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814-2012
中文名称:进出口升降机(电梯)检验规程通用要求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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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升降机
电梯
检验
规程
通用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0814-2012.Rules for inspection of lift (elevator) for import and export-General requirements.
1范围
SN/T 0814规定了进出口升降机(电梯)的要求、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
SN/T 0814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的检验。
SN/T 0814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10058-2009 电梯技术条件
SN/T0002 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规定
SN/T 2838.2 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专业通用要求,第2部分:术语和定义
3术语和定义
GB 7588-2003、GB/T 10058-2009、SN/T 2838.2和SN/T 000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安全部件 Safety components
在升降机运行过程中和发生故障后保护设备和人身安全的零部件。
安全部件应包括:曳引机、控制柜、门锁装置,层门、安全钳、限速器、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0814—2012
代替 SN/T0814-1999
进出口升降机(电梯)检验规程 通用要求
Rules for inspection of lift (elevator) for import and export - General requirements
2012-10-23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3-05-01 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 SN/T0814—1999。
本标准与 SN/T0814—1999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总要求内容;增加了检验监管模式和检验方式内容;修改了抽样规定、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判定和不合格处置规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志刚、胡宁庆、郑镇、卢振球、李婺、温思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升降机(电梯)的要求、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本标准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的检验。本标准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10058—2009 电梯技术条件
SN/T 0002 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规定
SN/T 2838.2 进出口机电产品检验专业通用要求,第2部分: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GB 7588—2003、GB/T 10058—2009、SN/T 2838.2 和 SN/T 0002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安全部件 Safety components
在升降机运行过程中和发生故障后保护设备和人身安全的零部件。安全部件应包括:电引机、控制柜、门锁装置、层门、安全钳、限速器、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
4 总要求
4.1 安全及电磁兼容要求
升降机的安全及电磁兼容要求应满足 GB 7588 的规定,适用时应考虑使用国家(地区)技术法规的差异。
4.2 其他要求
适用时,还应符合使用国家(地区)有关技术法规对升降机的环保、能效、性能等的规定。
5 检验
5.1 检验监管模式的选取
进出口升降机的检验监管模式,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视具体情况选取抽样检验模式和型式试验模式。
5.2 检验方式
不同的检验监管模式所采取的检验方式如下:
抽样检验模式:抽批抽样检验;
型式试验模式:型式试验和推批验证检验。
5.3 抽样检验
5.3.1 抽样
根据检验批的批量大小,按照 GB/T 2828.1 中的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水平 II,选取相应的样本量随机抽样。如选取的样本量大于批量时,对该检验批进行全数检验。
5.3.2 检验内容和要求
进口升降机抽样检验的项目、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见附录 A;出口升降机抽样检验的项目、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见附录 B。
5.3.3 结果判定
所有检验项目均合格,则判定抽样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4 验证检验
5.4.1 抽样
从产品中随机抽取 1 台代表性样品。
5.4.2 检验要求
5.4.2.1 技术资料审查
审查技术资料,并按照合同、发票、装箱单及其技术文件要求检验型号、规格。
进口升降机应审查的技术资料包括:
1、国家规定的进口许可证明材料;
2、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线路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3、使用说明书(含救援说明、润滑汇总表和电梯功能图表);
4、安装说明书;
5、机房、井道布置图;
6、产品出厂合格证;
7、有效期内的整梯型式试验报告;
8、有效期内的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和层门的耐火试验证书(如有),其中限速器与安全钳应提供调试证书。
出口升降机应审查的技术资料包括:
1、国家规定的生产许可证明材料;
2、产品出厂合格证;
3、有效期内的整梯型式试验报告;
4、有效期内的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和层门的耐火试验证书(如有),其中限速器与安全钳应提供调试证书。
5.4.2.2 一致性验证
验证样品与技术资料的一致性。
5.4.3 结果判定
所有检验项均合格,则判定验证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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