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719-199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719-1997
中文名称:出口粮谷类商品运输包装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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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出口
谷类
商品
运输
包装
检验
规程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0719-1997.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transport packaging for export commodities- Cereals.
1范围
SN/T 0719规定了出口粮谷类商品运输包装的主要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
SN/T 0719适用于出口粮谷类商品运输包装的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90包装 储运图示标志
GB451.2--89纸和纸板定量的测定法
GB453-89纸和纸板抗张强度的测定法(恒速加荷法)
GB 455.1- -89纸撕裂 度的测定法
GB 731-87黄麻麻 袋的技术条件
GB732--87黄麻麻袋的分等规定
GB733--87黄麻麻袋、麻布试验方法
GB/T 1040- -92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2828-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 3923.1-1997纺织品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采样法
GB 4122--83包装通用术语
GB/T 4857.5-92包装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方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粮谷类
粮谷类泛指粮食作物及其制品。
3.2 粮谷类制品
粮谷经过机械加工后的成品及其副产品。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SN/T0719—1997
上海市设京监督精报研究所
登泥号T984329
出口粮谷类商品运输包装检验规程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transport packagingforexportcommodities-Cereals1997-12-22发布
1998-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SN/T0719—1997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标准GB/T1.1一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GB1.7一88《标准化工作导则产品包装标准的编写规定》,SN/T0004一1995《进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检验规程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制定的。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粮谷类商品运输包装的基本要求及检验方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广利、陶希三、程兴华、张赞、王影。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出口粮谷类商品运输包装检验规程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transport packagingfor export commodities--Cereals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粮谷类商品运输包装的主要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出口粮谷类商品运输包装的检验。2引用标准
SN/T0719—1997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91--901
GB451.2—89
纸和纸板定量的测定法
GB453一89纸和纸板抗张强度的测定法(恒速加荷法)GB455.1—89纸撕裂度的测定法
GB731—87黄麻麻袋的技术条件
GB732—87
GB73387
黄麻麻袋的分等规定
黄麻麻袋、麻布试验方法
GB/T1040—92
