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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1237-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1237-2015

中文名称:入出境航空器卫生监督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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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航空器 卫生 监督 规程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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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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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1237-2015.Codes of sanitary supervision for entry-exit aircrafts.
1范围
SN/T 1237规定了对人出境航空器实施卫生监督的要求、内容、结果判定及处置。
SN/T 1237适用于人出境航空器的卫生监督。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生 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73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
GB 14930.2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
GB 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15979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航空卫生指南》WHO
3要求
人出境航空器卫生监督--般在飞机入境后和出境前实施,卫生监督人员应根据航空动态信息及时(人境航班在旅客下机后,出境航班在旅客登机前)进行。必要时可在飞机航行途中进行。
4对象
人出境航空器,包括客运及货运航空器。
5工作程序
5.1 准备
5.1.1信息准备
5.1.1.1航空器的航班号 、机型、机号、国籍、出发港、经停港、起飞和抵达时间、载客和载货情况。
5.1.1.2航空 器的既往卫生监督情况。
5.1.2 人员准备
选派两名或两名以上卫生监督人员,根据航班信息,携带工作器械在飞机停靠或起飞前到达停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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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1237—2015
代替SN/T1237—2003
入出境航空器卫生监督规程
Codes of sanitary supervision for entry-exit aircrafts2015-09-0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6-04-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SN/T1237—2003《人出境航空器卫生监督规程》。本标准与SN/T1237—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对规范性引用文件进行修订;
增加“4对象”“5工作程序”等章节,完善标准结构;删除原标准附录A;
对“6结果判定与处置”章节进行细化和完善;-对客、货舱卫生中涉及公用物品清洁、消毒的要求进行修订;SN/T1237—2015
按照SN/T1553,SN/T1422的要求,对医学媒介生物控制及侵害情况的判定进行修订:-对废弃物处置条款进行修订;
一对个别条款文字表述进行完善。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雯晶、王慧峰、宦成荣,江珊毅,刘玉仁,吴棣华、徐国权。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1237—2003。
1范围
入出境航空器卫生监督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对人出境航空器实施卫生监督的要求、内容、结果判定及处置。本标准适用于人出境航空器的卫生监督。规范性引用文件
SN/T1237—2015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
GB9673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
GB14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14934
GB15979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航空卫生指南》WHO
3要求
人出境航空器卫生监督一般在飞机人境后和出境前实施,卫生监督人员应根据航空动态信息及时(人境航班在旅客下机后,出境航班在旅客登机前)进行。必要时可在飞机航行途中进行。4对象
人出境航空器,包括客运及货运航空器。5工作程序
5.1准备
5.1.1信息准备
5.1.1.1航空器的航班号、机型、机号、国籍、出发港、经停港、起飞和抵达时间、载客和载货情况航空器的既往卫生监督情况。
人员准备
选派两名或两名以上卫生监督人员,根据航班信息,携带工作器械在飞机停靠或起飞前到达停机位。
SN/T1237—2015
5.1.3器械准备
人出境航空器卫生监督检查表(参见附录A)、对讲机、照相机、气雾杀虫剂、捕蝇器、捕蚊网、吸蚊器、无菌培养器血、镊子、酒精棉球、无菌广口水样瓶、手电筒、放大镜、标本盒、一次性手套、可封式塑料采样袋、不干胶标签、封识、空气质量检测仪、水余氯检测仪。5.2卫生监督内容、指标
查阅卫生证件
灭蚊证书(对来自黄热病受染地区的航空器)。5.2.1.2飞机人境卫生检疫证(对停留于非第一人境口岸的航空器)。5.2.1.3
交通工具卫生证书(对实施电讯检疫的航空器)。2环境卫生
客、货舱卫生
5.2.2.1.1主要指标
客舱内的二氧化碳指标应符合GB9673要求。5.2.2.1.2一般指标
5.2.2.1.2.1客舱内温度、相对湿度、风速、一氧化碳、噪声、照度、新风量、可吸人颗粒及微生物应符合GB9673要求。
