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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4883-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4883-2017

中文名称:进出境宠物犬、猫隔离场建设规范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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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境 隔离 建设 规范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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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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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4883-2017.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of the isolation facility for imported and exported pet dog and cat.
1范围
SN/T 4883规定了进出境宠物犬、猫检疫隔离场建设的要求。
SN/T 4883适用于进出境旅客携带宠物犬、猫检疫隔离场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生 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 发[2017]25号)
3选址及 环境要求
3.1 进出境宠物犬、猫隔离场所应设于国家开放口岸,临近国际机场、港口、码头或陆运口岸,离人境口岸距离小于50 km,交通便利。
3.2 隔离场所至少3 km范围内无相应的动物饲养场(地)、屠宰加工厂、医院、兽医院(含宠物医院)、畜
牧兽医研究所、交通主干道及动物交易市场等场所。
3.3隔离 场所应湿度适宜,通风、排水良好。
3.4 隔离场所内应有必要的供水、供电设备,水质符合GB 5749的要求。
4设施要求
4.1布局
4.1.1分区
隔离场所内应合理分区布局,分设生活办公区、隔离区。隔离区内应分别设置犬隔离饲养区、猫隔离饲养区、饲料储藏区、发病动物隔离区、兽医诊疗室.粪便污水处理区、动物保洁区等。
4.1.2 围墙
4.1.2.1隔离 场所应具有相对独立、封闭的环境,四周应有不低于2 m的实心围墙或与外界环境有效隔离的设施,具有安全的防止动物逃逸设施。
4.1.2.2隔离场所内各区之间应有不低于2 m的围墙或坚固的物理隔离条件,从而达到各区之间功能的独立性和有效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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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4883—2017
进出境宠物犬、猫隔离场建设规范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of the isolation facility for imported andexported pet dog and cat
2017-08-2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8-04-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SN/T4883—2017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朝科、陆冠亚、李艺娟、刘佳琪、童明龙、李春阳、王、赵晓燕、王斌。1范围
进出境宠物犬、猫隔离场建设规范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境宠物犬、猫检疫隔离场建设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境旅客携带宠物犬,猫检疫隔离场的建设。规范性引用文件
SN/T4883-—2017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自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3选址及环境要求
3.1进出境宠物犬,猫隔离场所应设于国家开放口岸,临近国际机场,港口,码头或陆运口岸,离人境口岸距离小于50km,交通便利。
3.2隔离场所至少3km范围内无相应的动物饲养场(地)、屠宰加工厂、医院、兽医院(含宠物医院)、畜牧兽医研究所,交通主干道及动物交易市场等场所。3.3隔离场所应湿度适宜,通风、排水良好。3.4隔离场所内应有必要的供水,供电设备,水质符合GB5749的要求。3.5隔离场所周围环境条件符合动物卫生要求。4设施要求
4.1布局
4.1.1分区
隔离场所内应合理分区布局,分设生活办公区、隔离区。隔离区内应分别设置犬隔离饲养区,猫隔离饲养区、饲料储藏区、发病动物隔离区、兽医诊疗室、粪便污水处理区、动物保洁区等。4.1.2围墙
