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检行业标准(SN) > SN/T 0814-2012 进出口升降机(电梯)检验规程通用要求
SN/T 0814-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814-2012

中文名称:进出口升降机(电梯)检验规程通用要求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2285364

相关标签: 进出口 升降机 电梯 检验 规程 通用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0814-2012.Rules for inspection of lift (elevator) for import and export-General requirements.
1范围
SN/T 0814规定了进出口升降机(电梯)的要求、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
SN/T 0814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的检验。
SN/T 0814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10058-2009 电梯技术条件
SN/T0002 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规定
SN/T 2838.2 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专业通用要求,第2部分:术语和定义
3术语和定义
GB 7588-2003、GB/T 10058-2009、SN/T 2838.2和SN/T 000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安全部件 Safety components
在升降机运行过程中和发生故障后保护设备和人身安全的零部件。
安全部件应包括:曳引机、控制柜、门锁装置,层门、安全钳、限速器、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0814—2012
代替SN/T0814-1999
进出口升降机(电梯)检验规程
通用要求
Rules for inspection of lift (elevator) for import and export-Generalrequirements
2012-10-2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3-05-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SN/T0814—1999。
本标准与SN/T0814一199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总要求内容;
增加了检验监管模式和检验方式内容;修改了抽样规定、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判定和不合格处置规定SN/T0814—-201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志刚、胡宁庆、郑镇、卢振球、李婺、温思炜。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0814—1999。
1范围
进出口升降机(电梯)检验规程
通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升降机(电梯)的要求、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本标准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的检验。本标准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2规范性引用文件
SN/T0814—201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
SN/T0002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规定SN/T2838.2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专业通用要求,第2部分:术语和定义3术语和定义
GB7588—2003.GB/T10058—
2009、SN/T2838.2和SN/T000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安全部件Safetycomponents
在升降机运行过程中和发生故障后保护设备和人身安全的零部件。安全部件应包括:电引机、控制柜、门锁装置,层门、安全钳、限速器、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4
总要求
4.1安全及电磁兼容要求
升降机的安全及电磁兼容要求应满足GB7588的规定,适用时应考虑使用国家(地区)技术法规的差异。
4.2其他要求
适用时,还应符合使用国家(地区)有关技术法规对升降机的环保、能效、性能等的规定。1
SN/T0814—2012
5检验
5.1检验监管模式的选取
进出口升降机的检验监管模式,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视具体情况选取抽样检验模式和型式试验模式。
5.2检验方式
不同的检验监管模式所采取的检验方式如下:抽样检验模式:抽批抽样检验;型式试验模式:型式试验和推批验证检验。5.3抽样检验
5.3.1抽样
根据检验批的批量大小,按照GB/T2828.1中的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水平Ⅱ,选取相应的样本量随机抽样。如选取的样本量大于批量时,对该检验批进行全数检验。5.3.2检验内容和要求
进口升降机抽样检验的项目、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见附录A:出口升降机抽样检验的项目、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见附录B。
5.3.3结果判定
所有检验项目均合格,则判抽样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5.4验证检验
5.4.1抽样
从产品中随机抽取1台代表性样品。5.4.2检验要求
5.4.2.1技术资料审查
审查技术资料,并按照合同、发票、装箱单及其技术文件要求检验型号、规格。进口升降机应审查的技术资料包括:一国家规定的进口许可证明材料;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线路示意图及符号说明;一使用说明书(含救援说明、润滑汇总表和电梯功能图表);一安装说明书:
一机房、井道布置图:
一产品出厂合格证:
一有效期内的整梯型式试验报告;一有效期内的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和层门的耐火试验证书(如有),其中限速器与安全钳应提供调试证书。
出口升降机应审查的技术资料包括:国家规定的生产许可证明材料;—产品出厂合格证;
一有效期内的整梯型式试验报告;SN/T0814-2012
一有效期内的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和层门的耐火试验证书(如有),其中限速器与安全钳应提供调试证书。
一致性验证
验证样品与技术资料的一致性。3结果判定
所有检验项自均合格,则判验证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5.5型式试验
5.5.1抽样
从定型产品中随机抽取1台代表性样品。5.5.2型式试验内容和要求
型式试验的内容和要求应包括但不限于GB7588一2003的全部适用条款,适用时应考虑使用国(地区)技术法规的差异。
5.5.3型式试验周期
下列情况下之一应重新进行型式试验:新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
一一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电梯配置与参数发生变更的;一一整机或各种型式部件停产1年以上(含1年)恢复生产的。5.5.4结果判定
所有检测项目均合格,则判型式试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6合格批判定
无论采取何种检验监管模式,只有该模式中的全部检验合格,方可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不合格的处置
