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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2032-201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2032-2019

中文名称:进境种猪指定隔离检疫场建设规范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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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种猪 指定 隔离 检疫 建设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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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标准号:SN/T 2032-2019
标准名称:进境种猪指定隔离检疫场建设规范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for construction of designated quarantine facilities for imported breeding swine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9-09-03
实施时间:2020-03-01
标准大小:999K
标准介绍: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N/T2032—2007《进境种猪临时隔离场建设规范》。本标准与SN/T2032-—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对隔离场的选址条件做出了修订;
细化了隔离场建设的功能分区
完善了配套设施
增加了“生物安全保障制度”和“应急处置制度”。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纯见、康伟、杨舒展、李健、林志雄、窦树龙、朱广勤、刘永松、刘志玲、罗琼、陈永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2032-2007 本标准规定了进境种猪指定隔离场选址、设施与其他配套设施及规章制度建设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进境种猪指定隔离场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T1168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医发〔2017)25号)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公告第2013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指定隔离检疫场 designated quarantine facilities
经海关总署批准设立的对进境动物实施隔离检疫的场所,简称指定隔离场。指定隔离场可以重复使用,但许可证单次有效,每次使用前应重新评估。
饲养过国内生猪的养殖场不能作为指定隔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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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1.2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2032—2019
代替SN/T2032—2007
进境种猪指定隔离检疫场建设规范Requirementsfor construction of designated quarantinefacilities for imported breeding swineii i ac Jouak
2019-09-0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20-03-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SN/T2032—2019
本标准代替SN/T2032—2007《进境种猪临时隔离场建设规范》。本标准与SN/T2032—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对隔离场的选址条件做出了修订;一细化了隔离场建设的功能分区;完善了配套设施;
-增加了“生物安全保障制度”和“应急处置制度”。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纯见、康伟、杨舒展、李健、林志雄、窦树龙、朱广勤、刘永松、刘志罗琼、陈永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2032—2007。
1范围
进境种猪指定隔离检疫场建设规范SN/T2032—2019
本标准规定进境种猪指定隔离场选址、设施与其他配套设施及规章制度建设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进境种猪指定隔离场的建设、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NY/T1168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医发【2017]25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2013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指定隔离检疫场designatedquarantinefacilities经海关总署批准设立的对进境动物实施隔离检疫的场所,简称指定隔离场。指定隔离场可以重复使用,但许可证单次有效,每次使用前应重新评估。饲养过国内生猪的养殖场不能作为指定隔离场3.2
自然屏障naturalbarrier
指定隔离场周围自然存在的能阻断动物疫病传播的山体、河流、森林等。4选址
