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719-1997
中文名称:出口粮谷类商品运输包装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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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出口
谷类
商品
运输
包装
检验
规程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0719-1997.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transport packaging for export commodities- Cereals.
1范围
SN/T 0719规定了出口粮谷类商品运输包装的主要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
SN/T 0719适用于出口粮谷类商品运输包装的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90包装 储运图示标志
GB451.2--89纸和纸板定量的测定法
GB453-89纸和纸板抗张强度的测定法(恒速加荷法)
GB 455.1- -89纸撕裂 度的测定法
GB 731-87黄麻麻 袋的技术条件
GB732--87黄麻麻袋的分等规定
GB733--87黄麻麻袋、麻布试验方法
GB/T 1040- -92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2828-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 3923.1-1997纺织品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采样法
GB 4122--83包装通用术语
GB/T 4857.5-92包装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方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粮谷类
粮谷类泛指粮食作物及其制品。
3.2 粮谷类制品
粮谷经过机械加工后的成品及其副产品。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SN/T0719—1997
出口粮谷类商品运输包装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transport packaging for export commodities - Cereals
发布日期:1997-12-22
实施日期:1998-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标准 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GB1.7—88《标准化工作导则 产品包装标准的编写规定》、SN/T0004—1995《进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检验规程 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制定的。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粮谷类商品运输包装的基本要求及检验方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广利、陶希三、程兴华、张赞、王影。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粮谷类商品运输包装的主要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出口粮谷类商品运输包装的检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91—90 包装通用术语
GB451.2—89 纸和纸板定量的测定法
GB453—89 纸和纸板抗张强度的测定法(恒速加荷法)
GB455.1—89 纸撕裂度的测定法
GB731—87 黄麻麻袋的技术条件
GB732—87 黄麻麻袋的分等规定
GB733—87 黄麻麻袋、麻布试验方法
GB/T1040—92 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2828—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3923.1—1997 纺织品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GB4122—83 包装通用术语
GB/T4857.5-92 包装
GB7968—87 纸袋纸
GB8115-87 运输包装件
GB8665—88 粮食包装麻袋
GB8808—88 粮食包装面粉袋
GB8946—88 塑料编织袋
GB8947—88 复合塑料编织袋
GB10454—89 柔性集装袋
SN0449.2—95 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ZBA82003—88 海运出口危险货物集装袋性能检验规程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粮谷类:粮谷类泛指粮食作物及其制品。
3.2 粮谷类制品:粮谷经过机械加工后的成品及其副产品。
3.3 检验批:以同品种、同规格、同材料、同工艺生产的包装为一检验批。
4 要求
4.1 出口粮谷类商品运输包装应符合科学、经济、牢固、适应运输的要求。在正常储运装卸条件下,应保证商品一年内不因包装不善而吸潮产生发霉结块现象。
4.2 应根据出口粮谷类商品的特点选用本规程规定的运输包装。
4.3 包装所用材料、辅助材料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对运输包装应经检验,取得性能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
4.4 出口粮谷类运输包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
5 抽样
5.1 检验批
5.1.1 运输包装(除柔性集装袋)最大检验批量为100000件。
5.1.2 柔性集装袋允许最大检验批量为10000条。
5.2 抽样数量
5.2.1 运输包装感官检验和包装方法检验抽样数参照 GB2828,见表1(质量水平 AQL=6.5)。
表1:感官检验和包装方法抽样数
批数量 | 抽样数(件/条)
< 281 | 8
281~500 | 8
501~1200 | 13
1201~3200 | 13
3201~10000 | 20
10001~35000 | 20
35001~100000 | 32
5.2.2 理化检验抽样数量,见表2。
表2:理化检验抽样数量
试验名称 | 抽样数量
拉断力(强度)试验 | 8
爆破力试验 | 8
纸定量试验 | 13
纸撕裂度试验 | 13
纸抗张强度试验 | 20
(注:原文部分内容缺失)
5.2.3 性能检验抽样数量,见表3。
跌落试验
顶部吊挂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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