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检行业标准(SN) >  SN/T 3656.6-2013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测试技术规范第6部分:急性毒性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3656.6-2013

中文名称: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测试技术规范第6部分:急性毒性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6.64 MB

相关标签: 进出口 危险 化学品 测试 技术规范 急性毒性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N/T 3656.6-2013.Testing specification of import and export dangerous chemical products-Part 6 : Acute toxicity.
1范围
SN/T 3656.6规定了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急性毒性的检测要求,包括相关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样品处理、测试要求、危险公示安全数据单和标签的信息要求、检测报告的内容要求。
SN/T 3656.6适用于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中急性毒性(包括毒性气体)的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690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GB 2059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 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 毒性
SN/T 1828.9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第9 部分:毒性物质
SN/T 1828.10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第10部分:毒性气体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 范本(TDG,联合国)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联合国)
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联合国)
3术语 和定义
GB 13690 ,GB 2059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急性毒性acute toxicity
经口或经皮摄人物质的单次剂量在24 h给予的多次剂量,或者4 h的吸人接触发生的急性有害影响。
3.2毒性气体toxic gas
已知对人类具有的毒性或腐蚀性强到对健康造成危害的气体,或其LCso值等于或小于5000mL/m3,因而推定对人类具有毒性或腐蚀性的气体。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3656.6—2013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测试技术规范 第6部分:急性毒性 Testing specification of import and export dangerous chemical products-Part 6: Acute toxicity 2013-08-30发布,2014-03-01实施 前言 SN/T3656《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测试技术规范》共分为7部分:第1部分:爆炸品;第2部分:气体;第3部分:易燃液体;第4部分: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部分: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部分:急性毒性;第7部分:腐蚀品。 本部分为SN/T3656的第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房建朋、王丽波、万敏、邢玉信、梁宏杰、陈燕国。 引言 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危险化学品种类也将日益增多。在我国现有发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中有3800多种不同种类的危险化学品,其安全规范的涉及面也愈加广泛。同时,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包装和标签等也有相关要求,并对危险化学品种类给出明确的规定。 毒性物质按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归类为第6类危险货物,在危险化学品中量大面广。在《危险化学品名录》的3832种危险化学品中,各类毒性物质共计1647种,共占名录全部危险化学品的近43%,进出口量大、危险性高。 国务院2011年3月发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明确了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为确保检验检疫相关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规范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工作程序,需要制定本部分。本部分可以作为危险化学品毒性物质测试的基本要求,也可作为制定具体毒性物质的产品测试标准的指南性文件,以保证系列标准协调一致。 1 范围 SN/T3656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急性毒性的检测要求,包括相关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样品处理、测试要求、危险公示安全数据单和标签的信息要求、检测报告的内容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中急性毒性(包括毒性气体)的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 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 GB 20592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 - SN/T 1828.9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9部分:毒性物质 - SN/T 1828.10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10部分:毒性气体 -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 -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 - 《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 3 术语和定义 GB 13690、GB 2059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急性毒性 (acute toxicity) 经口或经皮摄入物质的单次剂量在24h给予的多次剂量,或者4h的吸入接触发生的急性有害影响。 3.2 毒性气体 (toxic gas) 已知对人类具有的毒性或腐蚀性强到对健康造成危害的气体,或其LC值等于或小于5000mL/m³,因而推定对人类具有毒性或腐蚀性的气体。 4 一般要求 4.1 测试仪器 4.1.1 应选择适当的仪器,并定期检查、清洁、保养和校准。 4.1.2 对于毒性物质的成分测定,应采用适当的仪器,如气相色谱、自动滴定仪等。 4.2 试剂和标准品 试剂和标准品的标签上应包括品名(适用时,标上浓度)、有效期和详细的存储说明,还应包括有关来源、制备日期和稳定性的信息。 4.3 检测方法要求 4.3.1 所选用的方法应基于国家或国际的标准或法规及客户提供的信息或说明书。 4.3.2 所使用的方法应优先使用以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发布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方法,并确保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除非该版本不适宜或不可能使用。必要时可采用附加细则对标准加以补充,以确保应用的一致性。 4.3.3 当现有的方法不适用或缺失时,应制定适宜的检测方法,并经过确认。 4.4 危险公示信息要求 对危险公示标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SN/T 3656.6-2013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测试技术规范第6部分:急性毒性 SN/T 3656.6-2013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测试技术规范第6部分:急性毒性 SN/T 3656.6-2013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测试技术规范第6部分:急性毒性 SN/T 3656.6-2013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测试技术规范第6部分:急性毒性 SN/T 3656.6-2013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测试技术规范第6部分:急性毒性