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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1065-200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1065-2002

中文名称:出口粘纤本色布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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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出口 检验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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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1065-2002.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spun rayon fabric for export.
1范围
SN/T 1065规定了出口粘纤本色布的抽样方法、内在品质的质量指标以及标志、包装、布面疵点和内在品质的检验方法。
SN/T 1065适用于机织生产的出口粘纤本色布的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406-1993 棉本色布
GB/T 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 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 3923.1-1997纺织品织物拉伸性能 第 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
GB/T 4666-1995 机织物长度的测定
GB/T 4667-1995机织物幅宽的测定
GB/T 4668-1995机织物密度的测定
FZ/T 10004-1993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布检验规则
FZ/T 10009-1996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布标志与包装
FZ/T 13004-1995粘纤本色布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检验批
以采用同一合同、同一原材料、同一生产工艺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检验批。
4抽样
4.1抽样方法
抽样以匹为单位,在厂检合格.包装完好、批次清晰的检验批中随机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4.2抽样 数量
4.2.1 外观质量抽样检查方案
检查水平选择一般检查水平I ,合格质量水平(AQL)选择2. 5,均采用一次抽样方案。同时,可根据产品质量,按GB/T 2828-1987中4. 6.3转移规则确定检查严格度。外观质量抽样检查方案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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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065—2002
出口粘纤本色布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spun rayon fabric for export2002-01-1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2-06-01实施
SN/T1065—2002
本标准是按照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编写的。本标准是在参考了GB/T406--1993《棉本色布》和FZ/T13004—1995《粘纤本色布》的基础上制定的。与FZ/T13004纺织行业标准相比,除了采用其有关技术内容外,根据出口粘纤本色布检验工作的实际需要,对标准的编写格式、表述方法和技术内容等方面做了增补和修改,使出口粘纤本色布的检验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增强了标准的可操作性。本标准与FZ/T13004一1995比较有以下变化:“范围”修改成,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粘纤本色布的抽样方法、内在品质的质量指标以及标志、包装、布面疵点和内在品质的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机织生产的出口粘纤本色布的检验。增补了:“定义”—检验批。
“抽样”增补修改了:
抽样方法:
—抽样数量(外观质量抽样检查方案);—内在质量(品质)抽样数量。“检验”增补修改了:
一检验项目;
—一标志、包装检验的有关技术内容;外观质量检验条件和方法的有关技术内容;一外观疵点评等规定的有关技术内容。删去了:FZ/T13004一1995中5.2布面疵点的评分表3中注1和注2,将其加到适当的条款中。删去了:FZ/T13004—1995中5.5.3\加工坏中疵点的评分”技术内容。修改了:FZ/T13004--1995中5.5.4“对疵点处理的规定”技术内容。增补了:合格批与不合格批的判定及对不合格批的处理。增补修改了:
附录D检验规定中“长度”、“幅宽”项目的检验方法以及最后检验结果的表示。增补了:FZ/T13004一1995中所有表的标题,并增加了表1。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均为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靳颖、刘志研、张慧玲、温黎明、刘世洲。本标准首次发布。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出口粘纤本色布检验规程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spun rayon fabric for exportSN/T1065—2002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粘纤本色布的抽样方法、内在品质的质量指标以及标志、包装、布面疵点和内在品质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机织生产的出口粘纤本色布的检验。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406—1993棉本色布
GB/T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纺织品织物拉伸性能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GB/T3923.1-1997
GB/T4666—1995
GB/T4667-1995
GB/T4668—1995
FZ/T10004—1993
FZ/T10009--1996
FZ/T13004—1995
3定义
机织物长度的测定
机织物幅宽的测定
机织物密度的测定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布检验规则棉及化纤纯纺、混纺本色布标志与包装粘纤本色布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检验批
以采用同一合同、同一原材料、同一生产工艺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检验批。4抽样
4.1抽样方法
抽样以匹为单位,在厂检合格、包装完好、批次清晰的检验批中随机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4.2抽样数量
4.2.1外观质量抽样检查方案
检查水平选择一般检查水平I,合格质量水平(AQL)选择2.5,均采用一次抽样方案。同时,可根据产品质量,按GB/T2828一1987中4.6.3转移规则确定检查严格度。外观质量抽样检查方案见表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01-16批准2002-06-01实施
严格度
抽样方案
批量范围
5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SN/T1065—2002
表1外观质量抽样检查方案
正常检查
样本大小
1匹长(米或码)按合同规定。
判定数
2最低抽样数量不得少于3包(卷)。2内在质量(品质)抽样数量
不合格
判定数
加严检查
样本大小
判定数
不合格
判定数
放宽检查
样本大小
判定数
不合格
判定数
检验批的数量在100包及以内的抽取3块试样;批量大于100包,每增加1~50包,增抽1块试样。5检验
5.1检验项目
5.1.1标志、包装。
5.1.2外观质量。
5.1.3内在质量。
5.2标志、包装检验
5.2.1标志、包装按有关合同、规定及参照FZ/T10009规定执行。5.2.2合同允许拼件或假开剪按合同规定执行。5.2.3假开剪的疵点应是评为10分或5分及难以修织的疵点。5.2.4成包实际回潮率不得超过16%。5.3外观质量检验
5.3.1检验条件和方法
5.3.1.1检验时布面上的照明光度为(400土100)1x。5.3.1.2评分以布的正面为准,平纹织物和山形斜纹织物以交班印一面为正面,斜纹织物中纱织物以左斜(()为正面,线织物以右斜()为正面。5.3.1.3外观疵点的检验,应将布平摊在工作台上,逐幅展开,检验人员的视线应直视布面,眼睛与布面的距离为55cm~60cm,以能清楚看出的为明显疵点。5.3.2外观疵点评等规定见表2。2
布面疵点
评分限度
平均分/m
优等品
一等品
二等品
三等品
SN/T1065--2002
外观疵点评等规定
110及以下
110以上~
150以下
150及以上~190及以上
190以下
230以下
230及以上
270以下
每匹布允许总评分=每米允许评分数(分/m)X匹长(m)。计算至一位小数,四舍五人成整数。一匹布中所有疵点评分加合累计超过允许总评分为降等品。30.5m内同名称疵点或连续性疵点评10分为降等品。外观疵点的评分见表3。
表3外观疵点评分
疵点长度
疵点分类
评分数
经向明显症点
纬向明显疵点
严重症点
不明显
根数评分
长度评分
5cm及以下
5cm及以下
半幅以上
1m中累计疵点评分最多评1G分。5.3.5疵点的量计
5cm以上~20cm
5cm以上~20cm
5.3.5.1疵点长度以经向或纬向最大长度量计。5
20cm以上~50cm
20cm以上~半幅
半幅及以下
3~4根
1cm以下
270及以上
50cm以上~100cm
半幅以上
半幅以上
5根及以上
1cm及以上
5.3.5.2经(纬)向疵点,在纬(经)向宽1cm及以内的按一条评分,宽度超过1cm的,每1cm为一条,其不足1cm的按一条计。
5.3.5.3经向明显疵点及严重疵点,长度超过1m的,其超过部分按表3再行评分。5.3.5.4在一条内断续发生的症点,在经(纬)向5cm有两个及以上的,则按连续长度评分。5.3.5.5在一条内有两个及以上经(纬)向明显疵点(包括不同名称的疵点)断续发生(间距在5cm内)时,按程度重的全部量或分别量从轻评分。5.3.5.6严重疵点在根数和长度评分矛盾时,从严评分。5.3.6疵点评分的说明
5.3.6.1下列疵点评分时区别明显与不明显的规定:a)稀纬、密路以叠起来看得清楚的为明显,单层看得清楚,叠起来看不清楚的为不明显。若发生争议时,以点根数加以区别。
