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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0611-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611-2014

中文名称:出口钢丝绳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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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出口 钢丝绳 检验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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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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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0611-2014.Rule for inspection of steel wire rope for export.
1范围
SN/T 0611规定了出口钢丝绳的抽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
SN/T 0611适用于机械、建筑、船舶、渔业、林业、矿业、钻井、索道及缆车等使用的各种圆股钢丝绳和异型股钢线绳的出口检验。
SN/T 0611不适用于航空钢丝绳及电梯钢丝绳。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8.1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38金属材料线材反 复弯曲试验方法
GB/T 239.1-2012金属材料 线材第1部分:单向扭转试验方法
GB/T1839钢产品镀锌层质量试验方法
GB/T 2104钢丝 绳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8358钢丝绳破断拉伸试验方法a
GB8918--2006重要用途钢丝绳器9
GB/T 20118--2006 - 般用途钢丝绳
GSBH49001钢丝绳缺陷国家标准样品(样照)
SN/T 0002.1- -2012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规定
3术语和定义
SN/T 0002.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验批inspection lot
每批由同一结构、同一公称直径、同一公称抗拉强度、同一捻法和同一表面状态的钢丝绳组成。
3.2正常检验 normal inspection
当过程平均优于接受质量限时抽样方案的一种使用方法。此时抽样方案具有为保证生产方以高概率接受而设计的接收准则。
当没有理由怀疑过程平均不同于某一可接收水平时,进行正常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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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0611--2014
代替SN/T0611-1996
出口钢丝绳检验规程
Rule for inspection of steel wire rope for export2014-01-1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宝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4-08-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SN/T0611—2014
本标准代替SN/T0611—1996《出口钢丝绳检验规程》。本标准与SN/T0611-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更改了“检验批”的定义;
-增加了检验监管模式和检验方式的描述:一增加了型式试验的检验要求;一增加了符合性验证的检验要求;对第一次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增加了型式试验的要求:取消了“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国际认证的企业,采用放宽检验”的条款;明确了取样依据: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外观检验中细化了直径测量的要求:品质检验中删除了缠绕试验;
品质检验中增加了锌层重量检测的抽样要求;增加了放射性污染的检测和结果判定;修改了重量检验的要求;
检验结果判定中,将复试的再取样由原来的同一盘更改为同一条;检验结果判定中,删除了附加试验合格中的“包括复试”;增加了合格批判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杰、陶宏锦、朱火燕、汤光新、王晨跃、丁炜。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0611-1996。
1范围
出口钢丝绳检验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钢丝绳的抽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SN/T0611—2014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建筑、船舶、渔业、林业、矿业、钻井、索道及缆车等使用的各种圆股钢丝绳和异型股钢线绳的出口检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航空钢丝绳及电梯钢丝绳。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28.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238金属材料线材皮复弯曲试验方法GB/T239.1-2012金属材料线材第1部分:单向扭转试验方法钢产品镀锌层质量试验方法
