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909-2000
中文名称:出口苎麻球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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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出口
苎麻
检验
规程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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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0909-2000.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ramie top for export.
1范围
SN/T 0909规定了出口苎麻球的取样及纤维支数、长度、断裂强力、麻条单位质量不匀率、并丝麻粒以及回潮的检验方法。
SN/T 0909适用于出口苎麻球的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291.3-1997纺织纺织材 料性能和试验术语第3 部分:通用
GB/T 5707-1985纺织名 词术语(麻部分)
GB6529-1986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T 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苎麻球ramie top
苎麻精干麻经梳理,精梳,针梳,卷绕而成球状的苎麻条。
3.2纤维平均长度 average fiber length
纤维长度分布中,以纤维的重量加权得出的平均长度。
3.3 短纤维率short fiber content
短纤维界定长度40 mm及以下纤维对纤维总量的百分率。
3.4麻条单位质量 ;
weight linear meter
麻条单位长度质量,以克/米(g/m)表示。
3.5 麻条单位质量不匀率 weight linear meter unevenness
麻条粗细不匀程度的指标,以1m麻条的质量不匀率表示。
3.6 并丝sticky fiber
未梳开的苎麻纤维。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0909-2000
出口苎麻球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ramie top for export
2000-06-22发布
2000-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对原专业标准 ZBW31002—1987《出口苎麻球检验规程》的修订。本标准与原标准比较无大的技术路线改变,仅在标准格式上按照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 ZBW31002—1987。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念祖、朱金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苎麻球的取样及纤维支数、长度、断裂强力、麻条单位质量不匀率、并丝、麻粒以及回潮的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出口普麻球的检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291.3—1997 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 第3部分:通用
GB/T 5707—1985 纺织名词术语(麻部分)
GB 6529—1986 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T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苎麻球 ramie top:苎麻精干麻经梳理,精梳,针梳,卷绕而成球状的苎麻条。
3.2 纤维平均长度 average fiber length:纤维长度分布中,以纤维的重量加权得出的平均长度。
3.3 短纤维率 short fiber content:短纤维界定长度 40mm 及以下纤维对纤维总量的百分率。
3.4 麻条单位质量 weight linear meter:麻条单位长度质量,以克/米(g/m)表示。
3.5 麻条单位质量不匀率 weight linear meter unevenness:麻条粗细不匀程度的指标,以 1m 麻条的质量不匀率表示。
3.6 并丝 sticky fiber:未梳开的苎麻纤维。
3.7 麻粒 nep:麻纤维扭结成的粒状疵点。
4 抽样
4.1 抽样数量
抽样以批为单位。每批按报验数量随机从麻垛的上、中、下层及四周抽取,抽取数量按下列规定:50 件及以下,抽取 3 件;51~400 件,每增加 50 件,增抽 1 件(不足 50 件按 50 件计);401 件以上,每增加 100 件,增抽 1 件(不足 100 件按 100 件计)。
4.2 仪器及工具
4.2.1 天平:最小分度值 0.01g。
4.2.2 剪刀、米尺、塑料袋。
4.2.3 YG114 型条粗测长仪。
4.3 抽样方法
将外表完好的麻包,解开麻绳,用剪刀拆开包皮布,从麻包内随机抽取麻球 1 只,抽取下列样品:
4.3.1 品质样品
将麻条的头端纤维用手扯除 1m,而后抽取 8m~10m 长麻条 1 根,注明样品标记、批号、包号,装入塑料袋待用。
4.3.2 回潮率样品
抽取品质样品后,立即在麻球内圈随机抽取样品不少于 50g,迅速装入密封塑料袋,注明样品标记、批号、包号。
4.4 样品处理
4.4.1 品质样品
4.4.1.1 麻条单位质量试样不论数量大小,均抽取试样 10 根。将每只品质样品放在检验台上,从样品头端或尾端剪去 1m 左右后,将麻条引出,穿过条粗测长仪的导纱钩,引入压辊与测长轮之间,开启电源,调整试样初始位置,将长度预置拨盘的数字调至 1m,下试验按钮即可得到 1 根完整的 1m 试样,再剪去 1m 试样尾端。重复上述测试程序,得到 10 个试样为止。
4.4.1.2 将剩余样品,用手扯法扯去一端约 30cm,而后依次平铺在检验台上,将每段麻条纵向分成两部分,丢弃一份,保留一份。如此反复分留,直至保留部分合并为 20g~30g 为止。混合均匀,留作纤维细度、强力、长度、并丝、麻粒试样。分取混合样按下列规定:
a) 100 件及以下,1 份;
b) 101 件以上,2 份。
4.4.1.3 将混合样平铺在检验台上,随机纵向分取纤维细度、长度、强力试样各 2g,并丝、麻粒试样各 4g,编号备用。
4.4.2 回潮率样品
及时(不超过 12h)从回潮率样品中称取试样 50g。
4.4.3 纤维细度、强力、麻条单位质量的试样,检验前应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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