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658-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1658-2013
中文名称:进出口电动代步车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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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电动
代步车
检验
规程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1658-2013 进出口电动代步车检验规程
SN/T1658-2013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6582013
代替SN/T1658—2005
进出口电动代步车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import and export electric medical scooter2013-11-0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4-06-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SN/T1658--2005《电动代步车安全技术条件》。本标准与SN/T1658一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SN/T1658-2013
一标准的结构、格式和章节的编排,按SN/T0002一2004要求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一增加了检验监管模式和检验方式内容。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人境检验检疫局、金华市日普电动车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阮裕铭、施军晓、姚聪、姜琦、王国强。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1658—2005。
1范围
进出口电动代步车检验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代步车的抽样、检验和结果判定。本标准适用于三轮,四轮载人电动代步车的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SN/T1658-2013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折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3565-—2005自行车安全要求
GB4706.18—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
GB/T12996-1991电动轮椅车
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T18387一2008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租测量方法,宽带,9kHz~30MHzSN/T0002.1--2012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规定QB2191-1995自行车反射器
QB/T2947.1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第1部分:密封错酸蓄电池及充电器QB/T2947.3电动自行车用器电池及充电器第3部分:锂离子蓄电池及充电器3术语和定义
GB/T2828.1GB4706.18—2005.GB12996-1991.GB7761-1999和SN/T000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型式试验模式modeoftypetest
依据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型式试验,按现场检验规定对产品进行抽批检验,并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的合格评定活动。3.2
符合性验证模式modeofcomplianceverification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查验检验单证和凭证与货物是否相符,必要时可进行抽查检验,并实施监督的合格评定活动。
抽样检验模式modeof samplinginspection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进出口商品逐批或抽批实施抽样、检验和检查的合格评定活动。3.4
检验批inspectionlot
为实施检验而汇集的同一规格、型号、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单位产品的全体,简称批。SN/T1658—2013
电动代步车electricmedicalscooter由电机驱动,用于老年代步、休闲的三轮、四轮小型车辆,其单人座额定载荷不大于100kg:双人座额定载荷不大于200kg,最高车速不超过15km/h,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36V4检验
检验监管模式的选取
进出口电动代步车的检验监管模式,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视具体情况选取型式试验模式、符合性验证模式、抽样检验模式中的一种。4.2检验方式
不同的检验监管模式所采取的检验方式如下:型式试验模式:型式试验和抽批抽样检验符合性验证模式:证单查验和抽批抽样检验抽样检验模式:逐批或抽批抽样检验。4.3型式试验
4.3.1抽样
从定型产品中随机抽取代表性样品3台。检验内容和要求
型式试验的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见附录A。4.3.3
结果判定
所有检测项目均合格,则判型式试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不合格的处置
判为型式试验不合格的,允许整改后重新提交检测。5有效期
合格型式试验结果的有效期为12个月。当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或所用标准更新引起原型式试验的结果与新标准不一致时应重新进行型式试验或补充差异性的试验。4.4符合性验证
