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HQ 0002 S-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CHQ 0002 S-2016
中文名称:四川豪强食品有限公司 玛咖酥脆糖果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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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四川
食品
有限公司
糖果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CHQ 0002 S-2016 四川豪强食品有限公司 玛咖酥脆糖果
QCHQ0002S-2016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四川豪强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CHQ0002S-2016
玛咖酥脆糖果
四川省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专用章
备案号:51003076S-2016
有效期至:2019年01月日
2016-01-01发布
四川豪强食品有限公司
2016-01-06实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技术要求:
4检验规则
5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次
Q/CHQ0002S-2015
Q/CHQ0002S-201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按照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及《四川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要求,本公司参照GB9678.1《糖果卫生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组标准》,并结合产品特性,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织起草了《玛咖酥脆糖果》标准,作为生产依据。本标准由四川豪强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豪强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廖秀华。
1范围
玛咖酥脆糖果
Q/CHQ0002S-2015
本标准规定了玛咖酥脆糖果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葡萄糖浆、白砂糖、麦芽糖、赤砂糖、蜂蜜、麦芽糖台中的一种或多种和玛咖粉为原料,辅以大豆油、起酥油、棕榈油、食用盐、味精、奶粉、人造黄油、花生仁、核桃仁、葵花籽仁、亚麻籽仁、杏仁、冬瓜籽仁、西瓜子仁、南瓜籽仁、松子仁、芝麻、开心果、榛子、白果、腰果、大米、小米、玉米、黑米、小麦、糯米、燕麦、青稞、苦荞、胡豆、黄豆、豌豆、红豆、大豆、青豆、黑豆、芸豆、绿豆、膨化大米、膨化糯米、膨化玉米、膨化黑米、红薯、马铃薯、紫薯、玉米粉、面粉、红薯粉、紫薯粉、猴头菇粉、黑巧克力、白巧克力、代可可脂、山楂、火麻仁、重瓣玫瑰、大枣、酸枣、黑枣、红枣、金银花、枸杞子、桃仁、桔梗、薄荷、薏苡仁、蕾香、槐米、槐花、洋葱、桂皮、肉桂、大清桂、月桂、黑胡椒、干辣椒、花椒、生姜中的一种或多种,添加或不添加焦亚硫酸钠、焦糖色、2-(4-甲氧基苯氧基)-丙酸钠、天然薄荷脑、麦芽糖醇液、黑糖香精、牛肉香精、花生香精中的一种或多种,经选料、清洗或不清洗、粉碎或不粉碎、熟制或不熟制、溶糖过滤、熬糖、配料、混合搅拌、成型、切制、冷却、包装而成的玛咖酥脆糖果。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317白砂糖
GB 1351小麦
GB1352大豆
GB1353
GB1354大米
GB/T1532花生
GB1535大豆油
GB1886.64
GB2715
GB2720
GB2760
GB2761
GB2762
GB2763
GB38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糖色粮食卫生标准
味精卫生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食品添加剂天然薄荷脑
GB 4789.3
GB4789. 4
生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人肠菌群计数食品微生物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7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
GB5009.11
GB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及无机砷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T5009.13
GB/T5009.22
GB/T5009.34
GB/T5009.37
GB/T5009.56
食品中铜的测定
食品中铅的测定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的测定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5461
食用盐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干制红枣
GB/T5835
黑胡椒
GB/T7901
GB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78.2
GB/T10458
GB/T10460
GB/T10462
GB/T10463
GB/T11761
GB/T 11764
GB/T11766
GB14881
GB14963
GB15680
GB/T15691
GB174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荞麦
玉米粉
葵花籽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密
棕榈油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
GB/T1867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
GB19300
GB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
GB/T20883
GB/T20885
GB28050
GB28307
麦芽糖
葡萄糖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GB/T30381
GB/T30382
GB/T30383
GB/T30391
GB30616
LY/T1650
LY/T1922
辣椒(整的或粉状)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
平榛、平欧杂种榛
榛子坚果
核桃仁
Q/CHQ0002S-2015
LS/T3217人造奶油(人造黄油)LS/T3218
起酥油
NY/T486腰果
NY/T832黑米
NY/T954小粒黄豆
NY/T1071 洋葱
QB/T2343.1赤砂糖
SB/T10092山楂
Q/CHQ0002S-2015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02】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一部)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3号《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2010年第3号)
3技术要求
3.1原辅料要求
3.1.1葡萄糖浆应符合GB/T20885的规定。3.1.2白砂糖应符合GB317的规定。3.1.3麦芽糖、麦芽糖饸应符合GB/T20883的规定。3.1.4赤砂糖应符合QB/T2343.1的规定。3.1.5蜂密应符合GB14963的规定。3.1.6玛咖粉应符合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3号的规定。3.1.7大豆油应符合GB1535的规定。3.1.8起酥油应符合LS/T3218的规定。棕榈油应符合GB15680的规定。
3.1.10食用盐应符合GB5461的规定。3.1.11
味精应符合GB2720的规定。
奶粉应符合GB19644的规定。
人造黄油应符合LS/T3217的规定。花生仁应符合GB/T1532的规定。核桃仁应符合LY/T1922的规定。葵花籽仁应符合GB/T11764的规定。亚麻籽仁、冬瓜籽仁、西瓜子仁、南瓜籽仁、杏仁、松子仁、开心果应符合GB19300的规定。芝麻应符合GB/T11761的规定。
榛子应符合LY/T1650的规定。
腰果应符合NY/T486的规定。
大米应符合GB1354的规定。
小米应符合GB/T11766的规定。
玉米应符合GB1353的规定。
黑米应符合NY/T832的规定。
Q/CHQ0002S-2015
