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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2906-201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2906-2011

中文名称:出口禽蛋类罐头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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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出口 禽蛋 罐头 检验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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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2906-2011 出口禽蛋类罐头检验规程 SN/T2906-2011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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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2906—2011
出口禽蛋类罐头检验规程
Rules for inspection of poultry and eggs canned for export2011-05-3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1-12-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晓红、王永江、丛立生、李劲革YKANiTKAca-
SN/T2906—2011
1范围
出口禽蛋类罐头检验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对出口禽蛋类罐头检验的抽样、检验和检验结果的判定及处置。本标准适用于以禽蛋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出口禽蛋类罐头的成品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SN/T2906—2011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4789.1一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41
GB/T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T4789.1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菌计数GB/T4789.26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GB/T5009.1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总则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3—2003食品中铜的测定GB/T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5009.16食品中锡的测定
GB/T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无机汞的测定
GB5009.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GB/T5009.34
GB/T10786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QB/T1006罐头食品检验规则
QB/T1007罐头食品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QB/T35991999罐头食品的感官检验总则
SN/T0400.1—2005进出口罐头食品检验规程SN/T0400.4—2005进出口罐头食品检验规程容器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SN/T040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
TYKAONTKACa
SN/T2906—2011
裂口breach
在剥蛋时出现的裂痕,经过杀菌出现的裂口。3.2
气室airroom
蛋的大头有空气占据,因而蛋经预煮后出现大头少肉呈平或碗状。3.3
禽蛋类罐头cannedpoultryandeggs将禽蛋类原料经过处理、修整、烹调(或不经过烹调)装入罐头容器(包括金属容器、玻璃容器、复合材料容器或其他包装材料容器),经密封、杀菌、冷却而制成的食品。3.4
生物危害biologicalhazard
食品中可引起人类急性或慢性中毒的生物。如细菌和真菌的毒素、寄生虫、立克次体及其他生物致病因子。
化学危害chemicalhazard
食品中可引起人类急性中毒或慢性积累性中毒的化学物质。如天然存在的化学物质、残留的化学物质、加工过程中人为添加的化学物质、偶然污染的化学物质。3.6
物理危害physical hazard
食品中可导致物理性伤害的异物。如:加工过程中来自动、植物产品中杂的玻璃、陶瓷碎片、铁钉、铁丝、铅块、石块、塑料等异物4成品检验
4.1品质要求
出口禽蛋类罐头品质应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合同的要求4.2抽样
4.2.1一般要求
应在检查批中不同部位、不同箱中随机抽取外观正常的样品,注意使样品尽可能包括不同生产日期的样品。
4.2.2物理感官和容器密封性检验抽样4.2.2.1连续批抽样
连续批的抽样一般缺陷的检查水平(IL)为S-1,合格质量水平(AQL)为6.5,正常和加严抽样方案见表1,选用抽样方案应遵照QB/T1006中的“转移规则”。2
TYKAONTKAca
罐、袋
51~500
501~35000
≥35001
a合格判定数。
b不合格判定数。
表1IL为S-1和AQL为6.5时正常和加严检查抽样方案抽样量
罐、袋
C使用箭头下面第一个抽样方案。4.2.2.2非连续批抽样
正常检查
1/i-1/3
1/i=1/2
SN/T2906—2011
加严检查
1/i-1/3
1/i-1/2
非连续批物理感官、容器密封检验根据产品质量情况和风险程度确定用表2方案进行抽样:进口国有明确规定的按进口国的要求进行抽样4.2.3化学检验抽样
按QB/T1006的规定进行抽样。
4.2.4微生物检验抽样
连续批按GB/T4789.26规定的抽样方案抽样。非连续批按GB4789.1规定的插样方案抽样,必要时可参照GB/T4789.26方案抽样。微生物检验样品可以与容器密封性样品合并使用:但抽样数量应达到各自规定的数量。
