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631-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C/T 631-2009
中文名称:汽车排气消声器总成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标准类别:汽车行业标准(QC)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11-17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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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7750822
相关标签:
汽车
排气
消声器
总成
技术
试验
方法
标准分类号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标准价格:0.0 元
出版日期:2010-04-01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排气消声器总成的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M类和N类机动车辆用的排气消声器总成。 QC/T 631-2009 汽车排气消声器总成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QC/T631-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43.06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631—2009
代替QC/T631-1999、QC/T630—1999汽车排气消声器总成
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Automotive exhaust muffler assembl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and test methods2009-1117发布
2010-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工科【2009年】第6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除雪车》等139项行业标准,其中汽车行业标准29项、制药装备行业标准29项、包装行业标准4项、纺织行业标准77项(标准编号、名称、主要内容及起始实施日期见附件1):批准FZ/T73001—2008《袜子》纺织行业标准修改单(见附件2),现予公布,标准修改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汽车行业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以上汽车、制药装备、包装行业标准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纺织行业标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附件:29项汽车行业标准编号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标准编号
QC/T807—2009
QC/T808-
OC/T631
QC/T60-
—2009
QC/T658--2009
QC/T44-
QC/T633—2009
QC/T809
QC/T810
QC/T811--2009
QC/T812-
QC/T813-2009
QC/T814—2009
QC/T815-
—2009
QC/T816
—2009
QC/T817—2009
QC/T818—2009
QC/T71—2009
QC/T819—2009
OC/T 227. 1 -2009
OC/T227.2—2009
QC/T232—2009
QC/T8202009
QC/T14—2009
QC/T821-
—2009
QC/T822+
—2009
QC/T823
QC/T824
QC/T462-
—2009
29项汽车行业标准编号及名称
标准名称
除雪车
采血车技术条件
汽车排气消声器总成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整车性能台架试验方法汽车空调制冷系统性能道路试验方法汽车风窗玻璃电动刮水器
客车座椅
车用燃气喷嘴
汽车起动机用电磁开关技术条件沥青道路微波养护车
柴油机曲轴箱油气分离器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二甲醚汽车专用装置技术要求
二甲醚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快插式二甲醚汽车加注口
加氢车技术条件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簧片阀式二次空气补给机构耐久性要求与试验方法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辐条式车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轮辋
两轮摩托车和两轮轻便摩托车车架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片摩擦性能试验方法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片粘结剪切强度试验方法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手柄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
汽车、摩托车仪表用步进电机
汽车用轮胎气压表
汽车用发动机冷却水及润滑油温度传感器汽车用发动机润滑油压力传感器汽车、摩托车用燃油传感器
汽车用转速传感器
汽车发动机工作小时表
被代替标准
QC/T631—1999
QC/T630—1999
QC/T60—1993
QC/T 658--2000
QC/T44—1997
OC/T 633—2000
QC/T71-—1993