被判为不合格的检验批,在技术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允许返工整理后再申请检验一次。经重新检验仍不合格或无法进行返工整理的,则最终判定检验批不合格,不准销售、安装使用或出口。8检验结果的有效期
合格检验批的有效期为12个月。3
SN/T0814—2012
检验项目
整梯电气安全
控制柜
驱动主机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表A.1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技术要求
电气安装的绝缘电阻应符合GB7588-2003中13.1.3的规定
电梯应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检验方法
按照GB7588—2003中13.1.3的规定1)断开主开关,在其输出端,断开三相交流电源的任意一根导线后,闭合主开关,检查电梯能否启动:
2)断开主开关,在其输出端,调换三相交流电源的两根导线的相互位置后,闭合主开关,检查电梯能否启动绝缘电阻垃符合GB/T100582009-中按照GB/T10058—2009中3.15.2的3.15.2的规定
耐压应符合GB/T10058-2009中3.15.3按照GB/T10058—2009中3.15.3的的规定
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当分两组装设
并道壁离轿顶外侧水平方向自由距离超过0.3m时,顶应当装设护栏,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当自由距离木大于0.85m时,扶手高度不小于c.70㎡,当自由距离大于6.85m时,扶手高度不小于1.10m;
2)护栏装设在距轿顶边缘最大为:0.15m之内并且其扶手外缘和井道中的任何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10m
3)护栏上有关于俯伏或斜靠护栏危险的警示符号或须知
如果轿厢有安全窗(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设有手动上锁装置,能够不用钥匙从轿厢外开启,用规定的三角钥匙从轿厢内开启:
2)轿厢安全窗不能向轿厢内开启,并且开启位置不超出轿厢的边缘,轿厢安全门不能向轿厢外汗启,并且出人路径没有对重(平衡重或者固定障碍物;
3)其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轿厢内应当设置铭牌,标明额定载重量及乘客人数(载货电梯只标载重量)、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目测:卷尺测量
功能试验
检验项目
紧急操作装置
轿门和层门
安全钳
轿厢限速器-安
全钳联动试验
对重(平衡重)限
速器-安全钳
联动试验
缓冲器
悬挂、补偿装置
旋转部件的防护
极限开关
表A.1(续)
技术要求
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依靠持续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轿门和层门采用玻璃时,玻璃上应有永久性的标记:
1)供应商名称或商标:2)
3)厚度
玻璃的型式;
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门应当设置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
额定速度大于0.63m/s及轿厢装有数套安全钳时应采用渐进式安全钳,其余可采用瞬时式安全钳
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在联动试验中动作应可靠,且使电引机立即制动功能试验
功能试验
SN/T0814—2012
检验方法
对照检查安全钳的配置与电梯速度参数的一致性
1)短接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轿内无大并在机房操作下行检修速度时,人为让限速器动作;
1)对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荷
2)短接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轿2)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勾分布--内无人在机房操作平层或检修速度125%的额定载荷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上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轿厢和对重的行程底部极限位置应当设置缓冲器,强制驱动电梯还应当在行程上部极限位置设置缓冲器。
蓄能型缓冲器只能用于额定速度不大1m/s的电梯,耗能型缓冲器可以用于任何额定速度的电梯
当电梯的额定速度大于3.5m/s时,应当设置补偿绳防跳装置
在机房(机器设备间)、井道内和轿厢上的旋转部件均应当设置防护装置
井道上下两端应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有)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下行,人为让限速器动作
短接限速器和安全钳的电气安全装置(如果有),轿厢空截以检修速度向上运行,人为动作限速器,观察对重(平衡重)制停情况
1)将上行(下行)限位开关(如果有短接,以检修速度使位于顶层(底层)端站的轿厢向上(向下)运行,检查井道上端(下端)极限开关动作情况:
2)短接上下两端极限开关和限位开关(如果有),以检修速度提升(下降)轿厢,使对重(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检查极限开关动作状态
SN/T0814--2012
检验项目
控制柜
轿门和层门
轿厢上行超速
保护装置
限速器www.bzxz.net
安全钳
安全电路
缓冲器
悬挂、补偿装置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表B.1
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绝缘电阻应符合GB/T10058-2009中3.15.2的|按照GB/T10058—2009中规定
耐压应符合GB/T10058—2009中3.15.3的规定轿厢内应当设置铭牌,标明额定载重量及乘客人数(载货电梯只标载重量)、制造厂名称或商标轿门和层门采用玻璃时,玻璃上应有永久性的标记:1)供应商名称或商标:2)玻璃的型式:3)厚度门锁应设有铭牌或者标签,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或者标签和型式试验合格证内容应当相符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内容应当相符
限速器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应当相符
安全钳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与实物应当相符
额定速大于0.63m/s及轿厢装有数套安全钳时应采用渐连式安全钳,其余可采用瞬时式安全钳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应与型式试验合格证内容相符
缓冲器上应设有铭牌或者标签,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或者标签和型式试验合格证内容应当相符当电梯的额定速度大于3.5m/s时,应当设置补偿绳防跳装置
3.15.2的规定
按照GB/T10058-2009中
3.15.3的规定
SN/T 0814-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升降机(电梯)检验规程通用要求
SN/T0814--2012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总编室:(010)64275323
网址spc.net.cn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开本880×1230
2013年4月第一版
印张0.75
字数13千字
2013年4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1600
书号:155066·2-24740
定价16.00元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