AQL为6.5的正常检验抽样方案
物理感官
罐、袋
净重500g以
下的包装
48000或以下
48001~156000
156001~280000
280001~420000
420001~840000
840000以上
4.3检验
设备和仪器
净重500g~1000g
净重1kg~5kg
的包装
24000或以下
24001~60000
60001~12000
120001~240000
240001~420000
420000以上
真空表:最小刻度0.005mPa。
的包装
15000或以下
15001~36000
36001~60000
60001~120000
120001~240000
240000以上
净重5kg以
上的包装
36.000或以下
3601~8000
8001~24000
24001~42000
42001~72000
72000以上
TYKAONT KAca
合格判
容器密封
判定数
SN/T2906—2011
电子秤或台式天平,精度1g。
4.3.1.3白瓷盘。
不锈钢刀、匙、叉。
不锈钢圆筛:筛孔2.8mm×2.8mm.钢丝直径1mm。烧杯、量筒:最小刻度1mL。
水浴锅。
3开罐刀、卫生开罐刀、剪刀。
4.3.1. 19
直尺:最小刻度1mm。
游标卡尺:精度0.02mm。
pH计:最小刻度0.02。
折光仪:精度0.5%。
埋头度仪:精度0.01mm。
卷边测微仪:精度0.01mm。
三重卷边检测仪:放大倍率50倍或者以上卷边切割机。
金属容器泄漏检测装置:具备加压以及减压测试。恒温箱。
其他仪器和设备
物理感官检验
一般要求
对样品外观进行检查,核对标识,确认正常后进行编号。4.3.2.2
真空度测定
真空度测定分别有破坏密封和非破坏密封两种测定方法,前者是将样品竖放在检验台上至室温,然后用真空表在罐盖上测定,测定时用手按着真空表,将针尖对准盖缘膨胀圈或盖中心部位,用力均匀压下,使针尖穿透罐盖,按指针指示刻度迅速读出真空度(MPa)。后者是采用人工打检或仪器测定的方法。
4.3.2.3顶隙度测定
4.3.2.3.1金属罐顶隙度测定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用埋头度仪测定罐盖理头度(C),用卷边测微仪测定开启的罐盖铁皮厚度(C),将一直尺横搁在罐口,取另一直尺与之垂直,测定罐内食品(液)表面至横尺下边的距离(L)。净顶隙度(L)按式(1)计算:L-L-C-C
式中:
L罐头的净顶隙度,单位为毫米(mm);L—罐内食品(液)表面至横尺下边的距离,单位为毫米(mm);C试样卷边埋头度,单位为毫米(mm):C试样罐盖厚度,单位为毫米(mm)。4.3.2.3.2
玻璃瓶顶隙度测定
....(1)
将瓶盖开启后,用一直尺横搁在瓶口,取另一直尺与之垂直,测定瓶内食品(液)表面至横尺下边的4
-TYKANYKACa
距离,即为顶隙度。
4.3.2.4净重、固形物含量的测定按QB/T1007规定的方法测定。
5可溶性固形物含量测定
按GB/T10786规定的折光计法测定。4.3.2.6pH测定
按GB/T10786规定的方法测定。
4.3.2.7感官检验
按QB/T3599规定的方法检验。
4.3.2.8容器内壁检验
4.3.2.8.1用清水冲洗粘附在容器内壁的内容物后观察容器内壁。SN/T2906—2011
4.3.2.8.2金属容器、玻璃容器内壁检验。观察金属容器内壁腐蚀露铁、硫化斑或硫化铁,内涂料脱落以及内流胶等情况。观察玻璃瓶容器瓶盖内壁涂膜有无露铁及划伤,密封胶涂布是否均勾一致,与瓶盖粘接是否牢固,有无移位和断裂,密封垫圈是否平整光滑,色泽均匀。4.3.2.8.3复合材料容器内壁检验。观察容器内壁有无分层开裂、斑点、气泡、发白、凹凸不平、刮伤、穿透、锡铂脱落等。
4.3.2.9容器密封性检验
按SN/T0400.4方法检验容器密封性能是否符合要求。4.3.3化学检验
4.3.3.1一般要求
根据产品特性以及质量控制的需要确定化学检验项目和检测频率。4.3.3.2重金属检验
按GB/T5009.16、GB/T5009.13、GB5009.12、GB/T5009.11、GB/T5009.17、GB/T5009.15规定的第一法测定锡、铜、铅、砷、汞、镉的含量。4.3.3.3
亚硝酸钠检验
按GB5009.33规定的第一法检测。4.3.3.4二氧化硫残留检验
按GB/T5009.34规定的第一法检测。4.3.3.5其他化学检验项目
硝基呋喃代谢物(呋喃西林、呋喃它酮、呋喃妥因、呋喃唑酮)、沙星类(环丙沙星、氧氟沙星、恩诺沙星、诺氟沙星)、黄胺喹恶琳、盐霉素、氯霉素根据进口国(日本、韩国、德国)的规定及合同规定,进行TYKAONTKACa
SN/T2906—2011
检测。
微生物检验
一般要求
根据进口国的要求、产品特性以及质量控制的需要选择微生物检验方法,确定微生物检验项目。4.3.4.2
商业无菌
按GB/T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4.3.4.3
菌落总数
按GB4789.2规定的第一法检验
大肠菌群
按GB4789.3规定的第一法检验。4.3.4.5
沙门氏菌
按GB4789.4规定的第一法检验。4.3.4.6
志贺氏菌
按GB/T4789.5规定的方法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4789.10规定的第一法检验。4.3.4.8
溶血性链球菌
按GB/T4789.11规定的第一法检验。4.3.4.9
肉毒梭菌及肉毒素的检验
按GB/T4789.12规定的第一法检验。霉菌和酵母菌
按GB4789.15规定的第一法检验。4.3.4.11其他微生物检验项目
根据进口国及合同的特别要求,按相应的检测方法检测。4.4检验结果的判定及处置
4.4.1缺陷分类
按SN/T0400.1—2005的附录A进行分类2缺陷计数
缺陷按罐计数,每一罐的缺陷只记一个最严重的缺陷。然后根据缺陷的性质确定是严重缺陷还是6
-TY KANY KAca
一般缺陷。
判定及处置
对严重缺陷的判定
SN/T2906—2011
按规定抽取样本对成品进行化学检验、微生物检验、物理感官检验、容器密封性能检验、容器内壁检验中,发现任一项严重缺陷,均应判整批不合格4.4.3.2
对一般缺陷的判定
应分别根据物理感官、容器密封性能检验、容器内壁检验中发现的一般缺陷是否超过相应样本中的允许缺陷数判定检验结果是否合格。当物理感官、容器密封性能检验、容器内壁检验结果均为合格时,判定整批产品合格。
4.5检验有效期
检验有效期为6个月。
其他要求
特殊规格的产品抽样、检验、判定参照相近罐型规格执行。TYKAONTKACa
SN/T 2906-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出口禽蛋类罐头检验规程
SN/T29062011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开本880×12301/16
2011年11月第一版
印张0.75
字数15千字
2011年11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1600
2定价16.00元
书号:155066·2-22632
TKANTKAca-
1102—9062 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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