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2828—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T3923.1一1997纺织品织物拉伸性能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采样法
GB4122--83
包装通用术语
GB/T4857.5-92包装
GB7968—87
GB8115-87
GB8665--88
GB8808--88
GB8946—88
纸袋纸
运输包装件
粮食包装麻袋
粮食包装面粉袋
跌落试验方法
软质复合塑料材料剥离试验方法塑料编织袋
复合塑料编织袋
GB8947—88
GB917488
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0454—89.柔性集装袋
SN0449.2—95
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性能检验ZBA82003—88海运出口危险货物集装袋性能检验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7-12-22批准1998-05-01实施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粮谷类
粮谷类泛指粮食作物及其制品。3.2粮谷类制品
SN/T0719—1997
粮谷经过机械加工后的成品及其副产品。3.3检验批
以同品种、同规格、同材料、同工艺生产的包装为一检验批。要求
4.1出口粮谷类商品运输包装应符合科学、经济、牢固、适应运输的要求。在正常储运装卸条件下,应保证商品一年内不因包装不善而吸潮产生发霉结块现象。4.2应根据出口粮谷类商品的特点选用本规程规定的运输包装。4.3包装所用材料、辅助材料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对运输包装应经检验,取得性能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
4.4出口粮谷类运输包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5抽样
5.1检验批
5.1.1运输包装(除柔性集装袋)最大检验批量为100000件。5.1.2柔性集装袋允许最大检验批量为10000条。5.2抽样数量
5.2.1运输包装感官检验和包装方法检验抽样数参照GB2828,见表1(质量水平AQL=6.5)。表1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10001~35000
35001~100000
理化检验抽样数量,见表2。
试验名称
拉断力(强度)试验
剩离力试验
纸定量试验
纸撕裂度试验
纸抗张强度试验
抽样数量
抽样数量
条(件)
5.2.3性能检验抽样数量,见表3。试验项目
跌落试验
顶部吊拉试验
倾倒试验
正位试验
撕裂传播试验
5.3抽样方法
SN/T0719—1997
抽样数量
3(集装装1条)
感官检验和包装方法检验的样袋从同一检验批中随机抽取,性能检验可在感官检验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
5.4样品保存
检验样品应在适宜的环境下妥善保存,保存时间一般不少于12个月。6检验
6.1运输包装检验
6.1.1麻袋
6.1.1.1分类按照麻袋的用途分为1~3号袋,见表4。表4
主要用途
6.1.1.2感官检验
6.1.1.2.1
6.1.1.2.2
轻缺陷
盛装粮谷及制品
感官检验项目和技术要求:见表5、表6。检验方法:按表5、表6的规定逐项检验。表5
按GB191之规定
技术要求
盛装颗粒较大物质
袋面图案、文字清晰,正确,深浅一致,位置准确不充许由于缺纬或纬纱排列不勾,造成织物表面纬密过稀,在纬向形成显著稀档
不充许袋面经纱断裂
不充许由于断纬形成明显空隙
不允许有明显的片状油污
袋的沿边线要直,不允许缝边过宽、过窄、脱针、卷折及缝线断裂或显著松弛
盛装颗粒较小物质
印剧商检部门规定的代号
重缺陷
经纬密度
根/100mm
缝针密度
针/100mm
尺寸(参照)
SN/T0719-1997
1号袋
双经平纹
加密布边
6.1.1.2.3感官检验合格准则:按表7规定。900
2号袋
双经平纹
紧密布边
3号袋
+2.5、-1.0
+2.5,-1.0
+1.5、-0.5
+1.5.-0.5
+2.5.-1.2
+2.5、-1.2
若一条样袋有三项轻缺陷或有一项重缺陷,则该样袋为不合格袋。若不合格样袋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则该批为合格;若等于或大于不合格判定数则该批为不合格。表7
样袋数
6.1.1.3理化检验
6.1.1.3.1检验项目:断裂力试验。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6.1.1.3.2试样准备及预处理条件:按GB733标准断裂强力试验准备的规定采取试样及处理,将试样展开平放在温度(20土2)℃,相对湿度65%士2%的条件下预处理24h以上,并在此条件下试验。6.1.1.3.3试验仪器和方法:按GB/T3923.1标准的规定。6.1.1.3.4试验合格准则:应符合表8断裂强力技术之规定,若有一项不合格,则该检验批不合格。表8
检验项目
断裂强力
6.1.2塑料编织袋
1号袋
900(91.8)
1000(102.0)
675(68.8)
2号袋
700(71.4)
700(71.4)
480(49.0)
3号袋
1050(107.1)
900(91.8)
600(61.2)
分类:按包装装载质量范围分为A型、B型、C型,见表9。表9
允许装载重量,kg