其中:稀纬:经向1cm内少3根纬纱(横贡织物稀纬少2根作1根计)的为明显;密路:经向0.5cm内纬密多25%及以上(纬纱紧度40%以下多20%及以上)的为明显。b)拆痕达到标样的为明显,达不到标样,但能看得出的为不明显。3
SN/T1065—2002
c)竹节、粗经、粗纬、经缩、拆痕、修正不良、油疵七个疵点,达到标样为明显。5.3.6.2下列症点的评分起点和规定:a)边组织及距边1cm内的疵点(包括边组织)不评分,但毛边、拖纱、猫耳朵、凹边、烂边、豁边、锈疵及评10分的破洞、跳花、深油渍要评分,如症疵点延伸在距边1cm以外时应加合评分。无梭织造布布边,毛须伸出长度规定为0.5cm~0.8cm。边组织有特殊要求的则按要求评分。b)经向长0.5m内0.5cm以下的疵点:烂边每3个评1分;锈疵、不褪色色疵、断经、棉球、纬缩(起圈纬缩二只作一只计)、边撑疵加合每3个评1分;松经、跳纱、沉纱、星跳(星跳二只作一只计)加合每6个评1分。
c)竹节每只评0.5分。
d)分散双纬不评分,但经向10cm内满二条每条评1分。e)不明显横档半幅以下减半评分,不明显稀纬不评分。f)布面拖纱长2cm以上每根评3分,布边拖纱长3cm以上的每根评1分(一进一出作一根计)。g)毛边在经向长5cm内每3根评1分,过组织内不评分。h)粗度达到竹节标样的杂物每个评1分,0.3cm及以上杂物和金属杂物(包括瓷器)评10分(测量杂物粗度)。
i)纬向直条,经缩浪纹1~2楞每条评3分(半幅以上作为一条)。i)线状百脚最多每条评5分(同上)。k)双经、多股经、粗经、并线松紧、路、磨痕、针路、穿错、错纤维、长条影、极光最多评到三等为止。
1)双经、路、箍穿错、针路、磨痕、长条影、极光每米评1分。m)连续3根及以上不明显错纬减半评分。n)经向长0.5m内0.5cm以下的纬缩(松纬缩、超圈纬缩二只作一只计)每2个评1分。o)深油渍长10cm评10分,其他油症不评分。5.3.6.3不允许出现下列症点:
a)0.5cm以上的豁边;
b)1cm的破洞、烂边、稀弄;
c)不对接轧梭;
d)2cm以上的跳花疵点;
e)金属杂物织入。
5.3.7各类布面疵点的具体内容见附录B(标准的附录)。5.3.8疵点名称的说明见附录C(标准的附录)。5.3.9外观质量(匹)的判定
a)抽样样品中,不合格品数≤合格判定数A。,判定为全批合格。b)抽样样品中,不合格品数≥不合格判定数R。,判定为全批不合格。5.4内在质量检验
5.4.1内在质量试验方法
5.4.1.1断裂强力测定按GB/T3923.1规定执行。5.4.1.2长度测定按GB/T4666或附录A(标准的附录)规定执行。5.4.1.3幅宽测定按GB/T4667或附录A(标准的附录)规定执行。5.4.1.4密度测定按GB/T4668规定执行。5.4.2内在品质的质量指标
粘纤本色布的质量指标见表4。
织物组织
根/10cm
断裂强力
设计规定
产品规格
产品规格
按断裂强力
公式计算
SN/T1065--2002
粘纤本色布质量指标
允许偏差
优等品
符合设计规定
经密-1.5%
纬密-1.0%
经向一10.0%
纬向一10.0%
一等品
符合设计规定
经密-1.5%
纬密—1.0%
经向-10.0%
纬向10.0%
注:当幅宽偏差超过1.0%时,经密允许偏差范围为一2.0%。6合格批与不合格批的判定
6.15.2~5.4各检验项目无单项不合格者,判定为全批合格。6.25.2~5.4各检验项目出现一项不合格者,判定为全批不合格。6.3对不合格批的处理
二等品
不符合设计规定
经密超过-1.5%
纬密超过一1.0%
经向超过一10.0%
纬向超过-10.0%
三等品
超过+2.0%
a)对不能返工整理的项目,如幅宽、密度、断裂强力等,如合同另有规定按合同执行。b)对能返工整理的项目,如包装、布面疵点等,应予返工整理。c)本规程系一次抽样检验,当判定不合格经整理后可重新申请复验一次。复验时,只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以复验结果为最后检验结果,如合同另有规定按合同执行。5
A1粘纤布的长度检验
SN/T1065—2002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检验规定
对开包抽验的样品,逐匹均匀地测量折幅3处~5处,以测得数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匹布的实际折幅长度,测量精确至0.1cm,平均数值计算精确至0.01cm,四舍五人至0.1cm。A1.1计算公式:
匹长或段长=实际折幅长度×折数十不足1m的实际长度A1.2以样品中所有匹长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批长度检验的最后检验结果。A2粘纤布的幅宽检验
(A1)
对开包抽验的样品,逐匹均匀地测量幅宽3处~5处,以测得数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匹布的幅宽平均数,计算精确至0.01cm,四舍五入至0.1cm。以样品中所有匹(布)幅宽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批幅宽检验的最后检验结果。附录B
(标准的附录)
各类布面疵点的具体内容
B1各类布面疵点的具体内容按FZ/T13004—1995中附录A执行。附录C
(标准的附录)
疵点名称的说明
C1疵点名称的说明按FZ/T13004--1995中附录B执行。6
SN/T1065-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出口粘纤本色布检验规程
SN/T1065—2002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开本880×12301/16印张3/4字数15千字2002年5月第一版
2002年5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2000
书号:155066·2-14382定价8.00元网址bzcb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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