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828.3-200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1828.3-2006
中文名称: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3部分:氧化性物质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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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危险
货物
分类
试验
方法
氧化
物质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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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1828.3-2006.Test method of classification for import and export dangerous goods-Part 3 : Oxidizing substances.
1范围
SN/T 1828.3规定了进出口氧化性危险货物的试验和类别判定。
SN/T 1828.3适用于进出口氧化性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N/T 182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SN/T 1828.1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则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4修订版)
3术语和定义
SN/T 1828.1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SN/T 1828的本部分。
3.1氧化性物质 oxidizing substances
本身未必燃烧,通常因释放氧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物质。
3.2干纤维素丝celluose
纤维长度为50 μm~250 μm、平均直径为25 pm的干燥纤维素丝。
3.3 标准混合物I mixture substance of reference I
溴酸钾与干纤维素丝质量比为3:7的混合物。
3.4标准混合物II mixture substance of reference II
溴酸钾与干纤维素丝质量比为3:2的混合物。
3.5标准混合物III mixture substance of reference III
溴酸钾与干纤维素丝质量比为2:3的混合物。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828.3—2006
23372418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3部分:氧化性物质
Test method of classification for import and export dangerous goods-Part3:Oxidizing substances
2006-11-10发布
数码防伪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7-05-16实施
SN/T1828《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共分为16个部分: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民用爆炸品;
一第3部分:氧化物;
第4部分:腐蚀性物质;
第5部分:气体混合物;
第6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物质:第7部分:压缩气体;
第8部分:有机过氧化物;
第9部分:毒性物质;
第10部分:毒性气体;
第11部分:易燃固体;
第12部分:易燃气体;
第13部分:易燃液体;
第14部分:锂电池组;
第15部分:自热固体;
第16部分:硝酸盐类物质。
本部分为SN/T1828的第3部分。
SN/T1828.3—2006
本部分修改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3修订版),其有关技术内容与上述规章完全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做了编辑性修改。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江南大学参加起草。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利兵、尚为、冯智勐、赵青、高建、蒋雪枫。本部分系首次发布的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工
1范围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3部分:氧化性物质
SN/T1828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氧化性危险货物的试验和类别判定。本部分适用于进出口氧化性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SN/T1828.3—2006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N/T182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SN/T1828.1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则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4修订版)3术语和定义
SN/T1828.1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SN/T1828的本部分。3.1
氧化性物质oxidizing substances本身未必燃烧,通常因释放氧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物质。3.2
干纤维素丝celluose
纤维长度为50μm~250μm,平均直径为25μm的干燥纤维素丝。3.3
标准混合物Imixture substance of reference I溴酸钾与干纤维素丝质量比为3:7的混合物。3.4
标准混合物Imixture substance of reference Ⅱ溴酸钾与干纤维素丝质量比为3:2的混合物。3.5
标准混合物Ⅲmixture substance of reference Ⅲ溴酸钾与干纤维素丝质量比为2:3的混合物。3.6
标准混合物Nmixture substance of reference M65%硝酸水溶液与干纤维素丝质量比为1:1的混合物。3.7
/ mixture substance of reference V标准混合物V
50%高氨酸溶液与干纤维素丝质量比为1:1的混合物。SN/T1828.3—2006
标准混合物VImixture substance of reference VI40%氯酸钠溶液与干纤维素丝质量比为1:1的混合物。3.9
检测混合物Imixture substance tested I待测物质与干纤维素丝质量比为1:1的混合物。3.10
