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1046-2002
中文名称:出口冷冻草莓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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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出口
冷冻
草莓
检验
规程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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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1046-2002.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frozen strawberry for export.
1范围
SN/T 1046规定了出口冷冻草莓的抽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
SN/T 1046适用于以新鲜、成熟、无病虫害、果形正常的草莓为原料,经挑选、去蒂、清洗、去杂质,按合同要求加工而成的出口冷冻罐装、袋装草莓的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水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SN 0168-1992出口食品平板菌落计数
SN 0169-1992出口食品中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杆菌检验方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杂质
来自草莓本身以外的混杂物,分为一般杂质和恶性杂质。一般杂质是指混入产品中对人体的健康无影响的外来混杂物,如:草莓的叶、蒂、糖焦等。恶性杂质是指混人产品中对人体的健康会造成危害或影响的外来混杂物,如:碎玻璃、金属物、昆虫、毛发等。
3.2 异品种
区别于指定检验批品种的其他草莓品种。
3.3 机械伤
草莓在加工过程中由于外界的影响造成的草莓表面发生的损伤。
3.4去蒂未净
草莓去蒂时末去净,有根蒂残留。
3.5 畸形果
与正常形态不同的草莓。
3.6 检验批
相同生产条件下,同品种、同规格产品的单位包装的集合组成一个检验批。
标准内容
SN/T1046—2002
出口冷冻草莓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frozen strawberry for export
前言
本标准是按照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写,规定了出口草莓的抽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方法。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秉权、王洪。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1 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出口冷冻草莓检验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冷冻草莓的抽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成熟、无病虫害、果形正常的草莓为原料,经挑选、去蒂、清洗、去杂质,按合同要求加工而成的出口冷冻罐装、袋装草莓的检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SN0168-1992 出口食品平板菌落计数
SN0169-1992 出口食品中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杆菌检验方法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杂质
来自草莓本身以外的混杂物,分为一般杂质和恶性杂质。一般杂质是指混入产品中对人体的健康无影响的外来混杂物,如:草莓的叶、蒂、糖渣等。恶性杂质是指混入产品中对人体的健康会造成危害或影响的外来混杂物,如:碎玻璃、金属物、昆虫、毛发等。
3.2 异品种
区别于指定检验批品种的其他草莓品种。
3.3 机械伤
草莓在加工过程中由于外界的影响造成的草莓表面发生的损伤。
3.4 去蒂未净
草莓去蒂时未去净,有根蒂残留。
3.5 畸形果
与正常形态不同的草莓。
3.6 检验批
相同生产条件下,同品种、同规格产品的单位包装的集合组成一个检验批。
4 抽样
4.1 抽样条件
本检验批产品已全部加工包装结束,完全冻结,在低温冷库中码放整齐,并具有工厂厂检有效期内的合格报告。
4.2 抽样方案
4.2.1 冷冻罐装草莓抽样方案
采用GB/T2828-1987特殊检查水平S-3,每批抽样数量如下:
批量(罐) | 抽样数(罐)
2~15 | 2
16~50 | 3
51~150 | 5
151~500 | 8
501~3200 | 13
3201~35000 | 20
4.2.2 冷冻袋装草莓抽样方式
$n = \sqrt{N}$
式中:$n$为取样数(取整数,小数部分向前修约);$N$为整批的数量。
4.3 抽样方法
在堆垛的上下、内外及四周均匀随机抽取代表性样品。
5 检验
5.1 检验项目
包装检验,感官检验,理化微生物检验。
5.2 检验场所条件
光线充足,通风良好,温度适宜,清洁卫生,无异味。
5.3 检验工具
5.3.1 操作台
易于清洗消毒,台面平整,大小适宜的不锈钢操作台。
5.3.2 衡器
(1)经国家计量部门鉴定合格,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最大称量值应低于被衡样品重量的5倍。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高于被衡样品质量的10倍。衡器精度要求不得大于被衡样品质量的1%。
5.3.3 白糖瓷盘
应清洁卫生,无异味,完好,大小以能均匀铺开样品为宜。
5.3.4 温度计
量程 -50℃至50℃,精度0.1℃的水银温度计或数字式温度计。
5.3.5 手摇钻
5.3.6 不锈钢的调羹、汤勺、大盆清洁卫生,无异味。
5.3.7 玻璃烧杯
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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