3.1.25小麦应符合GB1351的规定糯米、燕麦、青稞、胡豆、红豆、青豆、黑豆、芸豆应符合GB2715的规定。3.1.26
苦养应符合GB/T10458的规定。
黄豆应符合NY/T954的规定。
豌豆应符合GB/T10460的规定。
大豆应符合GB1352的规定。
绿豆应符合GB/T10462的规定。
膨化大米、膨化糯米、膨化玉米、膨化黑米应符合GB17401的规定。玉米粉应符合GB/T10463的规定。面粉、红薯粉、紫薯粉、猴头菇粉应符合经备案有效企业标准的规定。黑巧克力、白巧克力、代可可脂应符合GB9678.2的规定。山楂应符合SB/T10092的规定。
白果、火麻仁、大枣、酸枣、黑枣、金银花、桃仁、桔梗、薄荷、薏苡仁、蕃香、槐米、槐花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一部)的规定。
洋葱应符合NY/T1071的规定。
红薯、马铃薯、紫薯应新鲜、无污染、并符合GB2762、GB2763的规定。3.1.39
桂皮应符合GB/T30381的规定。
肉桂、大清桂、月桂应符合GB15691的规定。重瓣玫瑰应干燥,无霉变、无杂质,并符合GB2761、GB2762、GB2763和卫生部2010年第3号的规定。
黑胡椒应符合GB/T7901的规定。3.1.43
红枣应符合GB/T5835的规定。
构杞子应符合GB/T18672的规定。干辣椒应符合GB/T30382的规定。花椒应符合GB/T30391的规定。
生姜应符合GB/T30383的规定。
焦亚硫酸钠应符合GB1886.7的规定。3.1.49
焦糖色应符合GB1886.64的规定。3.1.50
3.1.51天然薄荷脑应符合GB3862的规定。3.1.52麦芽糖醇液应符合GB28307的规定3.1.532-(4-甲氧基苯氧基)-丙酸钠、黑糖香精、牛肉香精、花生香精应符合GB30616的规定。3.1.54水、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3.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组织形态/性状
滋、气味
3.3理化指标
表1感官要求
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
块形基本完整,可见果仁;质地酥脆,组织紧密检验方法
取适量样品置于白瓷盘内,用玻璃棒铺平,在自然光下,目测色泽、组织形具有本品应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哈喇味、焦苦味、霍味及其他异味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性状态和杂质,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应符合表2的规定。
干燥失重/(g/100g)
还原糖(以葡萄糖计)/(g/100g)酸价(以脂肪计)(KOH)/(mg/g)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总砷(以As计)/(mg/kg)
铅(以Pb计汁)/(mg/kg)
铜(以Cu计)/(mg/kg)
黄曲霉毒素B,/(ug/kg)
花生仁类
其他类
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0计)/(g/kg)3.4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菌落总数/(CFU/g)
大肠菌群/(MPN/g)
沙门氏菌bZxz.net
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3.5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3.6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2761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表3微生物限量
3.7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2763等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Q/CHQ0002S-2015
检验方法
GB/T5009.7
GB/T5009.56、GB/T5009.37
GB5009.11
GB5009.12
GB/T5009.13
GB/T5009.22
GB/T5009.34
检验方法
GB4789.10
3.8兽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02】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的规定。
3.9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允许添加的食品名称和最大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3.10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依照JJF1070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3.11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4检验规则
4.1原辅料检验
原辅料入库需应向供货单位索证或经本公司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4.2出厂检验
Q/CHQ0002S-2015
4.2.1产品须经公司质检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4.2.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干燥失重、还原糖、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4.3型式检验
4.3.1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时:
当原料来源发生变化或主要设备更换,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
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c
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e
4.3.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全部项目。4.4组批
以同批原料、同一配料、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4.5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
4.5.1出厂检验每次在每批中随机抽取不少于2L(不少于4个最小销售包装)的成品进行检测,样品分为两份,一份作为检验样品,一份作为备样样品。4.5.2型式检验抽样应在出厂检验合格批次中随机抽取不少于4L(不少于8个最小销售包装)的产品作为检测样品,样品分为两份,一份作为检验样品,一份作为备样样品。4.6判定规则
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判为合格。若出现不合格项时,可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合格则判为该批产品合格:如仍有不合格项目,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微生物项目不得复验。5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5.1标志、标签
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GB28050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同时应按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3号要求标示:“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5.2包装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封口严密,包装牢固。5.3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运输过程中必须防雨、防潮、防暴晒。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5.4购存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卫生、通风、防潮、防鼠、无异味的库房中,食品贮存时应留有一定间隙,隔墙离地,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存。5.5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产品保质期为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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