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MS 0010S-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JMS 0010S-2016
中文名称:焦作市米奇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无汽苏打饮料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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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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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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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QJMS 0010S-2016 焦作市米奇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无汽苏打饮料
QJMS0010S-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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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限业格淄
焦作市米奇食品饮料有阝
Q/JMS0010S—2016
无汽苏打饮料
焦作市米奇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发布2016-06-12发布
2016-06-22实施
Q/JMS0010S2016
本标准文本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标准由焦作市米奇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米兴才、司旭涛。本标准于2016年06月12日首次发布。1范围
无汽苏打饮料
Q/JMS0010S-2016
本标准规定了无汽苏打饮料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饮用水(经粗滤、反渗透处理)、食用碳酸氢钠为主要原料,添加木糖醇、乙酰磺胺酸钾(安赛密)、柠檬香精,经调配、混合、杀菌、灌装工艺制成的可直接饮用的无汽苏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
GB2760
GB2762
GB2763
GB4789.15
GB4789.10
GB/T4789.21
GB5009.11
GB5009.1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验菌落总数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验大肠菌群计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验霉菌和酵母计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及无机砷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40食品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GB5749
GB/T5750.4
GB/T5750.10
GB/T6543
GB7101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测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生活饮用水标准检测方法消毒副产物指标运输包装用单瓦楞和双瓦楞纸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
GB7718
GB/T10789
GB12695
GB13113
GB13509
GB25540
GB29921
GB30616
QB/T2665
JJF10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饮料通则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成型品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木糖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酰磺胺酸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
热灌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2007)3技术要求
3.1原辅材料要求
4.1.1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4.1.2乙酰磺胺酸钾应符合GB25540的规定。4.1.3木糖醇应符合GB13509的规定。4.1.4碳酸氢钠应符合GB1886.2的规定4.1.5柠檬香精应符合GB30616的规定。4.2感官要求bZxz.net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Q/JMS0010S—2016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技术要求表1感官要求
4.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无色透明
柠檬气味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表2理化指标
检验方法
取一定量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置50mL无色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鉴别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检查其有无异物。
乙酰磺胺酸钾,
铅,(以Pb计)mg/L
砷,(以As计)mg/L
溴酸盐,mg/L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3规定。
菌落总数/(CFU/mL)
大肠菌群/(CFU/mL)
*霉菌/(CFU/mL)
*酵母/(CFU/mL)
沙门氏菌/(/25ml)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ml)
注*该项指标严于国家标准
微生物限量
采样方案“及限量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和GB/T4789.21执行4.5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表4规定。15
1净含量与允许短缺量
食品添加剂
(%)
允许短缺量
食品添加剂种类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
Q/JMS0010S2016
检验方法
GB/T5750.4
GB/T5009.140
GB5009.12
GB5009.11
GB/T5750.10
检验方法
GB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
GB4789.15
GB4789.15
GB4789.10第二法
检验方法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规定的方法测定
应符合GB2763的规定。
4.8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4.9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2695的规定。
检验规则
5.1原料入库检验
Q/JMS0010S2016
原料入库前,必须索取供货方出具的合格证明或经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5.2组批
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产品为一批5.3抽样
-般情况下按3%随机抽样进行检验,最低不得少于12瓶。5.4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pH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5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技术指标,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进行型式检验。
产品定型投产时:
原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变化时: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5.6判定
当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所规定时,则判为合格产品。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时,可自保留样品中或对同批产品再次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复检,若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为合格产品,若仍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定为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6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4
6.1标志、标签
Q/JMS0010S—2016
产品标志及标签应符合GB/T191和GB7718和有关规定。应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厂名称及地址、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贮存方法、食用方法、产品标准代号、商标。并有防潮、防雨等标志。
6.2包装
产品包装材料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质量标准应符合QB/T2665的规定,卫生标准应符合GB13113的规定;外包装为瓦楞纸箱应符合GB/T6543的规定。产品包装规格为1×24X360mL、1×24×380ml。
6.3运输
产品运输工具应当清洁卫生。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潮、防暴晒、防污染。搬运装卸应小心轻放,避免破损污染。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6.4购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内,必须有防鼠台,与地面距离≥10cm,离墙≥20cm,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同库贮存。5保质期
在上述规定的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2个月。编制说明
Q/JMS0010S2016
无汽苏打饮料以生活饮用水(经粗滤、反渗透处理)、食用碳酸氢钠为主要原料,添加木糖醇、乙酰磺胺酸钾、柠檬香精,经调配、混合、杀菌、灌装工艺制成的可直接饮用的无汽苏打饮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参照GB/T10789饮料通则,其中pH值依据公司产品特点制定,卫生指标依据GB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制定,乙酰磺胺酸钾指标依据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制定,作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依据。
本标准中霉菌、酵母菌指标严于国家标准GB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
焦作市米奇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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