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R 9156-201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CR 9156-2019
中文名称:铁路专用线设计规范 试行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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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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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名称:QCR 9156-2019 铁路专用线设计规范 试行
英文:Code for Design of Railway Industrial Si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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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介绍: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标准 QcR9156-2019
铁路专用线设计规范(试行) 2019-05-27发布 2019-05-30实施 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
铁路专用线接轨方案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并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接轨站应充分利有设备和车场能力,减少改建及废弃工程
30.2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点选择应结合企业装卸车站的位置就近接轨。当就近接轨工程实施困难或工程代价较大时,应与相邻车站接轨方案、区间接轨方案进行技术经济
新建铁路专用线不应在区间与正线接轨;特殊情况必须在区间内接轨时,接轨点应符合铁路专用线接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03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方式宜采用平面引入。当计算通过能力不满足需求时,应用立交疏解。
30.4铁路专用线交接方式应结合办理品类、工程条件、企业性质采用货物交接或车辆交接,并应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3.0.5运营管理方式可分为委托管理和企业自管,设计应论证运营管理方式
3.0.6铁路专用线与新建铁路或改建既有铁路接轨时,应与接轨铁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统筹建设
3.0.7铁路专用线主要技术标准应根据运输需求和工程条件等因素,经综合比选确定。
标准内容
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标准
Q/CR9156—2019
铁路专用线设计规范(试行)
Code for Design of Railway Industrial Siding2019-05-27发布
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
2019-05-30实施
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标准
铁路专用线设计规范(试行)
Code for Design of Railway Industrial SidingQ/CR9156—2019
主编单位: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中国铁路总公司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施行日期:2019年05月30日
中国铁道出版社
2019年·北京
为贯彻中央关于调整运输结构、增加铁路运输量的战略部署,落实铁路货运增量行动方案要求,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新编标准,编制过程中认真总结了铁路专用线的建设运营经验,广泛征求了设计、运维等单位意见,在系统梳理分析II、IV级铁路及原工业企业铁路有关标准基础上,确定了铁路专用线设计主要技术标准,体现了安全性、科学性和经济性要求,为铁路专用线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本规范共1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符号、基本规定、线路、轨道、路基、桥涵、隧道、站场、电力牵引供电、电力、通信、信号、机务与车辆设备、给水排水、环境保护、工程经济。
本规范主要内容如下:
1.规定了编制目的、适用范围、设计年度、设计使用年限等要求。2.规定了接轨方案、接轨方式、主要技术标准、施工过渡设计及养护维修方式等设计要求。
3.规定了线路平面、纵断面、交叉及附属设施等设计要求。4.规定轨道类型、钢轨及配件、轨枕及扣件、道床、轨道附属设备等设计要求。5.规定了路基面、基床、路堤、路堑、路基排水、路基支挡及防护、路基接口及防护等设计要求。
6.规定了桥涵孔径、净空、结构、材料、桥面布置以及养护维修设施等设计要求。7.规定了隧道建筑材料、内轮廓、衬砌结构、防排水、洞门与洞口段、附属设施、运营通风、辅助坑道等设计要求。8.规定了站线平纵断面、货运设备、装卸机械、站场路基,排水及站线轨道等设计要求。
9规定了牵引供电、牵引变电及接触网等设计要求。10.规定了不同用电负荷、供电方案的设计要求11.规定了通信系统构成及其设置要求,12.规定了车站联锁、区间闭塞等信号设计要求-1-
13.规定了机车车辆运用设施设计要求。14.规定了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及给排水设施管理设计要求。15.规定了选址、选线的环保要求及噪声、振动污染防治设计要求。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希望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东七道109号,邮政编码:300308),并抄送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乙29号,邮政编码:100038),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负责解释。主编单位: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孙树礼秦宝来李荣华张乐诚冯慧淼闫红亮韩建文杜宝军马志富何永冕杨振龙陈兴强邓洪马静波沙玉林齐亚娜张德育王炜马敏杰朱正清娄振光肖春光商丽娜张庆龙张洪波展宏跃刘雅静车燕姚晓云庄德举王建东崔小岳赵丽芳李雷杨莉张莹郭焕晓王斯蒙佟洁米宏广孙兆军揭蓓蕾本规范主要审核人:高票华崔永明张立学沈志军柳世辉宋韬彬张慧玲周成刘立峰李秋义杨劲张银宝余雷白宝英薄海清赵树学陈英武李生才李肖伦吴延伟宫衍圣夏先芳廖宇杜佳文黄远清韩国兴杨艳丽曾长贤刘智春徐向东石瑞霞阎顺管亚敏郑青松周小斌蒋金辉刘正自沈志凌张传波郭盛郭旭晖龚平高玉红彭维英戴启元陈五二张延志马春良李永清李宝成张广玉许宗芳王伟民余武俊
基本规定
-般规定
线路平面
线路纵断面.
交叉及附属设施
-般规定
轨道类型.
钢轨及配件..
轨枕及扣件
轨道附属设备。
-般规定
路基面形状与宽度.
路基排水
路基支挡及防护..
路基接口与防护
一般规定
孔径及净空
桥面布置及养护维修设
一般规定,
洞门及衬砌建筑材料
洞门与洞口段.
隧道衬砌和明洞
附属构筑物
防水与排水..
运营通风,
辅助坑道.
般规定
站线平面
站线纵断面.
货运设备.
装卸机械
站场路基、排水及其他..
站线轨道
电力牵引供电.
般规定,
牵引供电.
牵引变电.