6.1.2.2感官检验
6.1.2.2.1
感官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按表10规定逐项检验。4
轻缺陷
重缺陷
印刷标志
单条重盘
经、纬密度
SN/T0719-1997
技术要求
图案、文字清晰,正确,牢固,位置准确,印有商检部门规定的代码、代号允许有三处小于10mm的明显污点袋边凹陷不允许超过5mm,100mm内允许一根纬丝松出袋边不充许缝线脱针、断丝、未缝住卷折处允许偏差主5g
有效长度、宽度允许偏差土10mm不允许同一处经纬丝断裂之和超过3根不充许两层错织在一起
A型:36×36,B型:40×40.C型:48×48;充许偏差±1根/100mm6.1.2.2.2感官检验批合格准则见6.1.1.2.3规定。6.1.2.3理化检验
6.1.2.3.1检验项目:拉断力试验。6.1.2.3.2试验方法:按GB8946的规定。6.1.2.3.3试验合格准则:不低于表11规定。若该项目出现一项不合格时,则该检验批为不合格。表11
经向拉断力.N
纬向拉断力,N
缝边向拉断力,N
缝底向拉断力,N
注:当线密度、经纬密度改变时,各项的拉断力必须达到同类型袋的指标。6.1.3复合塑料编织袋
6.1.3.1分类:按包装装载质量范围分为A型、B型和C型,见表12。表12
充许装载质量,kg
2感官检验
6.1.3.2.1感官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按表13规定逐项检验。B型
轻缺陷
重缺陷
印刷标志
单条重量
复合质量
经、纬密度
SN/T0719—1997
图案,文字清晰,正确,牢固,位置准确,印有商检部门规定的代码、代号允许有三处小于10mm2的明显污点不允许有宽超过3mm或超过100mm的折叠,允许折叠宽度不超过3mm或不超过100mm3处
不允许缝线脱针、断丝,未缝住卷折迹,缝针密度不少于10针/100mm允许偏差士5%
有效长度、宽度充许偏差士10mm不充许袋面经纬明显错织
不充许
不允许有复膜开裂、缺膜、气泡、硬块、分层等现象A型袋:36×36,B型袋:40×40C型:48×48;充许偏差±1根/100mm6.1.3.2.2感官检验批合格准则:见6.2.1.1.3规定。6.1.3.2理化检验
检验项目:拉断力试验、剥离力试验。6.1.3.2.1
试验方法:按GB8947的规定。
6.1.3.2.2
6.1.3.2.3试验合格准则:不低于表14规定。若该项目出现一项不合格时,则该检验批为不合格。表14
经向拉断力,N
纬向拉断力,N
缝边向拉断力,N
缝底向拉断力.N
剥商力N
注:当线密度、经纬密度改变时,各项的拉断力必须达到同类型袋的指标。6.1.4纸塑复合袋
6.1.4.1分类:按包装装载质量范围分为A型和B型见表15。表15
允许装载质量,kg
6.1.4.2感官检验
6.1.4.2.1感官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按表16规定逐项检验。感官检验批合格准则见6.1.1.2.3规定。6.1.4.2.2
轻缺陷
重缺陷
印剧标志
6.1.4.3理化检验
SN/T0719—1997
技术要
图案,文字清晰,正确,牢固,位置准确,印有商检部门规定的代码、代号有效长度、宽度允许偏差士10mm袋型方正,无明显歪斜
缝线平直,不允许脱针、断丝、未缝住卷折处、底边用纸条包缝,不充许有空头等缺陷,针距10~12针/100mm,两端余线不小于50mm复合面平整,无折皱,无明显脱落,起泡、硬块、分层等现象,纸塑复合面整齐6.1.4.3.1检验项目:拉断力试验、剥离力试验。6.1.4.3.2预处理条件及试验环境:试样在温度(23土2)℃,相对湿度50%土5%的条件下预处理24h,并在此条件下试验。
6.1.4.3.3
试验方法:按GB8947的规定。
6.1.4.3.4
拉断力
试验合格准则:不低于表17规定。若该项目出现一项不合格时,则该检验批为不合格。表17
纵、横向
边、底向粘接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边、底缝向
剩离力,N
分类:按其采用的原材料技术条件分为1~2号袋(见表18)。表18
原纱号数
(英制支数)
原纱成分
总经根数
根/100mm
纯棉白布
1号袋
27.8(21$)
27.8(215)
注:使用该包装可提供纺织行业的检验报告(附有原材料样本)。6.1.5.2感官检验
6.1.5.2.1感官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按表19规定逐项检验。6.1.5.2.2感官检验批合格准则:见6.2.1.1.3规定。6.1.5.3理化检验
6.1.5.3.1
检验项目:拉断力试验。
维棉白布
2号袋
28(215)
28(215)
棉50/维50
SN/T0719--1997
6.1.5.3.2预处理条件及试验环境:试样在温度(23士2)℃,相对湿度50%士5%的条件下预处理24h,并在此条件下试验。
6.1.5.3.3试验仪器和方法:按GB/T3923.1标准的规定。表19
检验项目
印刷标志
轻缺陷
重缺陷
技术要求
图案、文字清晰,正确,牢固,深浅一致,位置准确,印有商检部门规定的代码、代号袋形方正,无明显歪斜,清洁、无油污,布料应为整块,无裂口,无破洞有效长度、宽度允许偏差土10mm缝线平直,不允许缝线脱针、断线,针距为18~21/10cm,由袋口向袋底走线。留线不小于10mm,用线强度不低于27.8×5(21)棉线的强度1试验合格准则:应符合表20技术之规定。若该项目出现一项不合格时,则该检验批为不合6.1.5.3.4
断裂强度
N/5mm×200mm
6.1.6纸袋
1号袋
2号袋