GB/T1839
GB/T2104
GB/T8358
钢丝绳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钢丝绳破断拉伸试验方法
GB8918—2006重要用途钢丝绳
GB/T20118—2006般用途钢丝绳
GSBH49001
钢丝绳缺陷国家标准样品(样照)SN/T0002.12012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规定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放射性污染检验规程SN/T0570
3术语和定义
SN/T0002.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检验批inspectionlot
每批由同一结构、同一公称直径、同一公称抗拉强度、同一捻法和同一表面状态的钢丝绳组成。3.2
正常检验normalinspection
当过程平均优于接受质量限时抽样方案的一种使用方法。此时抽样方案具有为保证生产方以高概率接受而设计的接收准则。
当没有理由怀疑过程平均不同于某一可接收水平时,进行正常检验。3.3
加严检验rigorousinspection
具有比相应正常检验抽样方案接受准则更严厉的接收准则的抽样方案的一种使用方法。当预先规定的连续批数的检验结果表明过程平均可能比接收质量限低劣时,进行加严检验。SN/T0611—2014
放宽检验looseinspection
具有样本量比相应正常检验抽样方案小,接收准则和正常检验抽样方案的接收准则相差不大的抽样方案的一种使用方法。
放宽检验的鉴别能力小于正常检验。当预先规定连续批数的检验结果表明过程平均优于接收质量限时,可进行放宽检验。3.5
modeoftypetest
型式试验模式
按规定的周期依据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的型式试验,按现场检验规定对产品进行抽批检验,并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监管的合格评定活动。3.6
抽样检验模式
modeof samplinginspection
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进出口商品逐批或抽批实施抽样、检验和检查的合格评定活动。3.7
符合性验证模式
mode of compliance verification按国家技术性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查验检验单证和凭证、货物是否相符,必要时可进行抽查检验,并实施监督的合格评定活动。
4检验
4.1检验监管模式
出口钢丝绳的检验监管模式,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视具体情况选取型式试验模式、抽样检验模式和符合性验证模式中的一种。
4.2检验方式
不同的检验监管模式下的检验方式为:型式试验模式:定期型式试验加抽批抽样试验;一符合性验证模式:证单查验加抽批抽样检验:抽样检验模式:逐批抽样检验或抽批抽样检验。4.3型式试验
应进行的情况
定期型式试验周期每年不少于1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第一次出口产品时;
b)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时;
当工艺或材料变更可能影响其性能时:d)监管部门提出进行试验时。
2检验内容和要求
钢丝绳的检验内容和要求,应按照GB/T8358、GB8918—2006、GB/T20118--2006的要求进行全部适用项目检测。
SN/T0611—2014
根据钢丝绳不同种类,试验结果分别按照GB8918--2006,GB/T20118-2006进行判定。4.3.3合格判定
抽样检验时抽样数按照表1随机抽取,进行外观、结构尺寸、包装、长度、数量、重量和品质检验。当一条钢丝绳(所谓“母卷”)被截断成数条交货时,批量N可视为该批钢丝绳的母卷总数。按相关使用国家(地区)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查验证单与货物应相符。如所有验证内容均符合查验规定,则判定证单查验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表1钢丝绳抽样数量
放射性污染检测采用全数检测。4.4符合性验证
4.4.1证单验证
合格判定
抽样数量
4.5抽样检验
批量N
附加试验
抽样数量!
对第一次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以及检验发现不合格检验批的企业,使用加严检验。连续5批(每一3
N每增加50,n增加1。不满50按50计1
使用正常检验及放宽检验时,如出现不合格检验批,则转为加严检验。1
使用正常检验时,连续10批检验合格,转为放宽检验。5
订货合同为1批,以下同)检验合格的转为正常检验4
66~110
111~180
181~300
301以上
转换程序
SN/T0611—2014
4.5.3抽样方法
抽样时,应按照简单随机抽样从批中抽取作为样本的产品。进行整绳破断拉力试验及钢丝绳拆股试验的样品从经过外观检验合格的绳卷端部截取。用作整绳破断拉力试验的样品,长度按照GB/T8358的规定截取;用作拆股试验的样品,长度约为1m,每个样品中所取的各相同公称直径钢丝试样的数量及其所处的股层,按GB/T20118--2006的规定执行。4.5.4检验内容
外观检验
钢丝绳的外观检验按表2的规定进行。表2钢丝绳的外观及结构检验
结构、抢
制方法
捻距及
股松驰
波浪形
灯笼形
检验内容及方法
检视。检验钢丝绳的捻法、股数、钢丝绳及绳,股、芯在股中所处的位置
按合同及有关标准规定,清点各股中钢丝数量,钢丝绳直径和钢丝直径均需测量
检视,检查钢丝绳排线状况
处,有两个相近的丝头即为断丝检视及手感,钢丝绳表面若在同一检视及手感,检查钢丝绳表面陷部分。如缺丝处靠近头部,则可松开绳端,查点钢丝数
检视,检查钢丝绳表面有无钢丝交叉钢丝不在规定的几何位置的现象