4.1.2.1隔离场所应具有相对独立,封闭的环境,四周应有不低于2m的实心围墙或与外界环境有效隔离的设施,具有安全的防止动物逃逸设施。4.1.2.2隔离场所内各区之间应有不低于2m的围墙或坚固的物理隔离条件,从而达到各区之间功能的独立性和有效隔离。
3通道
4.1.3.1隔离场应分别设置人员,车辆进出通道。隔离场出人口应设有消毒设施。1
SN/T4883—2017
4.1.3.2人员的出人通道须设有洗手消毒设施,消毒池或者消毒垫。消毒池应与门同宽,长度不小于1m,深度不小于0.1m;车辆进出消毒池宽度与门同宽,长度不得少于4m,深度不得少于0.2m:隔离场应设有专用的宠物笼子清洗消毒场所。4.1.3.3隔离场出人通道应设门卫室。4.1.4更衣室
人员出人隔离区的通道应设更衣室,并备有专用工作服,鞋,帽。更衣室应配备紫外线消毒等设施。4.1.5卫生间
隔离场内应设置男、女卫生间。4.2警示标志
隔离场进出通道等处应设有“动物隔离场.请勿靠近”等醒目警示标志。4.3隔离区
4.3.1装卸、登记区
装卸场地地面平整硬化,具有装卸设施:具有车辆,宠具等清洗,消毒的场所,配有必要的消毒设施。登记室具有观察,芯片识别、照相、记求等设备,门口设消毒池,登记室与饲养舍通道联通。4.3.2隔离饲养区
4.3.2.1根据宠物种类、特性,分别设置犬饲养舍、猫饲养舍.其规模和数量应能满足相应口岸进境宠物隔离需要。根据动物种类、大小,隔离舍设置可有所区别。4.3.2.2饲养舍应为封闭式,具备安全的防动物逃逸设施。饲养舍内可分栏舍饲养,栏舍间围墙隔开(围墙高度不低于2m),每个栏舍面积不小于2m,为封闭式每只犬(猫)对应一个栏舍单独隔离饲养。
4.3.2.3饲养舍及每个栏舍内地面设计要有一定坡度.防滑,防积水,地面和墙壁易于清洗、消毒和干燥:舍内要配备上下水,通风,冲洗、照明、冷暖,采光等设备,防蚊蝇,防鼠、防鸟等设施。每个栏舍应设水龙头、污水排放槽,配备饮水器具、食盆、小动物牵引带,犬舍有小动物床板、猫舍有饲养笼具等必需用品。
4.3.3发病动物隔离区
应分别建立发病犬、猫隔离舍。发病犬、猫隔离区应完全封闭,并设置专用的通道和消毒设施,舍内设施与饲养区相同。发病犬、猫隔离舍数应达相应动物隔离容量的10%。4.3.4粪便、污水处理区
应建有与宠物容量相适应的化粪池,对宠物粪便和污水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污水的排放应达到符合GB14554及防疫和环保要求。4.3.5饲料储藏区
应建有与隔离宠物容量相适应的饲料仓储间,仓储间应相对干燥,具备防鼠,防蚊蝇,防鸟、防火设施。
4.3.6兽医诊疗区
应建设与隔离宠物规模相匹配的兽医诊疗室,应配备进行宠物诊疗的药品,器械、必要的采送样工2
SN/T 4883--2017
具、冷藏设备和专业人员。室内应配备必要的解剖及病料采集设施和用具,应建有扑杀及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设备;病死及阳性动物按《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规定进行处理。4.3.7保洁区
应建立适合宠物洗澡、清洁的整理室,配备宠物洗澡池、淋浴设备、空调、梳毛刷、宠物吹风机、吹水机、吸水毛巾、宠物保定操作台、洗衣机等设施及沐浴液、清洁剂,消毒剂等4.3.8运动观察区
应建立宠物运动观察场,运动观察场为封闭式,具备安全的动物防逃逸设施,应便于清洗、消毒。面积不小于30m2。
5办公区
5.1用途
用于宠物指定隔离场的内外联系、物资采购、人员办公、值班、饲养员宿舍。5.2办公室
办公室应有电脑、电话、电视、传真机、电子监控装置等办公设备,能满足日常办公需要。5.3垃圾处理
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经消毒处理后方可运出隔离场。6
隔离场所的其他配套设施
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6.2配备供冷暖设备。
配备消防设备。
配备笼具及防逃逸、防止宠物咬伤设施。6.4
宜配备视屏监控设施。
其他配套设施。
管理要求及规章
进出境宠物犬、猫隔离场应建立如下规章制度:完善的饲养管理制度;
完善的防疫消毒制度;
应急预案:
对人员、交通工具、物品进出登记及管理制度:隔离宠物日常监管制度、记录及档案保存制度;防火、防盗等安全保障制度及措施;采、送样管理规定;
隔离场疫病检测制度。
SN/T4883-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境宠物犬、猫隔离场建设规范SN/T4883--2017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总编室:(010)68533533
网址spc.net.cn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开本880×12301/16
印张0.5字数9千字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2018年5月第一版2018年5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500
书号:1550662-32891
定价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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