证单查验:按相关使用国家(地区)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查验证单与货物应相符。如所有验证内容均符合查验规定,则判定证单查验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4.5抽样检验
4.5.1抽样
根据检验批的批量大小,按GB/T2828.1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特殊检验水平S-3进行抽样检验。相应的样本量(见表1)。如选取的样本量大于批量时,对该批检验批进行全数检验。2
501~3200
3201~35000
>35000
检验内容和要求
抽样检验的项目、要求和检验方法见附录A。4.5.3
结果判定
样本量
所有检验项目合格,则判抽样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4.5.4
不合格处置
检验水平
SN/T1658-2013
判定为抽样检验不合格的检验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经技术处理后允许复检一次。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出口货物不允许出口,进口货物不允许销售、使用。合格批判定及有效期
无论采取何种检验监管模式,只有该模式中的全部检验合格,方可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合格检验批的有效期为12个月。5不合格批的处置
不合格批不允许销售、使用或进出口。3
SN/T1658—2013
检验项目
最大速度
制动性能
鹿玻性能
结构强度
驻披性能
稳定性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抽样检验和型式试验的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表A.1抽样检验和型式试验的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检验方法技术要求
三轮车不大于12km7h.四轮车不大于15km/h
制动距离应小于车长的2倍
在12°的斜坡上,应能从静止状态启动,并能连续行驶
静态强度
静止时,对车施加适直方向的
150%额定静载费,历时30min
其车架的塑性变形应不大于车
架总长的0.25%,且车架的构件
无肉眼可见裂缝
道路驿行强度
在120%额定静载荷的条件下,
在平坦的路面
按车辆续行里
程(不得少于120km)行驶后
车架的塑性变形应不大于车架
总长的0.25%,4辆不应出现媒
缝开裂、紧固件松动脱落等他
影响电动代基车正常行驶的任
何结构性故障
车把强度
车把应等合GB35662005申
的第6章的规定
d)车架/前叉组合
三轮电动代步车车架应符合
GB3565—2005中的第7章的规定
驻坡角在纵向应不小于12°
三轮纵向稳定角不小于20°,四轮不小于25°,三轮镌向稳定角不小于15四轮不小于18°
试验方法
按GB17761-1999中
6.1.1的规定进行
按GB12996-19916.5.2的规定进行1991申6.10的规定进行
按GB12996
静态结构强度试验
首先量车果易变形部位尺寸,在座椅均施加00
kg负载,然后将
150%润定载荷值减去100kg重的负载放置在踏板处。静压30min后去积负载,燃量最大变形部位尺寸道路骑行武验
首先测量车架易变形部位尺寸,骑行者的质量小于130%的额定载荷时,不足部分在踏板处加配重负载至额定载荷的20%,在平坦公路上以最大速度行驶120m(允许更换电池或对电池充电并去掉负载后,测量最大变形部位尺寸
车把强度试验
按GB3565-2005中26.1.2、26.2、26.3的规定
车架/前叉组部件
接GB3565—2005中27.1、27.2的规定
按GB12996—1991中6.6.1.6.6.2的规定进行
按GB12996—1991中6.6的规定进行抽样
检验项目
稳定性
堵转性能
保护性能
磁干扰
绝缘性能
最小回
转半径
最大噪声
电气线路
调速系统
充电器
鸣号装置
照明及
反射器
装配质量
制动装置
技术要求
表A.1(续)
三轮上坡稳定角不小于12°四轮不小于15三轮下坡稳定角不小于
10°四轮不小于18三轮车转向稳定回转半径不大于10m,四轮不大于8m
按GB12996-1991中的5:2规定
试验方法
SN/T1658-2013
按GB12996—1991中6.7的规定进行按GB12996—1991中6.17的规定,试验中驱动轮婴固定,不能在地打滑按GB17761-—1999中5.2.8.6的规定按GB177611999中6.2.8.6的规定进行按GB/T18387—2008的规定
按GB17761-—1999中5.2.8.2的规定以最大转向角回转360%内侧车轮形成的圆轨迹的半径与车觉之和应不大于电动代步车轴距的2.5倍
最大速度行驶时,其噪声应不大于62dB(A)
GB17761-1999中52.8.1的规定
调速器响应时间小
应符合GB4706.18
2005的规定和
QB/T2947.1,QB/T2947/3要求
设置倒车,转弯鸣号装置
照明应符合GB3565
2005第15
章的规定,反射器按QB2191-1995二类要求的规定
装配应符合产品图样和技术要求的规定
转动部件应转动灵活+操纵机构应方便、灵活、可靠,无任何阻滞现象机械刹车应符合GB3565—2005中5.2.3、5.2.4.5.2.5,5.4.1、5.5的规定电磁高合刹车则须可靠,无任何刹车失灵现象除非失效)。制动时,应有断电功能,还应有松剩机械装置,松刹时可以人力推动车辆
按GB17761—1999中5.4的规定
按GB/T18387-2008的规定
按6B177611999中6.2.8.2的规定按GB12996-1991中
的6.11规定
按GB17767-1999中6.1.5的规定
按GB17761
1999中6.2.8.1的规定
精度为0.1s的计时馨测定
应符合GB4706.18
-2005的规定和
QB/T2947.1,QB/T2947.3要求
检视、反射器按QB2191-1995的要求检视bzxZ.net
按GB17761—1999中6.2.8.5的规定。松开制动阐把,试验能否用人力推动车辆检视
SN/T1658—2013
检验项目
定载荷
外形尺寸
越障高度
越沟宽度
蓄电池密
封性和标
称电压
说明书
技术要求
表A.1(续)
单人座额定载荷不大于100kg:双人座额定载荷不大于200kg
外廊最大尺寸(长×宽×高)应不大手1800mmX900mm×1800mm
应能越过相当于车轮直径1/4的高度障碍
应能越过宽度相当于车轮直径1/2的宽沟
CB17761—1999中5.2.8.3.5.2.8.4的规定
说明书有以下内容:
在未仔细阅读说明书、了解车辆性能前,不要使用车辆;
电路接线示意图、功能说明:
安装说明;
电动机、蓄电池的正确使用和保养方法;
充电器的正确、安全使用方法:驾费方法:
整车、常见问题的维护;
产品基本技术参数指标
试验方法
按额定载荷1.5倍,衡器测定
卷尺测定
按GB12996—1991中的6.8的规定按GB12996—1991中的6.9的规定按GB17761-1999中6.2.8.3.6.2.8.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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