QC/T227.1—1997
OC/T227.2—1997
QC/T232—1997
QC/T14—1992
QC/T462—1999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及定义
4技术要求…
5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附录A(资料性附录)消声器台架试验报告表次
QC/T631—2009
QC/T631—2009
本标准是在QC/T631—1999《汽车排气消声器性能技术条件》和QC/T630—1999《汽车排气消声器性能试验方法》两个标准基础上整合修订的,并参考了国家和部分国外主要汽车生产国的最新相关标准。
本标准与QC/T631—1999和QC/T630—1999两个标准相比,主要变化是:将原来两个标准整合成一个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取消原有引用标准,重新引用5个国家标准(见第2章);在术语中增加了排气系统、密封性、排气噪声、背景噪声等术语,将排气背压改为排气背压差(见3.1、3.3、3.4、3.5和3.9);技术要求中增加了焊接、耐压强度、内压耐久性等项目(见4.3、4.6和4.7);-技术要求取消了抗回火性能、防火要求等项目(1999版4.3.4和4.3.6));密封性漏气量总和有较大幅度提高,并对单级和多级分别加以规定(见4.5);振动耐久性将装在N类车辆上的排气消声器振动加速度单独规定并提高(见4.8.1);台架试验性能增加了按发动机功率区分产品性能要求(见4.9);台架试验性能N类车辆排气消声器插人损失指标有较大幅度提高(见4.9);台架试验性能M,类车辆及M,、M,类车辆中发动机功率不小于150kW的排气消声器插人损失指标有所降低(见4.9);
-排气背压差由参考值改为约束值(见4.9);台架试验性能中功率损失比和排气背压差指标全部提高(见4.9);增加了寿命的判定要求(见4.10);一试验方法依据技术要求作了相应的增删;台架试验排气噪声测量由一个传声器改为两个传声器,并规定了安装位置(见5.5.3.1)。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北通达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岳友、王卫东、张仁新、杜忠仁、陈杰。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C/T631—1999;
-QC/T630—1999。
1范围
汽车排气消声器总成
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QC/T631—2009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排气消声器总成(以下简称消声器)的术语及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储存。本标准适用于M类和N类机动车辆用的排气消声器总成。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3785声级计的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GB/T3947声学名词术语
GB/T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B/T15173
声校准器
GB/T18297—2001汽车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3术语及定义
排气系统exhaustsystem
处理发动机工作时产生的废气并向外排出的整套装置(除排气歧管)。3.2
排气消声器总成exhaustmufflerassembly排气系统中装有吸声材料或特殊形式的气流管道可有效降低排气气流噪声的整体部件。单体消声器是能够独立发挥吸声作用、构成排气消声器总成的消声器部件。3.3
密封性leakproofness
消声器密闭的程度。用漏气量表示。3.4
排气噪声exhaustnoise
发动机工作时产生的废气从排气管口排出时产生的声音。3.5
背景噪声backgroundnoise
QC/T631—2009
指被测排气噪声不存在时周围环境的噪声(包括风噪声)。3.6
插入损失insertionloss
指安装消声器前后,排气噪声A计权声压级的差值。符号:D;单位:dB(A)。插入损失按式(1)计算:
D = L - Lp
式中:
D——插入损失,dB(A);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Lpr——不安装消声器用等长排气管替代时的排气噪声,dB(A);Lp安装消声器后的排气噪声,dB(A)。3.7
功率损失比powerlossratio
指发动机在额定工况下,安装消声器与不安装消声器用等长排气管替代时功率的差值与不安装消声器用等长排气管替代时功率的比值。用百分比表示,符号:。功率损失比按式(2)计算:
Pe -Pa
×100%
式中:
—功率损失比;
Pel——不安装消声器用等长排气管替代时发动机功率,kW;P安装消声器时发动机功率,kW。3.8
排气背压exhaustbackpressure
指发动机工作时在排气系统规定测量点处的压力。符号:P,单位:kPa。3.9
differenceofbackpressure
排气背压差
指安装消声器与不安装消声器用等长排气管替代时排气背压的差值。符号:Ap,单位:kPa。Ap=P2-Pi
式中:
Ap—排气背压差,kPa;
Pi——不安装消声器用等长排气管替代时的排气背压,kPa;安装消声器时排气背压,kPa。
4技术要求
设计与制造
(2)
消声器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技术文件或按照供需双方会签的技术协议进行设计与制造。
4.2外观
消声器所有部位不应有毛刺、折皱。4.3焊接
QC/T631—2009
消声器焊接部位不得有气孔、断裂、熔解不良及明显的咬边、弧坑、焊瘤等缺陷。消声器连接法兰或托架的接触面和螺栓、螺母的结合面应平滑,不得附着焊接飞溅物。4.4防腐蚀
消声器应采取适当的防腐蚀措施,保证其在寿命周期内不得出现影响功能的锈蚀。4.5密封性
消声器内相对气压稳定在30kPa±1kPa时,消声器漏气量不超过30L/min(不含排水孔漏气量):如总成有两级或两级以上单体消声器组成,前级漏气量不超过20L/min,总漏气量不超过50L/min。
4.6耐压强度
在300kPa±10kPa水压下应无破损和变形。4.7内压耐久性