5.2.2.1.2.2客舱地面、天花板、进气口、内舱窗户应洁净。5.2.2.1.2.3客舱座椅、小桌板、扶手及其上面的烟缸、壁橱、服务面板、行李架应保持清洁。5.2.2.1.2.4舱内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及相应措施。5.2.2.1.2.5舱内应配备至少与座位数量相等的污物袋。5舱内旅客使用的座椅头垫、枕头、拖鞋、耳机、盖毯等公用物品应一航次一换,并用后及时5.2.2.1.2.6
清洁、消毒、加封。
5.2.2.1.2.7货舱内应清洁、及时清扫。5.2.2.2
配餐间卫生
5.2.2.2.1主要指标
每个配餐间应配备符合GB14930.2要求的洗消剂。5.2.2.2.2
一般指标
5.2.2.2.2.1配餐间的地面、工作台、水池、烤箱、冰箱、餐车应洁净。5.2.2.2.2.2
2应建有相应的清洁消毒制度,定期消毒并保存消毒记录。5.2.2.3盟洗室卫生
5.2.2.3.1主要指标
每个便池容槽内应投入占该容槽容积六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消毒化粪剂。2
5.2.2.3.2一般指标
5.2.2.3.2.1盟洗室内应清洁,洗手池和镜子周围应无水渍。2便池内应干净无杂物并加入消毒化粪剂,盟洗室内应无异味。5.2.2.3.2.2
5.2.2.3.2.3应配备足够的卫生洗涤用品或相应设施。5.2.2.4废弃物处置
5.2.2.4.1
主要指标
来自传染病受染地区的特殊废弃物应在检验检疫人员监督下消毒、楚烧。5.2.2.4.2
2一般指标
5.2.2.4.2.1
航空器上应配备足量的废弃物储存容器。5.2.2.4.2.2固体废弃物应袋装后集中到有盖的容器内。5.2.2.4.2.3航空器上应无隔航次的废弃物。5.2.2.4.2.4
现象。
SN/T1237—2015
移运航空器废弃物的车辆应专用、密闭,废弃物卸离及移运过程中应防止发生漏、滴等5.2.2.4.2.5航空器废弃物应送到指定地点作无害化处理。5.2.3食品、生活饮用水卫生
食品,生活饮用水从业人员卫生5.2.3.1.1主要指标
中国籍员工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5.2.3.1.2
一般指标
5.2.3.1.2.1掌握基本的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5.2.3.1.2.2应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5.2.3.2航空食品卫生
5.2.3.2.1主要指标
需冷藏航空食品应按规定储存。如采取加放干冰措施的航空餐食,使用前不能打开,其保5.2.3.2.1.1
存时间须控制在4h内,且保存温度不超过15℃。5.2.3.2.1.2空中餐食不得有腐变、酸败及霉变等现象,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5.2.3.2.1.3航空器上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所述食品。5.2.3.2.1.4正副机长餐食的原料来源、品种、加工工艺应不同。5.2.3.2.2
一般指标
5.2.3.2.2.1
航空食品应储存于专门场所。
航空器上用于食品冷藏、加温的设备功能应正常。5.2.3.2.2.2
空中餐食的包装应完整,铝箔纸盒应压盖紧密。5.2.3.2.2.3
5.2.3.2.2.4置于冷藏设施内的航空餐食,保存温度应低于10℃且保存时间应小于12h。5.2.3.2.2.5预包装食品应符合GB7718的相关规定。3www.bzxz.net
SN/T1237—2015
5.2.3.3生活饮用水卫生
5.2.3.3.1主要指标
航空器上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5749要求。2一般指标
5.2.3.3.2
航空器供水系统应按WHO《航空卫生指南》要求进行定期消毒并记录。5.2.3.3.2.1
5.2.3.3.2.2消毒记录应完整。
5.2.3.3.2.3供水操作应符合卫生要求。5.2.3.4食(饮)具卫生
5.2.3.4.1
主要指标
5.2.3.4.1.1食(饮)具卫生状况应符合GB14934要求。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指一次性餐巾、一次性湿市)应符合GB15979要求。5.2.3.4.1.2
5.2.3.4.2
一般指标
食(饮)具应放置于保洁容器内。5.2.4
医学媒介生物控制
主要指标
5.2.4.1.1
不得发现鼠及鼠征。
客舱螂药激法指数小于或等于2(货舱董指数小于或等于3)。5.2.4.1.2
5.2.4.1.3
不得发现蚤,粘蚤率监测应为零。5.2.4.1.4来自黄热病受染地区的航空器上不得发现活蚊。5.2.4.2
一般指标
5.2.4.2.1
5.2.4.2.2
5.2.4.2.3
各种积水容器不应有蚊虫生。
目测不应发现活蚊,客舱活蝇指数小于或等于1(货舱成蝇指数小于或等于2)。航空器上应配备有效的啮齿动物和病媒昆虫的防除药物及相应措施。5.2.5
传染病控制
主要指标
机组人员应持有有效的相关预防接种证书。5.2.5.2
一般指标
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5.2.5.2.1
5.2.5.2.2
5.2.5.2.3
应配备必要的急救消毒药品及其器械。机组人员应掌握基本的检疫传染病报告程序。结果判定与处置
6.1检查发现卫生状况均符合本标准评价指标的航空器,按下列方法处置:实施不定期的卫生监督并推荐其申请办理《交通工具卫生证书》。SN/T1237—2015
6.2检查发现卫生状况同时有不超过三项(含三项)一般指标不符合,或有一项主要指标不符合的航空器,按下列方法处置:
限期整改并连续实施3次卫生监督。6.3检查发现卫生状况同时有四项及以上一般指标不符合,或有两项及两项以上主要指标不符合的航空器,按下列方法处置:
立即实施卫生处理;
将其列人重点监督对象,在卫生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限期整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处置。
资料收集
收集相关资料,建立专门的卫生监督管理数据库档案。SN/T1237—2015
航空公司
始发港
检查结果:
检查结论及处置:
监督单位:
监督员签字:
检查日期: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入出境航空器卫生监督检查表
表A.1入出境航空器卫生监督检查表航班号
机身识别号
交通工具卫生证书号
中转港
到达港
航空器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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