4.1进境种猪指定隔离场的设置应临近港口或者国际机场,与拟人境口岸距离应小于200km,交通便利,具有装卸动物的条件,运输途中不经过猪疫病的疫区。4.2指定隔离场所在地周围10km范围内没有野生动物保护区,3年内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中一类猪疫病发生和流行。4.3指定隔离场周围3km范围内无动物饲养场、屠宰厂、原毛原皮加工厂、兽医院、动物隔离场畜牧兽医研究所、人工授精站、胚胎移植站、医院、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SN/T2032—2019
4.4指定隔离场选址应位于下风口,地势高燥,排水良好,周围有围墙或自然屏障与外界隔开。4.5指定隔离场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4.6指定隔离场内应有供水、供电设施,水质符合GB5749的规定4.7指定隔离场周围1km范围内应无生活饮用水水源地。5设施
围墙与通道
5.1.1分区
指定隔离场内应合理布局,能防止交叉污染。外围及场内各区之间应建有围墙及消毒通道。设置隔离区和生活办公区。隔离区内应包括隔离饲养区、病畜隔离区、死备和疫备无害化处理区、粪便污水处理区、饲料储藏区、隔离区人员生活区等。各功能区相对独立,标识清晰。5.1.2围墙
指定隔离场四周应有不低于2m的实心围墙与外界有效隔离,各个功能区之间应有不低于1.65m的实心围墙互相分隔。
5.1.3道路
指定隔离场应分别设有人员车辆及动物进出的硬化道路,划分为业务用道路和办公用道路5.1.4消毒池
指定隔离场出入口、各个功能区衔接处应有动物和车辆进出的消毒设施和消毒池。消毒池与门等宽,长度不小于4m,深度不小于0.3m。人员出入通道要设置有消毒洗手设施和消毒垫5.1.5淋浴室、更衣室
出入隔离区的人员通道应设置淋浴室、更衣室,备有专用工作服、鞋、帽及洗浴设施。更衣室内应具有紫外线灯或其他消毒设施。5.1.6卫生间
隔离区和生活办公区应分别设置男、女卫生间5.1.7门卫室
指定隔离场进出通道应设门卫室。5.2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2警示标志
指定隔离场进出通道等处应设有“动物隔离场,请勿靠近”等醒目的警示标志。5.3隔离区
5.3.1动物装卸台
隔离区应设有牢固、安全的动物装卸台,装卸场地地面应硬化,面积大小能满足动物装卸的需要。应有车辆清洗消毒场所,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动物装卸台与隔离饲养区之间应有通道相连,通道内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
5.3.2隔离饲养区
5.3.2.1总则
SN/T2032—2019
隔离饲养区应有一定坡度,隔离饲养舍和通道合理配置。地面应硬化、防滑、防积水,地面和墙壁易于清洗、消毒。各饲养舍之间距离在5m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5.3.2.2隔离饲养舍
隔离饲养区内应有封闭式饲养舍,每个舍内分圈饲养。每个猪圈面积不少于20m2,饲养密度为成年母猪每头不少于2m2,成年公猪每头不少于6m。舍内应配备自动饮水器、饲料槽和污水排放槽,具有通风、照明、冲洗、冷暖及防蚊、防鼠、防鸟等设备。5.3.2.3通道
隔离饲养区应分别设置净道、脏道和动物走廊。净道和脏道应分开设置,分别用于运送饲料和动物排泄物。动物走廊应连接各圈舍,具有开启自如的关闸。5.3.3病畜隔离区
5.3.3.1病畜隔离区应合理设置,位于隔离饲养区的下风处,与其他区域保持一定距离。病畜隔离区内建有能容纳不少于隔离动物总数5%的病畜隔离舍,病畜隔离舍应相对封闭,地面要防渗漏,易于清洗消毒
5.3.3.2病畜隔离区内应建有兽医诊疗室、药品储藏室。兽医诊疗室内应有必要的户体解剖、采样、冷藏和消毒灭菌设施。
5.3.4病死畜和疫畜无害化处理区病死畜和疫畜无害化处理区应该靠近病畜隔离区,相对独立,有围墙隔离,出入口设有消毒设施。无害化场地大小能够满足要求。无害化处理操作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执行。5.3.5粪便污水处理区
粪便污水处理区应位于地势较低处,建有与动物容量相适应的储粪场所,采取防雨、防渗、防溢和污水收集措施。粪便无害化处理方式按照NY/T1168执行,污水排放达到GB18596要求。5.3.6饲料储藏区
饲料储藏区应有饲料仓库和设施,容量应和隔离动物的数量相适应。应具有防鼠、防鸟和防火设施,便于熏蒸处理。
5.3.7隔离区人员生活区
隔离区内应建设有与隔离规模相适应的人员生活区,包括宿舍、食堂、洗漱间等生活设施。隔离区人员生活区相对封闭,并和隔离饲养舍有一定距离。人员生活垃圾应专区封闭式集中存放至隔离结束5.4生活办公区
5.4.1办公室
办公室应有必备的办公设备,能满足日常办公需要。3
SN/T2032—2019
5.4.2食堂
生活办公区内应建有与驻场人员数量相适应的食堂,设有独立操作间、仓库、餐厅等,生活办公区人员餐厅应与隔离区人员餐厅有效隔离,避免交叉感染。5.4.3宿舍
生活办公区内应建有满足检验检疫机构派驻兽医人员、场内工作人员住宿的宿舍。宿舍应具有必备的生活设施。
5.4.4生活垃圾处理区
在进境动物隔离期间,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隔离动物放行后,经消毒处理后方可运出指定隔离场。
6其他配套设施
6.1应具有与指定隔离场种猪容量相适应的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应符合防疫和环保要求6.2应具有处理病死动物户体和废弃兽医用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用于扑杀动物的设施数量能够满足要求。
3应有发电、供暖、降温和消防设施,配备机动消毒和视频监控设备以及必要的交通工具。6.3
7规章制度
指定隔离场应建立如下规章制度:防疫、消毒制度;
-废弃物、废水无害化处理制度;一人员、交通工具、物品等进出登记及采送样管理制度;一人员体检和防疫知识培训制度;一饲养管理制度;
一日常监管制度;
防火、防盗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生物安全保障制度;
应急处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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