接触网
机务与车辆设备,
般规定
机务设备,
车辆设备
....48
给水排水
一般规定,
给水工程.
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设施管理
环境保护
工程经济
本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ecceceeceeceeoee
coegegcecececeeeeoeececoeg
1总则
1.0.1为规范铁路专用线工程设计,使铁路专用线设计符合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与国家铁路或国家铁路控股合资铁路接轨、仅办理货运作业、设计速度不大于80km/h的新建及改建铁路专用线设计。与其他铁路接轨且委托国家铁路企业管理的铁路专用线可参照执行。1.0.3铁路专用线设计应根据项目需求,在满足货物运输功能、设备维护、保障运输安全前提下,结合项目特点和所处环境,对主要技术标准、设计方案和工程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1.0.4铁路专用线初、近、远期设计年度应在充分调查总运量与分年度运量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不易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和设备,应按远期运量设计,可逐步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和设备,应按近期运量设计,并应预留远期发展条件。随运输需求变化增减的机车、车辆等运输设备,可按分年度运量进行设计。1.0.5铁路专用线设计速度应结合运输需求、地形条件等因素确定,根据工程条件可分段确定设计速度。
1.0.6铁路专用线设计使用年限应根据其服役时间、各类工程特性等因素综合确定。1.0.7铁路列车荷载宜采用ZKH荷载。采用其他荷载时,结构设计应根据不同荷载类型进行特殊设计。
1.0.8铁路专用线设计应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用地集约、安全防护、资源节约等相关规定。
1.0.9新建、改建铁路专用线应充分利用既有设施和设备。1.0.10本规范中未涉及的事宜,应根据铁路专用线的性质结合现行国家、行业及企业相关标准规定合理确定。
2符号
Ai.一曲线阻力引起的坡度减缓值;R一曲线半径;
1一坡段长度;
h一外轨超高;
Vmax—路段设计最高行车速度;α一曲线偏角;
e一天然孔隙比;
Ip一土的塑性指数;
の一土的液限含水率;
D一相对密度;
K一压实系数:
K30—地基系数。
3基本规定
3.0.1铁路专用线接轨方案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并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接轨站应充分利用既有设备和车场能力,减少改建及废弃工程。3.0.2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点选择应结合企业装卸车站的位置就近接轨。当就近接轨工程实施困难或工程代价较大时,应与相邻车站接轨方案、区间接轨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选。
新建铁路专用线不应在区间与正线接轨:特殊情况必须在区间内接轨时,接轨点应符合铁路专用线接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3.0.3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方式宜采用平面引入。当计算通过能力不满足需求时,应采用立交疏解。
3.0.4铁路专用线交接方式应结合办理品类、工程条件、企业性质采用货物交接或车辆交接,并应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3.0.5运营管理方式可分为委托管理和企业自管,设计应论证运营管理方式。3.0.6铁路专用线与新建铁路或改建既有铁路接轨时,应与接轨铁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统筹建设。
3.0.7铁路专用线主要技术标准应根据运输需求和工程条件等因素,经综合比选确定。主要技术标准应包含下列内容:一正线数目
一设计速度
一最小曲线半径
一限制坡度
一到发线有效长度
一闭塞类型
一牵引种类
一机车类型
一牵引质量
一设计轴重
3.0.8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的铁路专用线设计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办理集装箱运输的铁路专用线设计应符合集装箱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3.0.9铁路专用线设计应加强地质勘察工作,绕避重大不良地质地段,无法绕避时,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治理措施,做好防灾减灾工作。3.0.10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程应与铁路专用线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并应符合环境影-3-
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意见的要求。3.0.11消防工程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等有关标准的规定。3.0.12用于计算桥隧和其他永久性建筑物净空的轨道高度应按远期运量和运营条件确定。
3.0.13铁路专用线排水系统应根据场站布局、线路平纵断面及工程类型,结合地形、地质、水文、气象、城镇规划等条件总体规划,形成完善、畅通的排水系统。3.0.14矿石、煤炭等大宗货物运输宜具备整列装卸的技术要求3.0.15引入尽端式车站的正线应按到发线标准设计。3.0.16铁路专用线应根据需要、企业现状配置生产生活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3.0.17施工过渡设计方案应确保施工安全,方便生产运营,减少行车干扰,降低过渡工程费用。
4线路
4.1一般规定
线路方案应根据沿线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条件及征拆等情况合理选择,4.1.1
4.1.2线路设计应结合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合理选择工程类型,降低工程投资。4.2线路平面
4.2.1设计线路平面的圆曲线半径应结合工程条件、路段设计行车速度、运营养护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选用。
曲线半径宜采用整百米的倍数,困难条件下,可采用10m整倍数的曲线半径。4.2.2平面最小曲线半径应结合设计速度、工程条件、养护维修、征拆难度等因素合理确定。
在特殊困难条件下,经技术经济比选能显著节省工程投资时,可采用个别最小曲线半径。
专用线改建时,困难条件下,可保留个别最小曲线半径。表4.2.2平面最小曲线半径(m)设计速度(km/h)
区间最小曲线半径
4.2.3直线与圆曲线间应以缓和曲线连接,缓和曲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40
1缓和曲线长度应根据曲线半径,并结合路段行车速度和地形条件,按表4.2.3-1选用。有条件时,宜采用较长的缓和曲线。改建专用线困难条件下,可在同一曲线的两端采用不等长缓和曲线。表4.2.3-1缓和曲线长度(m)
路段列车设计行车速度(km/h)工程条件
曲线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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