检视,钢丝绳内部钢丝因接头方法不尚,接头中心不正焊接不良等造成钢丝局部直径过大即为接头不良,若合同或有关标准规定应采用焊接而实际采用了插接形式,也为接头不良用同直径钢丝能插入者为股丝松动按GB8918-2006中6.2.1;应特别注意对金属芯钢丝绳中心股松散性能的检验
用普通游标卡尺或钢卷尺测量,测量应在无张力的情况下,离绳头部5m以外处进行。对于抢距较小不易精确测量的,可测量3个~5个捻距的总长,然后用所测长度除以捻距个数,结果即为所测部位的钢丝绳拾距
检视,注意钢丝绳中个别股突起或陷落将钢丝绳拉直5m~10m,沿轴向检视,如呈螺旋状则为波浪形缺陷
检视,如多股钢丝绳的外层股浮起而形成类似灯笼状的变形,即为灯笼形缺陷
结果判定
应与合同定货要求相一致
应符合合同及根据种类分别符合GB/T20118—2006和GB8918-
2006的规定
应基本紧密整齐,无中间高、两头低的纺锤形”和一头高、一头低的“圆锥形”
不允许
不充许
000m长钢丝绳之间不得超过3处
1.000m长钢线绳之间不得超过4处1000m长钢丝绳中,不得超过4处预变形方法制造的钢丝绳不允许松散。多层股以及直径40mm以上的钢丝绳允许有轻微松散
应符合合同或有关标准规定,在同一钢丝绳中,抢距不应有明显差异不充许
不充许
不允许
检验内容及方法
表2(续)
检视,如钢丝绳成环状在不可能绕其轴线转动的情况下被拉紧而造成的变形.即为扭结。其特点是变形的不可逆性检视
检视钢丝绳表面.发现有锌堆积、露铁开裂等现象即为镀锌不良检视。光而钢丝绳表现为黄锈,镀锌钢丝绳表现为锌层变暗或发黑检视钢丝绳表面,注意有无缺芯、缺股(缺内层股)、拧股拧绳、丝堆积、股丝紊乱、绳股错位、严重磨损等非正常现象不允许
SN/T0611-2014
结果判定
严重的廉芯外露为不允许。但允许有少量的絮状外露
1000m钢丝绳长度上不超过4处,每处长度不超过1m
1000m钢丝绳长度上露铁和开裂不超过4处
不充许
不充许
拆除钢丝绳绳卷的外包装,先对钢丝绳排线的外圈排行外观检验。如检验过程中未发现表2中所列的缺陷,则对该卷钢丝绳可不再做通条上的外观检验。如在检验过程中发现表2中所列的缺陷.但尚不足以判定其外观质量是否合格,则应对该卷钢丝绳倒盘,在通条长度上检验其外观质量。外观缺陷的判定按照GSBH49001进行。
4.5.4.2品质检验
钢丝绳的品质检验包括钢丝绳的力学性能及镀锌层重量的检验。经过4.5.4.1的检验,确定其所检验内容合格后,再进行4.5.4.2规定的检验。钢丝绳的品质检验按照表3的规定进行。表3
钢丝绳的品质检验
检验项目
整绳破断拉力试验
钢丝直径
抗拉强度
钢丝绳拆股试验
反复弯曲
打结拉伸
锌层重量
技术要求
按合同及
GB8918—2006
第7章或
GB/T20118—2006
第6章的要求
检验方法
执行GB/T8358
以精度为0.01mm
的午分尺测量
执行GB228.1
执行GB239.1
执行GB238
执行GB228.1
执行GB/T1839
判定原则
按合同及
GB8918-2006
第7章或
GB/T20118—2006
中8.4.8.5的
规定判定
锌层重量测试应根据钢丝绳品种,分别按照GB8918—2006中7.2.1.1或GB/T20118-2006中8.1.4的规定选择取样数量。钢芯钢丝绳应对中心股和外层股分别进行锌层重量测试。货物合同或执行标准中规定需要进行整绳破断拉力试验的,应当进行整绳破断拉力试验。4.5.4.3放射性污染检测
放射性污染检测按照SN/T0570执行。5
SN/T0611-2014
4.5.4.4数量及重量检验
提交钢丝绳件数应与申报件数一致。将钢丝绳倒盘,以校准之计码器测量其长度。测量结果需符合合同规定。先用校准之衡器称量钢丝绳卷之毛重,再将钢丝绳倒盘,称量木盘及包装皮重量得出皮重,计算得出钢丝绳之净重。钢丝绳的单位长度重量可以用绳卷净重除以绳卷长度求得,也可以截取单位长度钢丝绳称量求得。
标牌应标明实测净重,误差在千分之三以内,钢丝绳的单位长度重量应符合合同及有关标准规定。交货重量应符合合同要求。
4.5.4.5包装检验
检视钢丝绳内外包装状况及所用包装材料质量。钢丝绳的包装应符合GB/T2104或合同的规定。钢丝绳包装外表面应清晰地喷刷唛头和批号。4.5.5检验结果判定
在上述检验中,所有项目均合格时,则该批钢丝绳合格。在表2规定的检验项目中,如出现不合格绳卷,则整批钢丝绳判为不合格在表3规定的检验项目中,如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试验项目不合格,则应在同一条内再取样,仅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试(拆股试验应百分之百拆股复试其不合格钢丝的不合格项目)。若复试结果合格,则该批钢丝绳应判为合格。
如果复试结果仍为不合格,则该条应判为不合格,若该批数量大于3条,则对该批其他条按表1规定的抽样数量做附加试验。附加试验合格,该批剩余部分的钢丝绳应判为合格。在附加试验中仍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检验项目不合格,则该批钢丝绳判为不合格。在放射性污染检验中,如出现不合格绳卷,则整批钢丝绳判为不合格。5合格批判定
无论采取何种检验监管模式,只有该模式中的全部检验合格,方可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不合格批的处置
对于不合格批,在允许工厂返工整理的基础上再报复验。复验仍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如复验仍不合格,则该批钢丝绳不准出口。7有效期
钢丝绳的检验有效期为12个月。6
SN/T 0611-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出口钢丝绳检验规程
SN/T0611--2014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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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开本880×12301/16
2014年12月第一版
印张0.75
字数12千字
2014年12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1300
书号:1550662-27843
定价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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