做发火时间同步性试验时才做此项。此项试验与发火试验一起做。4)、5)根据爆炸螺栓结构选作,由设计确定6)表示用检验数量“6\连续做试验,其他类推。6.3.1试验项目和抽样方法
从出厂交验批中,按规定随机抽取样品:批量为100发及以下时抽9发;批量为2006
QJ2138-91
~300发时抽18发;批量为300发及以上时,按专用技术条件抽取,按表2进行检验表2爆炸螺栓出厂检验
外观检查
桥路电阻
绝缘电阻
静电感度\
最大不发火电流
污染量测定)
发火时间同步性测定”
发火试验
常温21±3℃
高温50c
低温-40-gc
试验方法
注:1)对采用钝感式电起爆的爆炸螺栓才做此项,2)对无污染爆炸螺栓才测污染量、要求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4.1.12条
4.3.3.4条
4.3.3.5条
4.3.3.6条
4.3.3.3条
4.3.3.7条
4.3.3.8条
检验数
该批量抽取
样品数
每个温度按该批
量抽取样品数的
三分之一
3)发火试验的同时要求做性能数据的测定和发火时间同步性时才做此项,无要求按一般发火试验。
6.3.2判定规则
6.3.2.1退回
在表2的序号1~4中任一项如有一发不合格,则整批退回生产车间返修筛选,再次按表2随机抽样进行试验,若2~4中任一项仍有一发不合格,则该批全部报废,6.3.2.2一次失败拒收
在出厂检验中,除表2序号1~4外,如果在其余各项试验中有发断桥;或不应发火而发火:或应发火而未发火;或未完成分离功能;则全批报废,7
6.3.2.3加倍抽试
QJ2138-91
在出厂检验中如出现“退回”和*一次失败拒收”以外的其它不合格情况,允许按出问题所属各项数量,重新加倍抽样,并从该项开始工序作起,若仍有一发不合格,则该批报废。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每发爆炸螺栓及包装盒上,应有明显的标志,7.1.1爆炸螺栓标志
每发爆炸螺栓应有爆炸螺栓代号、批号、序号和制造厂代号,7.1.2包装盒标志
包装盒上应有爆炸螺栓代号、名称、批号、序号和数量,制造厂代号和出厂日期,7.2包装
应满足密封、防锈、防静电及防火的要求,内附爆炸螺栓单发合格证,7.3运输
安全要求应按QJ2137的规定执行,7.4贮存
爆炸螺栓应贮存在专用火工品库房内,安全要求按QJ2137的规定执行,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航空航天工业部第七○八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航空航天工业部国营六九二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费遇廉、杨荣高。8
小垫圈
分类代号:W6201
标记,W620101
1材料、45按GB699-65。
2热处理:HRC3540
3技术条件按HB1770-87
航空工业部1587-:04-08
HB3978-87
1987-07-0/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