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1104-2002
SN/T 1104-2002进出境新鲜蔬菜检疫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459.13 KB
相关标签:
检疫
进出境
蔬菜
新鲜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1104-2002.Rules for quarantine of fresh vegetables for import and export.
1范围
SN/T 1104规定了进出境新鲜蔬菜的检疫方法及检疫结果的判定。
SN/T 1104适用于进出境新鲜蔬菜的检疫,包括叶菜类,茎菜类、花菜类、茄果类、瓜菜类、豆菜类、根菜类和新鲜食用菌类等。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8854-1988蔬菜名称(一 )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蔬菜
可作副食品的草本植物的总称,也包括少数可作副食品的木本植物和真菌类。
3.2 新鲜蔬菜
系选用新鲜、洁净,经过一定加工或保鲜处理的蔬菜。
3.3 食用菌类
可供人类食用的真菌,如香菇、蘑菇、木耳等。
3.4虫害蔬菜
受害虫为害的藐菜。
3.5 病害蔬菜
受植物病原物侵害的蔬菜。
3.6 有害生物
指任何有害的植物、动物或病原物的种.株(晶)系或生物型。
3.7检疫性有害 生物
指对受其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分布不广并进行官
方防治的有害生物。
3.8 违禁物!
除有害生物以外,检疫条款或合同中规定不准带有的物质,如稻草、稻谷、谷壳、土壤等。
3.9 检疫批
以同一品种、同一运输工具、来自或运往同一地点、同一发货人或收货人、同时出或入境的为一个检疫批。
📥 下载资源
免费下载解压密码 www.bzxz.net
🌀 夸克网盘
下载大小:459.13 KB · zip
前往下载 →
💡
点击"前往下载"跳转网盘,直接保存文件
遇到问题?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104-2002
进出境新鲜蔬菜检疫规程
Rules for quarantine of fresh vegetables for import and export
发布日期:2002-03-15
实施日期:2002-0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编写。根据有关新鲜蔬菜检疫规定及要求,本标准制定了我国进出境新鲜蔬菜的抽样比例、检疫方法,并对结果判定、不合格处置、检疫有效期作了明确的规定,本标准也提到了进出境运输工具的检疫。本标准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傅冬良、陈先锋、陈丽芸、乾四军。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境新鲜蔬菜的检疫方法及检疫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境新鲜蔬菜的检疫,包括叶菜类、茎菜类、花菜类、果类、瓜菜类、豆菜类、根菜类和新鲜食用菌类等。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订购,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8854-1988 蔬菜名称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蔬菜:可作副食品的草本植物的总称,也包括少数可作副食品的木本植物和真菌类。
3.2 新鲜蔬菜:系选用新鲜、洁净,经过一定加工或保鲜处理的蔬菜。
3.3 食用菌类:可供人类食用的真菌,如香菇、蘑菇、木耳等。
3.4 虫害蔬菜:受害虫为害的蔬菜。
3.5 病害蔬菜:受植物病原物侵害的蔬菜。
3.6 有害生物:指任何有害的植物、动物或病原物的种、株、系或生物型。
3.7 检疫性有害生物:指对受其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分布不广并进行区域防治的有害生物。
3.8 违禁物:除有害生物以外,检疫条款或合同中规定不准带有的物质,如稻草、谷壳、土壤等。
3.9 检疫批:以同一品种、同一运输工具,来自或运往同一地点、同一发货人或收货人同时出或入境的为一个检疫批。
3.10 检疫有效期:指从检疫完毕之日起至货物离境日止。
4 器具与试剂
4.1 器具
显微镜、解剖镜、温度计、台秤、放大镜、镊子、毛笔、试管、不锈钢刀、剪刀、手套、白瓷盘、乙烯塑料袋、漏斗、培养皿、镊类分拣器、玻片、离心机等。
4.2 试剂
甘油、盐水、酒精等。
5 抽样
5.1 抽样方法
以一检疫批为单位进行抽样,按棋盘式或对角线随机抽检取样。
5.2 取样比例
(1) 5件以下全部抽检,取代表样品1~2份;
(2) 6件以上200件以下按5%~10%抽检(最低不少于5件),取代表样品1~2份;
(3) 201件以上按2%~5%抽检(最低不少于10件),取代表样品2~4份。每份样品一般为1000g~2000g。
5.3 样品标识与保存
5.3.1 样品标识
取代表样品立即装入塑料袋内,保证样品不受外界污染,标明检疫号、品名、数量、企业批号(出境)或生产国及取样地点(入境)、采样人和取样日期。
5.3.2 样品保存
样品应在0℃~4℃的温度下保存,保存期一般为14d。
6 现场检疫
6.1 核对报检单所列规格、件数、重量、唛头、企业批号(出境)与实际货物是否相符合。
6.2 检疫场所条件
检疫场所应光线充足,通风良好,清洁卫生。
6.3 存放场所检疫
存放场所应干净卫生,检查是否有害虫侵害。
6.4 包装检疫
检查货物外包装及所抽样品的内包装是否受害虫感染或夹带违禁物。
6.5 产品检疫
按5.2规定的比例进行抽检。
6.5.1 害虫检疫
将所取样品放于白瓷盘内,仔细观察表面有无虫道、虫孔和害虫,并用抖、击、剖、利等方法进行检验;或将样品置于盆、盘等容器内用1%淡盐水做浮选检验,并收集虫体。把收集到的虫体装入试管内带回实验室做进一步检验鉴定。
6.5.2 病害检疫
针对各种新鲜蔬菜病害特点,肉眼或借助放大镜仔细观察产品的各个症状,挑选典型病症的个体带回室内做进一步检验。
6.5.3 杂草检疫
仔细检查样品,看是否携带杂草。把收集到的杂草带回实验室进一步检验。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