检测混合物Ⅱmixture substance testedⅡ待测物质与干纤维素丝质量比为4:1的混合物。4试验
4.1固体氧化性物质危险特性试验4.1.1试样数量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从待检货物中任意抽取代表性物质500g,用于危险特性检测。4.1.2试验准备
4.1.2.1试样准备
检查物质是否含有直径小于500μm的颗粒。如果直径小于500μm的粉末占总重量的10%以上,或者如果该物质是易碎的,那么应将全部试验样品磨成粉末。4.1.2.2制备溴酸钾标准物质
漠酸钾应过筛,但不应研磨,将标称粒径为0.15mm~0.30mm的部分作为标准物质。在65℃下干燥标准物质至恒定质量(时间至少12h),然后放人干燥器(带干燥剂)内直到冷却后待用。4.1.2.3制备干纤维素丝
干纤维素丝厚度不应大于25mm,在105℃下干燥至恒定重量(时间至少4h)后放人干燥器(带干燥剂》内直到冷却后待用。含水率应小于0.5%,必要时可延长干燥时间。4.1.2.4按照试验要求的比例,分别制备标准混合物I、Ⅱ、Ⅲ。4.1.2.5按照试验要求的比例,分别制备检测混合物I、Ⅱ。4.1.3试验设备
4.1.3.1固体氧化性试验仪。仪器应放置于通风橱或其他性质的通风区内,保证气流速度为0.5m/s或更小。排烟系统应能够吸收有毒烟气。4.1.3.2一个端封闭、内直径70mm的60°漏斗型模具。4.1.4试验步骤
4.1.4.1将30g的溴酸钾标准物质和纤维素分别制成标准混合物I、Ⅲ、Ⅱ。将30g的待测物质和纤维素分别制成检测混合物Ⅱ、I,每种检测混合物应单独制备,尽快使用。每种混合物应适力以机械方法充分混合。
4.1.4.2使用圆锥体漏斗型模具将混合物做成底部直径为70mm的截头圆锥体,覆盖在固体氧化性物质试验仪的环形点火金属线上。4.1.4.315℃~25℃的环境温度下,接通固体氧化性物质试验仪电源,持续通电3min,观察混合物是否发火并燃烧,如果3min内混合物燃烧则终止试验。从电源接通截止到主要反应(例如出现火焰、灼热或无焰燃烧)结束作为混合物的燃烧时间。在主要反应之后的间歇反应,如出现火花或瞬啪作响,不应列人考虑范围。如果加热金属在试验期间内断裂,则应重新开始试验,除非金属线断裂明确显示不影响试验结果。
4.1.4.4每种检测混合物和标准混合物应进行5次试验。2
4.2液体氧化性物质危险特性试验4.2.1试验目的
SN/T1828.3—2006
通过测定一种液态物质在与一种可燃物质完全混合时增加该可燃物质的燃烧速度或燃烧强度的潜力或者形成会自发着火的混合物的潜力,确定该物质氧化性能力。4.2.2试样数量
从待检货物中随机抽取代表性物质50g,用于危险特性试验。4.2.3试验准备
4.2.3.1干纤维素丝厚度不应大于25mm,在105℃下干燥至恒定质量(至少4h)后放人干燥器(带干燥剂)内直到冷却后待用。含水率应小于0.5%,必要时可延长干燥时间。4.2.3.2采用浓度50%的高氯酸、浓度40%的氯酸钠水溶液和浓度65%的硝酸水溶液作为标准物质。按照试验要求的比例,分别制备标准混合物IV、V、VI。如果做试验的是饱和溶液,应当在20℃配制。
4.2.3.3按照试验要求的比例,制备检测混合物I。4.2.4试验设备
4.2.4.1系统压力容器,见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4修订版)。4.2.4.2点火系统包括一个25cm的镍/铬金属线,直径0.6mm,电阻0.85Q/m。采用一根直径5mm的棒把金属线绕成线圈形状,然后接到点火塞的电极上。压力容器底部和点火线圈下面之间的距离应为20mm。如果电极不是可调的,在线圈和容器底部之间的点火金属线端点应当用陶瓷包层绝缘。金属线用能够供应至少10A电流的直流电源加热。4.2.5试验步媒
4.2.5.1将装有压力传感器和加热系统但无防爆盘的设备以点火塞为一端朝下架好。将2.5g待测液体与2.5g干纤维素放在玻璃烧杯里用一根玻璃搅拌棒拌合。为了安全,搅拌时应当在操作员和混合物之间放置一个安全屏蔽(如果混合物在拌合或装填时着火,即不需要继续试验。)4.2.5.2将混合物少量分批的加人容器并轻轻拍打,确保混合物堆积在点火线圈四周并且与之接触良好。在装填过程中不得把线圈扭曲。防爆盘放好后将夹持塞紧。4.2.5.3将装了混合物的容器移到点火支撑架上,防爆盘朝下,并置于适当的防爆通风橱或点火室中。电源接到点火塞外接头,通上10A电流。从开始拌合到接通电源的时间应当约为10min。4.2.5.4压力传感器产生的信号在可评估又可永久记录时间/压力图形的适当系统上记录(例如瞬时记录器与图表记录器耦合)。将混合物加热到防爆盘破裂或者至少过了60S。如果防爆盘没有破裂,应待混合物冷却后小心地拆卸设备,并采取预防增压的措施。4.2.5.5每种检测混合物和标准混合物都进行5次试验。记录压力从表压690kPa上升到2070kPa所需要的时间,以平均时间来进行分类。·5类别判定
5.1氧化性判定
5.1.1如满足下列条件之-,则判定为5.1项固体氧化性物质:a)检测混合物I和IⅡI的平均燃烧时间应分别等于或小于标准混合物I的平均燃烧时间;b)检测混合物I和Ⅱ能够分别发火并燃烧。5.1.2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则判定为5.1项液体氧化性物质:a)检测混合物I能够发火;
b)检测混合物I液体压力从690kPa(表压)上升到2070kPa(表压)所需的平均时间应等于或小于标准混合物IV的平均燃烧时间。SN/T1828.3—2006
5.2危险等级判定
按照本部分4.1和4.2进行试验确定为5.1项的氧化性物质按表1划分危险等级。5.3包装类别判定
根据试验危险等级,按表1确定其包装级别。表1危险等级分类
氧化性物质
固体氧化性物质
液体氧化性物质
试验结果
检测混合物I或Ⅱ的平均燃烧时间小于标准混合物Ⅱ的平均燃烧时间。
检测混合物I或Ⅱ的平均燃烧时间等于或小于标准混合物Ⅲ的平均燃烧时间,且不能符合I类包装要求。检测混合物I或Ⅱ的平均燃烧时间等于或小于标准混合物工的平均燃烧时间,且不能符合I类和Ⅱ类包装要求。检测混合物I进行试验时自发着火,或检测混合物I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小于标准混合物V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检测混合物1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等于或小于标准混合物VI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且不能符合I类包装要求。检测混合物工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等于或小于标准混合物IV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且不能符合I类和Ⅱ类包装要求。SN/T1828.3-2006
危险等级
具有高度危险性
具有中等危险性
具有轻度危险性
具有高度危险性
具有中等危险性
具有轻度危险性
包装类别
书号:1550662-17812
定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3部分:氧化性物质
SN/T1828.3-2006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开本880×12301/16
印张0.5字数9千字
2007年7月第一版
2007年7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2000
定价6.00元
书号:155066·2-1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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