消声器在0~98kPa±5kPa水压范围内连续加减压2×104次应无破损。4.8振动耐久性
4.8.1消声器按表1的要求经振动试验后,消声器的任何部位不应出现开裂、脱焊等损坏现象。表1振动耐久性试验
车辆类型
振动频率,Hz
33或67
振动加速度(峰-峰值),m/s2
振动时间,h
4.8.2消声器经振动试验后,其总漏气量比振动试验前总漏气量增加值不大于201/min4.9台架试验性能
台架试验时在发动机额定功率和额定转速工况下,消声器插人损失、功率损失比和排气背压差限值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插入损失、功率损失比和排气背压差限值车辆分类
发动机分类(按功率),kW
插人损失,dB(A)
功率损失比,%
排气背压差,kPa
≥100
M2、M
≥150
注1:排气系统限值,根据发动机实际情况供需双方也可以协商确定。注2:车辆分类M,、M2、M,、N见CB/T15089。<150
单级≥16
多级≥20
≥150
QC/T631—2009
4.10寿命
整车在正常行驶情况下,在表3规定的行驶里程或行驶时间内消声器不得有引起泄漏的腐蚀所有焊接部位不得出现明显的裂纹。表3消声器寿命
不装尾气催化转化器
50000km/2年
注:行驶里程与行驶时间以先到者为准。4.11其他
装尾气催化转化器
50000km/2年
超过本标准指标或范围的性能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协商。5试验方法
5.1外观
所有部位用目视方法。
5.2密封性试验
推荐材料
不锈钢板
镀铝钢板
如图1所示,将消声器各部件按照装车位置联接在一起,固定在密封性试验台上。如消声器结构中有排水孔,试验时需将排水孔堵住。向消声器内加入规定压力的压缩空气,待压力稳定并保持30s后,记录消声器3min内的漏气量。测量三次,并计算平均值。压力表
调压阀
空气流量计
图1密封性试验示意图
5.3耐压强度试验和内压耐久性试验试验消声器
5.3.1试验条件:试验台应满足本标准所确定的条件,其压力测虽范围不大于1MPa。5.3.2试验方法:
5.3.2.1耐压强度:将消声器与试验台联接并固定,用水给消声器加至规定的压力后,稳定30s,消声器各部位应无变形。
5.3.2.2内压耐久性:将消声器与试验台联接并固定,用水反复连续给消声器加减压(3FZ),达到规定的次数后,消声器应无破损及变形。4
5.4振动试验
5.4.1试验条件:
5.4.1.1振动试验台振动频率和振动加速度应满足本标准要求。QC/T631—2009
5.4.1.2安装消声器的支架应模拟消声器在车辆上安装的状态,并有足够的强度和刚性。5.4.2试验方法:
5.4.2.1将消声器按照整车上的使用状态安装在振动台上。5.4.2.2振动施加方法:相对于消声器的安装状态依次给予上下、左右及前后的正弦曲线的振动,也可以调换方间重新安装进行振动试验。5.4.2.3测定位置应为消声器与支架的连接处。5.4.3完成振动试验后检查消声器是否完好。5.4.4振动试验前后的消声器应进行密封性试验。5.5台架试验
5.5.1试验和测量条件:
5.5.1.1试验用发动机台架按GB/T18297-2001的规定。5.5.1.2测量声压级应使用1型或2型的声级计或其他声学测量仪器。5.5.1.3背景噪声应比排气噪声低15dB(A)以上。若背景噪声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应对背景噪声源采取措施,满足条件后方可进行试验。本标准不推荐采用背景噪声修正计算方法。5.5.1.4发动机应按GB/T18297—2001中的规定额定工况,即在额定功率和相应转速下稳定运转。待转速、功率及排气温度稳定1min后方能进行测量。也可根据使用要求在不同工况时进行测量,并在报告中予以说明。
5.5.1.5进行安装消声器和不安装消声器用等长排气管替代的试验间隔时间应在60min以内。5.5.1.6测点位置的风速超过2m/s时,应使用防风罩。当风速超过5m/s时,应停止测量。5.5.1.7测点声场条件为保持测量时声场分布状况不变,测点附近应符合自由场条件,或测点和周围环境中反射面保持相对位置不变。5.5.1.8消声器安装:消声器和排气管的长度、管径、形状要按接近整车上使用状态安装在台架上。若与车上使用状态有较大差异时,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消声器走向示意图及消声器进出气管道的管径和长度。测量未安装消声器的排气噪声时,应加装长度与消声器相同、管径与排气管相同的空管,若有催化转化器,应按实车安装位置保留。5.5.2排气系统中有两级及两级以上单体消声器,必须进行排气系统试验。模拟在整车上布置状态安装。
5.5.3排气噪声声压级测量:
5.5.3.1测点位置:在排气口气流轴向成45水平方向500mm处,两个传声器均应指向排气口(见图2)。若有两个排气口时,测点分别在两个排气口轴向45°水平方向500mm处(见图3)。若测点在半消声室内,测点距地面高度、距非反射面应大于1.2m。若测点不在半消声室内而在室外场地,为减少反射声的影响,测点距地面高度、距排气口上游反射面应大于1.2m,距其他反射面应大于10m。5
QC/T631—2009
图中虚线表示排气尾管为斜切口传声器位置假想线
传声器
排气消声器
2一个排气口的消声器的测点位置图2
传声器位置假想线
传声器
排气消声器
图中虚线表示排气尾管为斜切口图3两个排气口的消声器的测点位置排气出口
排气出口
5.5.3.2排气噪声声压级测量:在额定工况下测量不安装消声器用等长排气管替代时和安装消声器的排气噪声的A计权声压级和发动机的功率及排气背压。两种情况下声压级测量结果差值应小于2dB(A)。测量结果均应记录,数据处理时应取平均值。消除大气条件和其他因素影响所产生的误差,根据需要测量点可增加至5点或5点以上,并均勾分布,应包括额定功率点转速和最大扭矩点转速。
5.5.3.3每次测量前后,必须用符合GB/T15173规定的1级声校准器按制造厂规定对声级计进行校准。在没有再作任何调整的条件下,如果后一次校准读数相对前一次校准读数的差值超过0.5dB,则认为前一次校准后的测量结果无效。5.5.4排气背压测量方法:
5.5.4.1发动机台架应具有压力测量装置。5.5.4.2按GB/T18297—2001中规定设置排气背压测量点,离发动机排气管出口或涡轮增压器出口75mm处,在排气连接管里测量,压力传感器的测量头与管内壁平齐。如果该位置无法安装压力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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