6.1.6.1分类,按其制作方式分为缝口袋和糊口袋。纸袋可由4~6层符合GB7968或(和)QB/T1460—92《伸性纸袋纸》的纸袋纸制成。6.1.6.2感官检验
6.1.6.2.1感官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按表21规定逐项检验。表21
检验项目
印刷标志
轻缺陷
重缺陷
粘合质量
缝合质量
技术要求
图案、文字清晰,正确,牢固,深浅一致,位置准确,印有商检部门规定的代码、代号袋形方正,无明显歪斜,清洁、无油污,布料应为整块,无裂口,无破洞有效长度、宽度允许偏差士10mm无脱胶、无粘,糊口、袋口与底各层之间要粘合并无脱胶现象缝线平直,不充许缝线脱针,断线,未缝住卷折处。底边用纸条包缝,不允许有空头等缺陷。针距为10~12针/10mm,两端余线不小于50mm6.1.6.2.2感官检验批合格准则:见6.2.1.1.3规定。6.1.6.3理化检验
6.1.6.3.1检验项目:定量、撕裂度(纵向)试验、抗张强度(横向)。6.1.6.3.2预处理条件及试验环境:试样在温度(23土2)℃,相对湿度50%士5%的条件下预处理24h,并在此条件下试验。
6.1.6.3.3试验方法:
a)定量:按GB451.2的规定执行;b)撕裂度(纵向)试验:按GB455.1的规定执行;抗张强度(横向):按GB453的规定执行。c)
6.1.6.3.4试验合格准则:不低于表22规定。若该项目出现一项不合格时,则该检验批为不合格。8
撕裂度
(纵向)不小于
抗张强度
(横向)不小于
6.1.7柔性集装袋
6.1.7.1感官检验:
SN/T0719-1997
mN(gf)
kN/m(kgf/15mm)
检验项目和方法:按表23规定逐项检验。6.1.7.1.1
检验项目
轻缺陷
吊袋长度偏差
复合质量
缝制质量
重缺陷
按GB191规定
960(98)
2.95(4.50)
图案文字清晰,正确,牢固,深浅一致,位置准确,印有商检部门规定的代码、代号
吊袋等长,极限偏差为40mm
基布经纬线不允许明显错织
涂膜不充许开裂、缺膜、分层、气泡、硬块缝线平直、无脱针、断线、无浮线,吊针、超针和落针处回针不小于3针
基布在同一处内经纬线线不允许断2根在100mm内经纬线不允许少2根
6.1.7.1.2感官检验批合格准则:见6.1.1.2.3规定。6.1.7.2理化检验
6.1.7.2.1检验项目:抗拉强度试验:a)
基布抗拉强度试验;
吊带、吊绳抗拉强度试验:
主体连接部抗拉强度试验;
d)底部连接部抗拉强度试验。
6.1.7.2.2检验方法:按GB10454标准的规定。A级
930(95)
2.15(3.30)
任意圈定两处经纬
密,不足一根按一根
6.1.7.2.3试验合格准则:应符合表24技术之规定。若该项目出现一项不合格时,则该检验批为不合格。
抗拉强度
袋体基布(纵向、横向)
N/50mm(kgf/50mm)
主体连接部
底部连接部
吊带、吊绳
N/根(kgf/根)
6.2运输包装件的检验
SN/T0719—1997
技术要求
1吨级集装袋
必须达到基布强度的67%以上
必须达到基布强度的42%以上
F≥W/nX6
2吨级集装袋
≥1646
式中:F-抗拉强度,N/根(kgf/根);W-最大载重量,N(kgf);n一吊带(吊绳)根数,环形连接时为2n;6一安全系数进出料口
≥828
6.2.1包装方法检验
6.2.1.1包装方法。出口粮谷类商品的包装方式主要采用袋类,可根据商品的特性和运输装卸条件选用适当的包装。
6.2.1.1.1麻袋:盛装商品后,缝合袋口可采用死扣缝包方法和机械缝包方法。6.2.1.1.1.1死扣缝包:即将袋口对齐,折两叠后从一侧进针(打结),连续缝至另一端,针距50mm左右,共缝20~24针,在端部紧绕三圈后,扎一针。6.2.1.1.1.2机械缝包:将袋口对齐,顺缝口机走向缝口,开始和结尾时,要留50mm的线头,针距一般为10针/100mm,以便拆包。
6.2.1.1.2塑料编织袋:运输粉状的商品,要求有内衬袋(膜袋或纸袋),封口必须采用机械缝合袋口,针距一般为10~14针/100mm,两端留线不少于50mm。6.2.1.1.3复合塑料编织袋:盛装商品后,封口必须采用机械缝合袋口,针距-般为10~~14针/100mm,两端留线不少于50mm。6.2.1.1.4纸塑复合编织袋:盛装商品后,封口(加纸条)必须采用机械缝合袋口,针距一般为10~14针/100mm,两端留线不少于50mm:盛装运输粉状的商品,不宜过满,袋内应留少许空间,阀口袋须在距袋口线15~20mm处打上透气孔,以保证商品的灌装。6.2.1.1.5布袋:盛装商品后,封口必须采用机械缝合袋口,缝线采用棉线(27.8×3),针距不少于18针/100mm,留线头长度大于15mm。6.2.1.1.6纸袋:盛装商品后,封口(加纸条)必须采用机械缝合袋口,针距一般为8~10针/100mm盛装运输粉状的商品,不宜过满,袋内应留少许空间,并在距袋口线15~20mm处打上透气孔,以保证商品的灌装。
6.2.1.1.7柔性集装袋:盛装商品后,封口可采用缝合、绳扎以保证内容物不撒漏为准,袋内应无气体。6.2.1.2包装方法合格准则:按表7规定,若不合格样袋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则该批为合格;若等于或大于不合格判定数则该批为不合格。6.2.2性能检验
所有包装需进行跌落试验,柔性集装袋进行其他项目的检验。6.2.2.1以下情况进行性能试验
a)首次出口商品的包装;
b)重新设计包装:
c)包装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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